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人物:受难周星期五(被卖、被捉、受审)
经文: 马太福音廿六47--75;马可福音十四43--72;路加福音廿二47--65;约翰福音十八2--27
钥节: 他们就吐唾沫在祂脸上,用拳头打祂,也有用手掌打祂的。(太廿六67)
参考经文: 诗一一○1;但七13
提要
昨晚主在客西马尼园经过强烈的痛苦挣扎和祷告后,在凌晨的夜光中,一大群从大祭司那里来的人,在犹大的带领下冲进园中要捉拿耶稣,犹大厚颜无耻地以亲嘴来作为暗号。彼得奋起战斗,将大祭司仆人马勒古的一只耳朵给砍下。但耶稣却全然镇静,将自己交在捉拿祂的人手里。主对彼得说︰「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其实,是主将自己交在他们手中,使他们可以随心所欲而行。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危急之刻,门徒撇下耶稣逃走了。
耶稣首先被带到亚拿与犹太最高法院参议院前受审,当时是周五的凌晨。亚拿这位年老退休的大祭司非法地审问耶稣,他要耶稣自己来作证关于祂自己、祂的门徒与祂的教训。当主反对这非法程序时,差役用手掌打祂。后来他们聚集一些假见证人,用不实的证词来诬告耶稣。事实上,这些人只是想急于将耶稣定罪,于是逼迫耶稣承认自己是上帝的儿子基督。他们以此定耶稣的罪,并且吐唾沫、打祂、戏弄祂。上帝的儿子,在受造的罪人面前承受如此的羞辱,更让我们看见主对天父那完全的顺服,以及对世人无比的爱,愿意付上如此大的代价。
默想
1.主面对出卖祂、捉拿祂的人全然镇静,其实祂可以差遣12营的天使来剿灭祂的敌人,然而为了喝父所给的杯,遵行天父的旨意,祂将自己交在他们手中。倘若当时主不是这样,则今天就没有一条救恩的路能为这失丧的人类而开启。
2.主被卖的那夜,门徒都离开祂逃跑了,彼得什至三次不认主,若不是鸡叫之时,「主转过身来看彼得」(路廿二61)彼得的下场可能和犹大一样。主的转身和凝看对所有失足陷入罪中的人是何等重要。让我们记得在失败跌倒时,要抬头仰望主。
3.一个全然圣洁无罪的人,竟然落在罪人手中受羞辱、击打和戏弄,这一切都是为医治拯救失丧的罪人,你相信吗﹖
祈祷
主啊!您用「人」的样式行过救赎的苦路,这爱无以伦比。谢谢您完全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