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道神学院
经文:希伯来书七1-14
1这麦基洗德就是撒冷王,是至高神的祭司。他在亚伯拉罕打败诸王回来的时候迎接他,并给他祝福。2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得来的一切,取十分之一给他。他头一个名字翻译出来是「公义的王」,他又名「撒冷王」,是和平王的意思。3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是与神的儿子相似,他永远作祭司。
4你们想一想,这个人多么伟大啊!连先祖亚伯拉罕都拿战利品的十分之一给他。5那得祭司职分的利未子孙,奉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虽是从亚伯拉罕亲身生的,还是照例取十分之一。6惟独麦基洗德那不与他们同族谱的,从亚伯拉罕收取了十分之一,并且给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7向来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这是无可争议的。8在这事上,一方面,收取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另一方面,收取十分之一的却是那位被证实是活着的。9我们可以说,那接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借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10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还在他先祖的身体里面。
11那么,如果百姓借着利未人的祭司职任能达到完全—因为百姓是在这职分下领受律法的—为甚么还需要按照麦基洗德的体系另外兴起一位祭司,而不按照亚伦的体系呢?12既然祭司的职分已更改,律法也需要更改。13因为这些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在祭坛前事奉的。14很明显地,我们的主是从犹大出来的;但关于这支派,摩西并没有提到祭司。
这一章开始,希伯来书的作者开始进入核心的讲论里,解释上帝的儿子耶稣如何按着麦基洗德的体系、等次或性质成了永远的大祭司。这个话题其实在五6已开始了,不过要到现在才正式进入讨论之内。耶稣基督怎可能成了永远的大祭司,并且是按照麦基洗德的体系或性质呢?究竟麦基洗德是谁?
关于麦基洗德的事迹,圣经就只有一段文字谈及,记载在创十四17-24。麦基洗德是撒冷(Salem)这个地方的一个王,同时也是一个祭司。学者相信这个「撒冷」就是日后大家所熟悉的耶路撒冷。麦基洗德是这里的一个王,名字有公义的王(按「麦基洗德」翻译出来)及和平的王(按「撒冷王」翻译出来)的意思。单从名字来看,这个人与上帝的儿子耶稣一样也使用公义与和平的法则去管治人民(来一9;十三20),只是后者的权柄比前者覆盖的范围大得多。其次,作者指出两者之间在「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方面有相似之处。这里当然不是说麦基洗德与耶稣同样没有亲生的父母及先祖的追溯,乃是指出麦基洗德与上帝的儿子一样,其祭司的身份并不是按照人间的出生、族谱、制度或传统来定夺,因为圣经对麦基洗德的出生就没有记录。既然远在上帝向摩西颁布律法之前,祭司已存在并且不一定按照人的出生作决定,于是作者可以凭着这一点指出上帝的儿子耶稣被宣称为大祭司在理论上并无不妥。
不过,读者也会提出质疑:此人虽然是一个祭司,但不一定被以色列人认受。旧约就有许多服侍外邦偶像和鬼神的祭司被上帝的仆人斥责。是以,希伯来书的作者进一步指出就是亚伯拉罕也承认麦基洗德的祭司身份和地位,若不是,亚伯拉罕也不会拿战利品的十分之一给他。在作者眼中,「十一奉献」这个行动说明了奉献者与收取者之间有弟兄一般的关系(来七5);其次,麦基洗德在收取十分之一的时候作出了一个祝福的行动,显出这个人真是至高上帝的代表(若不是,亚伯拉罕又怎会领受从他而来的祝福?),并且位分比亚伯拉罕大(向来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来七7)。通过亚伯拉罕的行动,作者看出麦基洗德作为至高上帝的祭司这个身份是坚实的,甚至可说利未人也是通过亚伯拉罕的身体向麦基洗德纳了十分之一(来七9-10)。这个说法之所以成立,因为古代有「集体位格」(corporate person)的观念,以致一个人可被视为整体的代表,于是一个人犯罪,众人都要受罚;亚当一人犯罪,众人都要死了(罗五15)。按照这个看法,即使利未人还未出现,也通过了先祖亚伯拉罕的身体向麦基洗德缴纳十分之一。言下之意是,麦基洗德的祭司职任比日后才出现的利未祭司制度更古老、更超越。
既然在颁布律法之后已有一个按人的出生为担当祭司职分的规矩,为什么上帝现在要再立一位跟从另一个体系、性质的大祭司出来呢?关于这个问题,希伯来书的作者是接受了上帝的儿子耶稣既成为大祭司的事实或结果,倒过来指出利未人的祭司职任并不完全(来七11)。假如这个制度是完全的,又有何必要按照麦基洗德的体系、性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呢?上帝的儿子降生到这个世上,足以证明旧的祭司制度是不完全的,道成肉身不单完善了整个祭司的制度,更加改变了律法的规定、要求。是以,摩西的律法也不过是暂时的安排,直到大祭司耶稣基督的来临,一切都被更新转化了。
思考默想:
耶稣与麦基洗德有哪些相似之处?麦基洗德有何重要之处?为什么希伯来书的作者可以用创十四17-24这一段甚为简短的经文来支持他的立论?耶稣基督的降生更改了律法的要求及完善了整个祭司的制度,这个论点对我们有何提醒和勉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