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 10月31日
经节:“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马太福音九12)
亲爱的弟兄姊妹:
说了上面的话以后,耶稣跟着引用了先知的一句话:“经上说:'我喜爱怜悯,不喜爱祭祀。'这句话的意思,你们且去揣摩。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同样,当那饭奸淫的妇人被拉到耶稣面前,祂说:你们谁认为自己无罪,便向她掷石头吧!
今日教会面对许多争议性的问题,好像同性恋、赌博、色情与性等等问题,如何在律法与人情、公义与慈爱之间保持平衡,往往使许多基督徒陷入迷惘与不知所措的光景。
耶稣在这方面清楚明白展示了祂的立场与态度:祂来是召罪人,而不是召义人;祂喜欢怜恤,不喜欢祭祀。
他深深了解,被黑暗捆锁的人内心的挣扎与苦况,这不等于祂认同罪;可是祂对在苦罪中人的态度,不像律法主义者或法利赛人,祂明白在罪恶泥淖中的人,比自以为无罪的人更需要被怜恤、肯定与接待。因此祂与税吏和妓女、罪人吃饭,祂用爱的光与热,去把罪人从黑暗中吸引、救拔出来。当罪人回转,真心悔改,祂就医治他们。
当病人或罪人心存谦卑,到主面前寻求医治,看,会发生什么?我们不妨从下面的例子去思索:
一个长大麻疯的人来拜祂,说:“主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耶稣伸手摸他说:“我肯,你洁净了吧!”(参太八2-3)
还有,两个瞎子和迦南妇人异口同声说:“大卫的子孙,可怜我!”并且说:“主啊!我信,主啊!帮助我。”结果瞎子的眼睛开了,迦南妇人的女儿也好了。
上述这些例子,都是自认有病,自知有需要的人。耶稣对他们的态度是体贴、怜恤的,祂动了慈心,病人就得医治,死人就复活,瞎子便开眼了。
那么我们呢?我们当然无须认同罪,也不以有病为无病,但是我们对别的罪
人、病人的态度又如何呢?
或许你说,耶稣的爱我恐怕无法做到;那么,迦百农一位百夫长的态度做法,或者值得我们借镜吧!
那百夫长的仆人害了瘫痪的病,他到耶稣跟前说:“主啊!我的仆人甚是痛苦!”
耶稣怎样回答他呢?祂说:“我去医治他。”
思想:今日,我们可有为在病痛、苦罪中的人到主跟前求,说他甚痛苦?我们对别人的苦痛有所感有所受,有懂得到主跟前求吗?抑或,我们只是那些指指点点、一味向人掷石的法利赛人呢?
“你回去吧!照你的信心,给你成全了。”(太八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