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神同行:与人和睦(2)
作者:查尔斯史达尼
圣经有很多地方都教导我们有关与人相处的问题,告诉我们要彼此相爱,彼此建立,要彼此服事,也要彼此劝勉,要彼此支持,彼此代祷,以及彼此和睦。这正是神的心意,要我们这样的对待别人,特别是在主里互为肢体的弟兄姐妹。然而,在实际的生活里,我们都承认,我们大部份所在的环境,不论是工作的环境,家庭的环境,学校的环境,以及其他的环境,都不是这么和睦的环境。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呢?为什么我们不能跟别人融洽的生活,和谐的共处呢?
今天我们要继续思想“与人和睦”这个题目,我们要看的经文,仍然是罗12章,保罗在这里给我们很清楚的指示,而这些教导是我们今天依然需要学习和认识的。今天我们所思想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国与国之间敌对的关系。在罗12章那里,保罗劝勉信徒之间,要彼此和睦,在罗12:17-21,经文这样说:“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在这里,神透过保罗给了我们很清楚的教导,该怎样跟别人相处。我们特别来留意18节所说的:“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这句话的言下之意就是,很多时候,与人和睦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所以保罗才勉励信徒说,“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意思就是如果可行的话,我们都要朝这个目标去做,但是有些时候是真的行不通的,这是个很无奈的事实。
其实,要与人和睦,这不是自然就有的收获,而是每一个人都要负上的责任,是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的。有些人问:“我应该做多少呢?我应该做到什么程度呢?圣经到底有没有教导我们做到那一步呢?”其实圣经的教导很清楚,圣经是鼓励我们竭力,尽我们的所能,做到最多最好,付出一切的努力,为这个目标而奋斗。(在神的恩典,神的大爱,神的能力所及的范围内,我们要去与人和睦。)但有一点我们要注意的,就是我们不能和任何圣经原则有所抵触。我再说一遍,我们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但却不能抵触圣经的原则。
神不要我们因为为了与人和睦,而妥协,放弃了圣经的原则,因为神在圣经里所给的一切命令都是神圣的,都是重要的,所以如果要我们委曲求全,为了与人和好,而违背圣经的原则,这是万万不能的事,所以这一点是我们一定要注意的。然而,除了这一点是我们要避免之外,别的一切努力,我们都要付出。让我再不厌其烦的再说,神的心意是要我们与众人和睦,但这只能在不违反圣经原则之下去达成。要是为了与人和睦,而必须违反神的命令和圣经原则的话,那就不对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就应当持守圣经的原则,而宁愿得罪人,甚至为了真道竭力争辩。
保罗说:“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大多数的情况都应该是可行的,只要我们付出努力,自然可以做到;但保罗不排除有不能和睦的情况,那我们就无能为力了。到底在可能与人和睦的情况下,作为基督徒的我们,该做到什么程度才符合神的心意呢?我们走多少里路呢?在不违反圣经原则的大前题之下,我们可以做多少去达到与人和睦的目的呢?
如果主耶稣是不惜一切的跟所有的人和好,那么祂在世的时候,应该跟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等坐下来,好好的谈,以求得共识了。耶稣也身为犹太人,祂自然不想跟他们有什么过节或冲突,若是耶稣所有事情都以和为贵,宁可放弃自己的原则和立场也要跟所有人和好,情况就不像是今天那样了。主耶稣从来没有教导人,为了和平而不惜付出任何代价。主耶稣乃是坚守原则绝不妥协,而祂的原则就是父神的命令和心意。
使徒保罗又怎样呢?使徒保罗其实可以过舒适的生活,只要他放下神的原则,放下神的托付,向逼迫他的人保证,他不再传福音,不再传讲耶稣,相信他就不会再受到逼迫,不会遭到监禁,也不会最后因为传福音而殉道。要是保罗不惜一切与人和睦,为了寻求安宁的生活,他就会放弃自己所坚持的,出卖信仰走向妥协。但是保罗没有这样做,相反的他为了信仰,为了所信的道而抗争到底,最后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也不肯放弃信仰。圣经从来没有教导信徒,可以为了和睦而放弃一切,放弃原则和信仰,这是不合圣经真理的。
一个不惜一切要去达成和平或者和睦的人,后果会怎样呢?其实最终是得不偿失的。当人不惜一切要去达到和睦这目的的时候,他必然要牺牲自己的原则,放下自己的个性,不论发生什么,他们要把自己的真我掩藏,把真实的感受收起来。为了达到和平,他不惜委曲求全,什么都唯唯诺诺,什么都低声下气的接受,把里面的愤怒,不满和怨气都压抑下去,都隐藏起来。表面看来,他们是好好先生,凡事都顺别人的意思,但是里面却有一个隐伏的危机,因为不满的情绪就像在不断燃烧着的火山那样,到爆发的时候,必然一发不可收拾。因为他内心的仇恨,报复的心理,长期受到伤害的心情,以及自我形象的低落等终有一天会一次爆发出来。
这些人只是暂时掩饰自己内心的愤怒,不满和仇恨而已,问题的根本并没有得到解决,他们即使跟别人和平共处,也只是表面的和暂时的。他们表面的话语很客气,很友善,但这种态度是不堪一击,很脆弱的,因为不是发自内心,而是假装出来的。当有一天他们忍受不了的时候,又或者有什么特别大的刺激临到的时候,他们就再也压抑不住,要一次全部爆发,到那个时候,就会不可收拾。双方的关系就不能再挽救和弥补了。
保罗在教导我们与别人和平共处的时候,特别提到“若是能行”这句话,这是一个情况,是一个条件。保罗是过来人,他明白有些环境是不由自主的,是不能两全其美的,因为不惜付上任何代价而去求和平,不是圣经的教导,对国家是这样,对个人也是一样。因为付任何代价去求取和平,最终的结果只是毁灭,自我毁灭。当人决心不再发言,闭口不语的时候,他就开始踏上一条自我毁灭的路上,他坚持缄默,不再说任何话,这不是神的心意,神要我们把应该说的说出来,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意愿。神要我们诚实,要我们勇敢,即使达不到和平,但也不因此埋没自己的良知和原则。神不要我们去得一些虚假的和平,一些没有基础的和平,因为在真正的和平下,每一个人都可以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感受的。
有些人沉醉于一些表面的和平当中,以为双方之间没有事情,没有分歧,谁知当云雾被拨开之后,才发现原来根本没有和平。当对方宣泄了他们所受到的伤害,所感到的失望,以及内心的痛苦的时候,另一方才赫然的发现,原来一直以来维持的所谓和平只是假象,是错觉而已。然而,当耶稣基督进入我们的生命中,给我们宽恕的能力的时候,情况又有了不同。原本我们是与人不和的,原本我们内心是受到创伤的,原本我们是跟别人意见不合的;但因为耶稣的爱,我们可以宽恕别人,我们可以向前跨出一大步。我们可以超越一切的不同和伤害而与别人和平共处,我们可以付出很大的努力,在不违反圣经原则的前题下,我们保持了跟别人有和好的关系。
问题是在于我们到底怎样看这段关系,我们看得有多重要,价值有多少。作为一个父母,你看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吗?你看得多重呢?他们对你的价值怎样?你愿意为了维持这段关系而努力吗?你愿意付出多少呢?你看重你和配偶之间的关系吗?他对你有多重要呢?你珍惜对方吗?你愿意为了和他和平共处而付出所有的努力吗?当然,你尽上一切努力之后,有时候也不保证情况会有改善,但你已经尽上你的所能,你付出了你可以有的一切。我们可以做到怎样的程度呢?原则就是以不违反圣经的原则,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我们应该尽力与别人和好,要体会耶稣基督的爱的心肠,以耶稣基督的心为心,这是圣经的教训。
有人问:“要是我付出了一切的努力,要是我尽上了一切所能,要是我已无法再做什么,虽然主动,但结果依然是失败的时候,我该怎样呢?当我回望过去所作的事,所换来的只是更多的伤害,更多的痛苦,在过去的半年或者一年,又或者十年的时间中,我付上了一切,去努力补救,所换来的不是希望,而是彻底的绝望,我该怎样呢?我浪费了许多的时间,而这些时间我是应该可以去作别些更有意义,更有价值的事的。我花这么多的时间和心血去挽救这段关系,结果落得这样的收场,我很不甘心。”
弟兄姊妹,我们千万不要这样想。固然我们是付出了努力,但付出努力并不保证一定成功,我们必须有这样的心理准备,不要为所付出的心血和时间而感到后悔,我们可以不必这样。保罗在罗12:17说:“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罗12:19-20又说:“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而保罗的结论,就是罗12:21所说的:“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先后两次,保罗都劝勉我们不可以恶报恶,总要以善胜恶。
假如我们已经付上了最大的努力,做了我们所能做的一切事,但情况依然不见好转,旁人也说:“算了吧,不要再花时间了,你所付出的已经太多了。”我们该怎样回应呢?我们应该有怎样的态度呢?要记得,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再是我们的责任,也不是我们的错,因为我们已经做了我们所能做的。虽然我们作的未必完全,但已经是我们所能做的极限,我们付出了一切仍然不见好转,这就是对方的问题,是他们拒绝我们的善意,而不再是我们的责任了。我们不能强迫对方与我们和好,我们没有这样的能力,对方有他们的意愿和选择,我们只要问心无愧,那就是了。因此保罗也只能说,“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
所以,我们不必在失败的情况下,感到内疚或者是不安,因为我们已经没有力量去改变局面,我们可以处之泰然,问心无愧。那么,“把炭火堆在一个人的头上”,又是什么意思呢?很多人或许以为,把炭火堆在一个人的头上,就是我对别人好,尽量做一些叫对方得益和好的事,其实原来圣经的意思并不是这样。这处的经文是引述自旧约的箴言的。
我们来看箴25:21-22,经文说:“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饭吃;若渴了,就给他水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耶和华也必赏赐给你。”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堆炭火”听起来,好像不是指爱或平安,和谐或喜乐等正面的事情,反而是指刑罚,定罪和审判等的事。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经文说“你若这样行,就等于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到底所指的是什么呢?
原来圣经告诉我们,我们要以仁爱去对待得罪我们的人,这是圣经一贯的教训,我们要善待别人,不管别人待我们怎样,我们都要选择以友爱和良善来对待他们。这其实是很难做到的事,但神却要求我们这样去做。而当我们这样待仇敌,在具体的行为表现上,对他们表达友爱和关怀的时候,我们就好像把一些炭火堆在他们的头上,意思就是他们受不了,他们不知道怎样处理,怎样去作出反应。因为他们本来所期待的,是我们的怒气,是我们的恶待,因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一般人的反应,他们这样伤害我们,理应期待我们有报复的行为,这才是合理和正常的。
可是我们竟然以善代替恶,转过来关怀他们,对他们好,为他们着想,他们会感到气愤,会不知如何处理。他们会感到挫败,会不知如何是好,就是这样的意思。我们不可以恶报恶,反要以善胜恶,在对方期待我们报复或发怒的时候,我们反而处处关心,表现得真诚和乐意帮助,这会让双方的关系,或许有突破性的发展。要是我们以恶报恶,固然我们觉得这是我们的权利,因为对方是先伤害我们,但是我们要是这样做,我们跟他们是在同一的水平上生活,我们并不比他们强,因为这本来就是一般人会有的反应;只是我们要是能尽力对他们好,我们就有可能会赢得他们的友谊。因此,在不违反圣经原则的大前题之下,我们是应该尽力与众人和睦的。
或者我们真的来到一个我们感到无能为力的地步的时候,我们还可以怎么做呢?我们可以求神指示我们怎样做,在这个特别的处境中,求神给我们智慧和勇气。我们不要去寻求人的意见,因为在人的角度看,他们都必然会劝我们算了,因为我们已经付出太多,他们不会赞成我们继续要怎样做的,所以在我们感到不能再往前行的时候,当到神面前寻求指引,或者去求问属灵的长辈,听取他们的意见,因为他们有神的心思和有属灵的远见,可以给我们帮助。
有四方面我们要留意的事,首先是我们必须有一颗清洁的心,主耶稣在可9:50那里说:“盐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什么叫它再咸呢?你们里头应当有盐,彼此和睦。”盐在古代是一种贵重的东西,也是人看为最纯洁的东西,因为盐是从海里捞上来,经过太阳晒干之后变成的晶体,是有极高的价值的。主耶稣说我们中间应当有盐,意思就是我们应该有纯洁的影响力,那是发自耶稣基督的心肠的。我们要让圣灵来管理我们的心思和行为,以致我们能够发挥纯洁的影响力。
第二就是爱,神把爱赏赐给我们,是要叫我们的生命有爱的流露,当我们有爱流露出来的时候,世人就因此认出我们是属神的人。也许你会说,“要我去爱一个对我们这么不好的人,我办不到,因为你不知道对方是曾经怎样的伤害我,欺骗我,我怎么能去爱他呢?”但是靠着神的恩典我们就能够克服了。我们除了有纯洁的心之外,还得有爱。
第三就是忍耐,西3:12-13说:“所以你们既是神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就要存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倘若这人与那人有嫌隙,总要彼此包容,彼此饶恕;主怎样饶恕了你们,你们也要怎饶恕人。”
第四点我要提的就是饶恕,弗4:32说:“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我们可能受到别人极大的伤害,而他们不想跟我们和睦,不管怎样,但是我们却不能不饶恕他们;在这件事上,我们是别无选择的。
刚才所提的四点,都不是我们与生俱来有的,纯洁的心,爱,忍耐和饶恕,都是只有神才能够加给我们,并帮助我们去活出来的。主耶稣为我们留下了最好的榜样,祂怎样为叛逆祂的人,逼迫祂的人而死,为要赦免我们,使我们得免去刑罚和死亡。神因为耶稣而赦免我们一切的罪,而神要求我们饶恕他人,这也是合理的要求。我们怎能在接受神赦免的同时,却又依然对某些人不肯饶恕呢?问题不在于对方曾经怎样的待我们,问题乃是这是神的心意和命令,我们只要顺服神,圣灵自然会加给我们足够的力量,去饶恕一切得罪我们的人。我们就可以胜过自我,活在神的心意中,讨神的喜悦。
诗34:14-17说:“要离恶行善,寻求和睦,一心追赶。耶和华的眼目,看顾义人;祂的耳朵,听他们的呼求。耶和华向行恶的人变脸,要从世上除灭他们的名号。义人呼求,耶和华听见了,便救他们脱离一切患难。”神是这样的一位神,作为神儿女的我们,怎样表明自己的身份,怎样在生活中活出神独有的性情和特征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