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柯贝尔
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约翰一书1章3节
历代志上16-18章;约翰福音7章28-53节
美国林肯总统的儿子罗伯特·托德·林肯见证了三起重大事件,在他父亲被暗杀,以及詹姆斯总统和威廉·麦金莱总统遇刺时,他都身在现场。
但使徒约翰却是见证了历史上四起最关键的事件,包括与耶稣共进最后的晚餐、基督在客西马尼园的忧伤祷告,以及祂的受难与复活。约翰知道,这些事情发生时他都在现场的最终原因,是要让他为此作见证。约翰福音21章24节记载:“为这些事作见证,并且记载这些事的就是这门徒。我们也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
约翰在他的书信中重申了这一点。他写道﹕“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约翰一书1章1节)。约翰觉得自己有不可推诿的责任,必须与人分享他亲眼见到耶稣的一言一行。为什么呢?他说﹕“我们把所看见所听见的向你们宣扬,使你们也可以和我们彼此相通。”(3节,新译本)
发生在我们生活中的事,可能是令人惊讶的,也可能是平凡无奇的,但无论哪种情况,都是上帝的悉心安排,使我们可以为祂作见证。当我们倚靠基督的恩典和智慧生活时,愿我们在生命的惊涛骇浪中仍能为祂作见证。
反思提醒:在你的信仰历程中,
有哪些令人惊讶的事情?
你会如何与人分享你的故事,
让他们认识上帝的爱?
我们应学习以圣经真理来维护我们的信仰,为上帝作见证。欢迎点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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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稣,求祢赐给我一颗敏锐的心,
能够把握机会,
随时与他人分享祢对我们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