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第33讲让人全死的权势(结32章)
来源:真道分解 讲员:张得仁
1. 前言:分段──
1.1. 第六次信息: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日(1-16节)
1.2. 第七信息: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17-32节)
2. 狮子变大鱼/水怪(1-10节),浑水变清水(11-16节)。
2.1. 埃及法老本应当是少壮狮子,是尊荣的百兽之王。但上帝说:“他却像河中的大28鱼,不安于位,在列国之中搅动制造问题,如同使江河的水浑浊。”(2-4节)这只作怪的大鱼,被上帝从水中拉上来丢在地上,他不仅不再能作怪,而且被飞鸟和走兽吞吃。
2.2. 思想:“权势的目的”──斯4:14:“此时你若闭口不言,犹大人必从别处得解脱,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致灭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为现今的机会吗?”
2.3. 浑水变清水:埃及法老被上帝管教之
后,让尼罗河水浑浊的走兽、大鱼都不见了,此后尼罗河的水自然由浑浊变为澄清。尼罗河三角洲亦是靠涨溢的黄流才得以灌溉,因此另一方面来说,澄清的尼罗河也代表尼罗河三角洲的荒废。
2.4. 上帝要藉巴比伦王的刀使埃及的骄傲归于无有(11-12节)。
3. 向前走什么都不惊
3.1. 这段经文也六次论到,这些受审的人“曾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23、24、25……)。这表示这些受审的人,在世时是有权、有势之类的人,然而世界的权势并不能救他们免除上帝的审判。
3.2. 诞生于100年前的德国神学家潘霍华──无惧于纳粹。
3.3. 徒7章的司提反。
3.4. 路12:4-5“……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做什么的,不要怕他们……”
4. 夜总会巡行记
4.1. 这是先知所记关于埃及受审判的最后一个信息,同时也宣告了以拦、米设、土巴、西顿的受审。
4.2. 扔到阴府:这一段经文再一次重复出现关于下阴间的提醒,阴间、阴府、坑等同义词一共出现十次,若是与第五信息对照,就知道这是关于埃及受审的一个重点。下阴间的人包含了法老、帮助法老的人、未受割礼的人、以拦、米设、土巴和和他们的群众,以及以东的君王和他们的首领……。由这些下阴间的人来看,显然这是一个以埃及为首的普世性的审判(启11:8),特别是经文也有十次强调“未受割礼的”这句话。
4.3. 他们的墓志铭:“曾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
4.4. 罗2:28-29:“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