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道神学院
箴言廿四24-26
24对恶人说「你是义人」的,万民必诅咒,万族必恼恨。
25责备恶人的,必得喜悦,美好的福分也必临到他。
26应对合宜的,犹如与人亲吻。
今天思想的格言,是继续昨天有关「审判」的公正观念,但是会从一般性转到较特定性。第23节是要求审判不应按人的情面来裁决;而第24-25节则清楚指出要对恶人作出判决。在翻译「恶人」与「义人」这两词上,不同译本采取了不同的解释立场。英文的NIV采用法院式的用词,用了在法庭上宣判的判词而不是道德性的词汇: “guilty” (有罪) 和 “innocent” (无辜/清白),这样,将语意从是非对错的道德层面转移至法律框架模式上。中文不同的译本也有不同的诠释,有指是「恶人」与「义人」(和修本),亦有是「有罪的人」与「无罪」(吕振中译本),以及「坏人」与「好人」(新译本)。
有学者指出第24-25节这组经文是一首四行诗的反义平行句。智者在此作出了一个对比,不义的裁判将受到咒诅和恼恨;而公义的审判则会带来喜悦和得到祝福。此外,第23节指出偏袒是「不好」的;而第25节就肯定公正的判断是「美好」的。公正的裁判能清楚地分辨是非黑白,但那些颠倒是非的人却善恶不分,指鹿为马,甚至荒谬地口出狂言。他们简直道德沉沦、良心泯灭,难怪会招致先知的抨击和批判:「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赛五20)。
智者指出,人若作出正确及公义的评审,将获得「喜悦」和「祝福」。其实,向人指出错误不单只不容易,也不一定有即时的果效,甚至会有不堪的后果随之而来。当先知指责作恶的亚哈王时,王谦卑地回应,以致耶和华不降祸给他 (参王上廿一19-29)。可是,当施洗约翰指责希律的不道德时,却招致杀身之祸 (参太十四4-5)。虽然裁判者不知受众如何回应,但作为主仆,需要以持平的态度作出判断 (参提前五20;提后四2;多一13;二15)。
第26节智者劝勉读者:「应对合宜的,犹如与人亲吻」,这一单句的出现看似与上下句不协调,但这可能是智者刻意的安排。第25节是正确的判断,而第26节则是正直的回应。一个诚实的回答好像是一股清流,又好像是友谊之吻。亲嘴是爱的象征表现,而接吻隐含是双方之间强烈的感情联系和连结。故此,诚实回答是友善和友好的具体表现。
反思
法院以一位蒙上双眼睛、手持天秤和剑的女神雕像来表示其公正的精神。这说明在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法官的判决是依从法规、理据作准,不徇情面。试想想在凡事上,我们是否都以这尺度和态度作出评审?如何拿捏?
我们的言语能流露出我们与人的关系。试反思我们的说话 (西四6;箴廿五11),如何影响我们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