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领晚餐的人
谁可以领受晚餐呢?当然是得救的人才可以领受的。“七日的第一日,‘我们’聚会擘饼的时候……”(徒20:7)这里给我们看见,只有门徒才可以擘饼——“我们”。长进的圣徒固然可以领受;信心软弱的人也是可以的:“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罗14:1)
一、没有生命的人不可以领受
有些教会的领袖在聚会里宣布:“凡受过浸(或洗)的人可以留步领晚餐”。这是不够完全的。本来得救的人才可以受浸,受过浸(或洗)的人才可以同领主的晚餐。这是圣经的次序。但可惜有些教会收人不慎,以致没有生命的人都被接纳。所以凡受过浸的人不都是有生命的。没有生命|的人不当同领主的晚餐,因为“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的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林前2:14)
或者有人说:“犹大是不得救的,为什么有分领受主的晚餐呢?”“看哪,那卖我的人的手,与我一同在桌子上。”(路22:21)马太福音13章有麦子与稗子,所以他们是可以同领的。
请注意,四福音的次序不一,因为四位传道者是站在不同的角度观点来写,所以有时把事实的次序排先排后,是有神的美意的。路加是按着次序写的(1:3),但这是指着整个的次序。至于一段事里面的先后,有时也有不同。这是有圣灵的操管。路加福音22:21-23节,按事实的次序,本应在18节的末了;14-18节是“逾越节”,19-20节是“晚餐”;路加把次序调换是有灵意的。从马太福音26章,马可福音14章,我们就看见:先有逾越节,在逾越节里指出犹大的罪;犹大出去,然后开始晚餐。约翰福音13章是论逾越节(1节)。犹大是个犹太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所以他有份领受:“……耶稣就蘸了一点饼,递给加略人西门的儿子犹大。他吃了以后,撒但就入了他的心……犹大受了那点饼,立刻就出去。”(约13:26-30)但因他不信,所以没有分于主的晚餐。当他出去后;耶稣才开始设立晚餐(太26:26)。马太福音13章的麦子与稗子是论天国的奥秘(基督教)在世上,并不是论信徒领受晚餐的事。圣经明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林后6:14)所以不得救的人是不可以同领主的晚餐的。
二、灵性有问题的当停止领受
信心软弱的人,可以领受主的晚餐;但犯罪的或是灵性有问题的,就当停止擘饼:“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1-5)“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象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林前5:11)“弟兄们,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们,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不遵守从我们所受的教训,就当远离他。”“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帖后3:6,14-15)“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多3:10)“弟兄们,那些离间你们,叫你们跌倒,背乎所学之道的人,我劝你们要留意躲避他们。”(罗16:17)旧约的人摸了不洁的物,是不能吃圣物的(详看利未记22:4-7);新约的人,若在生活上是不洁的,就当自动的停止领受,直到悔改了才恢复。如果犯罪而不肯悔改,又吃主的晚餐,就是不配的了;“所以无论何人,‘不配’而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林前11:27原文)这并不是说,要灵性高超的信徒才可以领受。不过,当有义行来证明自己是有信心(得救的)才可以。得救的人,若一味犯罪,又不肯悔改,当然要停止擘饼,因为我们不可与他相交。及至他悔改了,才再被接纳过来,一同分领主的晚餐。>>第五章 举行晚餐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