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讲章(14)续讲有关食物的条例(利11:3-23) -《穿越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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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你好。欢迎收听《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很高兴我们又在空中见面。《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希望帮助每位听众能更加明白神的话语,成为遵行并传扬神话语的人。
上一次节目,我们研读与分享了利未记10:12-11:2的内容,让我们先来重温一下。
利未记10:12-20继续讲述有关祭司的条例。根据利未记6:24-30的记载,为百姓献赎罪祭的祭司,照例应该吃部分祭牲的肉,其余的烧在祭坛上。亚伦剩下的两个儿子以利亚撒和以他玛,却将赎罪祭牲整个烧了,没吃那祭牲的肉,摩西就向他们发怒。亚伦解释说,两个儿子因为兄长误献凡火,刚刚被烧死,所以他们不能不谨慎。摩西这才明白他们并非不顺服神的命令,只是心中畏惧;也明白亚伦父子三人因拿答和亚比户的灾祸,十分难过。
利未记11:1-2讲述耶和华吩咐摩西、亚伦,要他们向以色列民传达关于食物的条例。神不只是关注选民的信仰生活,也管理他们的社会生活。神要求以色列民注意食物的洁净与不洁,并且要他们注意信仰生活上的圣洁,期待他们成为圣洁的民,因为神是圣洁之神。
根据创世记7:1-10的记载,由于挪亚已知动物有洁净和不洁净的分别,所以这种区分在摩西律法以前就有了,是古老传统的一部分。洁净或不洁净与动物的品质无关,这完全在于神所说的。神颁布这些律法的时候,毫无疑问,是为着神选民的健康着想,但这些饮食条例的主要目的,却是为了提醒以色列人,他们是属于神的,并且有责任远离一切能玷污他们的东西,正如利未记11:44-45所说的那样:“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你们也不可因地上的爬物污秽自己。我是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耶和华,要作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
利未记11章提到洁净与不洁净的食物,其中也有很多关于品德的课题。神要以色列民认清一个事实:他们是住在罪恶的世界里,因此随时需要选择或作决定。对于被赶出伊甸园的人类,神仍然在施行管教,期待他们能够顺服神。我以为这其中最重要的条例就是品德的指标。在使徒行传10:11-15,彼得看到天上降下的大布里,有各样的走兽、昆虫、飞鸟。当神要他吃的时候,彼得不愿意。神对彼得说:“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换句话说,神在立规矩,人必须按着神的规矩做决定。这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品德功课。
利未记11:3记载:“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这是决定动物可不可以吃的法则。在申命记14:4-6也重复了这个法则,那段经文列出了可吃的牲畜是:牛、绵羊、山羊、鹿、羚羊、狍子、野山羊、麋鹿、黄羊、青羊。在利未记所定的法则中,对于不洁净的动物举例不多。在申命记强调的不是原则,而是列了一串洁净的动物。利未记强调的是负面的因素,申命记则是正面的因素。虽然列出洁净与不洁净的动物并不是一个新的命令,不过,在利未记里,神做了清楚的区分,这个区分不是根据生物学的法则和原理,而是基于健康的考虑。
一些异教的外邦,将某些动物的创造归给好神,其他的归给坏神。我们相信神创造了所有的动物,神在动物之间作区别的用意,不是要赋予属灵的意义,比如不洁的动物不可以吃,但那不一定代表罪或邪恶。举例来说,狮子被列为不洁净的动物,但是狮子却可以用来比喻主耶稣基督、象征犹大支派。例如启示录5:5,基督被称为犹大支派的狮子。
今天有一些异端,把灵魂和肉体胡乱地连结在一起,搞得很神秘。他们认为,动物的天性可能会转移到吃动物的人身上。其实,这是迷信和谬论。
神把洁净与不洁净的动物区分出来的另一个目的,就是要从世界中把以色列分别出来。即使到了今天,犹太教所规定的食物对他们仍然有特殊的意义。神借由这个区分,不断地提醒以色列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必须有所选择。对基督徒而言,这是有属灵教导意义的。前面已经说过了,吃哪一种肉并没有任何意义。不过有趣的是,牛的反刍和倒嚼,像不像“默想”呢?诗篇1:2说:“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昼夜思想”让人联想到属灵的“倒嚼”。同样的,“蹄分两瓣”也让人联想到基督徒的行事为人,要与这个世界不同。以弗所书4:1说:“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以弗所书5:2说:“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以弗所书5:15说:“你们要谨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当像智慧人。”查考圣经和信徒生活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提摩太后书3:14-15说:“但你所学习的,所确信的,要存在心里;因为你知道是跟谁学的,并且知道你是从小明白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雅各书1:22说:“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
亲爱的听众朋友,基督徒的行为和神的话语是紧紧相扣的。信徒不应随从世界的传统习俗,而应该不停地反刍神的话语,惟有神的话语能让你谨慎行事。一个经常查考圣经的基督徒要把神的话应用在生活上,好显明自己是属神的儿女。请问你给人留下什么印象呢?很久以前,有一个基督徒在路上发福音单张。有一个过路的农夫问:“这是什么?”那位基督徒回答说:“这是福音单张。”农夫把单张还给他,说:“我不识字,我看你怎么做就行了。”由此可见,信徒行事为人应当与所信的相称,凡事都应荣耀主的名。
利未记11:4-8记载:“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沙番─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兔子─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这里广泛地列举了不洁的动物,显然一定是有人搞不清楚。只有草食性的动物才会倒嚼,所以排除了肉食性的动物。神警告说不可吃骆驼。一般的反应可能是:“谁会吃骆驼呀?”大家还记不记得马太福音23:24主耶稣幽默地斥责法利赛人,滤出蠓虫、却吞了骆驼?骆驼不只是臃肿,而且是不洁的。沙番也可翻译成“岩獾”,是一种草食动物,可能与兔子相似。诗篇104:18说:“高山为野山羊的住所,岩石为沙番的藏处。”学者们一般认为沙番就是今天的“踢兔”,这种动物和兔子一般大小,尾小耳短,毛呈棕黄色,形状似土拨鼠,足有软掌,便于在岩石间跳跃行走。兔子和沙番一样,它们的胃,不象反刍动物,没有四部分,吃下东西不再反刍,不会倒嚼再咽下。但它们咀嚼食物的嘴部动作类似反刍,因此说它们为“倒嚼”,但兔子和沙番不分蹄,属不洁类。猪的蹄分两瓣,但是不倒嚼,属不洁类,神不准以色列民吃猪肉。
神禁止以色列人接触不洁动物的尸体。其中必定有属灵的涵义。“死的,你们不可摸”,这让我们联想到死亡是罪的结果,也是罪的工价;一切违背神圣洁的行为,信徒都应该避免接触。
这个远离污秽之物的属灵原则,也适合应用在今天生活在恩典时代的信徒身上。我们认识神这件事必定会影响到我们生命中的方方面面。哥林多前书6:20说:“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哥林多前书10:31说:“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神没有给教会列出洁净和不洁净的饮食律例,但神话语里已有足够的说明,让我们知道什么事情讨神喜悦,什么使神忧伤。
在马可福音7章,耶稣告诉门徒,凡物都是洁净的;在使徒行传10:9-16,神差派彼得向“不洁净”的外邦人传福音时,也再次教导彼得。在罗马书14:1-15:13,保罗很肯定地说,节日和饮食绝不能作为一个人属灵生命的目的或衡量标准。哥林多前书8:8说:“其实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歌罗西书2:16-23说明以食物来论断基督徒是不对的。
利未记11:9-12记载:“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在水里、海里、河里、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凡在海里、河里,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这些无翅无鳞、以为可憎的,你们不可吃它的肉;死的也当以为可憎。凡水里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和地上的动物一样,水中动物洁净和不洁净的区分也很清楚。不论是淡水或海水的鱼,洁净的鱼类一定有两个特征,有翅的和鳞的。水中爬行的生物都是禁止食用的,于是排除了大部分的生物。这里没有举例,可能是因为区分的界限很清楚。以色列的鱼货来自地中海、加利利海和约旦河。鱼类是犹太人的主食之一。耶路撒冷的城门中有一座叫鱼门。从地中海捕获来的鱼,都由这座城门进入耶路撒冷。有趣的是,在尼希米的时代,这座城门还闹出了一些麻烦。根据尼希米记13:16-22,渔夫会在安息日从这里进城,卖鱼给犹太人。
查考新约圣经的人都知道,捕鱼的人在主耶稣基督早期的事奉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主耶稣最早呼召的门徒,就是渔夫。主耶稣叫他们要成为得人的渔夫。在马太福音13:47-50,主耶稣在撒网的比喻中说,天国好像网撒在海里,聚拢各种鱼类,好鱼、坏鱼都有。怎么分辨好坏呢?不在乎鱼的大小,而是按着利未记的规定,有鳞有翅的,是洁净的、好的。这又怎么引申到末日审判时,分辨善的和恶的呢?是这样的,信主的人受圣灵的感动,披上了基督的义袍。圣灵和基督的义袍就是分辨的记号。你也可以说,信主的人就像是“有鳞有翅的”。
利未记11:13-19记载:“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鹞鹰、小鹰与其类;乌鸦与其类;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鸮鸟、鸬鹚、猫头鹰、角鸱、鹈鹕、秃雕、鹳、鹭鸶与其类;戴鵀与蝙蝠。”
飞鸟不像地上或者水中的动物,记号不会那么明显。不过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都吃不洁净的食物。绝大部分的飞鸟都以动物、鱼类或其他禽类的尸体为食物。这里列举的不洁净飞鸟,是来自巴勒斯坦地区。这说明了摩西颁布的这些律法,不仅是为了以色列,也是为了巴勒斯坦。有些飞鸟的名字,对我们是很陌生的。这些飞鸟是属于鹰或隼的家族,有些是秃鹰和渡鸦,或是猫头鹰和鸬鹚,或是天鹅和鹈鹕。光听名字就倒胃口了。根据它们吃的习惯,被人类归为“肮脏的鸟”。现在有些人会吃鸟肉,有些人是不吃的,但是不管我们吃不吃,在神面前都没有差别。
神立下这个条例的重点,是要教导以色列人学会分辨。他们要在洁净和不洁净之间做出选择。今天我们要学习的是,我们必须在自己的为人处世和信念上做出选择。我们要决定:要不要接受耶稣基督,要不要读圣经,行事为人要不要讨神喜悦;因为这关系到我们在生活上的实践问题。我们可以从以利亚的经历中得到启发。以利亚曾经接受乌鸦的供养,而乌鸦是“肮脏的鸟”。以利亚没有吃乌鸦,但是乌鸦叼食供应他。以利亚这位神的仆人,在每件事上都要谦卑地顺服神的旨意。
我们不必逐一辨认这章所提到的禽兽飞鸟。其中一些鸟,我们今天已经无从查考,也不清楚是什么。但请记住,律法所说的只是一些有代表性的动物,并没有要列出完整的清单。摩西只是概括地说明可吃与不可吃的动物的特征,百姓必须在遵守律法时加以分辨。若是对于某种动物有疑惑,就宁可不吃,实在没有必要冒被玷污的险。有关饮食的律例,我们必须注意三点:首先,神把这些律法只给了以色列国民;第二,遵守律法可以保证礼仪上的洁净,但并不代表一个人的品格也因此圣洁;第三,律法是暂时的,最终乃是成全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正如歌罗西书2:14所说的:“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
利未记11:20-23记载:“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们还可以吃。其中有蝗虫、蚂蚱、蟋蟀与其类;蚱蜢与其类;这些你们都可以吃。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这些都不会出现在我们的菜单上。但是我们要注意到,其中有一些是洁净的。蝗虫是最常见的品种;蚂蚱有一个结节;蟋蟀有结节和尾巴;蚱蜢有尾巴,没有结节。这些都是可以吃的。但是亲爱的听众朋友,如果你请客到家里去吃饭,千万别上这些菜,吃些别的吧!当然就敬虔或仪节来说,它们没有不洁净。在马太福音3:4提到,施洗约翰吃的是蝗虫、野蜜。
这段经文是区分洁净和不洁净的昆虫的法则。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这些都是洁净的;但有翅膀用四足爬行、不能蹦跳的爬物,都当视为不洁和可憎的。因为爬行物与蛇有关,所以被视为不洁和可憎。有腿并能蹦跳的克服了这样的要素,因此被视为洁净。
有学者认为,这段经文列举有翅膀的不洁昆虫,不像走兽、飞禽的规例详细,一概用“四足爬行”来形容。其实昆虫有六足。说“四足”,可能是古代的人看见昆虫爬行时,像四足动物,或是不计算后面供跳跃用的两腿。凡没有后面两腿,而且不像蝗虫类能蹦跳的,都要当作可憎。这一类昆虫多以腐败、污秽食物维生,吃了容易生病。
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时间到了,我们先停在这里。如果你对节目中所分享的内容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你来信询问,我很乐意为你再做说明;若是你生活中有什么难处,也请让我知道,我们可以彼此记念代祷。
我们下次节目再见。愿神赐福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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