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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敏斯德信条第12章:论儿子的名份 神在他的独生子里,并为了他独生子耶稣基督的缘故,将得儿子名份的恩典,赐给凡被称义的人1,借此他们被归入神子民的数目中,得享神众子的自由和权利2。他们身上有神的名字3,接受那为儿子名份的灵4,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5,呼叫阿爸父6;蒙父的怜悯7、保护8、供养9和管教10,但永不被撇弃11,反受印记,等到得赎的日子来到12,承受应许13,为神永远救恩的后嗣14。
参考经文:
1. 弗一5;加四4-5。
2. 罗八17;约一12。
3. 耶十四9;林后六18;启三12。
4. 罗八15。
5. 弗三12;罗五2。
6. 加四6。
7. 诗一O三13。
8. 箴十四26。
9. 太六30、32;彼前五7。
10. 来十二6。
11. 哀三31。
12. 弗四30。
13. 来六12。
14. 彼前一3-4;来一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