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灵读经:传福音的恩赐(十六) 基督的经历(1)
经文: 可一1;八34~35;十29~30;路四17~21
钥节: 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可一1)
参考经文: 约三16~18;腓二5~11
提要
今日的钥节以简明扼要、单刀直入的方式,介绍了道成肉身的主,成为上帝的奴仆,来拯救罪人。马可在圣灵的感动下,以短短十几个字清楚介绍了主的身份和服事:「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The beginning of the gospel of Jesus Christ, the Son of God . ——KJV)」(可一1)在这些特殊的称谓中,上帝的儿子,指明祂的神性;耶稣基督,则指明祂的人性;而这两者在祂福音事奉的职份和事工完美地彰显出来。耶稣基督乃是福音的起头和根源,祂本身就是全部的福音。
值得注意的是,在可福音书中,主耶稣二次将自己和福音划上等号。一次是彼得劝阻耶稣上十字架后,主对门徒和群众宣告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but whosoever shall lose his life for my sake and the gospel, the same shall save it)」(可八34~35)另一次则是在那位少年财主寻求承受永生,却不愿舍去地上的钱财跟随主,结果忧忧愁愁地走了之后,主对门徒和彼得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在来世得永生。」(可十29~30)
耶稣两次的宣告都提到两个重点:
(一)为「我和福音」,可见为主,就是为福音;而为福音,也就是为主,这两者是等同的。
(二)舍己、背十字架,丧掉生命,和撇下一切属世的人、事、物来跟随耶稣,就必得着生命和永生,而这也正是「传福音」这项事奉的必要条件和真实写照。主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祂在拯救罪人的服事上,所显出的殷勤、忠心、顺服、卑微的圣德。甘心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这就是福音是主用自己生命谱出的福音(腓二5~11)。
主在开始传道时,宣读以赛亚对祂事奉的预言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教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路四18)何等奇妙!这位福音的起头,用自己的生命来诠释福音,见证福音,活出福音,完成福音。
默想
1.马可福音书中有两个起头:(一)福音的起头(可一1)。(二)灾难的起头(可十三8)。福音的起头,指的是耶稣基督,人若相信接受并且跟随耶稣基督,那福音就成为他生命的保障。而灾难的起头,指的是那些拒绝相信接受福音的人,那福音就成为定罪的依据,他的生命将陷入永无止尽的灾难之中(约三16~18)。
2.当主耶稣要求跟随祂的人要「舍己」、「背起十字架」来跟随祂时,那是因为祂已经为我们立下美好的榜样。亲爱的,「传福音」的恩赐和职分,其实就是学习主谦卑柔和的样式,将主的生命和能力与人分享。
圣灵的应许
1.于是叫众人和门徒来,对他们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八34~35)
2.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儿女、田地。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可十29~30)
3.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上帝悦纳人的禧年。」于是把书卷起来,交还执事,就坐下。会堂里的人都定睛看他。耶稣对他们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四17~21)
在圣灵里祷告
亲爱的主阿!求您将您的话,刻在我们的心板上:「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使我们常以福音为念,为那些未信者的灵魂忧伤和祈求。奉主圣名,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