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以为一定是一致的神(中文有的翻译为“上帝”,英文翻译为“God”)的基本观念,其实有很大的差别。那些说我们应该和所有相信神——不管他们怎样称呼神——的人联合的,乃是因为他们尚未认识到,若非给以适当的定义,"神"或"上帝"一词即没有任何意义。 我们基督徒所信的神就是上面第一个问题提到的那位自有永有、万物的创造者。如哥林多前书8:5-6,“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们也是藉着他有的。” 我们来看佛教,佛陀——释迦牟尼——和一般人所相信的正相反,他没宣称自己有神性。事实上,他对于神是不是存在这个问题,乃是一个不可知论者。佛强调其教训说,如果有神存在,他也不能助人离无明。每个人都必须靠自己去努力。 印度教是泛神论的;“泛”意为“全部”,印度教认为神和宇宙是同一的。他们思想的中心就是“摩耶(maya)”观念。摩耶的意思是,物质世界都是幻影,实体乃是灵的,不可见的,婆罗门没有位格,是遍存于宇宙的力量,人最终的目标是在涅盘中和这个神——婆罗门合一。佛教也说,物质世界是个幻影。所以,为什么现代科学自基督教背景诞生,而不是自东方哲学背景呢?理由很明显,因为基督徒相信的神是有位格的,他们相信宇宙是有秩序的。为什么科学的进步来自西方而非东方?理由也很清楚。人怎能研究那些他认为是幻影的东西? 回教和犹太教的神,较接近基督教的观念,他们认为神是有位格的,也是超越的,或是和他所造的万物隔开的。因此许多人鼓励我们说,既然他们所相信的神也是有位格的,那我们一定可以和他们走在一起。 可是,当我们审察回教对神——可兰经称之为“阿拉”——的观念时,我们发现他并非是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那样的神,和其他的一样,他是个人自我想象中的神。我们对阿拉的了解来自可兰经,可兰经则是由穆罕默德来的。象佛陀一样,穆罕默德与耶稣不同,他不自称为神。他教导人说他只是阿拉的一位先知。由可兰经传给我们的神的影象是:他是一个完全远离人,行动善变,兼有善恶的神,他不是一个“爱世人,甚至将他独生子赐给我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的神。由于他们对神有这种遥不可及的观念,因此回教徒完全不能了解道成肉身的观念。他们的神是那样的庄严又那样的遥远,怎能跟有罪、多苦难、必死的人接触呢?神子在十字架上的死,回教徒也不能了解,因为在他们看来,这即意味着神被他所造之物打败了,这是不可能的。 犹太教对神的观念,是一切对神的观念中最接近基督教的。你会说:他们所敬拜的旧约的神,不正是我们所接受的神吗?当然,在这点上我们跟他们是可以一致的!但是,我再说,深入一层的研究就显示出,犹太人不会承认他们的神是耶稣基督的父。事实上,我们的主耶稣在地上时,就曾为了这个问题触发了激烈的争辩。他们对耶稣基督说:“我们接待神,但是我们不接待你,因为你是人却自称为神,这显然是亵渎的话了。”另有一次,主耶稣和犹太人谈话,讨论到这个问题。犹太人说:“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耶稣对他们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约翰福音8:42、47) 所以,当听到耶稣问:“你们说我是谁?”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使基督徒与犹太教徒分道扬镳。基督徒所信的神既是独一的,又是三位,即称为三位一体的神。换句话说,在独一方面与犹太教相同;但在三个位格方面就与犹太教不同。基督教相信神是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神,圣父是神、耶稣是神、圣灵是神。犹太教不信耶稣是神,不接受耶稣是神,不知道“神既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来1:1)的那一位要来的救主就是耶稣!但是神“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使徒行传17:31)并且耶稣在世上的完美的言行和所行的神迹也证明他正是如他自己所称--是神的儿子。基督教是相信旧约的神,也是新约的神,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也相信圣灵是神。(当然只能说犹太人不接受耶稣为神为救主是错误的,不能说基督教的神不是犹太教的神。否则会误解新约的神不是旧约的神。)而且,保罗在罗马书10章2-3节一针见血地指出犹太教对神、对救恩认识的错误,"我们可以证明他们(犹太人)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他们要靠行为得救就不能接受神因信白白赐给我们的救恩了。 在世界上一切伟大的宗教领袖中,只有耶稣基督自称是神。人对穆罕默德、释迦牟尼或孔夫子这些人有什么想法是不要紧的,跟从他们的人只强调他们的教训。耶稣就不然了,他把自己当作他教训的中心点。他问听众的一个中心问题是:“你们说,我是谁?”而当有人问他,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耶稣回答,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约翰福音6:29) 论到神是谁、神是什么、救恩的性质和怎样获得,基督教显然就与世界上其他诸宗教截然不同。我们这个世代,一个主要的字眼是容忍。然而,我们必须清楚了解容忍这个字的真义。(真理的本性,就不容忍有错误。)如果2加2等于4,那么它就不可能同时也等于23。如果有人不同意后者,而坚持4才是正确的答案,没有人会认为这个人是偏狭的。 这个原则也通用于宗教的问题上。人必须容忍别人的观点,容忍他们持有那观点并说给人听的权利。但是他不能够因着容忍的大帽子而被强迫赞同别人一切的观点,甚至是那些有相互冲突的观点。这样的立场根本就没有意义。所以基督信仰并不能和其他任何的宗教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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