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道神学院
经文:约翰一书 2:9-11
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 那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他不会使人失足犯罪。 惟独那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也在黑暗里行走,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使他的眼睛瞎了。
教会一个小组当中两个组员意见不合,关系破裂,各人逐渐分成两派,各支持其中一方。教牧介入尝试不同的方法去解决:彼此沟通、各种辅导、也试过大家避而不谈。最后还是两派怨恨越积越深,各执一词,水火不容,这个小组看来快要解体了。如果你是当事人,你应该如何面对呢?
约翰一书当时的教会有人宣称可以恨自己的弟兄,却仍然行在光明中。使徒约翰却直接地指出,恨弟兄的人绝对是行在黑暗里的。这里是约翰一书最后一次用光明与黑暗这个比喻,目的是让我们看清「恨弟兄」这件事的本质,最终是黑白分明,毫不含糊的。
弟兄姊妹之间出现争执,本来是很正常的,各人背景性格都不一样,对社会现象、教会方向、个人生活等,都会意见分歧。这些冲突和矛盾,对双方在教会的信仰参与,形成巨大的「绊脚石」。「绊脚石」亦是2:10「使人失足犯罪」的原意。要解决这些矛盾,其实有两个不同的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充分的沟通和理解,第二个是双方都愿意放下怨恨。
意见不合,双方可以通过坦承的沟通,减少误会。心理辅导可以让双方理解各自的性格背景,如何影响其立场,甚至建立同理心。良朋善牧的协调,也可以帮助寻找妥协的空间或可接受的共识。这些都是第一个层次的处理,都是十分重要的。但最后能否解决问题,还是要看当事人的意愿,是否愿意放下这些怨恨。某些人觉得对方始终看不顺眼,心中充满恨意,实在不愿意放下。使徒约翰说,这其实是一个道德的抉择、信仰的取舍,不能放下怨恨的信徒,是自己选择「在黑暗里行走⋯最后黑暗使他的眼睛瞎了」,看不到主耶稣如何爱教会,只看到自己心里的怨愤。
但我们也可以选择去爱对方,行在光明之中。上文的小组冲突的两位主角,最后在教牧的引导下,明白了基督如何深爱这个教会小组,愿意放下怨恨,不计前嫌,在整个小组面前彼此承认自己的不是,并彼此宽恕对方,后来整个小组复和,更一起为福音而拼命。
思考默想:
你现在心底里有没有对任何弟兄姊妹的怨恨?解铃还需系铃人,只有你自己可以放下这些怨恨的。你愿意因为主耶稣对教会无私无悔的爱,放下这些怨恨,学习去爱每一个弟兄姊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