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言02月24日:保罗的见证
第24天
加拉太书一章11至24节
11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
12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13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神的教会。
14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
15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
16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
17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独往亚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色。
18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19至于别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没有看见。
20我写给你们的不是谎话,这是我在神面前说的。
21以后我到了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
22那时,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都没有见过我的面。
23不过听说那从前逼迫我们的,现在传扬他原先所残害的真道。
24他们就为我的缘故,归荣耀给神。
我们从报章经常读到有关人身攻击的新闻;但这其实并非今天所独有。在加拉太教会的一些犹太人,由于要维护本身的立场,便不单攻击保罗所传讲的福音,更恣意毁谤他。
他们藐视他,质疑他作使徒的位份。他们曲解他所宣讲的福音,也攻击他对外邦人的事奉。我们在这里看到保罗的部份回应──他透过讲述自己的见证,来表明自己的生命如何得着改变,并证明确是神差派他作使徒的职份。
听别人讲述自己如何在罪中得蒙神拯救的见证,实在很能激盪人心。保罗首先告诉我们,他在大马色路上遇见主之前是个怎么样的人。他说:「你们都知道我是个怎样的人。我并非在基督徒家庭中长大。反之,我憎恨基督,憎恨教会;我试图用尽方法来摧毁它。作为正统派的犹太人,我自问比其他同龄的年轻人更热心。我不单做足律法的一切要求,而且还逼迫基督徒。
「但是在某一天,我遇见了基督,发现我从前所谨守的所谓『义』,在神眼中原来是毫无价值的。于是,我接受基督,成了一个新造的人。你们如果想证明福音本是神拯救人的大能,只要看看我的生命和基督对我的改变就可以了。还有别的『福音』可以成就这事吗?你们知道是没有了。
「你们既然关心我的使徒职份,那么,你们知道我信主之后,接着发生什么事情吗?神带领我去到阿拉伯的沙漠住了三年。那期间,神亲自教导我明白旧约圣经的意思。我终于明白旧约圣经的许多经文,原来都是预表基督。而且,我在那里领受了我所传讲的信息,以及神亲自呼召我作使徒。后来,我去到耶路撒冷的教会,全教会都为神在我身上的作为赞美神。对于我所传讲的福音,你们还需要其他证明吗?」
我们今天能否反思:神如何改变我们的生命,以致我们可以借此来证明福音的大能?神的本意是希望福音能改变我们。我们经历到这种改变吗?别人能否在我们的生命中看见耶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