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道神学院
经文:可二13~17
13 耶稣又到海边去,众人都到他跟前来,他就教导他们。 14 耶稣往前走,看见亚勒腓的儿子利未在税关坐着,就对他说:「来跟从我!」他就起来跟从耶稣。 15 耶稣在利未家里坐席的时候,有好些税吏和罪人与耶稣和他的门徒一同坐席,因为有很多人也跟随耶稣。 16 法利赛人中的文士看见耶稣与罪人和税吏一同吃饭,就对他的门徒说:「他与税吏和罪人一同吃饭吗?」 17 耶稣听见,就对他们说:「健康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不是来召义人,而是召罪人。」
与华人的文化相似,犹太人十分看重同桌进食。从你与谁同桌进食,不单可以知道谁是你的亲友,更加可以断定你的身份及社会地位。例如你与广受尊重的法利赛人同桌,你就必定是属于那广受尊重的社群;相反,若你与那些被社会看不起的人同桌,你也必定是他们的一份子。
在第一世纪的犹太人社会,这种普遍性的「物以类聚」,亦成为了耶稣与法利赛人的冲突场景。一听到「法利赛人」这名字,我们心中或者会泛起一个印象,就是他们都是一班假冒为善的人(太廿三)。然而,就在耶稣来到人世间之际,法利赛人及其中的文士,其实都是广受尊重的宗教领袖。他们的「属灵祖先」––哈西典人 (Hasidim),就曾为了捍卫耶和华的律法,而拒绝跟随犹太群众参与希腊人的同化运动,并支持马加比家族以武力反抗。本着这种分别出来的宗旨,他们十分在意以色列人蒙主拣选的身份,不单不容忍人轻忽摩西律法,并在此之外添加611条额外的「口传律法」(oral law),为求以色列人能够一丝不苟地在生活中处处尊重上主。法利赛人中的文士(οἱ γραμματεῖς τῶν Φαρισαίων),有可能是法利赛人当中的顶尖律法专家,可惜的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择善而固执的初心渐渐僵化,成为了法利赛人自命不凡、自以为是、唯我独尊的固执想法,他们按照自己的规矩去生活以至聚集,成为犹太人社会的道德律,人人都须遵守。
因此,当耶稣与那些为政权效力的税吏以及一班不遵「口传律法」的「罪人」同桌进食时,法利赛人中的文士就感到十分不满。在他们眼中,耶稣这举动,既是轻忽了上主对人洁净的要求,亦是一种「剃眼眉」(羞辱人)的行动,践踏了广为人接受的道德律。值得留意的是,耶稣其实并未有反对法利赛人对那些「罪人」的「诊断」,在耶稣的眼中,他们的确是「病人」,是需要「医生」的。耶稣反对的,是法利赛人的「诊症态度」。当法利赛人以对错的论述,抽离地批判这班罪人,耶稣却多走一步,超越对错的框架,走近「病人」,引导他们走向祂。换句话说,耶稣既没有忽视人的罪,看有罪为无罪,祂亦没有要「站在远处」,以对错论述去将自己置身事外。祂投入病人的世界,祂是这世界最伟大的医生。
思考默想:
以「对错论述」去批判「罪人」,有什么好处或坏处?
回望香港社会近年发生的事,或你身处的群体之中,你可有忆起什么情景,是应该更多「走近罪人」的呢?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