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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新厌旧或是人情之常,但是我并不是这样,新的事和物我并不勇于尝试,对于旧的,我倒是紧抓不放依依不舍,我天生是个“只闻旧人哭”的涙人。
家中老二似乎也跟我一样。二十几年前搬家的时候,小小的孩子坚持要把他自行车的骨干(小车轮子和把手都不见了),一并带走。由于小孩子和自行车的感情难以割舍,以后我们不论搬到哪里去,家中的储藏室总有它的位置。
岳父过世之后,岳母把他的骨灰放在房间里顕眼的地方,一进房门就会看见,似乎老岳父一直都未离去,这么一放就是十年之久。岳母几个月前百岁离世,从此之后,他们两个人的骨灰也就形影相随了。
西德州高原春寒多风,早晚温差又大,人说“三月来得像狮子,走得像绵羊”,人在狮子和绵羊当中周旋,适应起来真不简单,不过这是生命的常情:风云不测,从来没有天气去适应人的事情;人不努力学习适应天候就会自讨苦吃,天凉了,就得乖乖地加衣,
人生的洒脱就是缩放自如松紧有度,能屈能伸地活着,这就是西人说的“随着拳击翻滚”。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更好的法子呢?这是人生的无奈,环境所逼。
或者这种雷区般的活着并非原本的设计。如果生命仅止于此,人生不过是个残酷的玩笑而已。诚如《李尔王》里头格劳斯特所说的:人至于诸神有如苍蝇至于顽童,他们以杀人为乐 ( As flies to wanton boys are we to th' gods. They kill us for their sport)。如果真如莎士比亚所说的,生命就太荒谬不值了。
另外一个可能肯定比较确实,这是造物主站出来为自己说话,推翻世间人云亦云的谎言,带给我们一线生机。祂启示保罗说:“我们原知道,我们这地上的帐篷若拆毁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后》5:1)。
人活着并不是靠眼见,乃是是靠信心,信心的眼睛不是回顾的念旧,也不是左顾右盼的踌躇,而是积极往前看的乐观,未来充满了无限的希望,“因为他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参《来》11:16)。
有什么好念旧的呢?人活着要有诗人在《再别康桥》的潇洒: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然而,我们跟徐志摩最大的不同是这个:我们既有这许多的见证人,如同云彩围着我们(《来》12:1),因此,离去的时候,我们选择带走一片七色的彩云,这片云彩是我们一生在地上的见证。
如果此生都是认识主和事奉主的记录,我们就可以深情地念旧,也可以把整个回忆打包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