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蒙救赎的永生
蒙救赎的永生是指新约时期(应该说五旬节之后)一切因信耶稣的人所得的永生。这种永生是白白得的,凡愿意接受救恩的人,只需用简单的信心就可以得着了;“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的永生。
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约壹5:11)。蒙救赎的永生,不是把我们的旧生命改造成为新生命,更不是把我们原有的生命延长到永远,成了“永生”。不是永远生存,而是永远的生命,永生当然是活到永远的。但如果我们认为永生只是永远的生存,而看不见另一个新的生命,那就错了。得永生,是得着永远的新生命,这是神赐给我们的。“神赐给”的意思说明在我们信耶稣以前是没有的。当我们一肯相信,神就“赐给”我们永远的新生命了。“神赐给”证明不是由我们原来的旧生命渐渐改为永生。我们犯了罪,无法自救,神就为我们设立一个救法,叫一切罪人因信耶稣就能得着一个最高超的生命,在我们相信的那个时候,我们就立即得着永生,而不是在我们死后才得的。这与我们在《七种得救》第一章里所说“灵的得救”是同一件事,我们相信,就一定得着这个蒙救赎的永生。
有许多信徒,不敢说自己是有永生的,他们认为在审判后,神说他有就有,神说他没有就没有。这样的人,是糊涂极了的。请我们看看约翰壹书5:13“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这节经文给我们看见,得永生是可以“知道”的。什么人才能“知道”自己有永生呢?就是那些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再没有别的条件,只要你是真心相信耶稣为你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信祂复活了,那你就是一个“知道”自己有永生的人。你所得的永生,不是补救的永生,而是那最高超的、蒙救赎的永生。>>>第五章 来世的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