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铭谦
经文:结二十九17~21
17第二十七年正月初一,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18「人子啊,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令他的军兵大力攻打推罗,以致头都光秃,肩都磨破;然而他和军兵虽然为攻打推罗花这么多力气,却没有从那里得到甚么犒赏。19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要将埃及地赐给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他必掳掠埃及的财富,抢夺它的掳物,掳掠它的掠物,用以犒赏他的军兵。20我将埃及地赐给他,犒赏他,因他们为我效劳。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21「当那日,我必使以色列家壮大,又必使你─以西结在他们中间开口;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这是一篇比较难解的经文。经文一开始以「二十七年正月初一日」作开始,相信就是以西结被掳巴比伦后第二十七年,亦即是主前570年(以西结在主前597年被掳巴比伦),以西结在这一年领受神谕,指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在攻打泰尔(推罗)时得不到任何酬劳,所以神要把埃及地赐给他,作为他的酬劳。这段经文最难解的地方,就是我们在历史中不能有信心地找到一个时刻,来证明尼布甲尼撒真的占据了埃及地,若果未能证实,那么便意味着以西结的预言落空了,到底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这神谕?
首先,以西结在主前570年领受这神谕,故我们可预计预言的应验应在这年日之后,当我们查考一些经外文献(ANET, 308),便会发现尼布甲尼撒王在位第三十七年(主前568年)曾攻打埃及,他有可能藉此战争由埃及中得益,这事件发生在以西结神谕后两年,故此我们可视之为以西结预言的应验。可是,这经外文献没有清楚说明尼布甲尼撒王是否真的占据了埃及地,所以当经文说神要「将埃及地赐给巴比伦王尼希甲尼撒」(19节)时,这种「赐予」可以不一定被诠释为真的占领及直接管治此地,而是指出尼布甲尼撒王能在埃及地中得到他应有的「酬劳」,这有可能是借着把埃及地变成巴比伦的附属国,并以「掳物」及「掠物」的形式(19节)来为尼布甲尼撒提供「酬劳」(和修本译作「犒赏」)。
尼希甲尼撒王虽然不认识耶和华,但耶和华却运用他来刑罚众列国,而耶和华却是公平的神,既然尼希甲尼撒王为耶和华做事(虽然尼希甲尼撒自己未必自知),那么神「犒赏」他就反映出神是一位不亏负人的神,并不会把尼希甲尼撒视为用完即弃的工具。
最后,21节提到神「必使以色列家的角发生」,这是和合本的译法,「角」通常都是象征能力(申三十三17,撒下二十二3),和修本就译作「我必使以色列壮大」,这说明耶和华必不会忘记自己对以色列家的应许,就算他们被掳到异乡,也必定有一天回归迦南地。既然神是公平的神与不亏负人的神,不会欠了对尼希甲尼撒王的「犒赏」,那么神更必定会记念以色列家,按照祂的应许让以色列民回归迦南地。原来,这神谕表面上是说明耶和华要赐埃及地给尼布甲尼撒作「犒赏」,实际上更要说明耶和华对以色列民的应许不会落空,以色列的「角」必会壮大。
思想:
耶和华是一位不亏负人的神,也是一位守约施慈爱的神,祂为巴比伦王留下「犒赏」,原是藉此说明祂对以色列民的回归应许始终不变。你相信神的应许吗?这经文如何增加你对神的信心与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