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壹书,上一次节目,我们查考与分享了约翰一书3:1-4的内容,让我们先来重温一下。约翰一书3:1-4说:“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他。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耶稣基督福音家园:约翰一书查经,讲章,穿越圣经,约翰,基督,儿女,的人,基督徒,这是,耶稣,罗马,一书,他说,在他,猪圈,无罪,洁净,圣经

约翰一书(11)信徒得着救恩可过义的生活,行出义来(约壹3:5-7) -《穿越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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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11)信徒得着救恩可过义的生活,行出义来(约壹3:5-7) -《穿越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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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你好。欢迎收听《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很高兴我们又在空中见面。《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希望帮助每位听众能更加明白神的话语,成为遵行并传扬神话语的人。

上一次节目,我们查考与分享了约翰一书3:1-4的内容,让我们先来重温一下。

约翰一书3:1-4说:“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他。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

读罢这段经文,或许有人会发出疑问。有人说神的儿女是有不同的,不知道分别是怎样的呢?约翰在3章首先指出我们是神家的人,是神的儿女。接着,约翰指出我们会反应神的属性。这一章其余的部分,他又指出当我们越来越像基督时,我们会胜过罪恶,彼此相爱,并在神面前坦然无惧。

约翰指出,得称神的儿女是很宝贵的一回事!我们既是信徒,我们的价值就在于神爱我们,并称我们为祂的儿女。我们不需要等到遥远的将来,现在就已经是神的儿女,因此我们要活出耶稣的样式。

可能有人会说:“主若显现,我会更像我的恩主!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根据罗马书8:29的教导,基督徒的生命实际上是越来越像基督的过程。这个过程会持续下去,直到我们与主面对面相见。这个最终的目标,可以推动我们洁净自己,脱离罪恶。“洁净自己”,意思是在道德上保持正直,不被罪败坏。神要洁净我们,但我们必须尽自己的本分,在行动上配合。提摩太前书5:22说:“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洁。”雅各书4:8说:“你们亲近神,神就必亲近你们。有罪的人哪,要洁净你们的手!心怀二意的人哪,要清洁你们的心!”彼得前书1:22说:“你们既因顺从真理,洁净了自己的心,以致爱弟兄没有虚假,就当从心里(从心里:有古卷是从清洁的心)彼此切实相爱。”

圣经告诉我们,“犯罪”和“活在罪中”是有分别的。即使最忠心的信徒偶尔也会犯罪,但他们不是因恋慕罪恶而故意犯罪。犯了罪的信徒会后悔、认罪、寻求赦免;相反,活在罪中的人,不会为自己所做的事后悔,也不会认罪,当然也不能得蒙赦免。这些人不管声称自己有什么宗教信仰,都是敌挡神的。

根据圣经的记载,你不可能既与神建立亲密的关系,又作个体贴肉体的基督徒。这是不可能的。我很担心有太多人口口声声说:“我真爱神,我有事奉神,祂真是一位奇妙的神。”这看起来很虔诚,却没有与神有亲密的关系,因为罗马书8:6-7说:“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保罗很明确地说,在神颁布律法之前,已经有罪了,但是不能判定为过犯。约翰在这里说:“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保罗在罗马书4:15说:“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但罪仍然存在,因为在罗马书5:12,保罗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也就是说,我们在亚当里是有罪的,他的罪成了我们的罪。罗马书5:13说:“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人不顺服神,尽管如此,却不算违背律法,因为神那时还没有颁布律法。接着罗马书5:14说:“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他们有罪,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都是罪人。以赛亚书53:6真切地描绘了所有未得救的人,经文说:“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每个人都偏行己路。“偏行己路”是我们一生的写照。你的问题在哪里?我的问题是什么?我们都偏行己路。摇篮里的小婴孩扯开嗓门尖叫,这个小家伙有什么问题?他要偏行己路!这是我们与生俱来、悖逆神的本性。但神的儿女要重生、归向神。

接下来,我们继续研读与查考约翰一书3:5-7的内容。

约翰一书3:5说:“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

只有主耶稣可以除掉人的罪。这是祂降世的目的。约翰福音1:29记载施洗约翰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译:背负)世人罪孽的!”基督要担当罪人的刑罚。约翰福音3:16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基督为世人的罪舍命。现在约翰在他的书信里指出,基督能挪去基督徒犯罪的习性。根据约翰一书2:2的教导,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祂舍命成为赎罪祭,为我们付上罪的刑罚;祂的舍命也救我们脱离了罪的权势。

“在他并没有罪。”可以译作“他是没有罪的。”。基督的死是为人赎罪,祂成了我们的赎罪祭。祂是没有罪的;正如旧约利未祭司要献上没有瑕疵的祭牲。因此,基督能除去我们的罪,赐给我们能力,脱去犯罪的恶习。祂赐给我们一个新生命,好让我们能为主而活。

“他并没有罪”,意思是耶稣虽具有完整的人性,却没有罪。哥林多后书5:21说:“神使那无罪(无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希伯来书4:15记载:“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这是约翰一书所要表达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基督论。约翰在这封书信所表达的基督论,包括以下几点:第一,自在永在;第二,道成肉身;第三,神的儿子;第四,基督;第五,得救的惟一根据;第六,赐圣灵给教会;第七,将再次降临;第八,中保;第九,成了挽回祭。

一个基督徒不能不断犯罪,因为这就等于完全否定主耶稣到世上来的目的。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因此,不断犯罪,就是完全罔顾祂道成肉身的目的。同样,基督徒不能继续在罪中,因为他们正披戴主的名字,继续活在罪中就等于否认这名字。约翰指出,“在他并没有罪。”新约圣经主要有三段经文讨论主耶稣基督无罪的人性,这是其中一段。彼得告诉我们“他并没有犯罪”。保罗告诉我们“他并不知罪”。对主有特别亲密认识的门徒约翰,则在这里加上自己的见证:“在他并没有罪。”

约翰多次提到读者已经有的属灵真理知识,并要求他们照这些真理而生活。在这里,他提到的知识,与罪的性质无关,而是对基督的位格与工作的认识。他的意思是,如果他们对这些事有正确的看法,就会弃绝罪恶。基督曾显现,为要除掉我们的罪。在基督里面并没有罪。这里将“基督除掉我们的罪”,与祂本身的无罪放在一起。祂来到世上,要将我们的罪除掉。新约其他地方解释说,基督的做法是将罪放在自己身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得前书2:24说:“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希伯来书9:28说:“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以赛亚书53:11-12说:“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所以,我要使他与位大的同分,与强盛的均分掳物。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在除掉我们的罪时,祂自己则是全然无罪的。在圣经里,耶稣的无罪大半是在讲到祂救赎工作时顺便提到的。约翰则非常强调这一点,既从正面讲,“祂是公义的”,“祂是洁净的”;又从负面讲,“在祂里面没有罪”。每一次约翰都使用动词“是”,因为基督的无罪不仅是在祂的先存时期,也是在祂肉身的时候,并且是现今祂在天上的光景,这是祂的本质与永恒的特性。

约翰一书3:6说:“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

希腊文“犯罪”这个动词是现在时态,表示不断反复的动作,指习惯性地不断反复犯相同的罪,而不是偶然犯的过失。如果一边自称是基督徒,一边又继续犯习惯性的罪,就等于否认耶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事工。耶稣道成肉身背负十字架,正是为了把我们从罪恶中解救出来,这才是最伟大而激动人心的解放。罗马书8:2说:“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凡在主里面与罪断绝的人,就能享有真正的得救和解放的喜悦。

“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这节经文将真信徒与那些从未重生得救的人作对比。毫无疑问,真信徒不会不断犯罪。约翰在这里所说的,不是个别的犯罪事件,而是持续的、惯性的行为。这节经文也不表示基督徒一犯罪,就会失去救恩。这里所表示的,是当一个人惯性地犯罪时,就可以断定他其实并未重生。随之而来的问题自然是:“怎样才算是惯性犯罪?要犯多少次罪才会成为典型的行为?”约翰没有提供答案。相反,他要每一位信徒自我警惕,并要基督徒自己负上举证的责任。

“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这是指你的新生命使你不犯罪,不再在罪中享乐。有位学者曾这样说:“基督是全然无罪的,因着祂的恩典,祂为我们成为有罪的,好让我们能与上帝和好,好让圣灵住在基督徒心里;我们的新生命就是有基督的生命在我们里头。”如果你是神的儿女,这个新生命不会附和老我去犯罪。在基督里的基督徒不会犯罪,因为他们不是活在罪中。罪人随时都活在罪中,但是神的儿女有新生命,就不会犯罪。路加福音15:11-32记载浪子的比喻,描述的就很贴切。只有猪才喜欢住在猪圈中,儿子不喜欢住在那里。有人会说:“可是这个儿子混到猪圈里去了。”他的确落魄到住在猪圈里了,但是请注意,他离开猪圈了。神的儿女可能会落到猪圈里,但他一定会离开。为什么呢?因为祂是天父的儿女,他像他的父亲。他的天父是公义的,儿子也要过公义的生活。神赐给我们能力,摆脱犯罪的恶习,这就是约翰在这里的教导,他说:“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你若陷入猪圈里,那是你要顺着老我而行;如果你留在猪圈中,你绝对不是神的儿女。如果你享受罪中之乐,你就不是神的儿女,因为神的儿女有天父的性情。

不久前我收到一个年轻人的来信,信的内容正好可以解释我说的重点,年轻人在信中说:“我有一个很棘手的问题要向你请教,希望你能帮助我。我已经走投无路了。虽然心中有过疑惑,但我知道我是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当你知道我是个同性恋者,不知你会有什么想法。也许你会认为我对永生的确据是个假像,但是我不是这样。我很清楚知道自己已经得救了,但有一阵子,我失去了救恩之乐。我很想过一个基督徒的生活,我从没有这么痛苦过。”这个年轻人的信看来还有希望,因为他说他是同性恋,他很痛苦;他没有喜乐、没有平安。他当然不会有。我不去质疑他是不是神的儿女,但是我有话要对他说,也对和他有同样处境的人说:亲爱的朋友,神可以救你脱离这样的处境。你要向神祈求。求神在你的生命中赐下平安和喜乐。如果你是神的儿女,你就不会继续活在罪中。有人说同性恋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这种说法大错特错。神说同性恋是罪,神还说祂可以救这些人。陷入同性恋的人可能在身心有些异常。如果你去请教心理医生,你一定要找基督徒的心理医生,不然不信主的医生会把你推入深渊,使你永远无法脱身。神有能力、也愿意救你,因为你是祂的儿女。圣经说得很清楚,只要信,就必得救。

约翰一书3:7说:“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

“小子们哪,”这个称呼表示约翰是对神的儿女说话,而不是对世人说话。他说:“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这样才能显明是神的儿女。住在主里面不单是指你的身份。你是在基督里有一个身分,这身分永远不会受到干扰;但是还有一个很实际的条件。如果你与神有亲密的关系,又有服事,你就要离弃罪。有一位年轻人曾对我说:“麦基牧师,我一直是你的听众。相信你能帮助我。我是酗酒的。几年前我信主了,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戒了酒;但现在又酗酒了。我真恨自己。”这个相貌堂堂的年轻人,曾经是个高级干部,在我面前边说边哭。他说:“我知道,如果这样继续下去,总有一天会让我丢了工作。我真不想喝酒,因为我是神的儿女。别说我不是,因为我已经接受基督了。我今天特别来请教你:我还有救吗?”我说他还有救。如果他有天父的性情,可以确定的是:神不会让他沉溺在罪中。他是我见到非常不快乐的年轻人,我已经有好久没有见过这么不快乐的年轻人。我对他说:“弟兄,每次你跌倒时,要记得回到天父面前,向祂认罪悔改,说你不想再让主蒙羞。时候到了,祂一定会救你的。”这是别人的故事,也是每一个承认基督,又发现自己困在恶习的罪人的经历。神有大能,能够救他。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我年轻的时候,神用很奇特的方式进入我的生命。我母亲的娘家很能喝酒,我父亲没有酒瘾,但是他的酒量很大。我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自然也会喝酒。感谢神,在我还年轻的时候,神就救我脱离了这个恶习。我知道神一定能救你。你不能指望上几堂课,就能摆脱这些恶习。你要向神呼求,并且与神亲近。

诺斯底主义者虽擅于伪称自己有特别的知识,他们个人的言行却十分不小心。因此,约翰补充说:“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这一点是最清楚不过了。

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时间到了,我们先停在这里。如果你对节目中所分享的内容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你来信询问,我们很乐意为你再作说明;若是你生活中有什么难处,也请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彼此记念代祷。

我们下次节目再见。愿神赐福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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