希伯来书的作者说:「房屋都必有人建造」(来
三:4),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因果论。这原则是:有果必有因。Robert
Jastrow
博士(被很多人推崇为今天最优秀的科学作家),认为所有主张有结果却无原因的论调,都不是科学,而是巫术(Until
The Sun Dies, Warner Books, New York, 1977, P.5)。
于是,问题来了:宇宙是存在的,就一定能有所解释。看来只能有三种观点去考虑:
l.它是永恒的。
2.它不是永恒的;它是无中生有,创造了自己。
3.它不是永恒的;它是被在它以前,超越它的所创造。
让我们探索一下这三种观点:
第一,今天在科学上已清楚知道,宇宙并不是永恒的。Jastrow
声称:「……科学与圣经都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是从被创造而开始的。这个观点并不被所有科学家所认可。仅仅是由于新近一些科学发现的一个结果,才使我们深信我们的宇宙并不是永远存在的;它有一个突然的开始,其起因却是科学无法解释的。」(ibid.,
P.2)而科学家们想要给宇宙定出年龄这一事实,就必须承认它有一个开始。
第二,认为物质可以创造自己是非常荒谬的。在以往的自然进程中,没有任何一种物质可以从无到有,自己创造自己。物理学家
George E. Davis
博士说:「物质不可能创造自己」(The Evidence
of God in an Expanding Universe, J. C. Monsma, editor, G. P.
Putnam & Sons, New York, 1958, P.71)。所以,宇宙也不能自我解释。
第三,剩下仅有的选择是下列三方面:
(1)宇宙在存在之前,乃有一创造者已经存在,如:永恒的、无因之因;
(2)宇宙是受造于一个超越它的存有,因为受造者不可能超越创造者;
(3)宇宙是受造于一个无限的、与它(宇宙)本身的性质完全不同的存有,因为宇宙不可能自己解释自己。
在这一些关系中,让我们思考这个问题:假如从来就没有任何东西存在过,今天就什么也没有,因为不能从无到有,只能从无到无,结果还是虚无!然而,既然已经有物存在,我们就必须逻辑地追溯到曾经有一样东西是一直存在的。
每一存在的事物都可分类为物质的成精神的。你认为有什么事物既不是物质又不是精神的吗?我们认为没有。为此,请看以下的论辩:
1.所有存在的事物,不是物质的就是精神的。
2.但是,有些是永远存在的,因为有些事物现在就存在。
3.因此,物质的或者精神的,这两者之一是永远存在的。
4.但是,前面已说过,物质不是永远存在的。
5.所以,精神是永远存在的。这精神就是圣经上所叙述和证明的上帝。
在进一步讨论关于「原因与结果」这个论题的时候,我们要提出我们所观察到的一点,就是,只有从「生命是由某种永恒的、非物质的力量所创造」的观点,物质生命的存在才能得到解释。无神论者不得不假设,有机生命是在极遥远的过去的某一个时候,从无机物自生出来的。进化论者
George Gaylord Simpson
及其同伙都承认这种自生的生命「还没有发生在任何已经知道的实况中」(Simpson,
Pittendrigh, Tiffany, Life: An Introduction to Biology,
Harcourt, Brace, New York, 1957, p.261)。还有一些人也肯定那种观点是「没有科学根据的」(Green
and Goldberger, Molecular Insights Into the Living Process,
Academic Press, New York, 1967, PP.406,407)。
进化论者 Harold Morowitz
曾估计形成最简单的生命有机体的机率为 l x 10
的 340.000.000 次方(这个数字是 1
后面跟三十四千万个零)分之一(Energy Flow in
Biology, Academic Press, New York, 1968,P.99)。你知道这个数字有多么惊人吗?据说整个宇宙所包含的电子也不过是
10 的 8O 次方! Carl Sagan
博士估计地球上一个生命进化机会的数字是 1x10
的2,00O,000,000 次方(1 面跟着 20
忆个零)分之一。这个数字要用六千本三百页的书才写得下!他们竟然盼望我们相信这种异想天开的事!普林斯敦大学的
Edwin Conklin
教授对这种观点作了这样的评价:「如果偶然事故能产生生命,其可能性简直就像印刷厂发生爆炸后,却能产生出完整的字典一样。」(Readcr's
Digest, January, 1963, P.92)。
让我们将前面的讨论作一个总结:
一、生命要么是在偶然中由无机物自已产生出来的,要么就是被一种永恒能力有目的地创造出来的。注意:进化论者同意这说法。George
Wald 博士认为论到生命的起源,只有两种选择––自然产生或特殊创造(Scientific
American. August, 1954, P.46)。
二、但是所有的证据都指明生命并不是、也不可能由于偶然的机会自然而然地发生。
三、所以,有足够的证据足以使人相信,生命是被一种永恒的生命能力创造的!
下一课,我们要在这些已经建立的基础上继续建造,再介绍其它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主张:上帝是自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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