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卫・耶利米博士
3月24日
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使徒行传 5:29
1689年的宽容法案是英国议会的一项法案,允许非英格兰教会的新教基督徒根据自己的良心进行礼拜。这些基督徒—浸信会、公理会、清教徒—在各种教义问题上与英国国教意见相左,并因其缺乏对英国国教的忠诚和不服从而受到迫害。
从第一世纪的耶路撒冷开始,这种观点的冲突在教会历史上已经发生过无数次。在那时,盛行的(犹太教)宗教机构禁止耶稣的门徒公开传讲耶稣。但彼得和其他使徒并没有让这种不宽容阻止了他们。很简单的,他们宣布他们必须顺从神,而不是顺从人。他们为坚守自己的信仰付出了代价。纵观历史,基督的门徒一直都生活在不宽容的社会中,并且为他们对主的忠心而付出了代价。
当有人对你的信仰说 "不 "时,那时不是你在检验你的信念的时候。而是在你遇到不宽容之前就要做出了决定。今天就决定,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你都要为你的救主挺身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