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言10月13日:相交的条件
第13天
约翰壹书一章5至10节
5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6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7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8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9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10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约翰说:「神就是光」;用「光」来形容神,岂不是最贴切不过?约翰在另一处经文曾经提到:「神就是爱」和「生命就在神的里头」。我们可以说,「光」是指到神的完美;「爱」是形容他的属性;而「生命」是指到他的能力。
约翰直言,在神里面毫无黑暗。当我们与神相交的时候,若发现我和他之间出现任何阴影,那么,我们就知道我们的内心一定是出现了某些问题。神不会出问题,因此,问题一定是出自我们一方。在这章的结尾,我们将看见神原来已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方法,让我们把阴影扫除。
留意第6节提到:「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事实上,我们不单是要透过说话来表明我们与神相交,更要借着我们的生活和行为来证明。例如,我们要与其他信徒相交、在教会参与事奉,或透过其他许多途径来服侍人,借此来表明与神相交;否则,我们就正如约翰所言的是「说谎话」了。「行」这个动词是表示要持续不断地行。一个人若持续不断地在黑暗中行,每天不停地犯罪,他又怎可能是真正的基督徒呢?一个真正悔改信主的人,必然会将旧日的生活方式、脾性、习惯和做人理想完全改变过来。
约翰分别在第7和9节谈论到赦免。它正是信徒的蒙福之途。首先,人必须在父神面前亲自认罪,才能得着神的赦免,他的罪便得着洁净。故此,我们应当时常省察,一旦发现自己得罪了神,就当寻求神的赦罪和洁净。
有些时候,我们发觉自己很难相信事情就是这样简单,但基督已为我们成就了一切,再没有工作要留待我们去做。不过,我们仍然有本身的责任,就是要凡事讨主的喜悦,以及确保我和他之间没有任何障碍。基督已为我们提供了赦罪之途,我们只要向神认罪,就可以得着赦罪。倘若你过往一直害怕神不赦免你的罪,那么,这节经文是否能帮助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