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受浸的人
谁可以受浸呢?有些教会为未得救的人施浸,好使多人加入教会;这是不合圣经真理的。
一、相信的人
有些人说:“不一定要真心相信才可以受浸(或受洗),只要他们肯加入教会就可以,因为受浸(受洗)可以使人重生得救的。”圣公会、路德会与天主教都是这样主张的。但长老会、美以美会与浸信会等就多有反对这个说法,说:“受浸(洗)是一个表示,表明圣灵的工作罢了。”
现在我们可以翻开圣经,看谁是可以受浸的:“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太28:19)这里是先作门徒,然后才受浸。“腓利说:‘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于是吩咐车站住,腓利和太监二人同下水里去,腓利就给他施浸。”(徒8:37-38,详看12,10:48,16:33-34,18:8,22:6)不过,有许多人似乎是信,但不是真信,所以我们不要立即给人施浸。这并不是说,要灵性长进的人才可以受浸。延长一点时间,为要从他们的生活中验证他们实在是有生命的,才给他们施浸。使徒们没有考问他们什么道理,所以我们也没有注重“问心事”。当留意他们的得救经验,这比较实际一点。
二、“为死人受浸”的事
有人说:“病人既不能受浸,不如待他死后才给他施浸。”他们是根据哥林多前书15:29的:“不然,那些为死人受浸的,将来怎样呢?若死人总不复活,因何为他们受浸呢?”
这节经文是一节难解的经文。有人说:“为死人受浸的意思是代替死人受浸。信徒为救人的灵魂,就要时刻冒死,受死浸或称血浸。”但这“为”字,不应译作“代替”。
又有人说:“这‘死人’是指着耶稣说的。如果死人真不复活,我们为什么替人施浸归入一位不复活(仍在死中)的基督呢?”但这“死人”不能是基督,因下文说“他们”,不是一位。
又有人说:“这‘死人’二字,是指着灵魂的死——即世人。为死人受浸就是为罪人施浸。”如果是这样就不通了。圣经没有叫我们为死人施浸。不信的人是死人,不能受浸;必要他先信了耶稣,成为活人,然后才可以受浸。我们只能为活人施浸,不能为不信的死人施浸。
还有人照着字面去为死了的基督徒施浸。这是异端,因为圣经没有命令我们这样作。
那么,这节经文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本来是很简单的。哥林多有人说没有死人复活的事,保罗就写这一章经文说明复活的要道。“死人”是已死的信徒,不是已死的世人。“为”不是“替”,如果是替,就应“替他们施浸”,但这里是“为死人受浸”。这里的意思是,活着的人,因着已死的信徒为主牺牲,自己有所感动也信了主,接受了受浸。他们是因着已死的人而自己接受受浸的。因为受浸是表明“同死、同埋葬、同复活”,所以保罗引用这事来说明复活的要道。保罗在这里是引用他们为死人浸的事来说明复活。他们有人不信复活,但那些为死人受浸的人是相信复活,否则他们就不会为死人而受浸了。保罗说是“那些”,不是说“我们”。
三、婴儿不该寄洗
圣经没有寄洗Pedobaptist的事。这事起源于公元200年间的教会。爱任纽Irenaeus是里昂的主教。他在公元185年主张婴儿受洗才能除去原罪,得重生。这就成为天主教的论据。特土良Tertullian认为受浸是输入永生的工具,但他阻止婴儿受洗。三世纪才开始婴儿寄洗,到六世纪就很普遍了。罗马教会最拥护这个,因为他们愿意多人归入自己的教会,好能克服全世界。婴儿不能受浸,所以给他们寄洗。婴儿寄洗之后,直到他长大成人的时候再行坚振礼(坚信礼)。这样,就成了一个正式受洗的人了。可惜更正教没有把这件荒谬的事更正过来!
1.婴儿寄洗的理由
最初是因为有人相信水能重生人,所以有寄洗的事。后来他们就造出许多“理由”来坚持寄洗。
第一个理由是根据马太福音19:13-14“那时有人带着小孩子来见耶稣,要耶稣给他们按手祷告,门徒就责备那些人。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但这不是受浸,却是“按手祷告”,况且耶稣从没有施过浸。还有,这些不是婴儿,而是小孩子。
第二个理由是“割礼的代替”。他们是根据歌罗西书2:11-12节:“你们在祂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你们既受浸与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祂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祂从死人里复活的神的功用。”他们的意思是:旧约不只成年人受割礼,婴孩第八天都受割礼。新约时代的人不受割礼,而以受洗代替了,所以婴孩当寄洗。
是吗?受浸代替了割礼吗?加拉太书5章说割礼,但没有显示代替的道理。如果受浸是代替割礼的话,那末,女人就不用受浸了,因割礼只有男孩受的:“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创17:12)而且旧约的人,无论信与不信都要受割礼,连买来的仆人也同受(参出12:44)。如果受浸是代替割礼的话,就不只婴孩要寄洗,连家里的仆人也该受浸才对。但歌罗西书2章并没有说明受浸是与割礼有关系的。11节说我们受了割礼:“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12节说也受了浸;“你们既受浸与祂一同埋葬”。这是两件事。非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脱去肉体”的,全向罪死的,与犹太人在肉身上所行的割礼相似;受浸是处理死人的方法,又表明从死人中复生的事。受浸与割礼只有一点相同:有生命的人才受。有肉身生命的人要受割礼;有属灵生命的人当受浸。
第三个理由是根据马太福音28:19“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他们的意思是:“万民”就包含婴孩在内,所以婴孩是当寄洗的。
请我们再一次细心地读读圣经罢!耶稣不是说;“给万民施浸”;却说“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先要作门徒(得救了),然后“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请问婴孩能不能相信?他们绝对是不能相信的。他们若死了,是可以得补救的永生的,但不是因作门徒,而是因基督耶稣的救赎。
第四个理由是根据“全家受洗”的经文。他们说:“‘全家’必定是包含婴孩的”。
现在让我们再看看圣经罢。圣经共有四处提到全家受浸,但没有一处暗示是包含婴孩的:“有一个卖紫色布匹的妇人,名叫吕底亚……她和她一家既领了浸……。”(徒16:14-15)我们能否说“一家”必定有婴孩呢?我敢说,他们没有婴孩,因他们能听劝慰的话:“二人出了监,往吕底亚家里去,见了弟兄们,劝慰他们一番,就走了。”(40节)这就显明一家都是成年的人。
第二段经文是使徒行传16:23-34禁卒一家受浸:“当夜,就在那时候,禁卒把他们带去,洗他们的伤;他和属乎他的人,立时都受了浸。”(徒16:33)这里“属乎他的人”,怎能证明有婴孩在里面呢?从上下文更可以看出是没有一个婴孩的,因为婴孩不会听道,但“他们就把主的道,讲给他和他全家的人听。”(32节)婴孩也不会信神并喜乐,但“……他和全家,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34节)所以我们不要臆断,说“一家”就必定有婴孩的。
第三段经文是根据使徒行传18:8“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还有许多哥林多人听了,就相信受浸。”这节经文能证明有婴孩吗?婴孩能“都信了主吗?”请我们不要臆断罢!
第四段经文是根据哥林多前书1:16“我也给司提反家施过浸”。这里没有说明有婴儿否,我们怎能臆断他们一定有婴儿呢?我可以证明他们没有婴儿,因为他们能“服事”圣徒的:“弟兄们,你们晓得司提反一家,是亚该亚初结的果子,并且他们专以‘服事’圣徒为念。”(林前16:15)除了这四段“全家受浸”的经文之外,并没有一节经文给我们看见有婴儿寄洗的事。
2.婴儿寄洗的错误
或者有人说:“虽然寄洗是没有圣经的根据,但是没有害处,为什么你要反对别人这样作呢?”我告诉你:寄洗是错误的,错误就必定是有害处的:
(1)先洗后信
圣经是先信后浸。但婴儿既不会相信而受洗,就是违反了圣经的次序。未死的人不能埋葬,不与基督联合的人,洗什么?
(2)欺骗父母及孩童
婴儿受了洗,有些做父母的就相信他是个得救的人,因为他们迷信水是有神秘的能力的。孩童长大了,他也认为自己是个“教中人”,因此就受了欺骗。
(3)基督教必定充满了不得救的人
如果替婴儿施洗,归入“教会”(?),整个基督教就要变成罗马天主教了。当他们长大的时候,就循例作了“教友”,把教会弄成信和不信的大集团。
(4)有如国教
英国人生下来就成为安立甘会的会友了。作父母的必须把他报到教会去。不必相信,他就很自然成为安立甘会的会友了。在德国的国教也是这样。若为婴儿寄洗,就象国教了。
使徒的遗训:
公元1873年有人发现一本小书《使徒的遗训》Didache.学者们认为这本书是写于公元70-100年间的。这本书里清楚的说明受浸的方法,但没有提到婴儿的寄洗。
属灵人的意见:
教会中被神重用的人,例如BishopHandleyMoule,Dr.p1ummerE.LangeofJena,Schleirmacher,Meyer,并美以美会的Dr.AgarBeet.他们都否认新约圣经有给婴儿寄洗的事。既是这样,我们就不可再让婴儿寄洗了。这是人的遗传,不是圣经的教训。
3.“坚振礼”(坚信礼)
婴儿寄洗了,直到他长大的时候,不用再洗。如果他自愿相信,就在众人面前行坚信礼;施洗的人为他祷告,就算作正式的基督徒了。但圣经也没有“坚信礼”这件事。坚信是我们每时每刻所当有的心态,但这并不是一个“礼”。既说坚信,就证明以前是“不坚信”,“动摇的信”,或“不信”。如果是动摇或不信,就不当寄洗,因为寄洗与坚信礼都不是圣经真理。>>第六章 施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