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道神学院
林后一12-24
12我们所夸的是:我们在世为人,特别是跟你们的关系,是凭着神所赐的坦率和真诚,不是靠人的聪明,而是靠神的恩惠;这是我们的良心可以作证的。13我们现在写给你们的话,无非是你们所能诵读、所能明白的,我也盼望你们真能彻底明白。14你们已经有几分认识我们,在我们主耶稣的日子,你们会以我们为荣,正像我们也以你们为荣。15既然我这样深信,早就有意先到你们那里去,让你们得加倍的益处。16我要路过你们那里往马其顿去,再从马其顿回到你们那里,让你们给我送行往犹太去。17我有此意,难道是反复不定吗?难道我的意愿是从私欲起的,以致我忽是忽非吗?18我指着信实的神说,我们向你们所传的道并非又是又非的。19因为,我、西拉和提摩太在你们中间传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从没有「又是又非」的;在他只有一个「是」。20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我们借着他说「阿们」,使神因我们得荣耀。21那在基督里坚固我们和你们,并且膏抹我们的,就是神。22他在我们身上盖了印,并赐圣灵在我们心里作凭据。23我指着我的性命求告神作证,我没有再往哥林多去是为了要宽容你们。24我们并不是要控制你们的信心,而是要作你们的同工,让你们得快乐,因为你们在信仰上已经站得稳了。
保罗既然这样深信(原文是「在这样的信心里」或「基于这样的信心」),早就有意先到哥林多信徒那里去,让他们得加倍的益处(或「再一次得到恩惠」[新译本])。昨天我们看过保罗使用的辩护手法,主要是诉诸他与哥林多信徒已建立的关系基础,相信他们可以凭良心在上帝和教会面前为他作见证,肯定他是一个坦率、真诚和倚靠上帝的人。基于这样的信心和良好的关系基础,保罗就打算先到他们那里去,好使(ἵνα/so that)他们再一次得到恩惠/益处(原文直译是「第二次的恩惠/益处(a second blessing/benefit)」)。究竟这个恩惠/益处是甚么呢?由于保罗没有说明清楚,读者惟有根据其他地方出现过相同或类似的字眼去推测。不过,对昔日的哥林多信徒来说,问题明显不在这里,保罗再到他们那里去固然是一件美事,现在困扰他们或部份人的却是他改变了原先的行程。
一16提到一个行程计划:到访哥林多(「路过你们那里去」)马其顿哥林多(「回到你们那里」) 犹太。根据林前十六5-9,保罗的打算却是从以弗所直接启程往马其顿去,然后才到哥林多与他们同住一些时候(或者一起过冬),接着得到他们的送行(即捐款)后,再前往耶路撤冷。根据两个行程计划的比较,其实改动不算很大,分别在于前往马其顿之前会不会先到哥林多教会。这个改变应该发生在撰写前书和后书之间,因着某些缘故保罗改变了原先的想法,决定在前往马其顿之前先到哥林多一次。究竟保罗最终有没有去到呢?经文没有明显的交代,一23似乎告诉我们没有(「我没有再往哥林多去是为了宽容你们」),二1却暗示有去到,并且是一个不愉快的经验(「我自己定了主意,下次不再带悲伤到你们那里去。」)。此外,十二14及十三1亦提到保罗准备第三次到他们那里去。假如第一次去是指建立哥林多教会(徒十八1-11),第三次是发出《哥林多后书》跟着会发生的事,那么第二次到他们那里去是否指着二1所暗示的不愉快行程呢?就着行程的具体问题,学者有许多讨论和猜测。似乎一16提出「路过你们那里去」真实发生了,并使大家感到悲伤、难过,于是有人在不满和怀恨之下用保罗改变行程去攻击他,指责他行事反复不定,按肉体而行(κατὰ σάρκα/according to the flesh)。如果这个推断成立,保罗书写《哥林多后书》的时候正身在马其顿(林后二13;七5),而他的实际行程相信是:以弗所哥林多(不愉快、令人悲伤的到访)以弗所马其顿(徒二十1)哥林多(第三次到访,徒二十2-3) 犹太。
改变行程其实有甚么大不了呢?相信攻击保罗的人已跟他积怨了一段时间,再加上那一次不愉快、叫人悲伤的到访,改变行程就成为他们用以指控保罗的一个把柄。平常的人又怎会把一个人改变了行程连系到他处事反复不定、按肉体而行呢?相信这个指控背后还有许多抹黑保罗的故事在弟兄姊妹中间流传。这些故事、黑材料不单破坏保罗的诚信,就是由他传讲出来的真道也受到牵连,被人质疑。于是,保罗除了为自己作出辩护外,也要为他所传讲的信息作出郑重的声明:「上帝是信实的」、「我们向你们所传的道并非又是又非的」、「耶稣基督从没有又是又非的」和「上帝的应许在基督都是「是」的」(一18-20)。保罗强调,这些道理是他们所认同、「阿们」的,有耶稣基督的坚固和圣灵在心里的凭据。言下之意,即是保罗所传的道之所以是「是」的,是因着三一上帝在信徒的生命中工作,使他们反过来确认这道完全是真实的,并无虚言。可见,保罗还是诉诸信徒群体的经验和见证,去为他的个人诚信与他所传的道辩护。在这个之上,保罗也指着他的性命求告上帝作证,他去与不去哥林多的决定完全是为了他们的益处着想,去是为了让他们得加倍的益处(一15),不去却是为了要宽容他们(一23)。保罗的决定绝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
保罗的自辩说明了上帝的道有证明自己的能力,同时也为传道的人作出鉴别和确认。当上帝的话语在一个信仰群体里生根建造起来,这个群体也被赋予明辨是非的能力。人的是与非最终要由三一上帝与信仰群体去判别和厘清。
思想:
面对他人指控自己反复不定、按肉体而行,保罗用甚么态度与方法去为自己辩护呢?上帝的道的真实性反过来证明一个传道者的坦率与真诚,这个认知对我有何提醒与安慰?上帝的话语在信仰群体中落实原来发挥这么大的作用,教会应如何做好话语建立的工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