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当顺服主的命令
耶稣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应验诸般的义。”(太3:15原文)耶稣受浸,是应验诸般的义。但很希奇,祂不是说“我理当这样应验诸般的义”,却说“我们”。应验诸般的义不只是祂个人的事,也是我们信徒的事。所以凡没有象祂那样受浸的就是没有应验诸般的义。因此,当祂快要离开门徒的时候,祂曾嘱咐他们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归入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太28:19)但有人说:“这个命令不是给我们,而是给十一个使徒的。”是的,使徒当然要顺服主的命令为人施浸,但如果信的人不愿意顺服,他们又怎样能勉强人受浸呢?所以这个命令是双重的:给施浸的人,也给受浸的人。这是主升天前的命令。
有许多人受了点水,后来因为认识了真理,愿意顺服主的命令而受浸。另有些人明知受浸是对的,但为着他们已经受了洗,就以为无需要浸,所以用许多似是而非的理由来替自己辩护。
一、与得救无关
他们的意思是:受浸或受洗既然与得救无关,因此就可以随便。
请问,是不是与得救无关的事,我们就可以随便呢?行为也是与得救无关(弗2:8-9),是否我们就不要有好行为呢?没有生命的人,无论怎样浸,也是没有用处的;但既有了生命,就应当顺服。一个人穿衣服是与生死没有关系的(寒冻例外),是不是我们可以不穿衣服呢?受浸虽然与得救无关,但与良心是有关系的:“这水所表明的受浸。现在借着耶稣基督的复活,也拯救你们(这受浸不是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向神有好的良心)。”(彼前3:21原文)如果我们不肯顺服主的命令受浸,虽然得救,但向神就没有好的良心。要求良心无亏,就需要受浸。
二、重内心的洁净
有人说:“神是看重内心的洁净,不是看重外表的受浸。”
是的,一个人内里不洁净,无论怎样浸,也是没有用处的。但内心洁净,外面不注重,可以不可以呢?法利赛人是注重外面,但里面却是污秽。主耶稣要他们里面洁净,但没有叫他们可以疏忽外面:“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太23:26)耶稣固然不愿意人外面干净,里面污秽;但祂也不愿意人里面干净,外面污秽。一个杯子里面污秽是令人厌弃的,但一个里面干净而外面污秽的杯子,也是没有用处的。法利赛人外面干净,而里面污秽;但今日的人借口说要内里干净,反而外面就可以污秽。这样的人,是比法利赛人更假冒为善呢!
三、保罗也轻看受浸?
不愿顺服的弟兄们说:“保罗也是轻看受浸呢:‘我感谢神,除了基利司布并该犹以外,我没有给你们一个人施浸。’(林前1:14)‘基督差遣我,原不是为施浸,乃是为传福音……。’(17节)所以我们不要注重受浸。”贵格会与救世军就是没有受浸的事。
保罗真的轻看受浸吗?一点也没有。从使徒行传里,我们得知保罗到了哥林多,许多人因为信主而受浸。虽然不是保罗亲自施浸,但他没有反对或轻看这件事。为什么保罗会说出哥林多前书1章的话来呢?原来哥林多信徒有了分争,争论他们所属的人:“……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基督的。”(林前1:12)保罗怕他们说:“我是属保罗的”,所以就说出他没有替他们施过浸的话,并为此感谢神,“免得有人说,你们是奉我的名受浸。”(林前1:15)除了这段经文以外,保罗是常常提到受浸的事,他并没有轻看受浸。
四、已奉主的名受洗
许多人不愿意受浸,他们说:“我已奉主的名受了洗”。
奉主的名是很重要的。你只奉主的名受了洗,却没有奉主的名受浸。圣经没有奉主的名受洗的事,只有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受浸。我们不只受浸要奉主的名,更是“无论作什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借着祂感谢父神。”(西3:17)我们可否奉主耶稣的名吃饭就代替了奉祂的名祷告呢?绝对不可。所以奉主的名受洗,不算是奉主的名受浸。
五、只一次
有人说:“不论受洗或受浸,只有一次,没有多次的,因为圣经说,‘一主、一信、一洗。’(弗4:5)所以受过一次洗的人,用不着受第二次的洗。”
请注意,这里的“一”,不是一次的一,乃是合一的一。如果译作一次,那就太可笑了:“一次主、一次信、一次浸。”不,这是不通的。圣经所说的“一”是指着同一个“方式”——浸。受过洗的人,只是一次洗,还没有受浸,所以不在“一浸”里。受洗根本就不是圣经的真理,怎能在这个“一”里面呢?受过洗的人还要受浸,这不是“再浸”,因为他从来没有浸过;他乃是“补浸”罢了。受过约翰悔改的浸的人,保罗尚且吩咐他们要“再浸”(徒19:l-7),何况没有受过浸而只改头换面以点水来代替的人,岂不应“补浸”吗?行洗礼的也当“补浸”,这不是16世纪的所谓“重浸派”Anabaptists.另外有人认为受浸可以赦罪(前面已经说过),因而强调多次受浸,一直浸了30多次。这是极大的错误。我们只奉父、子、圣灵的名受一次浸就够了。受过“洗”的人进行受浸,不是“再浸”,而是“补浸”。
六、我已真心接受了基督
受过洗的弟兄们说:“我已真心接受了基督;好象我真心接受基督的人还有很多很多,他们都没有受浸,难道他们都不被神收纳吗?”
被神收纳是因着信靠耶稣,并不在乎受浸。但我们不能因为被神收纳就可以不受浸。如果是这样,就是不顺服。主耶稣是被神所收纳的人,但祂也要尽诸般的义。当祂从水里上来时,“天忽然为祂开了,祂就看见神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3:16-17)这是顺服的果效。得救是被神“收纳”;但顺服才被神“悦纳”。
七、“为什么不在约但河里受浸呢?”
这个问题常是受洗的弟兄们所发出的问题。
我们受浸不单是根据主的榜样。如果只是根据主的榜样,那么,我们就不只要受浸,更要在约但河里受浸。但为什么耶稣是受浸,我们也效法祂受浸,耶稣是在约但河里受浸,我们就不跟祂到约但河里受浸呢?原来受浸不只是个榜样,也是个命令,更是圣经的原则。在约但河浸就只是一个榜样,没有命令;而且在约但河受浸没有什么真理的表示。受浸就不同了:受洗不能表达埋葬与复活,必要受浸才能表达出来。在约但河或在浸池里受浸,或在建筑物里受浸(徒16:33,8:12-13),都没有关系;但受洗就有问题了。
八、亮光
受洗的弟兄们说:“受浸是对的,但我既已受了洗,就不必再浸;还是等候神的亮光光照我,圣灵感动我,使我清楚是神的旨意,然后再受浸吧。”
这是一个推诿。客气一点,就由得你受感动才浸。其实圣经已清楚说明,我们只得顺服,不当推却。说要得亮光,受感动,圣灵的感动是顶要紧的,但为什么圣灵没有感动你受洗,而你肯受洗呢?圣经的命令是叫我们彼此相爱。我们能不能说,要有亮光,要有感动才实行相爱呢?我们能否说,要有亮光或有感动才聚会呢?不如干脆地承认自己是不够顺服,还不失为一个诚实的基督徒呢!明白真理是由读经、听道、圣灵的启示等。既明白了真理,就当实行。不过,你说的也是有点不错的:一个明白真理而不肯顺服的人,实在是需要圣灵的感动才“肯顺服”的。
九、“受浸的人的生命也不一定是丰盛的”
受洗的弟兄们还会用“生命的丰盛”来掩饰自己呢!
不错,受浸的人的生命不一定是丰盛的。但受浸是受浸,不是生命更丰盛。有许多受洗的信徒的生命真的比一些受浸的信徒的生命丰盛得多。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废了神的命令。受浸是个命令,是我们当行的。明知受浸是对而不肯顺服,无论生命怎样好,已经缺少一件。“法利赛人和律法师,没有受过约翰的浸,竟为自己废了神的旨意。”(路7:30)法利赛人没有受过约翰的浸,就是废了神的旨意与计划;我们若没有受过基督的浸,岂不更是废了神的旨意么?一个生命丰盛的基督徒必定肯顺服神的旨意的;如今为自己废了神的旨意,生命还见得好吗?
十、“不能的人”
受洗的弟兄们又说:“有许多人是不能受浸的;但受洗就任何人都可以了。”
这个问题,我已经说过了,有病的人,可以不受浸。他不是不肯,而是不能;这是不成问题的。
以上十个问题都是很易解答的。盼望受洗的人都肯顺服神的命令。有些公会有洗浸两个方法,由信的人选择,然后为他施洗或施浸。他们说:“地上的教会是没有完全的;这样作是个开明的作风。”我可以说,这是没有定见。如果受洗是对的,就当施洗;如果受浸是对的,就当施浸。由信徒去选择根本就不对。信徒不明真理,应当由带领的人解明。既知受洗是不对的,为什么让他去选择不合真理的事呢?保罗见以弗所的圣徒没有受基督的浸,他并没有任凭他们自由拣选。他对他们说:“约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浸,告诉百姓,当信那在他以后要来的,就是耶稣。他们听见这话,就奉主耶稣的名受浸。”(徒19:4-5)他们受了约翰的浸,还要再浸;今日只受洗,没有受浸的人,可以自由选择吗?你若要受浸,当然会遭遇不少困难,但不用怕。>>第五章 受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