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人物:保罗(廿三) 为主殉道
经文: 腓立比书一26;腓利门书22;提多书三12,13;提摩太后书四16─18
钥节: 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提后四7)
参考经文: 罗十五24;提后一18
提要
使徒行传关于保罗的记载在他抵达罗马时便终止了,但从其他几处经文,我们可以推测保罗第一次受审可能因罪证不足而获释。一位早期的教会史学家优斯比乌(Eusebius)告诉我们︰「使徒为自己辩护之后,又恢复传道的事工。当他第二次再到此城时,便在尼禄王手下殉道。 」因此我们试着来重组他最后两三年的行踪。
首先保罗履行其诺言,再度拜访小亚细亚与希腊境内的教会,他去拜访腓利门及歌罗西教会。然后再去探访以弗教会,在那里阿尼色弗一家人热心接待服事他(提后一18)。他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又前往马其顿和腓立比去,受到该地信徒的热烈欢迎和照顾。之后他重访哥林多,最后和提多共赴革哩底。甚至有人传说他去过西班牙,并且到过英国,但此说无法证实。
主后64年,罗马城发生大火,尼禄王为转移注意力,嫁祸给基督徒,而大肆的逼迫信徒。保罗首当其冲再次被捕入狱,这次被禁闭在暗无天日的马末丹(Mamertine)牢房中,当时「只有路加」在他身边,他知道自己离世与主同住的日子已近,他以无比的喜乐和荣耀去迎见他的主。传说保罗在末次的审讯中,有许多人旁听,他仍勇敢地传扬福音,最后在距离罗马三哩外的欧斯寻路上被砍头。他的同工将他的无头尸首抬进了罗马城的地下陵墓中。这位一代的使徒,终于安息在主的怀中,他工作的果效和影响是超过世人所能想像的。
默想
1.保罗从他在大马色路上遇见主悔改起,到他在罗马为主殉道时,不过短短的30年,但他所走过的路,所传过的道,所建立的教会,所写下的书信,无人能比。生命不在乎长短,而在乎内容,服事也是如此。
2.尼禄王因为害怕保罗而将他的头砍下,那知保罗的死,却是基督最大的得胜,因为初代教会正是由殉道者的血所铺造出来的。
祈祷
主啊!保罗的口不住传扬主道,您必记念。唯愿今后我们的口为主献上,单单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