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3)假教师想要成为著名的律法教师,却不明白律法的真义;律法并不是为信徒的每个处境提供要守的诫命,而是向不信的人显明他们所犯的罪,引导他们归向神(提前1:9-15) -《穿越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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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你好。欢迎收听《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很高兴我们又在空中见面。《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希望帮助每位听众能更加明白神的话语,成为遵行并传扬神话语的人。
在上一次节目,我们查考与分享了提摩太前书1:3-8的内容,让我们先来重温一下。
根据使徒行传18-20章的记载,保罗在第二次布道旅程中初访以弗所,后来在第三次布道旅程中,他在以弗所逗留约达三年之久。以弗所跟罗马、哥林多、安提阿和亚力山大都是罗马帝国的重镇,也是小亚细亚的贸易、政治和宗教中心,城内有女神亚底米的庙宇。
根据歌罗西书2:8-18的记载,以弗所和歌罗西教会被相同的异端所困扰。这个异端主张人要发现某些隐藏的知识,并敬拜天使,这样才可以蒙神接纳。有些信徒根据旧约历史或家谱去虚构一些神话故事,以为神话故事有助他们得救。假教师的动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基督。他们为教会带来无尽的问题和毫无意义的争论,夺去了信徒学习真理的宝贵时间。今天,我们也会陷入这种无价值、无意义的争论中。这种争论起初看来似乎没有什么害处,但很快会排挤基督改变生命的真理,使我们偏离福音的中心信息,并使我们把本该用来传福音的时间浪费了。所以你要避开任何阻碍你做神的工作的东西,远离那些宗教上的推测和无意义的争论。
今天,有许多领袖或权威人士寻求人的支持,有些人甚至叫我们背弃基督去追随他们。若他们看似很懂圣经,那么带来的影响就更隐蔽,也更危险。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分辨他们:第一,假教导会引起很多争议,却不能帮助人认识耶稣;第二,假教导多数由那些要建立自己名声的人所倡导;第三,假教导与圣经的真教训相违背。要确保自己不受假教师欺骗,信徒就要研读圣经的教导,坚定不移地信靠基督。
假教师都是被好奇心、权力和名望欲念所驱使去教导别人;相反,真正的基督徒教师是被真诚的信心和无亏的良心所推动。我们的“伟大知识”可能会震慑他人,但若动机错误,则我们所得到的地位,最终也是虚空的。
在圣经的某些细节上争论,可能会使我们觉得很有趣,但离题的讨论很容易使我们丢了福音的真义,因小失大。以弗所的假教师虚构了庞大的理念架构,然后争论其细枝末节。我们不能让任何事物分散我们的注意力,叫我们偏离正道,惟有耶稣基督的福音才是圣经的核心。我们要知道圣经所说的是什么,并将之应用在生活上,又以此来教导别人,这样,我们就能以耶稣的真理来检验各样的学说。不要专注经文的某些细节,而错过了教义的重点。
接下来,我们继续研读与查考提摩太前书1:9-15的内容。
提摩太前书1:9-10记载:“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弒父母和杀人的,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
颁布律法不是为义人,就是那些因信基督而被称为义的人;律法是颁给不守法的人。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不是颁给没有杀人念头、不想伤人、只想帮助人的神的儿女。神的诫命是给本性想要杀人的人,为要控制人的本性。律法是给“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凡来到基督面前的不是被律法拯救,而是被神的救恩拯救。他们被带进神的家,提升到比律法层次更高的生命。让我举个例子给你听。有一个法官在审判一个犯人,这个犯人有罪,要付一大笔罚金,还要坐牢。法官说:“我儿子和这个犯人很要好。虽然这个罪犯犯法,我必须判他有罪;但我儿子很有钱,愿意替他付罚款,也愿意替他坐牢。于是这个犯人的惩罚已经付清了。我要把这个犯人带回家,把他当作我的儿子来看待。”当法官带这个犯人回家时,法官不会再对他说“不可杀人”、“不可偷盗”。因为这个人成了法官的儿子。法官会告诉他要爱家中其他的人,在餐桌上吃饭要有礼貌,要尊敬自己的妻子,分担家务等等。这个人受到的待遇和以前完全不同了。神就是这样对待蒙恩的罪人,我们已经超越律法了。律法是为犯法的人而设立的,为要控制老我,也就是我们的肉体和罪性。在律法之下,人们不守法,他们做不到,所以常常犯罪。在恩典之下,人被带进神的家,不再杀人、不再说谎;不然,便会失去神的同在。
保罗加上“别样敌正道的事”这句,以防漏掉某一部分,这一句包括在他清单中可能疏忽的罪。
信徒应明白真理的核心。我们如果把没有一致性琐碎的知识当作夸耀的工具,就会远离真理本身。
提摩太前书1:11记载:“这是照着可称颂之神交托我荣耀福音说的。”
这又是保罗写给提摩太这个年轻传道人很独特的说法,这是在保罗写给别的教会书信中找不到的。
提摩太前书1:12记载:“我感谢那给我力量的我们主基督耶稣,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
保罗说:“我感谢……我们主基督耶稣,”由此可以看出,保罗强调基督的主权,“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很多时候,我们严重地误解服事的观念。所有的信徒都要服事神,只要是神的儿女,没有一个人可以例外。保罗在这里所用的“服事”与“执事”是同一个字,每一个信徒都是主耶稣基督的执事。保罗甚至称在位的执事为“神的执事们”。我们常以为要选某一个人,或给某一个人安插一个职分,但我看到神常常决定要让谁做那个职分。教会领袖应该要像神的执事那样,带领教会事工。保罗感谢神让他参与宣教事工,神赐予每一个信徒都有一个服事的恩赐。
保罗感谢神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神拣选拯救了他;第二,神信任罪人当中的罪魁保罗,向他施怜悯;第三,神给予保罗荣耀的使徒职分;第四,神使保罗披戴执行使徒职分的能力。
保罗曾形容那些将律法强加在以弗所信徒身上的假师傅。他现在想起他个人的悔改归主。罪人归主不是因守律法,而是因神的恩典成就。他不是个义人,而是个罪魁。由本节至17节,经文似乎要表明律法在保罗的个人经历中的合法使用。律法对他不是救恩的方法,而是悔罪的方法。首先保罗感谢基督耶稣,因主耶稣赐下加力的恩典。这里强调不是大数的扫罗为主作了什么,而是主为他作了什么。他不能不感到惊讶,因为主耶稣不但拯救了他,而且还以他为忠心的,派他服事神。律法就永不能有这等恩典,况且,律法硬性的条文要判罪人扫罗死刑。
提摩太前书1:13记载:“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做的。”
“我从前是亵渎神的,”保罗用这个可怕的字眼说明,他以前是个亵渎神的人。他曾经亵渎主耶稣,曾经憎恨主耶稣。我相信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时,扫罗也在现场,并且嘲笑主耶稣。保罗说他曾经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伤害教会的。
“然而我还蒙了怜悯,”保罗说到他的得救,他说他是被神的恩典拯救的。是神的怜悯让他可以来服事神。我一直不明白神为什么要使用我去传福音。我还年轻的时候,如果你对我说有一天我会参与福音广播事工,我会说不可能、我不要,这是没有理由的事,但是因着神的怜悯,神给我服事的机会,神的怜悯是丰富的、让我一生受用不尽。“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做的。”这是保罗的情况,也是我们每一个人信主以前的情况。
保罗在悔改归主前犯了十诫,在本节里充分地证实了。他说自己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他是一个亵渎神的人,他说基督徒和他们的主耶稣的坏话;他是一个逼迫人的人,他要置基督徒于死地,因为他觉得这个新教派威胁、危害犹太教;在执行他的恶谋时,他喜爱以侮慢人的、暴力的和无耻的行为对付信徒。虽然不明显,但其实“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这些字句,都以加剧变坏的方式排列。首先的罪只是言语而已,进一步是为别人的信仰加手毒害,最后更包括残酷的意念和虐待。
然而保罗蒙了怜悯,他无需接受所应得的惩罚,因他是在不信不明白的时候做这些事的。在逼迫基督徒时,他以为他是做神的事工,因他宗祖的宗教要他崇拜真神,他只能认定基督徒的信仰是与旧约的耶和华相违背的。他用尽热诚和精力,以为杀害基督徒就是捍卫神的尊严。
很多人强调热诚、认真和真挚,是与神同在的重要条件,但保罗的例子告诉我们,热诚并不足够。事实上,如果一个人是错的,他的热诚只能令错误更深;他有越多的热诚,他所造成的破坏就越大!
提摩太前书1:14记载:“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
保罗是被神的恩典拯救,神把他带到“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的地步。这能在信徒的生命中活出好见证来。
因着神的怜悯,保罗不仅逃过他应得的惩罚,也接受本不配得的、神格外丰盛的慈爱恩典,他在罗马书5:20说:“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赐给保罗的主的恩典是不会白费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临到保罗的恩典是与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和爱心一同来到的。当然,其意思就是:正如恩典从主那里来临,信心和爱心也是从主那里发出的。然而,我们若明白保罗没有拒绝神的恩典,反而信靠主耶稣,并爱这位从前恨恶但现在要称颂的主,这意思就更清楚了。
提摩太前书1:15记载:“‘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
这是一节很重要的经文,因当中明确宣告神差派独生子“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的旨意。虽然主耶稣是世上最伟大的教师,但祂不是为这个来的;虽然祂树立了道德典范,但祂也不是为这个来的。祂来是为要拯救罪人。当你作见证时,不要吹嘘自己有多了不起或你成就了什么事,而要说你曾经是个罪人,基督救了你,这是最重要的。
“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这句中,保罗说他是罪人中的魁首,他没有夸大,这不是夸张,他说的是真的,他真的是罪人中的罪魁;他曾亵渎过主耶稣,也蔑视过基督。但是,保罗说:“我已经得救了。”主耶稣是来拯救罪人的,如果你说:“我不认为基督会救我,我是最坏的。”那你就错了。保罗是罪人中的罪魁,这个罪魁祸首已经被救了,如果你愿意谦卑并顺服接受主耶稣和祂的救恩,你就会被救。你自己看吧。你只要悔罪转向基督,其余的让主来做。主耶稣是信实的,保罗说“这话是可信的”。
“十分可佩服的”,这句与4:9一样,都是指福音传播的对象,并不局限于某一部分人,而具有涉及全人类的普遍性。基督教福音的核心内容压缩在“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句话里面。在此,“拯救”不只是代表从罪和死亡的状态中得救,还包含着引导人得到义、自由和祝福等积极意义。以弗所书1:17记载:“求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荣耀的父,将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你们,使你们真知道他,”加拉太书5:1记载:“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
“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此句是保罗回顾自己过去的信仰见证,同时也可称为真正的胜利者的表白。与其他伟大的信仰先驱一样,保罗对罪的意识和忏悔,是把福音事业推向胜利的根本原因。在此我们认识到,圣徒对罪的真正认识,会使他们不再陷入精神上的优越感和骄傲中,并感谢神的恩典,为报答神的恩典,活出积极的人生,同时更带给罪人希望和喜乐。
本节经文是教牧书信里五句“可信的话”的第一句。这话是可信的,因为这是神的话。祂既不说谎,也不出错,人无须怀疑地信赖这句说话。事实上,不信主的话是没理由又不明智的。这是十分可佩服的,因为主的话放诸四海皆准,述说神已为众人作成的事,将救恩的礼物送给所有人。
“基督耶稣降世,”此节中“基督耶稣”一语强调我们主的神性。主是那位从天上来到世上、首先是神(基督),然后是人(耶稣)的神。至于救主的先存性,在祂降世中已有了答案。伯利恒不是祂存在的起点,祂是与父神同在、永活永存的,但祂为了一个特别的差事来到世上成为人。今天的历法证实祂曾降世为人的事实。我们说公元某某年,就是主历某某年。祂为什么来呢?为要拯救罪人。祂来不是要救好人,因为世上没有好人!他来也不是要救那些完全遵守律法的人,因为世上没有人能完全遵行律法。
现在我们来到真正的基督教信仰,与其他别的教训的核心不同之处。虚假的宗教告诉人,有一些事情人能做或表现的,可得神的喜悦;福音告诉人们,人是罪人、是迷失的,并且不能拯救自己,只有透过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代赎之工,人才可得进天堂。保罗在本章开篇所提到的律法的教训,给了肉体一个地位。这教训正迎合人要听的说话,就是无论用何种方法,人总能促成自己的救恩。然而,福音坚持说救恩工作的一切荣耀,只能归于基督,人没有做什么,只有犯罪,主耶稣完成了所有拯救之工。
神的灵将保罗带到一个地步,在那里他知道自己是个罪魁,或者像一些人这样翻译:“罪人中最突出的一位。”就算他不是个罪魁,但肯定也是罪人中排前列的几位。请注意“罪魁”的名衔不是给一个拜偶像或不道德的人,而是给一个有深入的宗教信仰、在正统犹太教家庭长大的人!他的罪是道理教义上的罪,他不接受神论到主耶稣基督的位格和工作的话。拒绝神的儿子是最大的罪。
此外,请注意保罗说“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这句的“是”字不是过去时态的,而是现在时态的。最虔敬的圣徒经常最注意到的是他自己的罪。
在哥林多前书15:9(约在主后57年写的),保罗称自己为“使徒中最小的”,然后在以弗所书3:8(约在主后60年写的),他称自己为“比众圣徒中最小的还小”。数年之后,这时在提摩太前书1:15,他称自己是个“罪魁”。这里我们看出保罗在基督里谦卑的过程。
有学者将“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这句翻译为“在罪人中我是第一名。”意思不是指保罗是旷古历今最差的罪人,而是指就以色列而言,他是第一的。
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时间到了,我们先停在这里。如果你对节目中所分享的内容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你来信询问,我们很乐意为你再做说明;若是你生活中有什么难处,也请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彼此记念代祷。
我们下次节目再见。愿神赐福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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