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三个“无所不”
读经:诗139:1-19
历来教会讲论神的性能都用三个“无所不”:“无所不知”、“无所不在”和“无所不能”。
还有“无所不见”,但这是可以归入“无所不知”里。
这都是神学家的用语。这是真理,但我们不当用“无所不”这几个字,因为这不是圣经的用语,而且“无所不”是带有贬意的,例如说:某某人是“无所不为”的,这人好极有限。
诗篇139篇说这几方面比较完备:
1.神是“全知”的(1-6节);
2.神是充满万有的(7-12节);
3.神是“全能”的(13-19节)。
一、“无所不知”(诗139:1-6)
1.无所不知
英文作Omniscience. 诗篇139 : 1-6的标题“赞美耶和华无所不知”,这标题是后人加上去的,圣经内文就没有这几个字。
新约只有彼得提过“无所不知”:“彼得因为耶稣第三次对他说‘你爱我么’,就忧愁,对耶稣说:‘主啊,祢是无所不知的’……。”(约21:17)但这节的原文是“主啊,祢知道万事”,中文翻成“无所不知”。可见圣经没有说神是无所不知的。
2.其实主是“有所不知的”
祂不知罪:“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无罪”几个字,原文作“不知罪”(请看小字)。原来神是“知道善恶”的(创3:22),“恶”,就是“罪”。神知道什么是罪。但耶稣没有犯罪的经验,所以说祂是“不知罪”的。
耶稣不知道祂再来的“那日子,那时辰”(太24:36),这里没有说“那一年”或“那一个接近时期”(32-33节),而是“那日子,那时辰”,就是“那一天”和“那一个小时”。这里不是说神不知,而是说“子”,即人子“也不知道”。我们千万不要推算那一天或那一个小时基督就再来,因为这是没有人知道的。
3.神是“全知”的
“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约壹3:20):
(1)祂知道万有(诗147:4,太10:29-30)。
(2)祂知道人类(诗139:2):
祂知道人的意念(耶17:9-10,太9:4,路11:17)。祂知道人心里的隐祕(诗44:21)。祂知道人的言语(诗139:4,19:14)。祂知道人的行为(诗139:3,启2:2,9,13,19,3:1,8,15)。祂知道人的坐下与起来(诗139:2)。祂知道人的痛苦(出3:7)。祂知道人的需要(太6:32)。祂知道人的软弱(诗103:14)。祂知道人的愚昧(诗69:5)。祂知道人的愿望(徒1:24,罗8:27)。祂知道属祂的人(约10:14,提后2:19)。
(3)祂知道过去、现在与将来(赛42:9):
① 祂知道过去(徒15:18):人是靠书本、文物等来知道过去的事物,但神本来就知道的。
② 祂知道现在:神对自然知识全备(创15:5,诗147:4-5,赛40:26)。祂不只知道星星的数目,而且知道每颗星的名字。我们中间有谁能知道全世界所有人的名字呢?
③ 祂知道未来(赛41:21-23,42:9,46:10,48:5-7)。圣经有1/4是预言,以赛亚记载神的预言较多。
4.“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罗11:33)
(1)人的智慧和知识:智慧是神给的,知识是学来的。
(2)神的智慧和知识:这都是神本来就有,用不着学习。
(3)有知识还得用智慧来运用:
人有丰富的知识,但许多人缺乏智慧来使用它。神有丰富的智慧来使用知识(赛40:13-14)。
5.“无所不见”与“无所不知”(代下16:9,诗34:15,箴15:3,耶23:24,来4:13)
6.神的“知”
(1)对善人(创16:13,出3:7,申2:7,诗103:13)。
(2)对恶人(诗139:12,箴15:11,来4:13)。
二、“无所不在”(诗139:7-12)
1.“无所不在”Omnipresence
圣经没有“无所不在”这几个字,诗篇139:7-12的标题“无所不在”是后人加上去的。我们不如说:“神是充满万有”(弗1:23)的。
2.神是“有所不在”的
(1)祂不在火湖里:虽然祂也“在阴间下榻“(诗139:8),但阴间不是火湖(详阅灵音小丛书之十三《火湖》一书)。神也会住在“幽暗之处”(王上8:12),但祂不在火湖里。
(2)祂不在犯罪的地方:赌馆、妓馆、舞厅与贼窝等地,神都不在。
(3)祂不在罪人的心里:祂只在信徒的心里(弗4:6)。
3.我们当避免“泛神论”
他们认为任何地方都有神、任何东西都是神。有人说:“耶稣既是门,所以凡门都是神。”这是异端。
我们知道,人是不能充满万有的,因为人有身体。天文学家的心可以在星球上,但他的身体不能在所有的星球上。
天使或魔鬼等是灵,但他们不能充满万有,因为他们是有所限制的。
只有神是充满万有的(王上8:27,伯22:12,14,耶23:23-24):神不只是个灵,祂更是无限量的灵。祂是“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弗4:6)的。
祂是完全、同一时间地存在宇宙各处。
神又有特别显现的地方:祂在会幕里(民9:15-23,诗3:4);在圣殿里(王上8:18,珥3:17);在圣地里(何9:3);在教会里(约14:28,林前3:16);有特别的同在(太18:20);居于天上的圣所。
神是充满万有的,但祂又在这里又在那里,这是祂的奇妙。
三、“无所不能”(诗139:13-19)
1.“无所不能”Omnipotence
圣经从没有这几个字,连标题也没有。这是教会传统的说法。
2.神是有所不能的
(1)“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3):
有人说:“神不能创造一块祂拿不动的石头”。其实,这句话的本身就不合逻辑。如果祂能“创造”这样一块大石头,祂就必能拿动;如果“神不能创造一块祂拿不动的石头”,祂就是“背乎自己”,但祂是“不能背乎自己”的。
(2)祂不能犯罪:圣经特别提到“神决不能说谎”(来6:18)
(3)祂是不能改变的(诗102:26-27):
① 祂不能改变祂的本性:凡与祂本性相违背的事,祂不作,祂也不能作。
② 祂是不能有所增加或有所减少的。
③ 祂不能进化。
④ 祂的知识是不能增大或变小的。
⑤ 祂的能力也是不能增大或变小的。
3.祂是全能的(创17:1,林后6:18,另启示录有8次)
祂不是“无所不能”,而是“全能”的。
(1)祂超越大自然。
(2)祂超越人类(但4:30-32)。
(3)祂超越天使。
(4)祂超越撒但。
(5)祂胜过死亡(来2:14-15)。
从神创造万物的奇妙,证明祂是全能的;但祂是有所限制的:凡不应作的,祂就从祂的权能自为限制。
四、神的全能与我们的关系
1.与我们的关系
世人的一切,神是知道的。祂必要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2:8)。
基督徒的一言一行,祂是看见的,也是知道的。许多时候,我们怕人知道,但不怕神知道。我们只能瞒了人,但瞒不了神。我们每一句话、每一个意念,祂都知道。如果我们细心思想,神知道我们的一切,我们就不敢犯罪了。
2.神是充满万有的
如果一位所谓神而又不是充满万有的,这位“神”就不是神。我们所信的三一真神是充满万有的。
祂在高天,又在信徒的心里,这是一般性的。但我们更需要祂特别的同在:“因为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20)有神的同在,我们就不应惧怕什么了。
我们有困难有忧伤,有人知道、同在、同情、安慰,但那与我们同在的人是无能为力的,他只能安慰我们,而解决不了我们的困难。
我们有一位“万事都能作”(伯42:2)的神,祂“凡事都能”(太19:26)。
我们遭遇危难,神是会给我们开出路的:“在祢没有难成的事”(耶32:17)。我们不需要惧怕什么,因为我们的神是充满万有而又搭救凡投靠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