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2)保罗对加拉太信徒的问候与教导,并阐明保罗所传之福音及保罗的使徒权柄完全出于神(加1:3-17) -《穿越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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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你好。欢迎收听《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很高兴我们又在空中见面。《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希望帮助每位听众能更加明白神的话语,成为遵行并传扬神话语的人。
在上一次节目,我们简单对新约圣经加拉太书这卷书信作了简介,并查考与分享了加拉太书1:1-2的内容,让我们先来重温一下。
大多数学者均认同使徒保罗是加拉太书的作者,但对其写作日期却众说纷纭。
根据使徒行传13:2-14:28的记载,保罗和巴拿巴刚结束了第一次宣教旅程;他们在行程中去过加拉太省的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城市。回到安提阿之后,保罗随即就遭受到一些犹太人基督徒的指责。他们指责保罗为迎合外邦人而篡改福音内容,并反对保罗所主张的外邦人毋须遵守犹太人传统律法的观点。有些人甚至沿着保罗的行程到那些城市去,宣称外邦信徒必须接受割礼,并要遵从所有犹太律法和礼仪,否则无法得救。换句话说,他们认为外邦人必须先成为犹太人,然后才可以成为基督徒。后来保罗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宣教之旅,也都去过加拉太教会。
为了驳斥某些犹太教徒的指责,并引导信徒回归正道、避免在错谬思潮的误导下偏离神的真道,保罗向加拉太的众教会写了这卷书信。他指出遵守旧约律法或犹太律法都不能为人带来拯救,人只能靠着神的恩典、借着信心得救。根据使徒行传15章的记载,耶路撒冷会议也是为了要处理律法与恩典的冲突问题。因此,加拉太书的成书日期可能在主后五十年代末。
在加拉太书1章开篇,保罗就表明自己使徒的身分,因为有些加拉太人怀疑保罗的权威。当时,保罗信主已约十五年了。
那时,加拉太是罗马帝国统治下小亚细亚的一个行政省份,位于今天的土耳其。全省大部分的土地处于广阔而肥沃的平原中。由于地理环境优越,不少人都迁居到那里。保罗几次旅行宣教的目标之一,便是要到人口最集中的城市去,将福音传给更多的人。
使徒保罗把自己和与他在一起的众弟兄相提并论。这些弟兄与他一起劝诫加拉太信徒要固守福音的真理。这封给加拉太众教会的书信明显缺乏一种亲切感。保罗一般称信徒为“神的教会”、“圣徒”、或“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的人”。保罗通常会为信徒感谢神,或赞许他们的美德。保罗也经常提到一些个别的名字。但在本书信1:1-2,保罗并没有这样做。加拉太各教会中的错谬使保罗表现得严厉而冷淡。
加拉太书1:3记载:“愿恩惠、平安从父神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加拉太人偏离正路,虽然保罗要严厉地责备他们,但保罗仍然先为他们祝福。神的仆人应常存祝福之心。其实,保罗虽然苛责他们,但仍然是出于爱心,绝无怀恨或咒诅之心。
“恩惠”是“平安”的根源,“平安”是“恩惠”的果子。先有神所赐的恩惠,后有神所赐的平安。恩惠与平安,都是天上的福气,是从“父神”借着中保耶稣基督而赐给信徒的。离开这赐福的源头,信徒便无法得着属天的福祉。对于这些偏离福音正路的加拉太人,这是属灵意义上的提醒。他们不是从父神领受得救的恩惠与平安吗?如今竟想凭自己的善行成全所得着的救恩,这等于离开赐福的源头,想靠自己求恩惠与平安。
加拉太书1:4记载:“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保罗提醒读者,救恩需要很大的代价。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曾为我们的罪舍己。若衪已经借舍己来解决罪的问题,我们便毋须,也不可能在这工作上加添什么或借守律法来参与赎罪的工作。基督是独一和全备的救主。基督死了,为“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这句话的意思,不但包括这世代在道德和政治上是败坏的,在宗教上也把礼仪和在基督里的信心混淆起来。因此,保罗提醒加拉太信徒,基督已为拯救他们脱离这律法制度而死,他们却要返回这制度去!基督的救赎是“我们父神的旨意”,这句话说明救恩的功劳不是由于人那微不足道的功德,而是由于神主权的旨意。经文强调神的救恩方法是借基督,除此以外别无他法。
保罗借此节经文也暗示:他为加拉太人的祝福和祷告,也是根据基督所成就的救赎恩典。若不是基督照父神的旨意,为信徒的罪舍己,就没有人可领受基督的恩惠与平安;也没有人可以为别人向父神求恩惠与平安。
加拉太书1:5记载:“但愿荣耀归于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按神恩惠的福音,救恩中所有荣耀都应归于父神和主耶稣基督。人不可借守律法而分享救主的荣耀。
在加拉太书1章开篇这五节经文中,每一个单句都以短短几个字便表达出丰富的真理。保罗在这段经文中点出了本书将要讨论的两大主题:即他自己作使徒的权柄,以及他所传神恩惠的福音。
现在保罗要直接与加拉太信徒谈到这些主题了,他的内心是火热的。为什么呢?因为有人在毁谤福音,保罗要用生命来捍卫福音的神圣且不可侵犯性。
加拉太书1:6记载:“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
福音包含两层意义,可以从两个角度加以理解:即福音的事实以及对福音事实的解释。福音的事实就是基督的死、埋葬以及复活。保罗不是发明福音,而是领受福音,他在哥林多前书15:3-4说:“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这是福音不容更改的历史事实,除非你述说这些事实,否则就不是传福音。福音的第二层意义就是对基督受死并复活升天事实的解释。只要凭着信心接受就可以了,不必加上别的。保罗写信给加拉太信徒的主题,是关于福音事实的解释。犹太教徒跟随保罗进入加拉太,他们没有质疑福音的事实,因为至少有五百人见证了主耶稣基督的复活。
当你看到周围有那么多见证人,就不能否认福音的事实。犹太教徒所传的异端邪说,反倒涉及了对真相的解释。他们狡猾、暧昧地说:“保罗弟兄来了吗?”会众说:“是啊,他来传福音,我们都接受、信主了!我们知道基督是我们的救主,我们与所有的信徒是一体的。”犹太教徒就说:“那太好了!保罗弟兄到目前为止都是对的,但他不够深入,他有没有叫你们遵守摩西律法呢?没有吗?他必须要告诉你们的呀!你们要相信基督,而且必须遵守摩西律法,否则就不能得救。”这就是最早的异端邪说之一,到今天还对基督教会颇具负面影响力。这种错谬邪说在恩典的福音之外又加了东西,在单纯的相信之外还要加些行为。要在信心之外加些东西,而不是单纯地只要信。每一种拜祭的仪式和主义,都要你采取某些行为才能得救。但是使徒行传16:31记载,保罗对腓立比的禁卒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在使徒行传4:12,西门‧彼得则对公会说:“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基督叫门徒去传救赎恩典的福音,不需要作任何事就可得救,只需要信基督已经为他们所成就的事。福音把善行作为得救的门槛排除了。
正因为如此,保罗对加拉太的信徒说:“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
加拉太书1:7记载:“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更改”是强烈的字眼,原文是改动或歪曲的意思。路加医生在使徒行传2:20说到“日头要变为黑暗”,以及雅各在雅各书4:9提到“将喜笑变作悲哀”,也使用了同一个字。更改福音与真正的福音相违背,后果是严重的。
加拉太书1:8记载:“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这节经文比其他经文所用的字句都强烈,保罗说就算天使敢传别的福音,那天使也要受咒诅。假如天使出现在我面前,说:“到现在为止你还不错,但你得再做点事情才能得救。”我会毫不客气地回答:“走开!虽然你是天使,我也不要听你的。”今天,有许多人想传别的“福音”,他们表现得如同天使,这些人我们要特别小心。在哥林多后书11:14-15,保罗教导说,撒但也会装成光明的天使,它的差役也会装成仁义的差役。
加拉太书1:9记载:“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在此节经文中,保罗措辞严厉。照字面说就是让这样的人下地狱!亲爱的听众朋友!没有比这更强烈的字眼了!福音排除一切的善行,罗马书4:5记载:“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祂的信就算为义。”有很多人认为他们必须要再好一点才能得救。有人对我说:“我想成为基督徒,我希望能再好一点、再进步一点才作基督徒。”我说:“假如你进步了,你还是不能成为基督徒,神只救罪人。主耶稣说祂来不是要救义人,乃是要救罪人,因为没有义人,一个也没有。就算有个义人,在神的眼中也不过像破布一样。律法宣告我们有罪,在我们得救之前,一定会让我们无话可说的。”罗马书3:19记载:“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真正的困难不在于人们要“足够好”才能得救,而在于承认“足够坏”才能得救。世人在神面前拒绝承认自己的无知,这是世人的悲哀。犹太教并不否认福音的事实,即主耶稣死而复活了,他们说要遵守法律、再加上信基督。保罗说若有人想把律法与恩典混在一起,这样的人就该受咒诅,因为他们扭曲了福音;他们不否认福音的真理,而是扭曲了事实,更改了福音。
加拉太书1:10记载:“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得人”是交朋友的意思。司可福圣经翻译为“讨人喜欢”。帖撒罗尼迦前书2:4和4:1教导信徒要“讨神喜欢”。传福音不是要讨失丧的人喜欢,没有人可以既讨神喜悦,又讨人喜欢。如果你传福音,你可能会有麻烦,因为罪人讨厌听神恩惠的福音。许多没得救的人不想听恩典的信息,只想听属血气的信息,恩惠的福音让我们在神面前好像乞丐一样卑微。人的本性对守律法有反应,人不想要救主,只想要个帮手而已。我们沉沦了!我们需要有人来救我们!那些传讲律法的人很受欢迎。有一个牧师讲道时从不提我们是罪人、不讲我们都需要救主的事,他不说主耶稣为我们死、我们要信基督才能得救;他只谈到奉献自己的生命。基督才不要你我的老旧生命,我们没什么好献上的,神要透过我们成就大事,真盼望你我都能明白这一点!神甚至也没要求你过基督徒的生活,而且你也作不到。这是加拉太书的教导。但我们必须以罪人的身分来到基督面前,才能得救。今天教会充满了还没得救的人,你知道原因吗?他们没有来到基督面前称耶稣是救主,而只想奉献给主,其实你没有什么可以献上的;倒是耶稣为你舍己,祂是那位死了、又活的神。罗马书6:23记载:“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就这么简单,你接受耶稣基督作你的救主了吗?这很重要。人的良心向律法作见证,律法的定罪是看行为。人想要弥补自己作得不够的事实,想用善行来平衡自己所犯的罪,以为这样就能得救。使徒保罗以前也是这样,当来到基督面前时,他说:“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现在保罗见证了恩典,这就是因信得救的福音。
加拉太书1:11-24这段经文是保罗对因信称义的主观辩护,辩护和证明保罗所传的福音和自己使徒权柄的属神源头,具体而逻辑地叙述自己的悔改过程和初期传道行程。保罗告诉加拉太信徒,他原本是彻底的律法主义者,并强调他的使徒权柄是为了传道,这权柄是神直接交托且拥有彻底的属神起源。因此,否认保罗的使徒权柄就是否认福音本身,等同于无视神是福音源头的事实。
加拉太书1:11-12记载:“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保罗坚称自己所传的福音是从神直接启示而来的,揭穿了犹太主义者的诽谤,他们凭空指责保罗没有使徒权柄,且所传之福音也是虚假。在此,我们可知,福音的根源是神,并且只有耶稣基督能赋予人去传道的真正权柄。
加拉太书1:13-14记载:“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神的教会。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
“祖宗的遗传”,指的是犹太教传下来的口传律法或传统礼仪。
在此,保罗坦诚地表露自己在大马士革路上悔改归主之前对基督教的逼迫,并以此见证他的福音事工,和使徒权柄完全是神不可测度的恩典。在腓立比书3:4-6保罗也说:“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
加拉太书1:15-17记载:“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乐意将祂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祂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独往阿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士革。”
保罗的悔改全靠着神主权的护理。他分三个阶段叙述自己的悔改过程:第一,神在母腹中已拣选了保罗。第二,神通过大马士革路上的事件,呼召他进入恩典和救恩之中。第三,神叫他作外邦人的福音传道者。在此,我们可以明白神的救赎和拣选,并不是瞬间出现的,而是万世以前预定的,神的计划和护理必将成就。
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时间到了,我们先停在这里。如果你对节目中所分享的内容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你来信询问,我们很乐意为你再做说明;若是你生活中有什么难处,也请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彼此记念代祷。
我们下次节目再见。愿神赐福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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