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书(12)根据圣经的教导,圣灵住在我们里面,赐予我们耶稣的新生命,我们就是从神生的了(约壹3:8-10) -《穿越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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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你好。欢迎收听《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很高兴我们又在空中见面。《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希望帮助每位听众能更加明白神的话语,成为遵行并传扬神话语的人。
上一次节目,我们查考与分享了约翰一书3:5-7的内容,让我们先来重温一下。
约翰一书3:5-7说:“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
读罢这段经文,或许有人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主耶稣并没有犯罪,为什么要死呢?”根据旧约献祭的规定,要献一只无瑕疵的羔羊,作为赎罪的祭牲。根据新约约翰福音1:29的教导,耶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祂完美无瑕,为了我们的罪牺牲自己的生命,我们就因此得到完全的赦免。祂为我们受死,我们便不用面对永死了。彼得前书1:18-20说:“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基督在创世以前是预先被神知道的,却在这末世才为你们显现。”
诺斯底主义虽擅于伪称自己有特别的知识,他们个人的言行却十分不小心。因此,约翰补充说:“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这一点是最清楚不过的了。一个人不能既有属灵的生命,却又继续活在罪里。另一方面,神是公义的,人只有依靠神,才有能力行义。信徒得着救恩可过义的生活,行出义来。
接下来,我们继续研读与查考约翰一书3:8-10的内容。
约翰一书3:8说:“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这节经文所指的不是偶然所犯的过失,而是习惯性犯罪,即生存方式已被罪沾染。“属魔鬼”,意思并不是因为人犯罪了就属于魔鬼,而是因为他属于魔鬼才犯罪。使人犯罪是魔鬼的属性之一,魔鬼把那些属于自己支配下的人推向罪与死亡。“除灭”是指“除掉力气,使其无力”。直到耶稣降临、成就最终审判之前,撒但是不会灭绝的,它现在还在活动。彼得前书5:8彼得说:“务要谨守,警醒。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但耶稣在十字架上已除掉其力量,使其无力。因此凡在基督里的人,就足以能战胜撒但和罪。约翰福音16:33耶稣说:“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罗马书8:37,保罗说:“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
有些儿女与父母极为相似,别人很容易就把他们认出来。神的儿女,与魔鬼的儿女,都有这种特色。“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这里的意思是:“犯罪的,就是属魔鬼的。”魔鬼从起初第一次犯罪开始,就一直犯罪,这是持续的、典型的行为。魔鬼所有的儿女,也跟随它走上这条宽阔的道路。在这里要补充一点,人乃是透过重生而成为神的儿女,但作魔鬼儿女的却没有牵涉出生的事。人只要仿效魔鬼的行为,就成为它的儿女,没有人是由魔鬼所生的。对比之下,主耶稣来到世上的目的,是要除灭魔鬼的作为,或使之无效。主耶稣只需发一言就足以除灭魔鬼,但主却来到这世上受苦、流血、受死,以致可以使魔鬼的作为成为无效。救主既付出这样大的代价、将罪消灭,那些相信祂,并以祂为救主的人,应当自觉靠主所赐的全副军装、坚定离弃罪恶。
约翰指出:“犯罪的是属魔鬼,”我们必须认清,魔鬼是一切罪恶的源头,就是它把罪引到世界的,它引诱人类的始祖犯罪。今天,你我都有罪性,这全是魔鬼造成的,正如经文所记载的:“犯罪的是属魔鬼,”约翰福音8:44记载主耶稣对当时的宗教领袖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更妙的是,我们都效法我们的祖先。如果你的祖先是魔鬼,你就会像它;如果你的祖先是天父,你就会有神的性情,你就会效法神。
约翰说:“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罪从魔鬼开始,从亘古以来魔鬼一直在犯罪、悖逆神。约翰接着指出:“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惟有耶稣基督可以救你。你要求告祂,不要来找我,因为我帮不了你,谁也帮不了你。耶稣基督可以救你,祂是最伟大的医生,你可以把问题带到耶稣基督面前。主耶稣基督为世人的罪而死。施洗约翰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主耶稣基督除去罪的刑罚。从你信靠基督开始,你的过犯都已成过去,在基督里你已经得救了。因为你已经得救,你的过犯将永远不再被提起。
约翰在这里告诉我们,主耶稣不但除去我们过去的罪,祂的显现也要除去我们一切的过犯。祂是无罪的,在祂里面没有罪性。希伯来书7:26说:“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基督取了人的样式,舍命作我们的赎罪祭,为我们的罪受刑罚。约翰一书3:4-5说:“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
只有主耶稣可以除掉人的罪。这是祂降世的目的。换句话说,祂为我们舍命,好让你我可以因信称义,过基督徒的生活。这让我们进入以下这个主题:每个基督徒都有两种性情。保罗在罗马书7章用很大的篇幅说过这个主题。罗马书7:19说:“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我所愿意的善,”就是“我的新性情要我作的”,“我反不做;”意思是“新性情”被“长久以来控制我的老我”取代了。新的性情渴望行善,但是老的性情却拖后腿。老性情不要服事神,它是悖逆神旨意的。在罗马书8:7-8,保罗更进一步说:“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除非你重生了,否则你就不能讨神的喜悦。在罗马书8:9,保罗说:“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这不是条件,保罗的意思是:“既然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属圣灵;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我要很清楚地指出,我们这里说的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不是自称的基督徒,不是教会会友,不是那些受过洗,却还没有真正得救的人;不是那些靠着仪式或归属某些制度的人。我们讲的是已经重生得救的人。主耶稣显现,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好让你我能为神而活。
约翰一书3:9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凡从神生的,”是指重生。这就是约翰福音3:7所记载的,经文提到,主耶稣对宗教领袖说:“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
约翰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神赐给祂的儿女新生命,这新生命不会、也不愿意犯罪。浪子不能在猪圈里久留,因为他不是猪,他是天父的孩子,他渴想天父的家。你若是神的儿女,你会渴望天父的家。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可惜有人误解了这节经文的意思。这里的犯罪,不单指犯罪的行为,而是指重生的人不会持续住在罪中。在约翰一书2:1,约翰说过:“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基督徒也会犯罪的。但是约翰说得很清楚,神的旨意是要叫我们不犯罪,他说:“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违背神旨意的都是罪,万一我们犯罪了,约翰说,在神那里有一位中保;而且,根据约翰一书1:9的教导,“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要提醒各位,约翰指的是基督徒,他说基督徒也会犯罪。因此当约翰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是指我们得到新生命的,在任何情况之下都不会继续住在猪圈里,因神的道存在我们心里。如果你是神的儿女,你就会有一个圣洁的生命。信徒“也不能犯罪”,为什么呢?因为信徒“是从神生的”。约翰讲的是货真价实的体验,不是讲有些人跑到会堂里面,流几滴眼泪,说几句认罪的话就算了。真正的问题是:你有没有从神而来的重生?我相信基督徒心中很有把握,假信徒的心中必有不确定感。我们要仔细检验自己的生命,这对我们是好的。我们必须省察自己,看看有没有信心。你真的是神的儿女吗?你渴慕属神的事吗?这是很重要的。
有人认为,同性恋者“不可能是神的儿女”。我说同性恋者可能是神的儿女。不过,如果他是神的儿女,他就要离弃这罪。浪子不该留在猪圈里,他也不喜欢住在那里。他一定要离开猪圈。总有一天,他会说:“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他的父亲不会住在猪圈附近,一定会尽可能地远离猪圈。“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是指真信徒不会一直沉溺在罪中。我们领受新生命之后,老我还在,问题就出在这里。难怪在罗马书7:24,保罗会呼求:“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亲爱的听众朋友,只有圣灵能救你。如果你承认自己既无助,又没有希望,如果你被罪捆绑、败坏了你的生活、夺去了你的喜乐,使你非常痛苦,那么我告诉你,全能的神大有能力,能够救你。如果你想摆脱缠累你的罪,如果你想服事神,如果你是真心的,那么神一定会救你,正如约翰所说的:“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约翰在这里提及“神的道”,意思是种子决定果实,而不是果实决定种子。“神的种子”是我们借着重生得到的“神的性情”。彼得后书1:4说:“因此,他已将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赐给我们,叫我们既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得与神的性情有分。”得到神性情的圣徒,必然结出义的果子。
约翰重申,那些从神生的,是不可能不断在罪中生活的。有部分研究圣经的人认为,约翰一书3:9是指信徒的新生命本质。虽然旧本质仍会犯罪并且确实会犯罪,但新本质却不会。我们相信,约翰在这里是再一次将已重生与未重生的人作对比,所讨论的是关于不间断或惯性的行为。信徒没有犯罪的习惯,他们不会明目张胆地停留在罪中,原因是神的道存在他们心里。研究圣经的人对“因神的道(原文是种)存在他心里;”这句话的意思,在理解上也有很大的分歧。有的认为这“种”是指新生命的本质,有的认为是指圣灵,也有的认为是指神的道。这一切都属实,因此都是可能的解释。我们认为这“种”是指信徒归信主那一刻,就栽植在他里面的新生命。这里再一次指出神的生命存在信徒里面。信徒在主里是永远稳妥的。这永远的保障不会成为基督徒犯罪的借口,却保证了信徒不会继续犯罪。凡从神生的,就不惯性地犯罪。这神圣的关系,杜绝了信徒继续在罪中生活,以致让罪成为生活习惯的可能性。
约翰一书3:10说:“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正如约翰所说:“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我们需要能够分辨是非的属灵辨识能力,因为有很多神的儿女看起来不像属神的,就算他们不像属魔鬼的,起码也像个孤儿。有一种学说真是异端,他们把世人分成两大家族:一个是“神是普世之父”,另一个是“四海之内皆兄弟”。圣经从来没有说神把全世界的人,都看为是祂的儿女。约翰福音8:44记载主耶稣对宗教领袖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有人说基督徒不该和非基督徒结婚,其原因是,如果你踏进了魔鬼的家族,你和你的岳父母或公婆一定不能相处!这话说得再恰当不过了!世人分成两大家族:神的儿女和魔鬼的儿女。
约翰接着指出,有两件事可以显明你是神的儿女。神知道我们的心思意念,神知道我们有没有真正的重生,神知道我们是不是祂的儿女。但是我们的邻居不知道。惟有我们彰显神的生命,他们才能分辨。彰显神的生命不必靠言语、口才,而是靠我们的日常生活。
我要举一个普通的例子,证明基督徒有两种性情。有位老牧者曾见证说:“我这个穷传道人的家,有一个小小的院子,我种了三棵柳丁树,一棵橘子树,一棵柠檬树,一棵梅子树,还有一棵杏树,一棵无花果树,以及好几棵石榴树。这也算是一个小农场!我很喜欢水果,能亲自从树上摘新鲜的水果吃,这更是一种享受。我在家的时候,几乎每天都会在院子里坐一坐,观察每一棵树。我还有四棵酪梨树,是野生的品种,不过我嫁接了几个很好的品种,它们长出新芽,有一棵树的花差不多就和我的头一样高。在嫁接的树枝下面,偶而会长出旧品种的枝干,我必须把它剪掉。有时我太忙,一不留神,枝子就会长出来,开花结果,但它的果实很难吃。所嫁接的树枝以上的果子则非常甜美。我应该注意修剪下面的枝子,不让它结果子。我要让新接的好枝子,结出品质好的果子。这棵酪梨树可以结两种果子,全在乎我要哪一种果子。”
亲爱的听众朋友,我就像这棵酪梨树,有两种性情。我可以活得很刻薄、很低级。我有这个本性。我们都有老我,一辈子都摆脱不了的,我们都亏缺了神的荣耀。但是我还有一个新生命,这新生命可以结出慈爱、喜乐、平安、忍耐等属灵的果子。今天我感觉不错,心中充满了神的喜乐,但是明天,我的心情可能会跌到谷底。我不该有这样的情绪,但我无能为力;这种情形发生的时候,就是老我在作祟。保罗在加拉太书说,基督徒要学习顺着圣灵而行,你不能靠自己。
在罗马书7章,保罗发现两件事:第一,在老我里没有良善;第二,在新生命里又没有能力。你一定要寻求帮助,不管你是谁,你都不能靠自己的力量活出基督的样式。
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时间到了,我们先停在这里。如果你对节目中所分享的内容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你来信询问,我们很乐意为你再作说明;若是你生活中有什么难处,也请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彼此记念代祷。
我们下次节目再见。愿神赐福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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