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17讲第二诫不可拜偶像(出20:4-6)
来源:真道分解 讲员:张得仁
第二诫──不可拜偶像
1. 近东文化背景:
当时很多人都相信神住在石头和木头里,人可以借助一些仪式或者其他方式来控制神明,叫他为自己办事。
2. 不可为耶和华雕刻偶像(出20:4):
2.1. 没有任何形象足以代表神,任何形象都可能导致某种误解。
2.2. 也不可做什么形象
指内在的特性(参创1:26)
2.2.1. 人的灵性;
2.2.2. 人的智慧和道德;
2.2.3. 人的理性;
2.2.4. 外表;
2.2.5. 神的管理和统治;
2.2.6. 人神间的一种敬拜赞美的关系;
2.2.7. 群体关系里的彼此相爱;
2.2.8. 人的尊贵。
3. 一种敬拜方式(出20:4):
3.1. 不是敬拜偶像;
3.2. 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神(約4:23);
3.3. 用神的话来敬拜,透过神的话进入敬拜的里面。
4. 神是忌邪的神(出20:5):
“忌邪”这字在希伯来文中很难翻译,它是一种热心热诚的意思。
5. 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20:4):
5.1. 当时以色列百姓,儿子结婚后,会在父母亲的附近居住,所以一般一个家族会有四代住在临近的地方,而且都会受家长影响。
5.2. 罪并不会遗传到不认识的家族谱系中而是会在这四代中产生影响。
5.3. 这里所指的是罪的影响力(出32: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