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的改造:公平,正直,公义
生命的改造7月29日:公义是爱我们的弟兄
经文:
约翰壹书三7-12
7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感,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
8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9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10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11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
12不可像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为什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
经文背景:
约翰劝勉晚辈,凡属神的儿女是有神的道作为行义生活的核心,同时也有爱作为他们彼此间关系的表征。
经文浅释:
1. 「不犯罪」(9节)─ 完全的品格。
2. 「该隐」(12节)─ 他是亚当的儿子,亚伯的兄弟。他因妒忌亚伯的献祭得神喜悦而把兄弟杀害。
3. 「那恶者」(12节)─ 指魔鬼。
经文默想:
1. 属魔鬼的与属神的最大分别在那里?
2. 行义与爱弟兄有何关系?
公义是爱我们的弟兄
凡真正拥有神美善品格与性情的人,他内外的生命必能共证与彰显这美善的品德。事实上,人没有方法了解一个人,只有从他的行为知道;而亦没有一个人能流露真正美善的品德,除非他的心与灵皆已领略和拥有美善的品德。约翰说,行义的才是义人,凡行不义的,就不属神,道理也是如此。
约翰并不让公义的观念模糊过去,他清楚指出人若有公义的灵,就必有公义的行动。什么能彰显公义呢?就是遵行那条永久而常新的命令 ─ 彼此相爱,爱弟兄如同爱自己。
爱弟兄的,能在弟兄的软弱与困难上,流露坦诚的同情心与怜恤心,给予挚诚的扶助而非咒骂;此外也能在弟兄所显为义为美的事情上,给予无伪的欣赏,纵然在比对下,可能显出自己的失败和软弱。弟兄姊妹,当你能从心里爱弟兄时,你就活出灵里的公义了!
人生应用:
我能否以真诚的爱心关怀主内的肢体呢?
灵性格言:
对信心面言,应许等于成就;只要信心拥有应许,就认定所求的必定成就。 ~迈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