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道神学院
箴言卅10-16
10不要向主人谗害他的仆人,恐怕他诅咒你,你便算为有罪。
11有一类人,诅咒父亲, 不给母亲祝福。
12有一类人,自以为纯洁,却没有洗净自己的污秽
13有一类人,眼目何其高傲,眼皮也是高举。
14有一类人,牙如剑,齿如刀,要吞灭地上的困苦人和世间的贫穷人。
15水蛭有两个女儿:「给呀,给呀。」有三样不知足的,不说「够了」的有四样:
16阴间和不生育的子宫,吸水不足的地,还有不说「够了」的火。
昨天我们思考第卅章的作者亚古珥所发出的问题及祷告。接下来的廿多节经文,亚古珥不作一般直话直说的教导,他用数字来挑战读者的思考。经文包括了五组格言,作者分别用了五个「四样事物」的描述来说明。我们将用三天来思想。
第10节:「不要向主人谗害他的仆人,恐怕他诅咒你,你便算为有罪」。谗言是负面的批评,以致别人的名声受损。其实,在合适的情况下,纵使用了负面的评语,若批评的人之动机是能指出对方的错处,以及能提供改进的建议的话,这是一件好事,这做法是有建设性的。所以,谗言与建设性批评是大不相同。经文指出,主人一旦听到有关他仆人的负面评价时,便会带来主人的不满;加上仆人根本也没有回应或自辩的机会,这样,那仆人就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了。智者提醒作主人的,要小心处理所听到的是非,被批评的人也可能是受害人! (参传七21-22)。
第11-14节描述四类人。每一「类」在原文有「世代」的意思,对他们所作的介绍都有共同的格式:以「有一类人…」作为开始,然后指出他们的问题。其实,有关他们的描述也曾在箴言其他地方出现过,而他们都被视为愚昧人。第一类人是诅咒父母的 (参廿20;卅17),他们已违背了十诫中的第五条诫命了 (出廿12),其后果就是凡「咒骂父母的,必被处死」(出廿一17)。第二类是自以为纯洁的人,凡不洁净的人要到营外处理他的污秽 (参申廿三12-14),才能进入圣所。这里有宗教性的含义,表示一个敬拜神的人在预备好自己后,才可迎见神。可是这类人被视为愚昧,是因他自以为洁净 (参十二15;十六2等)。第三类人是自傲的人。这里用了夸张法来描述这类人的骄傲:「他们的眼睛,长在顶上」(新译本)、「其眼皮睁得多高阿」(吕振中译本)。第四类人是剥削他人的人,他们被形容为「牙如剑,齿如刀」,这话是用来描述他们吞灭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藉压榨和搜刮,从中图利。智者警戒吞食欺压人的,他们终究的结果是自食其果,正如十九28所说:「恶人的口吞下罪孽」。
第卅章15-33节称为数字箴言,这类写作方式在第六章也出现过。亚古珥用了「三样」、「四样」的字眼来描绘每一组别的特征,他一共列出了五组的观察,以下我们先思想第一组格言。首先作者描写母水蛭的两个女儿对妈妈说:「给呀,给呀」(15节)。水蛭或称蚂蟥,属环节动物,在身体头尾两端都有吸盘的结构,作吸食之用。一般认为这两个女儿就是比喻母水蛭用来吸血的两个吸盘,所以,这里是用水蛭吸血来描述人的贪婪。然后在16节,作者列出四个地方,分别是阴间、子宫、旱地,以及火窟。阴间是人死后聚集的地方,可以不断容纳更多死去的人;不孕妇人期盼子宫怀胎;旱地能吸收大量水份;以及火窟需要燃料来继续点燃。以上的格言有甚么共通点呢?就是不知足。他们有贪得无厌的的欲望,越有越想要更多,永远觉得不足够。智者让读者学习的是「给」予,不要像水蛭般永不止息的「吸」血,而要学会知足。
反思
反思这句话:「一句坏话也不可出口,只要随著需要说造就人的好话,让听见的人得益处」(弗四29),这对你有甚么提醒?
保罗有一个秘诀,那是他学会「知足」(腓四11-12)。你对现在所拥有的,知足吗?为甚么?反思这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