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27)信徒要顺服地上掌权者、爱慕和遵守律法,以及白昼将近(罗13:6-14) -《穿越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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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你好。欢迎收听《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很高兴我们又在空中见面。《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希望帮助每位听众能更加明白神的话语,成为遵行并传扬神话语的人。
在上一次节目,我们查考与分享了罗马12:21-13:5的内容,让我们先来重温一下。
罗马书12:21-13:5继续讲述有关基督徒的生活守则,以及信徒要顺服地上掌权者的真理。
基督徒绝不可容恶胜过自己,反要以善胜恶。基督信仰的教导,特色在于不停留在负面的禁戒,而是进而提出正面的鼓励。善可以胜恶,这是我们应该多用的武器。
在政治环境容许基督徒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时候,我们都同意应与政府保持和谐的关系,但是怎样达到“和谐关系”呢?数百年来至少出现三种不同的理论。
第一种理论:政治是腐败的,越少参与越好;在不违背信仰原则下,基督徒应该做一个好公民,但是他们却不应该加入政府公职,或是去投票,或去当兵。
第二种理论:神赐给政府和教会不同的权柄,基督徒可以同时对这两者效忠,也可以为其一工作。不过却不应该将两者混淆,因为教会和政府各有其职能,彼此分属不同的范畴,一个属灵、一个属世。两者可以彼此互相补足,却不能够在组织上互相合作。
第三种理论:基督徒有责任改善政府的情况。他们可以通过参政,选举基督徒或者高尚品德又坚持原则的领袖。他们也可以参与社会不同层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建立道德的榜样,发挥好的影响力。认为政府和教会能共同为人民的权益彼此忠诚合作。
以上三种看法,即使政府要求人民要做一些明显跟神启示的道德原则相冲突的事情,没有一种鼓吹跟政府对抗,或者采取不服从政府命令和法律的态度。无论我们身处何方,都要既做一个负责任的基督徒,又做一个负责任的好公民。
执法者要是不公正,公民就只有生活在恐惧之中。保罗指出,执法者应该按着自己的本分执行任务,只要他们秉公办事,循规蹈矩的百姓就没有什么值得恐惧的。
接下来,我们继续研读与查考罗马书13章剩下的内容。
罗马书13:6记载:“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虽然我们可能会对纳税人的钱的使用方式感到不满,但我们无论如何都要纳税。
“差役”这个字是宗教用语,与希伯来书1:14用在天使身上的“服役”是同一个意思,在该节经文天使被称为“服役”的灵。这意味着统治者占有神指定的职位。当然,地上的掌权者没有宗教职能,但却拥有神指定的职位。这让我不得不交税,尽管我讨厌这样做。
我们对政府的责任,不但要顺从,还要给予财政上的支持,也就是要纳粮缴税。如果我们的社会法治严明,有警察和消防服务,这当然是好事。因此,我们应愿意缴交所需的费用。政府官员付出时间、能力,维持社会安定,以执行神的旨意,他们应得到我们的支持。
罗马书13:7记载:“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尽管办公室里可能有个别不称职的人,但我们还是要尊重办公室所代表的权威部门。有位牧师曾这样见证说:“当我在部队的时候,我被告知要向军服敬礼。虽然军队里有一些穿着军服的人不值得我关心和敬重,但我还是要服从军规、向军服敬礼。”我们应该尊重权威。基督徒是最好的公民,虽然我们最好的子民身分在天堂。
正如腓立比书3:20所记载的那样:“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信徒虽是天上的国民,但这并不表示他们对地上的政府就没有责任。他们必须按收入、房产和个人的所得纳粮。他们必须为商品的进出口缴税。对那些奉命执法的人,信徒应表示敬意,惧怕得罪他们。信徒应就各种公务员的职称,对他们表示恭敬,纵然这些人的个人生活不一定值得我们的敬重。即使这样,基督徒总不应在言论上贬低或中伤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在使徒行传23:5,保罗引用旧约圣经出埃及记22:28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罗马书13:8记载:“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你有没有向邻舍借东西呢?请还给他,不要欠人家的。保罗说除了爱以外,信徒不可以欠人任何东西,不要拖欠信用卡债、不要拖欠房贷。信徒总是欠邻舍爱的债,那并不一定指住在你隔壁的人,而是你所接触的人。这爱不是男女之爱,是基督的爱。怎么表现呢?
基本上来说,本节经文上半节的具体意思是“要按时结清账单”。保罗在此并非要信徒禁止任何形式的债项。尤其今天,在我们所赖以生存的社会里,一些债项是无可避免的。我们大部分人都要按月缴纳电话、煤气、管理费、电费、水费等等。此外,如果不借贷,营商几乎不大可能。因此,保罗在这里所劝诫的,应该是指拖欠金钱,即逾期未付的。
不过,这方面还有一些原则指导我们。我们不应为一生非必要的东西负债。如果我们没有条件偿还的话,就不应举债。我们应避免用分期付款方式来购物,以致要缴付大额的利息。我们也不应以借贷来购买一些会贬值的物品。基本上来说,我们在财政上应尽量做个负责任的人,就是过简朴和量入为出的生活,并谨记借贷者是债主的奴仆,正如箴言22:7所记载的那样:“富户管辖穷人;欠债的是债主的仆人。”
在罗马书13:8的下半节,保罗指出,信徒常欠的债是彼此相爱。在罗马书出现的“爱”字,基本上希腊文都是agape(即基督之爱),表示对别人深厚、无私、超凡的爱。这种超越人间的爱,不是因为被爱者有优越之处;相反,被爱者往往不配得这种爱。这种爱与世间之爱不同,在于不但爱那可爱的,甚至连仇敌也是信徒所爱的对象。这种爱表现在施与和馈赠上,基本上是牺牲与施舍。故此,神是这么爱世人,甚至将自己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基督爱教会,将自己给了教会。
基本上,这是意志的事,而不是情感的事。我们既受命去爱人,表示这是我们可以下决心去做到的。如果爱是一种不能控制的情感,只突如其来地产生影响,我们便无需向神交账了。当然,这并不否定爱是关乎情感的。未信主的人不能表现这种属神的爱。事实上,信徒单靠自己也不能活出这种爱。只有借着住在里面的圣灵所赋予的能力,信徒才能够活出爱来。在人世间,这爱的完美典范就是主耶稣基督;我们对神的爱,表现在遵从主的命令上。爱邻舍的人,就完全了律法;至少满足了律法中说要“爱人如己”的部分。
罗马书13:9记载:“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圣经说:“不可奸淫”。不要说你爱上某人就可以和他发生关系了;那不叫爱,不过是性而已;那是放肆,是通奸,是神眼中的罪。对这种事的厌恶,神从来没有改变过。
律法也规定:“不可杀人”。杀人有很多种方法,破坏别人的名誉、把人生摧毁了也等同于杀人。“不可偷盗”,意思是:如果你有爱,就不会为了得到你想要的而作出不诚实的行为。“不可贪婪”。你的邻居买了一辆新车,你感觉怎么样?或许你会说:“但愿我也有一辆像他们一样的车。”其实真正问题在于我们想要有那辆车,而不在于仅仅喜欢看他人拥有那辆车。保罗说我们对邻居的爱可以显明在我们所做的事上,而不在于我们说了什么。保罗不把基督徒放回法律之下,他说爱的表现体现在不通奸、不杀人、不偷盗、不贪婪。你可以满嘴谈爱,但若对邻居犯了这些错,就是不爱邻居的表现了。
在本节经文中,保罗提出一些诫命,劝导信徒不要对邻舍作出没有爱心的行为。这些诫命包括不可奸淫、杀人、偷盗、作假见证或者贪婪。爱是不会强行占有他人身体的,但不道德的人却会;爱是不会伤害他人生命的,但穷凶极恶者却会;爱是不会偷取他人财物的,但盗贼却会;爱是不会妨碍他人得到公正对待的,但作假见证的人却会;爱是绝对不会对他人的财物有不正当的占有欲的,但贪婪的人却会。
这一切诫命可以总结为“爱人如己”。
罗马书13:10记载:“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爱你的邻舍是成全了律法。这种爱,是圣灵的果子。
爱从不会加害于他人。相反,爱积极地为别人的利益和荣耀着想。因此,凭爱心行事的人,其实正在用另一种方法去达成律法的要求。爱要积极向人敞开心扉,对人赤诚相待并乐于给予,而不是因爱的诫命消极地去爱。所以,爱是成就伦理与律法纲领的根源性力量,超越个别的伦理、律法条款。施于爱的人无异于已完成了律法的要求。主启示自己已成全了律法,祂就是爱本身。马太福音5:17-20记载:“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罗马书13:11-12记载:“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保罗在两千多年前这样说,现在是更紧迫了。这段话可以译作:“你们看得出时辰或季节,现在是该睡醒的时候,我们的救恩比刚信主的时候又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昼将近。让我们赶走黑暗,穿上光明的盔甲。”闹钟响了,唤醒沉睡的人,要向神完全地献上。亲爱的听众朋友,神的儿女在世上不该懒散。我相信主再来的时候,会让富裕的非信徒羞愧。你的银行卡有多少钱?你怎样为主使用你的时间呢?因此,正如保罗在这段经文所说的,我也按着神的慈悲劝你,要向神献上你自己所有的。这是理性的,是合理的,是你该做的。
如果我们真正盼望主再来,就该自觉倚靠主的力量追求圣洁的生活。约翰一书3:3记载:“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有些人一方面和世人一样与妻子离婚,一方面又信誓旦旦谈千禧年、大灾难和基督快要再来,这样的人是不诚实的。使徒约翰说这样的人是撒谎的!醒醒吧,让我们为神而活!
罗马书13:13记载:“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换句话说,我们行事为人要光明正大,不要荒宴醉酒,不要犯奸淫罪,不要放荡,不要与人冲突,不要嫉妒。有些人沉迷于歌舞升平、纸醉金迷的夜生活,但基督徒要过正常的生活,因信徒是属于白昼、光明的。
“黑夜”与“暗昧”象征恶势力与罪性;“白昼”和“光明”则象征真理和追求真理的生活。保罗描述基督徒为早起等候黎明的人。在此,圣徒所更换的是特殊的衣服。帖撒罗尼迦前书5:8将这些衣服比喻为盔甲。很明显,这比喻暗示,若想在这世界成为光明之子,就必须与黑暗的掌权者撒但争战。即使末世性意义的白昼尚未到来,圣徒已经属于白昼,要在生活的每一瞬间担当和发挥光的作用。
罗马书13:14记载:“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无论是披戴世俗的权力或金钱,还是学历或才华,人都要穿衣蔽体。衣饰体现了穿衣者的人格与个性。因此,所谓“披戴主耶稣基督”,意思是要使人格与个性基督化。
很多信徒为肉体安排各种准备,但没有为见神的面作准备。我劝你把基督放在你生命中的最优先位置,顺从祂的呼召去传福音。这才是最重要的。
借着对比灵与肉,保罗教导圣徒只有属灵而不是属乎肉体的真理才能使人活,告诫圣徒当遵行这属灵真理。灵与肉并非字面上的灵魂与肉体。倘若将这段经文的“肉体”解释为人实际上的肉体,认为肉体是绝对恶的,故要禁欲,甚至否定肉体的一切需要,就会有陷入不合圣经教导的极端危险。因此,这里的“肉体”并非指人的身体发肤,而是指尚存于堕落之人人格中的罪性,正如罗马书7:17所说的那样:“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灵”也并非指被玷污的人的灵魂,而是指神赐给人的生命与真理之灵,即圣灵。如此,罗马书13:13-14这段经文的含义就很清楚了:第一,人因属乎肉体的性情,完全无力拯救自己,然而神借着恩典,成就了救恩,因此我们只需怀着感恩之心接受这份恩典,并靠着主所赐的力量就不必再惧怕;第二,过去属乎肉体之时,人不但不愿,也没有能力遵行神的律例典章,如今,借着基督的恩典成为新造之人,就不能再置身于罪恶之中,也不应再随从罪恶;第三,圣徒当在得救的确信与喜乐中追求过得胜的生活,且要成为信仰的大丈夫,因盼望最后的胜利而胜过现在的苦难。
圣经经常用灵与肉指圣灵与罪性,不是指肉眼所能看到的灵与肉,须谨慎解释。这虽然与这段经文没有直接关系,但为了造就信徒,我们有必要简要归纳圣徒对肉体当有的正确态度:第一,有人认为人的肉体是罪恶的,只有灵魂是美善的,这种思想基于古代的世俗哲学,是完全错误的二元论。圣经教导我们,灵与肉皆为神所造,原本都是良善的。然而,自罪进入世界后,灵与肉同时被污染了。第二,只要地上的生命尚未结束,灵与肉是绝不可分割的有机结合体。两者相互紧密影响,肉身的举手投足都反映了灵魂的知、情、意。相反,无论得体地对待肉体,还是放荡纵欲,都会致命地影响灵魂的状态。第三,圣徒当认识到身体是神恩典的礼物,借着身体行善且从中得到快乐。但不可停留于放荡与无节制,乃要警醒持守洁净,借着身体更好地显出灵魂的信实,使人为此荣耀神的名。(哥林多后书7:1记载:“亲爱的弟兄阿,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
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时间到了,我们先停在这里。下一次节目,我们将进入罗马书14章的研读与查考,请大家提前预备并熟读经文。如果你对节目中所分享的内容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你来信询问,我们很乐意为你再做说明;若是你生活中有什么难处,也请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彼此记念代祷。
我们下次节目再见。愿神赐福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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