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论人的愁苦(3-11问)
问3:你从何处知道你的灾祸呢?答:从神的律法。
问4:神的律法对我们有什么要求?
答:基督已在马太福音廿二章37~40节总括的教训了我们:「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问5:你能完全遵守这诫命么?
答:不能:因为我的本性是倾向于憎恨神和邻舍的。
问6:神造人就是如此邪恶和悖逆么?
答:不;神造人原本是善的,且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就是公义和圣洁:以致他能正确地知道他的创造者神,诚心爱他,与他同住在永福中,赞美、荣耀他。
问7:那么,这种堕落的人性是从何而来?
答:是从我们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在乐园中堕落不顺服而来,因此我们的本性变得败坏,我们都在罪里成孕出生。
问8:是否我们都堕落深沉,以致完全无心向善而只倾向于恶呢?
答:是,除非我们都由神的灵重生。
问9:那么,神在他的律法中要求人行他不能行的事,岂非冤屈人吗?
答:不:因为神造人,叫他本来能行律法;但人因着魔鬼的怂恿,自甘悖逆,把自己和后裔行善的这种能力夺去了。
问10:神会否放任这种悖逆和背信,而让它们不受刑罚呢?
答:决不;他极厌恶我们主来就有的罪和实在犯了的罪,并会在今生和永恒中用公义的审判去刑罚罪恶,正如他已宣告:「凡不时常遵守律法书上所写的,都是被咒诅的。」
问11:神不也是慈悲的么?
答:神确实是慈悲的,但他同样也是公义的:因此他的公义要求那干犯了至高神之威严的罪恶,必须受到极刑,就是身体和灵魂同样受到永远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