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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论圣徒相通 一、凡借基督的灵,又借着信与元首耶稣基督联合的众圣徒,就在基督的恩惠、受苦、死亡、复活以及荣耀上彼此有交通1,并且他们既在爱里彼此联合,便分享彼此的恩赐2,又为助成里面的人与外面的人之互相益处而履行公私的义务3。
二、在信仰的承认上为圣徒的,就当在敬拜的事上维持一圣洁的团契与交通,又当举行其他属灵的聚会,为求得共同的造就4,又当按各人所能和所需,在物质的事上彼此帮助。这种圣徒相通,要按照神赐的机会达于各处一切称呼主耶稣之名的人5。
三、圣徒与基督所有的这种交通绝不是分享基督的神性,或在任何一方面与他平等,若如此主张乃为不虔或亵渎6。圣徒间彼此相通并不侵犯各人对自己所有物持有的权利或所有权7。
经文为证:
1. 约壹一3;弗三16-19;约一16;弗二5-6;腓三10;罗六5-6;提后二12。
2. 弗四15-16;林前十二7,三21-23;西二19。
3. 帖前五11、14;罗一11-12、14;约壹三16-18;加六10。
4. 来十24-25;徒二42、46;赛二3;林前十一20。
5. 徒二44-45;约壹三17;林后八,九;徒十一29-30。
6. 西一18-19;林前八6;赛四十二8;提前六15-16;诗四十五7;来一8-9。
7. 出二十15;弗四28;徒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