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20讲最后的晚餐(路22:1-23:25)
来源:真道分解 讲员:文惠
22:1-6描述犹大受撒但的控制而出卖主耶稣。22:1-2记载:“除酵节,又名逾越节近了”。逾越节是记念以色列人被神拯救出埃及的节期,在每年的亚笔月后称尼散月,也就是以色列人宗教年历的首月,现在阳历的三、四月的十四日举行的,跟着是无酵节,为期七天。在新约时代,这两个节日名称实际上被交替使用来称呼这为期一周的节期。经文描述撒但进入、控制了犹大的心,使他为了钱财而与犹太的宗教领袖们同谋杀害耶稣。
22:7-13记载主耶稣吩咐门徒进城,当看见一个人拿着一瓶水迎面而来,就是那人的家主可以为他们提供晚餐的地方。经文中的“人”原文是男人,当时拿水瓶的通常是女人,所以当一个男人拿着水瓶迎面而来,是很容易辨认出来的。而招待主和门徒的那位家主,可能是已认识主的一个门徒。
22:14-38记载了主和门徒共用逾越节的晚餐。逾越节晚餐的时间是从晚上到深夜,程序是这样的:
1. 开始的程序:众人共用一个杯传递着饮用,首先为饮第一杯酒祝谢及感谢神设立逾越节。把食物放在桌上,包括了蔬菜、苦菜、果酱、无酵饼和烤羊羔,接着倒第二杯酒。
2. 逾越节的仪式:追述设立逾越节的经过,唱诗113-114篇,喝第二杯酒。
3. 用餐的程序:为饼祝谢、擘开传给各人。沾果酱、伴苦菜和烤羊羔而吃。为第三杯酒谢恩并一同饮用,倒第四杯酒。
4. 最后的程序:唱诗115-118篇,喝第四杯酒。
22:15-16主耶稣说祂渴望与门徒同守逾越节,因这是最后一次机会,祂自己就要被杀,成为那完全的“逾越节羔羊”,一次永远的成为挽回祭,然后主不会再吃逾越节的晚餐,直到将来神的国度降临为止。主耶稣用犹太人逾越节晚餐的一些仪式改变为日后教会要沿用的圣餐礼仪,使信祂的人能谨记祂在十字架上的代赎。
主拿起饼说:“这是我的身体”,这是一种代表或象征,擘开的饼象征着主在十架上为我们的代赎牺牲;而杯及杯中的葡萄酒是代表着耶稣的血,因祂倾出祂的生命。主设立圣餐的目的是:“为的是记念我”,正如逾越节的用意是不断的提醒并宣告,神把以色列人从埃及的捆绑中救赎出来的大工,同样遵守基督的这个命令,也就是记念并宣告,借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之工,信徒得以从罪恶奴役中被拯救出来。
设立圣餐的礼仪后,主耶稣指出门徒中有人会出卖祂,接着门徒竟然为了谁是领袖而起争论,对门徒的争论,主耶稣特别教导,外邦人称那掌权管理的人为恩主,这是在埃及、叙利亚和罗马对统治者的称号,有时是掌权者自封有时是众人共认,用以表彰君王的尊荣,但其实这些恩主往往名不符实。而在信徒当中却不是这样,主耶稣说:“为首领的倒要像服事人的,我在你们中间,如同服事人的。”在约13:13:3-17的记载中,我们就知道主以为门徒洗脚的行动来表达这真理。主也告诉门徒,在主受磨炼当中,也就是艰辛的传道生活里,门徒总跟着主,所以他们既有份于主的磨炼,将来也可以和主同掌王权,对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这是指神的百姓,包括信耶稣的外邦人在内,施行审判和统治的工作。
22:31-34主紧接着预告彼得将会三次不认主,这是撒旦的诡计和工作,但彼得不需要害怕,因为主会保守彼得的信心!
22:35-38记载主耶稣提醒门徒,以前出去传道,可以指望听众的接待,但以后形势不同了,门徒却要装备自己,负责自己的需要,面对人的敌视和逼害,因为如同赛53:12所说有关神的义仆受人苦害“被列在罪犯之中”的预言,将要应验在他们的夫子耶稣身上,而门徒会因自己是跟随耶稣的人而遭到危险。主耶稣并不是鼓励门徒使用暴力,而是勉励门徒要装备自己,才能面对即将来临的各项挑战和逼迫。
22:39-46记载主就带着彼得、约翰雅各到客西马尼园祷告。客西马尼意思是油榨,位于橄榄山边。为要完成使命,主耶稣从父神手中接过那代表死亡和神忿怒的苦杯,主在祷告中的挣扎并不是惧怕死亡,而是惧怕成为背负全人类罪孽的代死者,并因此与天父隔离。在厉害的属灵争战中,主流汗有如大血点,这大概是流出大如血点的汗珠;也可能是血汗,就是人在极端痛苦、受压和敏感时,血和汗会搀合在一起流出,这时就有天使出现为主加添力量。不过,令人痛心的是门徒并没有与主一同儆醒,因为他们睡着了!
22:47-53记载犹大以亲嘴的暗号出卖主耶稣。亲嘴是学生向夫子问安的惯常做法。那时彼得用刀削了大祭司的仆人马勒古的一只耳朵,但主耶稣却当场医好那人的耳朵。主耶稣并没有抵抗,因为祂顺服天父的计划,暂时让“黑暗掌权”,以致祂要受死。
22:47-53记载彼得果真如主耶稣所预言的三次不认主。当时主耶稣被带到大祭司该亚法的家的院子里受审,彼得在外院里分别被大祭司一个看门的使女,还有一个男人及被削耳朵的马勒古的亲属认出他是主的门徒,因为彼得有住在加利利的犹太人独特的口音,但彼得却否认了。
综合四卷福音书的记载,主耶稣受犹太当局盘问的过程可能分为几部分:
1. 被前任大祭司亚那审问有关门徒和主的教训的内容;
2. 在大祭司及公会面前被人作假见证诬告,被问及弥赛亚身分;
3. 天亮后被公会正式裁定死罪,解往彼拉多的官府;
4. 在彼拉多面前受审;
5. 在希律安提帕面前受审;
6. 回彼拉多面前受审直到定案。
22:63-65记载主耶稣被打和被戏弄。接着22:66-71就记载天亮之后,耶稣被带到公会里被审问,公会是犹太人的最高法院。在新约时代,它是由三类成员组成,包括祭司长、长老和文士,成员的总数共71名,在罗马管制下,公会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只是他们无权处人死刑。主耶稣在众人面前肯定自己就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对犹太人来说这是说潜妄的话,按律法规定,亵渎神的人是要用石头打死的,因此耶稣的罪就这样定案了,接下来就是把耶稣带到罗马官员面前受审,让主耶稣受到最终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