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吗哪2024年3月17日:“合法”与“道德”之别
作者:孙大中
读经:诗篇119篇153-160节
金句:诗篇119篇160节
“你话的总纲是真实,你一切公义的典章是永远长存。”
神是道德宇宙的主宰,祂不是造了这个宇宙就算了,祂还要掌管,要管理这个宇宙。
这不是一个没有标准,没有绝对的世界。人所作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神都必审问。
律法是神道德本性的表述和彰显,是神对按着祂自己形像所造的人的绝对要求。神的本意是要我们像祂,我们“这样行”,因为祂本是如此。神的道德本性,就是人的伦理基础。
神赐下律法,把人圈在罪中。“十诫”不是“建议”,不是建议你“最好这么做”,也不是劝告,而是“问责”。
人所作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神都必审问。因此,人要敬畏神,谨守祂的诫命,这是众人的本分。
因为是神自己本性的彰显,神亲自把十诫写在石版上,永不失效。摩西把法版摔碎了,神要摩西再凿出两块石版,和先前摔碎的石版一样,其上的字,神再重新写在版上。
神把律法的功用刻在人的心里,把良心放在人里面,你是懂得分别是非善恶的。你觉得“良心不安”,那是因为“良心”正在执行它的工作。它告诉你“有些地方不对了,你没有按着本该有的方式去生活。”
“良心的功用”就显明有神。因为若是这个世上没有神,那要“良心”作什么呢?如果没有神,“良心”就是多余的。
但人既有“对错之分”,既有摆脱不掉的“与他共知”的良心,就显示背后有一位立法者,以及监察他的。
人心里常常想的是,“这样做跟得上流行吗?”“这样做让我有面子吗?”但良心只问你一件事,“你这样做对吗?”
古罗马哲学家辛尼加说,“真正的愉快之根本在于良心。”一个人能按着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行事,就没有精神上的负担。
在法学界有这么一句话说,“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在完备的法律面前,一个“守法”的人不过是守住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线”罢了。
但人是按着神的形象样式而造的,又是为了神的荣耀而造。世人可以把不道德的事合法化,合理化,但我们要依从的,依然是永不改变的神的启示。神怎么看,这才最要紧。我们以为,“在我心里恨人不要紧,没有人能把我怎么样,没有一条法律能审判我。”
但你要知道神要审判你,祂从远处就知道你的意念。你可能在人的眼中很有道德,但却不爱神。你可能守法,却恨恶你的邻居。
人看的是法律的“条文”,神看的是你心里的“动机”,你跟祂的关系,你是否像祂。
真实的神,祂的理是真理。祂就是有位格之真理的本体。圣灵是真理的灵,借着圣灵,神将真理赐给我们。
以斯拉对神的话语有着深深的、坚定的热爱,随着时间越来越深。祂定志考究遵行耶和华的律法,长久以来的学习,让他知道神的话都是真的。神公义的判语每一项都存到永远,永远正确,永不改变。
诗篇119篇160节,以斯拉说,“你话的总纲是真实,你一切公义的典章是永远长存。”
神的公义、圣洁和良善,不会因为人的背约就废掉,或者有任何调整、放松,因为神是不改变的。
为这个缘故,我们不是效法世界,按着世人的标准,跟着世界潮流,而是看明神的旨意,靠圣灵行事。
这样,“合法”不等于正确。法律所允许的,不等于就是神喜悦的。神是法律之上的法律,宝座之上的宝座。
无论做什么,我们是要对神负责,要讨神喜悦;是要叫神得荣耀,因为我们是称为祂名下的人,是祂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是祂所做成,所造作的。
神把我们分别出来,主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
谈到“合法”与“道德”之别,要知道法律是“人”定的。法律可能违背人普遍的良心。法律可能有错,法律可能更改。今天合法的事,明天可能不合法。在这个国家合法,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就不合法。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纽伦堡大审判要定德国战犯的罪。许多纳粹军人被控诉反人类的罪名,而他们的辩辞非常简单,“我只是服从命令,上级要我怎么做,我就那么做。”那他就没有罪了吗?
不,最后法庭的判决是:他们有“道德义务”拒绝服从那些“虽然合法、却显然是错误”的命令。然而他们在偏差的“时代精神”下,缺乏做正确事情的道德勇气。他们是有罪的。
1955年12月1日,美国一位名叫罗莎‧帕克斯的黑人妇女在公共汽车上,因为拒绝让座给白人,遭到警方逮捕。当时,在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实行“种族隔离”政策,在公共汽车上黑人白人要分开坐。
马丁路德‧金恩牧师因为见到黑人所受的屈辱,所遭到不平等的对待,就起来号召黑人“不要与不义的规章制度合作,不要再给公共汽车公司经济上的支持。”
在抵制“蒙哥马利公共汽车公司”的紧张日子里,他接到恐吓电话。金恩牧师恳切向神祷告,说,“主啊,我在为正义而战,必须要站稳立场。但主,我承认我现在很软弱,我正摇摆不定,我的勇气渐渐失去。众人以我为他们的领袖,如果我在他们面前表现不出力量和勇气,在患难之日胆怯,他们也会摇摆不定。我的力量已经到了尽头,我无法单独面对。”
主赐给他勇气,使他坚持下来。金恩牧师后来写道:“就在那一刻,我经历了属天的同在,我似乎听到心中有个声音,轻声向我保证:捍卫正义,捍卫真理,神永远与你同在!”
他说,他的恐惧完全消除,不再疑惑,他已经预备好面对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情。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美国联邦地区法庭”最后裁定,阿拉巴马州在公共汽车上实行“种族隔离的法律”违宪。当年年底,金恩牧师宣布为期三百八十一天的“拒乘运动”结束。
美国国会后来称罗莎‧帕克斯女士为“现代民权运动之母”。罗莎‧帕克斯说,“千万不要因为害怕而不敢做对的事。”她说,当年她不是因为身体疲累而拒绝让座,而是厌倦了屈辱。因为她不考虑自己的举动会带来的后果,才使得后人有了更好的生活。
罗莎‧帕克斯女士她的行为在当时被视为“不合法”,但却是对的,错的是阿拉巴马州种族隔离的法律。
“合法”不等于正确。法律所允许或禁止的,不等于是神所喜悦的。金恩牧师曾说,“如果不为一个目标死,活着有什么意思?”不要为着“怎么死”而恐惧害怕,而要为“未曾好好活过”,而感到羞愧、遗憾。
1963年金恩牧师被美国《时代杂志》选为年度风云人物,并在1964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当诺贝尔委员会主席甘南‧约翰在颁奖典礼上,致词的时候,他说,“金恩牧师能名留青史,并非因为他带领少数民族争取平等所付上的代价,而在争取过程所采用的和平方式。”
虽然在争取平等待遇的过程里,他的房子曾经被炸毁,自己多次受到攻击和逮捕,曾经二十次被关进监牢。有十三年之久,被人威胁要杀了他,甚至在黑人中间都有人对他不满,中伤他,还曾多次遭人殴打,但是他没有退后,没有报复,他坚持不放弃。
当他在乔治亚州坐牢的时候,他写下最有名的一篇讲章〈爱你的仇敌〉。耶稣说,“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他竭力要实践这教训。
神无论在祂的话语中,或是在神护理的作为中,都不会错。持续忠于神,忠于真理,终必得胜。
诗篇119篇157节,以斯拉说,“逼迫我的,抵挡我的很多,我却没有偏离你的法度。”
就像马丁路德‧金恩牧师一样,以斯拉对神话语的“确信”是在现实世生活里形成的。苦难没有让以斯拉远离神和祂的话语,相反的,苦难让他更接近神和祂的话,而神的话一次又一次的将他救活。
“合法”不等于“正确”,就算目标正当,也不表示可以“不择手段”。
金恩牧师后来被人刺杀,他死后不久,为了纪念他为“坚持信念”所付出的代价,他的生日成为美国的国定假日。而以他的名字马丁路德‧金恩来命名的街道,在美国就有好几百条。
求主帮助我们有坚定不移的信心,站稳在祂的真道上。
箴言8章13节,所罗门说,“敬畏耶和华在乎恨恶邪恶。”诗人说,“你们爱耶和华的,都当恨恶罪恶。”
诗篇5篇4-5节,大卫说,“因为你不是喜悦恶事的神,恶人不能与你同居。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恶的。”
人们情绪喜好、文化习惯或是大众意见都会改变,唯有真理是永存的。草必枯干,花必凋残,时间把一切推下舞台,只有真理不动如山。神的话就是真理,安定在天,永不改变。
哪怕在偏差的时代精神下,有许多“合法”却不道德,“正确”却不合法的事,我们仍然要仰望主赐给我们力量,使我们坚持正义,尽心行善,主必作我们坚固的盘石,拯救的保障。
请我们一起祷告:
主啊,当世人对你的观念错误或不充分时,就不可能保持良好的道德实践和正确的内心态度。因我们是你所造的,也是属於你的,我们活在一个需要救赎的罪恶世界里,每天面对道德抉择;但主,你已经将父所悦喜悦的样式显给我们看。你要我们到你这里来,负你的轭,学你的样式。父啊,你已经预先定下我们效法你爱子的模样。主啊,若是人人效法你,活在你里面,甘心约束自己,不愿得罪你。许多法律就可以“备而不用”,因为配居天城的圣民,他们又美又善,他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你是世界的光,跟从你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我们的肉体处在今世中,但我们永远的居所是在天堂之内。愿你的灵风吹来,苏醒众人的心,使我们带着头一次复活的灵性与你一同坐在天上。洁净我们,使我们能够活在你的心意中,在这弯曲背谬的世代如同明光照耀。祷告祈求奉耶稣基督的圣名。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