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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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基督同死同活 |
| 1 | | 这样,我们可以说什么呢?我们可以常在罪中,叫恩典增多吗? |
| 2 | | 绝对不可!我们向罪死了的人,怎么可以仍然活在罪中呢? |
| 3 | | 难道你们不晓得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
| 4 | | 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与他同葬,为的是要我们过新生命的生活,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人中复活一样。 |
| 5 | | 我们若在他死的样式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样式上与他联合。 |
| 6 | | 我们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使罪身丧失机能,使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
| 7 | | 因为死了的人已经脱离罪了。 |
| 8 | | 我们既然与基督同死,就信也必与他同活。 |
| 9 | | 我们知道,基督既然从死人中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辖制他了。 |
| 10 | |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这一次;他活,是向 神活着。 |
| 11 | | 你们也应当这样,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在基督耶稣里,向 神却是活的。 |
| 12 | |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肉身上掌权,使你们顺从肉身的私欲, |
| 13 | | 也不要把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用具;倒要像出死得生的人,把自己献给 神,并且把你们的肢体献给 神作义的用具。 |
| 14 | | 罪必不能辖制你们,因为你们不是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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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义的奴仆 |
| 15 | | 那却怎么样呢?我们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吗?绝对不可! |
| 16 | | 难道你们不知道你们自愿作奴仆去顺从人,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或作罪的奴仆以致于死,或作顺从的奴仆以致于义吗? |
| 17 | | 感谢 神,你们虽然作过罪的奴仆,现在却从心里顺从了传授给你们的教义的规范。 |
| 18 | | 你们既然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 |
| 19 | | 因为你们肉体的弱点,我就按一般人的话来说,你们从前怎样把你们的肢体献给不洁和不法作奴仆,以致于不法,现在也要照样把你们的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致于成圣。 |
| 20 | | 你们作罪的奴仆的时候,就不受义的约束。 |
| 21 | | 那么,你们在现今以为羞耻的事上,当时得了什么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
| 22 | | 现在你们既然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 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
| 23 | | 因为罪的工价就是死,但 神的恩赏,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却是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