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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圣徒传承 赵中辉 译
威斯敏斯德信条历史背景
主后1643年7月1日,根据英国国会的命令,在伦敦的威斯敏斯德大教堂,有121名牧师和长老(其中四位牧师和两位长老来自苏格兰,苏格兰先后派出八位代表列席)被邀请,与30位议员共计151人,参加了被称为“威斯敏斯德会议”的神学会议,目的是为了修改《三十九条信纲》,而为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制定一部更加符合宗教改革信仰和被称为“加尔文主义”的改革宗神学的公认信条,并制定向会众教导这一信条的要理问答,以及恢复代议制的教会治理体制,以代替刚刚被英国国会决定废除的主教制,去除英格兰教会中仍然残存的罗马天主教的毒酵,使每个人都能按圣经和良心自由地敬拜神。
著名的清教徒牧师巴克斯特没有出席会议,但是他了解会议的整个流程,对此评论说:“自从使徒时代以来,再没有任何会议能够与这个会议和多特会议相比,有如此之多的杰出牧者参加。”
从1643年7月1日到1649年2月22日,威斯敏斯德大会共计举行了1163次会议。会议先后制定了教会治理规范(或称“教会行政与惩戒纪律”(1644年);公共敬拜指南(1645年);威斯敏斯德信条(1646年12月);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1647年10月);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1647年11月);会议决定采纳了以如斯版本的(Rous version)为基础的《诗篇唱诵》。
西敏众神学家所制定的这些信条及规程,立下了一个典范,这规范在行政和教义上深深影响了抗罗宗教会。就教会行政而言,教会会议只能处理与教会有关的事;就教义信仰而言,教会必须服从圣经,就是顺从基督的教训,以及藉着使徒和先知所赐下的启示。西敏神学家鲍尔顿曾如此说:“神的话乃是教义与崇拜、信仰与生活之唯一最高 最具权威的最高准则。”
《威斯敏斯德信条》于1646年12月完成通过,并按照国会要求附上经文于1647年提交国会审议通过。这一信条内容完整 精确 简洁 平衡,每个句子都经过小组的仔细斟酌和大会的公开辩论。教会史学家斯卡福评论说:“在基督教信条中,就清晰性 深刻性 精确性和全面性而言,没有其它任何信条超越《威斯敏斯德信条》”。
威斯敏斯德信条内容翻译来自著名的改革宗神学家赵中辉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