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人培训材料
信仰系列③
圣经难题解答
吕鸿基
前言
第一课 有关启示的问题
一、启示与人
1. 什么是启示?为何神用启示让人认识神?
二、启示与圣经
1. 圣经是如何写成的?
2. 世界上的文字很多,我们如何决定有哪些是出于神的默示?
3. 有人说:“只有耶稣基督讲的话,才是神的话”,有何不对?
4. 为什么有人说“使徒时期已过”?
第二课 有关三位一体的问题
前言
一、定义
1. 圣经中所启示的神,该如何描述神呢?
2. 什么是三位一体?
二、圣经根据
1. 三位一体这个词并没有在圣经中出现,那么这个教导有何圣经根据呢?
三、类比
1. 我们是否可用现实生活的经验,较具体的形容“三位一体”?
2. 在教会历史与现今教会中,有哪些对三位一体的错误教导,造成在真理上的敌对?
第三课 有关创造的问题
一、创造论与进化论
1. 圣经对天地的起源有何启示?
2. 圣经中有关创造的启示,经常受到进化论学者的攻击,那进化论的基本假设是什么?
3. 进化论与圣经创造论的基本冲突是什么?
4. 进化论的预测实在不是科学的事实,为什么?
5. 事实与意见有何区别?圣经与科学理论冲突时,该相信何者?
二、创造的时间
神用多久时间来创造天地?神创造的时间与科学家用化石生物的演变所得到的时间,相去极远,应信何者?
第四课 有关律法的问题
一、律法的功能
1. 如果救恩是如保罗所说的“因信称义”,那么神为什么当初要藉摩西给人律法?
2. 为什么在新约中,有时候一方面说是“因信称义”,有时候却又好像是指着要靠律法称义,如“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罗十5)? "
二、对律法的态度
第五课 有关神的主权的问题
一、何谓神的主权
1. 在讲道中常听到“神的主权”一词,请问是什么意思?
2. 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意志是否有冲突?
二、神的拣选
1. 神拣选的标准何在?
2. 神只拣选以色列为选民,是不是不公平?
3. 神既是全知全能,为什么圣经上描写神会对以色列人“后悔”?
4. 神的主权与我们这些外邦人,与你个人有何关联?
第六课 有关救赎的问题
一、救恩之必要性
真的每个人都需要救恩吗?
二、什么是罪?
1. 犯罪是不好的,但在生活上的小过,也需要去斤斤计较吗?
2. 为何很多人不愿接受世上每一个人,包括你、我都犯了罪、死已临到众人的宣告?
三、何谓信耶稣?罗马书十章九,十两节所说的“口里承认、心里相信”可以成为那些只是口头相信,或因一时激动说信,后来却不知道所以然的人的得救保证吗?为什么?
第七课 有关成圣的问题
一、什么是“成圣”
1. 成圣的定义
2. 称义与成圣是同一件事吗?
3. 称义与成圣的比较:
4. 成圣的过程是什么?
二、成圣的确据
1. 我如何知道我的“旧人”(罗六6)的确与主同钉了十字架?
2. 既然我们称义后仍有人性的软弱,还须经过成圣的过程,为什么说信徒是从罪里得释放,在罪上是死的呢?
3. 为何有些基督徒真心信主后,却仍犯罪,还自暴自弃,怀疑救恩的功效,甚至想要放弃信仰?其原因何在?我们如何帮助这样的弟兄姊妹呢?
第八课 有关未来的问题
一、圣经预言
1. 圣经预言有何特征?
二、研究末世论的一些基本词汇
三、认识末世
1. 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十三至十八节与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五十至五十二节所提及的“教会被提”是什么意思?
2. 哈米吉多顿大战是场什么样的战争?
3. 末世将会有哪些不同类别的审判?
4. 对信主的人,是否有一个与不信的人
5. 千禧年是怎么一回事?真的是有开始、有结束的一千年么?
6. 末世时为何要有千禧年?
7. 在千禧年之后,进入新天新地前的审判为什么叫做“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有哪些人要受审呢?
答案
第一课 有关启示的问题
第二课 有关三位一体的问题
第三课 有关创造的问题
第四课 有关律法的问题
第五课 有关神的主权的问题
第六课 有关救赎的问题
第七课 有关成圣的问题
第八课 有关未来的问题
在人生的某一刻,我们与主相遇了。神的爱,吸引我们,使我们接受神的救恩,在神的荣光中,知道神就是我们一生所寻觅的真理。从此,我们进入了一个新的人生……
但是,不可否认的,在理性上,仍有许多的问题会困扰着我们;科学性的、宗教性的、社会性的、教义性的……林林总总,有些自然消失,有些却滞留牵绊,拦阻我们的信心往前。
在此书中,我们将针对一些认真读圣经者常有的问题与观念,分启示、三位一体、创造、律法、神的主权、救赎、成圣、未来等八个范畴,作概览式的讨论与介绍,期能帮读者建立稳固的基础,以助日后在圣经神学上,有较深入的认识。
神是属灵的,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生为受造的人,要以有限认识无限的创造者,是有困难的。
因此神必须采取主动的方式,使用人所能领受的方式向人显现,人才有可能认识这位造物主宰。“启示”在圣经与神学的意思,就是指这个神主动向人显现,让人可以认识神自己的过程。
2. 启示的范围有哪些?
启示在神学上可分“一般启示”和“特殊启示”两方面。一般启示包括神所创造的大自然和人内心的良知,特殊启示包括圣经(神的话语)和道成肉身的基督。
3. 什么是一般启示?人可以藉一般启示而认识神吗?
一般启示是一种昭然若揭,在大自然中,藉由人的智力、悟性可以揣摩而得,对造物主的推论;是一种创世以来即普遍存在的启示,但也是有限的。一般启示告诉人神的存在,但却没有告诉人确切得救的方法。
人知道神,却故意漠视神,他们的思想和推理就因此变成虚幻(罗一21-32)。因为他们否定了造物的主、万物存在的来源和真理的根基,所以其推理与思想就变得没有意义,也无法从所知道的事实理出头绪,人的心就笼罩在黑暗中。人本以为自己很聪明,其实却是越来越愚拙,甚至把终要灭亡的受造物拿来当神敬拜。人当知道受造物的根本意义是由造物主所赋予的,离弃造物主,就无法正确衡量人与其他事物的价值。因此转而靠自己,以己为主,以人为主宰,或造偶像寻求慰藉与寄托。
4. 何谓特殊启示?
特殊启示是神向人特别的启示。其一是圣经,另一是神亲自成为人的样式,降临在人中间的耶稣基督。这两方面都是神主动的,非一般性的经历。特殊启示清楚告诉人神的本质,属性,也让人知道造物主与受造物之间的关系。人必须有特殊启示才可能认识神,领受神给人的救恩。
圣经是经由神向人的默示而形成的一本神的话语的集合。默示的原文是theopneustos,也就是神呼气的意思;这是强调圣经是神所呼出来的产品。圣灵驱动人,用语文把神要向人沟通的内容写下。默示过程并不否定作者本身的风格和用词,但仍保证每字每句都是神要向人启示的。因此我们可以实在地说,圣经就是神的话语。
圣经是神的话,是神亲自默示。其权威是建立在神自己,并神所拣选的先知与使徒身上。在此我们要先讨论到一些错误的默示观。所谓错误的默示观,通常是出于人用有限的头脑来解释神人合作的这个奥秘;因而否定了人的作者自由选择的风格,不承认圣经每字每句全是神的话语。以下这些错误的默示观都会影响我们对圣经的态度:
(1) 机械式默示论:认为圣经的作者只是速记员,机械化地记录下神的话语,而完全没有自己的风格。这理论忽视了圣经每一作者有不同风格的事实,也不能解释为什么圣经的内容是用这么多种不同的文体所写成。
(2) 观念默示论:认为神只把观念默示给作者,由人用自己的言词重述。这理论没有保证圣经的每字每句都是出于神。圣经的词句都是作者自己选择的,但因为他们都是在圣灵的驱动下,所以虽保有其原来的风格,但仍保证每字每句都是出于神。
(3) 部分默示论:认为圣经只有部分(如有关信仰的内容)是神所默示的,其他部分(如有关历史或科学的内容)不一定是出于神的默示,或默示程度不如其他部分。这理论也否定了圣经每字每句都是出于神,而且对所谓“信仰”和“非信仰”的内容划分,很难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其实信仰不仅是存在于信条中,神也是在历史与自然中向人彰显神自己。
(4) 自然默示论:认为圣经与其他书无异,只不过它的作者们有比常人更高的宗教领悟力,所以能写出如此高超的道理。这理论完全否定了圣经有任何神性的参与。
(5) 新正统派默示论:认为圣经本身并不是神的话,而是神向人讲话的工具,只有读者主观地领悟神的道理时,圣经才成为神所默示的话语。这理论否定了圣经有任何客观的价值,使圣经失去权威性,让神的话语变成个人主观的感觉。
3. 有人说:“只有耶稣基督讲的话,才是神的话”,有何不对?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三16),主耶稣完全承认旧约的律法、先知、预言,而且强调律法一点一划都不可以废去。新约圣经中的四福音,记载着耶稣所讲的话,和耶稣的行迹,都是为耶稣作见证的资料。因为耶稣基督是道成肉身的神,圣经是记载道成肉身的神的记载。其他所有的书卷,都是主所拣选的使徒所写,或是根据使徒的第一手资料将主耶稣告诉他们的话语和启示写下来。使徒之间也彼此互证,与互相完全承认。所以新约圣经的权威基本上是建立在使徒的权柄上。
就狭义而言,“使徒”是特指直接跟随耶稣基督,与见过神的复活的十二使徒,以及主所特别拣选在外邦人中传福音的使徒保罗。使徒的任务包括启示神和见证耶稣基督。使徒时期已过,意谓神道成肉身的特殊启示已经完全,没有任何人有像使徒一样的属灵权柄。随着使徒的一一离世,使徒时期也跟着结束,圣经正典也停止写作,不再需要增加或减少。
■ 作业(讨论题目):
综观本课,神的特殊启示有哪些特点?
有关经文:创世记一章廿六节;三章廿二节;十一章七节;十六章七至十三节;以赛亚书六十三章七至十节;约翰福音六章廿七节;使徒行传五章三至四节;希伯来书一章八节
主要经文:马太福音三章十六至十七节;路加福音一章卅五节;约翰福音十四章十六至十七节
三位一体是一个很不容易掌握的课题,本课的目的是要帮助信徒澄清一些观念,不会在这教义上产生错误的想法。其实这不是一个钻牛角尖的题目,而是我们信仰中一个很基本的教义。历代以来大部分主要的异端都在三位一体教义上发生问题,所以有人说,三位一体的教义是正统基督教与其他异端的“分水线”。这说法真是没有言过其实。因为三位一体的观念直接影响其他有关基督、圣灵、救恩等的教义,基督徒对这基要真理必须有清楚的认识,信仰才不会产生偏差,甚或被异端思想所渗透,走上歧路。
在信仰中,为了要更准确地描述神,我们将会无法避免使用几个特别名词:
(1) 神的本质(Nature)──神的本性与存在的内涵,是使神与其他事物分别出来的质性,或称神的属性(Attributes)。
(2) 位格(Person)──有自己情感、思想和意志的个体。位格的定义是最容易令人困扰的,因为中文很难把Person这个名词翻译过来。但大家都必须先清楚明白这观念,否则下面的讨论就可能会变得混淆不清。
我们所信仰的,是一具有三个位格的独一真神,简称“三位一体”。以下是三位神学家对“三位一体”所下的定义:
(1) 迪氏(John Dick):神只有一位,然而神的本质却潜存于三个不同的位格中,就是圣父、圣子及圣灵。故三个位格的本质不单是相同而已,且是完全一样。
(2) 贺智(Charles Hodge):只有一位神,父、子及圣灵都是神,然父、子、圣灵却是不同位格。神的属性与神的本质是分不开的:父、子及圣灵都有完全一样的属性,神们都本于同一的本质,有同样的能力和荣耀。
(3) 加尔文(John Calvin):神的本质分潜于三个不同的位格中。
1. 三位一体这个词并没有在圣经中出现,那么这个教导有何圣经根据呢?
圣经的教导才是我们最可靠的根据。圣经虽然没有直接宣告三位一体的教义,但这观念却很清楚在整本圣经中归纳表达出来。旧约圣经强调神的独一性,对三位一体只有暗示。新约圣经却是很清楚地把三位格完全的神性和三位格之间互相的区别启示出来:
(1) 旧约的暗示
旧约圣经强调神的独一性,故我们只能隐约看到一些三位一体的痕迹。请查考创世记一章廿六节;三章廿二节;十一章七节,其中神用“我们”这个复数代名词自称。
在创世记十六章七至十三节“耶和华的使者”与“耶和华”是一样的。但是撒迦利亚书一章十二节中,“耶和华的使者”与“耶和华”却是有区别的。
在以赛亚书六十三章七至十节中,“耶和华”、“神面前的使者”(即上述的“耶和华的使者”)和“主的圣灵”同在一段经文中。其中的耶和华是赐恩给人,作人的救主,与人同受苦的神。而神面前的使者则是拯救人、救赎人、养育人的角色。主的圣灵则为人担忧。旧约的三重祝福不能证明神的三一性,但可看作一个暗示,因为我们看不出有什么其他原因为何祭司要用三重祝福,而不是用其他数目的方式祝福。
(2) 新约的启示
新约圣经强调神清楚启示三位一体的真理,例如:约翰福音六章廿七节指向圣父,使徒行传五章三至四节指向圣灵,而希伯来书一章八节指向圣子。
同时,在马太福音三章十六至十七节,路加福音一章卅五节及约翰福音十四章十六至十七节中,则圣父、圣子和圣灵同时出现在这三段经文中(见下表分析),给我们看到三者不是三个不同时期所表现的形态:
圣父的角色 | 圣子的角色 | 圣灵的角色 | |
马太福音三16-17 | 宣布耶稣是神的爱子 | 受洗 | 像鸽子降在耶稣身上 |
路加福音一35 | 以能力荫庇马利亚 | 将要从马利亚而生 | 要临到马利亚身上 |
约翰福音十四16-17 | 赐人保惠师 | 求父 | 常与门徒同在;要住在他们里面 |
此外,在主耶稣离世前所吩咐的大使命中(太廿八19,20),人要奉父、子、圣灵三位的名受洗。“名”在原文(可参看英文圣经)是单数,表示三位的合一性。
1. 我们是否可用现实生活的经验,较具体的形容“三位一体”?
由于三位一体是个很难理解的观念,故很多人尝试用不同的类比(analogy)或比喻来解释。但这些解释都不能完全把三位一体真正的意思讲明,反而有导致异端思想的危险。一般最容易犯的错误有两个:否认三位格之间的区别或否认其中一些位格(通常是圣子或圣灵)完全的神性。为了不要引起错误的观念,我们最好不要用类比来解释三位一体,而是以清楚的定义为信仰的准则。
以下是前人引用类比的例子,以及其所可能导致的危机:
(1) 水的三种形态:冰、水、蒸气
可以解释:三位格有同一本质
不可解释:神是三位格同时分别存在,且彼此转换。(冰、水、蒸气不能同时存在)
(2) 太阳:本体、光、热力
可以解释:三位格出于同一本体,并且同时分别存在
不可解释:三位格都是完全的神(太阳的光和热不是完全的太阳)
(3) 圆圈:圆周、面积、直径
可以解释:三位格的合一性
不可解释:三位格都是完全的神(圆周、面积、直径都只是圆圈的其中一些方面)
因为三位一体是不能想象、无与伦比的奥秘,所以通常的类比解释都不能完全表达,甚至违反三位一体真正的意思。一般错误的三一神论都会犯以下两种毛病中的其一:
(1) 否定基督和圣灵的完全神性(例:亚流派)。
(2)否定三位格的分别(如形态论,例:水的类比)。
很多否认基督完全的神性的异端,都是因为不能理解基督怎么可能又是神,又是神的儿子。因此三位一体的教义与基督的神性有相当紧密的关系。
2. 在教会历史与现今教会中,有哪些对三位一体的错误教导,造成在真理上的敌对?
神格唯一论:强调神的单一性,否认神有三个位格的神学理论。
收纳唯一论:否认耶稣完全的神性,认为耶稣是神拣选内住的超人(即基督)。
形态唯一论:相信父、子及圣灵是神的三种不同表现形态,不是三个不同的位格。也就是说,父、子和圣灵是完全相等,没有分别。
亚流派:认为基督是最高的受造物,所以可以被称为“神”,但神不是创造主。
■ 作业(讨论题目):
一. 温习题(三位一体知多少)
□1. □ 同意 □ 不同意 三位一体的等次中,圣父为最高,其次为圣子,圣灵是最低。
□2. □ 同意 □ 不同意 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位有完全一样的属性。
□3. □ 同意 □ 不同意 圣父就等于是圣子,也就等于是圣灵。
□4. □ 同意 □ 不同意 圣父不是圣子,圣子不是圣灵,圣灵也不是圣父。
□ 5. □ 同意 □ 不同意 三位一体是神三个不同的表现:在旧约时是圣父,到新约时变成圣子,然后以圣灵的形态显露。□6. □ 同意 □ 不同意 圣父、圣子和圣灵是一个神,不是三个神。
□7. □ 同意 □ 不同意 圣父、圣子和圣灵是一个神的三个方面。
二. 既然以人的有限,无法了解神的无限,那三位一体的教导对我们有何意义?
创世记第一章告诉我们:“起初神创造天地”。起初,就是时间的开始;神,这个字希伯来文是Elohim,意谓大能者。所以,时间是为有限的人预备的,而不是为这位能力极大超时间的创造者预备的。在一个时间的开始,这位大能者创造了天地:空间(天)和这个物质世界(地)。
2. 圣经中有关创造的启示,经常受到进化论学者的攻击,那进化论的基本假设是什么?
进化论有很多种。一般来说,进化论学者认为宇宙的来源是大爆炸。之后,经过千千万万年,就变成了各种的星球。星球又经过大爆炸,就有各种物质出现。生命在几十亿年前(数字各家尽有不同)只是单细胞动物。这些单细胞动物,经过很多年的时间从海底进化,到陆地上来,再经过不断演变,有些绝种又有些继续进化。最著名的大绝种是六千五百万年前恐龙的大绝种。之后,哺乳类动物就开始进化,最后变成了人类。进化论的重点,是机运性的碰来碰去,好像玩弹珠一样。让机会、运气断定生物的存留进化,或是被淘汰绝种。生命的产生是不知道理由,总是不断地进化,从一种变成另外一种。
进化论学者认为各种生物都是从同一个单细胞演变、分裂出来的。圣经的教导,是生物都各从其类,一类不会变成另一类。如随着人的不同喜好,加以配种而产生各有特色的狗,仍都是同一个狗类。
进化论的基本模型,是物质的来源非经过创造;而圣经说物质的来源,是由造物者创造的。进化论认为进化仍在进行,物质的复杂性会提高,组织性也相继增加;但圣经说创造已经完成,并已停止;它们最初都是好的,但续渐接近死亡,所以复杂性会减低。
进化论相信地球上的变化是古今不变:今天发生的事件与规律,过去也必以一样的速度发生。圣经却说地球上曾有剧烈的改变,例如挪亚时代的洪水。进化论相信人是由没有生命变成;创造论相信生命一定从生命而来,并且各从其类。进化论相信人跟猴有同样的祖宗,并一直在变化至不同种类;创造论认为各从其类,只有绝种而没有新类。
进化论认为因为遗传基因的突变,有些适合生存的便活得更好,有些不适合生存的便绝种;圣经告诉我们那原本的设计是好的,所以遗传基因的突变是不好的,会影响生存力,最靠近原来的设计,会最适合生存。
进化论认为有无数的过渡生物保存在化石之内,化石记录了无数不完整至完整的进化过程(至今仍未找到人任何确实的化石证据)。圣经告诉我们是各从其类,所以化石保存的应该是完整的,没有过渡时期,一类与一类之间应该存着一段跨不过的鸿沟。
谈到人的来源,进化论认为人和猿猴有同一个祖宗,所以人是从猿猴变成的。但圣经说一切都有独特的创造,所以人有人的尊严,有人的价值。
进化论认为因为进化需要很长的时间,所以地球的年龄应该是几万万年的时间。但圣经没有这样的限制,一切在乎创造者的能力。
进化论相信地球的年龄必须是非常长久的。他们的理据在于因为从来没有人看见过一次的进化,所以进化一定是很慢,慢到看不见;而进化所需要的时间也因此被认为很久、很长。若果现在没有人看见过有进化,那么怎么说以前有呢?进化论引述的进化过程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进化论的意见是进化很慢,需要很长时间;但是可不可能有第二个意见呢?可不可能根本就没有进化,所以从来没有人见过呢?
5. 事实与意见有何区别?圣经与科学理论冲突时,该相信何者?
事实是真相,是实际发生,是确实看到的。意见则是基于假设,是人对事物的看法、观点与解释。意见可能不一定是真相、或不一定是实际发生的,也不一定是确实看到的。圣经是神的话,是真理,是事实。不管人愿不愿相信,或尚未被科学理论证实,真理依旧是真理,是不会因时间而改变的。
神用多久时间来创造天地?神创造的时间与科学家用化石生物的演变所得到的时间,相去极远,应信何者?
这是科学无法证实的问题。根据圣经的启示,我们相信神当时是用六日来创造天地。
基督教的学术圈子里,对创世记第一章有数种分歧的解释。主要分成两大派:拒绝进化论,或有限度接受进化论对万物起源的解释。其影响直接导致如下数种对六日创造的解释:
1. 六日是指六个自然日(二十四小时之日,地球绕太阳一周的时间)。许多拒绝进化论者采此观点。主要的理由是因为他们相信圣经是完全无误的,而且采用字义解经的原则。持守此立场的人深信神高超的能力,而且神有能力创造成熟的被造物与人类(实际年龄)。地质学与进化观点所测量出来的时间(测量年龄)并不能反映出亚当与夏娃的被造,以及当时的生态被造的时间(实际年龄)。
2. 六日是指六个极长的日(日象征极长的时间,千年如一日)。许多基督徒科学从事者相信此观点(一日可以是一万万年,一亿万年,或是……),因为如此就缩短了圣经与学术的争辩。
3. 六日是指六个文意的分段(“日”的长短不定也不需坚持)。
4. 六日是指六个自然日,但创世记记载的这六日是神的“再创造”,因为创世记一1与一2 中间有一个极大的时间间隙。
以上观点的争论至今仍未有定案。
■ 作业(讨论题目):
神的创造的确不能用科学实验来证实,基督徒相信圣经的创造观点,岂不是反理性吗?
1. 如果救恩是如保罗所说的“因信称义”,那么神为什么当初要藉摩西给人律法?
我们可以综合多处经文,将神当初藉由摩西赐给以色列人律法之功能与目的归纳成以下几点:(1) 启示的功能:律法告诉人,神是圣洁的(彼前一15),人是有罪的(加三19),说明人与神交通必须有的圣洁标准(诗廿四3-5)。(2) 监督的功能:律法使旧约中得救的以色列人在身、心、灵各方面得以渐渐成熟(加三24;诗一一九71)。(3) 分别的功能:律法提供建立新国度的原则(出十九5-8;申五27-28);分别以色列与其他不信神的民族,使之成为一个祭司的国度(出十九5-6;卅一13)。(4) 规范的功能:律法规范赦罪和与神恢复关系之事项(利一至七章),使以色列人知道如何敬拜神、事奉神(利廿三章)。
2. 为什么在新约中,有时候一方面说是“因信称义”,有时候却又好像是指着要靠律法称义,如“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罗十5)?
照人的本性,是不可能靠行律法来称义的,罗马书十章五节正是以反面的描述,指出没有人能将律法完全地行出来,但人却有以信心回应神的能力。神的义自始至终都没有丝毫改变,甚至旧约时期的圣徒也并不是因为靠行律法而被称为义,而因凭信心相信设立律法的那一位公义的神,才致于得救。“那出于律法的义”其实就是指神的义。罗马书十4,6,10显然是这个救恩真知识的钥节,这几节将这位救主耶稣基督独特的角色以及人如何与神产生生命的关系都清楚说明。耶稣基督成就了律法的要求,也使人能超越律法的要求。人只要口里承认、心里相信,也就是全人全心地信服基督为个人的救主、独一的真神,就可以与耶稣基督建立生命的关系。使我们不仅能行出律法的义,而且超过仪文的表面,从心里顺服神的义。
神是圣洁的,因此神所设的律法也是好的、是圣洁的,却因罪的辖制与人的无能,使人无法靠律法得救,也无法藉着律法成为一个真正的义人。保罗曾说:“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罗七9),可能是指保罗在孩童之时,天真无邪地过着自在的生活。然而按照犹太人之习俗,十四岁之男孩必须去圣殿或会堂学习律法。由于他开始学习律法,但又无法守全律法之要求,于是明白自己罪性的可怕,生命反而无法如孩提之时,过着不受诫命限制的自在生活。
所以律法只是启蒙的老师,带人起步走向神(当然也可能走向罪的责罚)。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十至十二节也谈到律法的目的:在那里,保罗引用利未记十八章五节中的两段话,来引证人绝不能靠自己的行为与功劳称义,惟独因信称义。若以利未记十八章五节的反面意义来看(即人若不遵守律法,就必死去),可以得知人绝不可能靠行律法而称义,因为无人可以守住全部的律法(雅二10)。
根据对律法的不同认识,人通常对律法有三种不同的态度。
1. 第一种对律法的态度是“律法主义”者,此种人畏惧律法且受律法拘束,把遵守律法当作得救的途径,认为好表现即可以蒙神青睐。他们与神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守律法;保罗说,他们是“在律法之下”。
2. 第二种是“自由主义”者,他们与前者正好相反,是排斥律法且讨厌律法,他们把律法的价值一概抹杀,认为在基督里一切都不受拘束,可以为所欲为,这种论调最后极可能成为放纵肉体情欲的借口。
3. 第三种是“遵守律法”者。此种人明白人的软弱,知道人无法靠自己的力量来守律法,但是他们喜爱、且乐意遵守神的律法,认为律法虽不能使信徒称义或成圣,但却能将神的圣洁、公义与神的旨意彰显出来。信徒因圣灵的帮助,可以向神支取力量来“遵守律法”。此种人遵守律法的动机是出于顺从神、爱神。正如约翰壹书五章三节所言:“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神了”。他们过着圣洁且喜乐的基督徒生活。在神的恩典之下遵守律法的人,仍然会有实际的挣扎,也会有软弱失败的时候,但是若靠圣灵的帮助,不断地从圣灵支取力量,就必可得胜!
■ 作业(讨论题目):
一.今日基督徒还要守律法吗?
二.什么是“摩西之约”?什么是“信心之约”?两者有什么差别?
神有主权是个客观且明显的事实。使徒保罗以窑匠与器皿的比喻,说明造物主与受造物之间的主从关系(罗九20),进一步说明神的主权与世人的关系。按着人的本体来说,人只不过是尘土,然而神却使人有份于神自己的形象,使人成为有灵的活人。这整个过程就是一个恩典,也从而强调神对神手所创造的有至高的拣选主权(罗九19-29)。其背景可以参考创世记二章7节。神藉先知何西阿说:“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从前在什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将来就在那里称他们为永生神的儿子”(罗九25-26,参何二23)。神藉先知以赛亚对以色列说:“以色列人虽多如海沙,得救的不过是剩下的余数,因为主要在世上施行神的话,叫神的话都成全,速速的完结”(罗九27-28,参赛十22,23)。又说:“若不是万军之主给我们存留余种,我们早已像所多玛、蛾摩拉的样子了”(罗九29,参赛一9)。神运用至高的主权,创造出有灵、可以行使自由意志的人。人的无知、人的不顺服,绝不能动摇神的信实,更不能指责神是否公平。因着神公义、信实、慈爱、圣洁的属性,我们要向神发出赞美与敬拜。
神造人时,给人完全的自由意志来行使选择能力,这是神的设计,是神的主权。人行使其自由意志时,必须心怀对造物主的敬畏之心,且自行对选择向神负责。所以从神的角度而言,神命定救恩;但从人的角度来看,救恩是藉由人的自由意志而作的一个抉择,所以人必须为自己的选择负应有的责任。其实,神一直在宽容人的过犯,否则就无人可以得救。因此,神拣选的主权也在在说明,神是一位满有恩典、满有怜悯的主宰。
神拣选的标准是不凭外貌、行为,或血统来作评断的标准,而是神深不可测的旨意和神绝对的主权。
保罗用“以撒与以实玛利”、“雅各与以扫”、“埃及的法老王”等例子,指出神如何在拣选的事上,彰显出神至高无上的心意。(罗九6-18 )
由下表我们可以整理出:神的拣选,是基于神的应许、人正面的回应及谦卑降服。
主题内容 | 神恩典的拣选标准 | |
以撒 | 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是后裔(有承传权)。 | 不按血肉的遗传,而是按神的应许。 |
雅各 | 未出生、善恶尚未显明时,就已显明神的拣选。 | 不在乎人的行为,只在乎主的呼召。 |
法老 | 兴起法老,在不信的人身上彰显神的权能,使神的名传遍天下。 | 不看人的本事,而在于神的怜悯。 |
罗马书九章廿五至廿九节引用旧约三处经文(何二23;赛一9;十22,23)来辩护神的公义。这些经文说明神是公义的神,又是慈爱的神。虽然神对以色列有特别的拣选,但选民以色列人却不可骄傲。神对所有非以色列人(外邦人),也早已藉先知显明神的恩典。对神有信心的外邦人照样可以基于神的爱,因信而得救。但在时间满足之时,神仍要恩待以色列人,复兴整个以色列,使神与以色列所定的圣约获得实现(罗十一25-32)。
今日我们从地理、历史、文字与文化种种因素,神拣选以色列这么一个弱小、名不见经传的民族,确实是有其特殊之用意,也更能彰显神的全能与信实,而以色列因背逆神所受的打击,也是更严厉的。
3. 神既是全知全能,为什么圣经上描写神会对以色列人“后悔”?
圣经中以色列被弃的原因,乃是因为他们的不信。神与以色列人立约,一向是有条件性的,即守约──得福,背约──得祸。所以摩西当日曾一再地对以色列说:“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拣选生命,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申三十19)
神的“后悔”,是从人的角度来描写神的不同反应。而以色列并不是被神弃于救恩门外的选民,他们乃是三番两次拒绝因信称义的救法、藐视因信称义的教导、又放弃因信称义的机会的选民(罗九30~十21)。犹太人的顽梗,使他们自己离开神的恩典。救恩虽然已经向他们彰显,但犹太人却一再拒绝救恩。他们不是用信心来亲近神,让神称他们为义,乃是想以行为来立自己为义。神要人操练信心,但人却要倚靠自己,这就看出人的骄傲与悖逆。保罗点明犹太人的问题症结是:有热心,但没有真知识(十2)。他们不愿知道神公义的标准,只想用自己的标准,因此就不能服从神的义。
他们仍是神的选民,但是却是拒绝神的救恩的选民,从他们历史上的经历,也可以反映出我们各人的属灵光景,是我们各人的警惕与教训。
我们可以说救恩的全盘计划包括选民以色列和普世外邦人二部分,但这二部分却是息息相关、互相辉映的。在神的救恩计划中有先后之顺序,这样先后的选择乃是基于神自己的心意与主权。在神的时间表里,神将救恩的信息带给不同的族群,先是犹太人后是外邦人,虽然时间不同、族群不同,但是在神面前所要承担的责任却是一样,那就是存谦卑的心,以信回应神的救恩,领受神所预备的恩典。神对人宽容的时间有限,当年犹太人不愿意接受神的救恩时,神就用患难来管教他们,教导他们回转向神;今天外邦人更要记取教训存心谦卑,回应神的救恩;外邦的信徒更要积极广传福音,在神关起救恩大门的时间尚未来临之前,使多人信主!“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那发怜悯的神。”(罗九16)
■作业(讨论题目):
一.圣经上说,有的人是“预定”得救的,那么那些没有得救的人,既不在拣选内,怎么能算为他们的罪,要下地狱呢?
二.基督教信仰与人文主义似乎不相容,为什么?
神的公义可以指责从古至今、从东至西,以及世界上的任何人种、民族、文化。保罗在分别指责应当可以揣摩出神公义的外邦人,和拥有神所赐律法的犹太人之前,先说明神指责人的三个基本凭据,也就是按真理来指责(罗二1-5)、按行为来指责(罗二6-11),和按本性来指责(罗二12-16)。“因为神不偏待人”(罗二11),清楚指出神审判的公平原则。甚至犹太人也不能因为他们的传统而任意犯罪。神会按真理和公平的原则,并“照个人的行为报应”(参考诗六十二12;箴廿四12),来审判世上每个人。下表指出神对于有律法的犹太人,与没有律法的外邦人,各有怎样公平的审判标准:
神审判的标准 | ||
对犹太人 | 对外邦人 | |
根据 | 律法 | 是非之心 |
根源 | 摩西(特殊启示) | 自己(一般启示) |
根本 | 相同的功能:使人清楚知道是非善恶 | |
根基 | 相同的本质:要“行”(行为、生命) 相同的结论:神并不偏袒任何人 |
犹太人并不能因为有律法、知道律法,就可以称义;乃要表里一致,行为与知识要相称。对于没有律法、没有神特别启示的外邦人,神已经将与律法有同样功能的“本性”与“是非之心”,放在他们的心里(罗二14-15),他们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因此,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不能逃离神的指责,都不能自救,都需要救恩。
圣经上的“罪”不同于法律上的“罪”。人宁可照自己的意思来行,而不肯照神的意思来行,这就是罪的本质──不顺服神。有人认为罪是一种病态,由外在环境所导致;也有人认为罪是一种选择的错误,由于教育低落、知识不足所造成。但圣经说:罪不仅仅是一种病,也不仅仅是一项错误,它根本上就是悖逆神。罪使人远离神为人所预备的道路,失去神造人时所赋予的荣耀目的。由于出发点的偏差,以致走上一条灭亡的不归路。我们永远不能低估罪的破坏力。
罪可以如同冬眠的野兽,寂静潜伏在内心的愤怒憎恨中,它也可以如同爆发的火山,炽热疯狂于外在的恐怖暴力里。个人的忧愁、家庭的纷争、社会的问题、世界的苦难都肇因于罪的存在。只有当人认识自己、谦卑承认自己的不义与罪性,人才能享受真正的和平与喜乐。
罪对人有强大的破坏力,基督徒不能对罪掉以轻心。我们是“蒙恩的罪人”,因此罪仍时时想要破坏我们与神之间已经恢复的美好关系。基督徒的生活是一个与罪抗争、要竭力成为圣洁的天路历程,我们愈不被罪所缠累,属灵的生命就愈有长进。罪如同滴在钢板上的酸液,若不立即擦拭除去,假以时日,必定锈蚀光滑的表面,终至腐烂败坏!我们要对罪敏感,倚靠所蒙的恩典,竭力追求圣洁。
2. 为何很多人不愿接受世上每一个人,包括你、我都犯了罪、死已临到众人的宣告?
原文里犯罪这个字是用过去式动词,表示此罪已经犯了。人已经犯了罪,是一个属灵的事实,因为人的始祖亚当的罪性与罪行远在每个人出生之前就已经被注入,所以被神创造、神看为美好的人,在本质上已经被罪污染了。人出生之时就有罪性,不需要被教,自然就会做出罪行来。这在神学上称为罪的“归与”或罪的“注入”。我们得知此点,完全是从圣经的教导归纳出来的。换句话说,是“神启示的”属灵真理。人不愿接受救恩,或是不珍惜救恩,经常都是因为人没有看到自己对救恩的需要,也不清楚他自己所处的无救光景,看不见他至终将要走向的悲惨下场。人生出来就已被定罪了,如果不信主,就要“顺其自然”地落入死亡,而不是不信主才被定罪。
三、何谓信耶稣?罗马书十章九,十两节所说的“口里承认、心里相信”可以成为那些只是口头相信,或因一时激动说信,后来却不知道所以然的人的得救保证吗?为什么?
“认耶稣为主”代表承认耶稣基督就是那位独一的真神。此段经文的精义要与罗马书十章八节合并来看。这个信主的方法可以说是极其简单,但却也极其复杂,重点在于口说和心服的真实性。只是口头说相信,或心情一时被激动而说要信,但后来却不知所以然的人,不能用这两节经文来误解、滥用神的信实。
旧约时期神选召先知、仆人,差遣他们出去传扬神的道,使人可以听见这救恩的喜信,人相信福音、与神建立了关系才能进而求告神。这样的安排在新约时期依然如旧,或许神要拣选不同的仆人,但人需诚心听道、并以信心回应神呼召的原则,仍然不变。罗马书十章十七节明说主耶稣来了之后,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因为基督表明神的心意,基督将隐藏的救恩奥秘,藉着神的话、神的受死与复活,完完全全地向世人表明。
编注:有关“信”的答案,可参考《信仰问题解答一》第六课。
■ 作业(讨论题目):
一.试着自罗马书第三章廿一至卅一节中,整理出何为“因信称义”。
二.试着自罗马书第五章十二至廿一节中,将基督与亚当的对比,整理成图表。
有些人以为“成圣”是指品格特别高尚,或是不食人间烟火、不问俗事……等,其实“成圣”的基本定义是分别出来让神使用,成为神的产业的意思。其动词意“分割”,形容词是圣洁之意,名词则是“圣徒”、“圣洁的一群”等。成圣在罗马书中之定义是指基督徒相信主耶稣、经历重生得救之后,开始在基督里过着圣洁像基督的生命历程。我们可以说基督徒得救以后,每天都要在实际的生活工作中学习更像主,直到见主面!
成圣与称义都是救恩的一部分,但却是不同的阶段,着重点也不同。
信徒成圣的过程往往如同攀爬高低起伏的路,这样的起伏主要是受了罪与律法的影响。律法定义罪,显明罪,信徒必须脱离有名无实的律法管辖;信徒生活中常要与罪对抗,也会有许多挣扎,但靠着圣灵就能得胜。
称义是被宣告;成圣是被建立的。
称义是被注入义;成圣是参与义。
称义是司法式的裁决;成圣是生活上的过程。
称义是神为人作成的;成圣是神在人身上的工作。
称义是根据基督已成就的赦罪;成圣是根据基督仍运作的主权。
称义是用受死来成就;成圣是用生活来彰显。
称义是成圣的基础;成圣是称义的果效。
称义完成于重生之时;成圣完成于见主面之时。
关于信徒成圣的起点,三件事必须牢记在心:(1) 知道:知道神在基督里已为我们完成的救赎,与我们现今在基督里的地位;(2) 认定:认定神在基督里为人所成就的救赎与在个人身上的确实功效;(3) 献上:献上自己给基督,让自己为义所用。
信徒成圣的过程可以用上图来说明,从(1)到(2)是因信称义的瞬时变化,是神所赐的。而从(1)到(3)是信徒成圣的过程,不仅会有上下起伏,且非一夕可达。
1. 我如何知道我的“旧人”(罗六6)的确与主同钉了十字架?
首先,我们必须确立一个观念,就是我们的信仰是建立在神话语之上,这是一个客观的事实,是每一位信徒都可经历到的,只是有的人感受比较强烈深刻,有的人比较感觉不到。神的话已经明确地说:罪已经在我们身上失去权势,再也没有力量了,我们只需凭信心领受即可。生命的成长需要时间,我们已经拥有不受罪支配、辖制的地位,我们要认定这项事实,将之应用在实际生活中,渐渐长成,满有基督的身量。所以基督徒当像从死里复活一样,在心志上将自己献给神,让神来使用我们。
2. 既然我们称义后仍有人性的软弱,还须经过成圣的过程,为什么说信徒是从罪里得释放,在罪上是死的呢?
基督徒的受洗,是指归入基督,与基督联合,也是指归入神的死;就是说,我们的旧人已被钉上十字架。所以,罪“应该”已经在我们身上失去权势,再也没有力量了,我们可以“选择”不要再受罪的支配、不要再作罪的奴仆!
“死”有隔绝的意思,在罪上死的意思是指罪的权势对基督徒是死的,基督徒有能力对罪说“不”,而不是指基督徒不会再犯罪。基督的死已将信徒与罪的权势分隔开来,信徒不应再受罪的支配和辖制。
3. 为何有些基督徒真心信主后,却仍犯罪,还自暴自弃,怀疑救恩的功效,甚至想要放弃信仰?其原因何在?我们如何帮助这样的弟兄姊妹呢?
我们需要明了成圣并非一蹴可几,灵命成长需要时间。实际上一般人的成圣过程常是一条上下起伏的曲线,有时我们刚强,有时我们也会软弱,这是由于我们仍有罪性在身上的缘故。这种与罪抗争的情形将一辈子跟随着我们,直到我们与主面对面、救恩完全成就之时才得解脱!有的人由于某些罪在他身上已经根深蒂固、时日久远,必须要下特别的功夫来面对。对于这样的弟兄姊妹,我们除了关怀与代祷外,更要为他们提供一些实际的方法,用属灵的操练帮助他们来更实际地支取神的恩典,以便胜过罪的辖制。同时,也帮助他在称义和成圣的区别上有所认知,知道称义是神所赐的,是瞬时的,是神主动的。但成圣是神所命令的,是个过程,目标是满有耶稣基督长成的身量。因此成圣是人顺服神的回应,是个意志的抉择,经由知道、认定,并将自己献上,给神做义的器具。
■ 作业(讨论题目):
一.基督徒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来面对信主后的实际生活?
二.基督徒是活在恩典中,不在律法下,已获完全的自由,是不是就可为所欲为,任意犯罪?
圣经里,四分之一是预言文体。这四分之一的预言,有三分之二是已经完全成就了。剩下那三分之一是将来未成之事,即今日研经学者所谓的末世研究。根据以上那三分之二的完全成就,我们深信,在圣经里面所提将来未成之事,会按照神的预告一一成就。
有的。但不同的释经法会引致不同的末世立场。一般福音派里,有两种不同的释经方法。
(1) 字义解经法(Literal Interpretation)是按照语言上正规的用途,文法上基本的法则,及历史事实的要求去追寻圣经作者所要表达的真义。
(2) 灵意解经法(Allegorical Interpretation)是认为圣经里藏有很多属灵涵义,“字义解经”不足够把这些属灵意义完全显明出来。因此释经者必须尽力去发掘在经文里深处和字里行间所涵盖多重的属灵真意。
为了避免“灵意解经”所可能带来过于主观,以致忽略词句基本原意及真义,对于启示录中的末世预言,我偏重使用“字义解经”法。
(编注:启示录在福音派中,是争议最多与看法出入最大的一卷书;这些差异,多涉及末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以及若干细节上的解释,但均无损于对基本信仰的共识,及基督再来、末后的审判、新天新地等预言的必然实现。作者在此的基本立场,是“前千禧年派的灾前被提”,读者若有兴趣了解各种看法的比较和研究,可参阅其他解经书)。
1. 末后的事(Eschaton)──是指教会被提后所发生一连串的事件,包括了复活、审判、主再来、千禧年、白色大宝座、新天新地。
2. 主再来(Parousia)──是指基督第二次肉身与圣教会荣耀地返回地上。
3. 教会被提(Rapture)──是指基督在大灾难开始之前,将那些被赎者提离世界到天上与主相遇的事情。
4. 基督台前的审判(Bema Seat of Christ)──是指基督在信徒被提后,即时按着信徒的行为来审判他们的地方,或得赏、或受罚。
5. 羔羊婚筵(Feast of the Lamb)──是启示录十九章七至十节中所提到的,其时,教会永远与基督联合,成为神的新妇。
6. 哈米吉多顿大战(Armageddon)──是指米吉多平原的一场末世大战,以色列因为挫败而承认基督,随后即进入千禧年国度。
7. 和平稳妥之时(Peace & Treaty)──是指七年的头三年半,灾难已经开始了,但以色列与敌基督签订盟约,带来了一段虚假的和平时代。
8. 大灾难(Great Tribulation)──是指七年大灾难的后三年半,敌基督突然毁约,大大的逼迫神的选民。
9. 千禧年(Millennium)──是指基督返回地球之时,神会坐在大卫的宝座上用铁杖治理全地一千年。
10. 歌革和玛各(Gog & Magog)──是指撒但被捆一千年后被释放,然后迷惑列国对抗神的最后一场争战。
11. 白色大宝座(Great White Throne)──是指基督末后对不信的人最终的审判。
12. 新天新地(New Heaven & New Earth)──是指信徒将来永远与主同在的地方。
13. 地狱(Hell)──是指永远受刑,永远与神隔绝之处。
1. 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十三至十八节与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五十至五十二节所提及的“教会被提”是什么意思?
根据圣经的启示,教会在末后的时候,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在主里死了的圣徒,会首先复活,然后那些仍活着的圣徒会身体改变,并升天在空中与主相遇。
这时刻没有任何人知道,但耶稣告诉我们,神来之前是会有征兆的。看到征兆,就知道那日子临近了(太廿四3-14)。这预兆包括下列五方面的情景:
(1) 宗教的假冒──普世有大迷惑的现象
(2) 政治的动荡──打仗的风声和国际的战事
(3) 经济的崩溃──多处有饥荒
(4) 自然的灾害──地震
(5) 治安的混乱──不法之事的增多
哈米吉多顿位于巴勒斯坦地耶斯列平原的南部,是个军事据点。这一场大战是神所预定末后的事情之高潮,特别是对以色列人而言,因为她受不了列强的逼迫,而完全屈服在神的名下。当他们屈服之时,主耶稣会骑着白马重回地上,征服列国而带进了千禧年的王国。这一场大战亦同时灭绝了那些作恶和不信的人。参与这场战争的包括:十国联盟,北方王,东方王,南方王,和主耶稣基督与其天军天将。此战争的目的是要拯救以色列国。
简而言之,末后将有四个神的审判:(1) 神对以色列的审判(结廿37-38;亚十三8-9)。(2) 神对列邦的审判(太廿五31-46;赛卅一1-2;珥三11-16)。(3) 神对堕落天使的审判(犹6)。(4) 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启廿11-15)。
审判的目的是要断绝不法和残暴之事,同时让神的属性和人的良心一同在生命终结时有一次最后的“结帐”。
4. 对信主的人,是否有一个与不信的人不同的审判?那是怎样的审判?
主要经文──林后五10,罗十四10,林前三9-15。古希腊竞技场有一处高台,是公证人所坐,亦从该处奖励每一位得胜者,因此亦叫“奖赏台”,因此称之基督台前的奖赏较为适合。在教会被提之后,信徒的审判将发生于天上。目的有:(1) 神的荣耀透过圣洁公义的信徒而彰显。(2) 圣徒的公德义行将被审查。(3) 用金、银、宝石的,得赏。(4) 用草、木、禾秸者,将得不着奖赏。基督台前将有五种冠冕的奖赏:(1) 林前九25──不能坏的冠冕──胜过老我。(2) 帖前二19──所夸的冠冕──得灵魂者。(3) 雅各一12──生命的冠冕──忍受试探。(4) 提后四8──公义的冠冕──爱主显现。(5) 彼前五4──荣耀的冠冕──牧爱羊群。
圣经里有很多篇幅提到将来地上有一段太平盛世的时代(耶廿三5-6;启廿4-6)。启示录提到在这一千年中,神永恒的旨意将完全在地上成就,神对以色列人的应许,将全部兑现;对普世人的祝福,将会成全。这是一段辉煌的时期,主耶稣用铁杖(启十九15)于耶路撒冷,坐在大卫宝座上治理全地(但七14;启十九15;赛十一4;六十五20)。
千禧年是必须的,因为神要证明,神能管理神所造的血气之人。神将会在千禧年时将那迷惑众人、引人背叛神的撒但魔鬼拘禁一千年。在此没有魔鬼引诱的千禧年时期,向人证明人心真是刚硬无比,因为就算神活生生地用公义治理,但仍有人不信。每一位先知都提到将来某一时刻,会重现伊甸园的好景。千禧年切实向人证明,在神治下的祝福和恩典。而且,过去基督虽然被这个世界之管理者所拒绝(林前二8),因此神在升高、得荣耀之后,在同一地点,将之转变成基督掌管的国度,以显出神的王权。千禧年更是神预备神所救赎的人,进入新天新地永恒的福乐里!
7. 在千禧年之后,进入新天新地前的审判为什么叫做“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有哪些人要受审呢?
“宝座”此词从启示录四章二节之后,至少出现30次以上,启示录廿章十一节所提到的审判宝座和以前的有所不同。
“宝座”是君王的,含有能力和权威尊位(诗一○三19;启三21;四2),说出耶和华在天上立定宝座,神的权柄统管万有(太廿五31-33,40-45)。“白色”表示圣洁、公义、荣耀(启廿11-12)。“大”则表示出最后及最重要的意思。这是神的最高法院,从它而出的是最后的、也是永恒的判决,再没有上诉的机会。接受审判者是未复活、历代中不信神的人,和有一大部分是在大灾难中死去、但不信神的人(启六8;九15,18)。白色大宝座的教义,应是对信徒的一大激励。因为它显出我们的神是统理万有的。没有一个恶行能逃离神的公义和审判。而且“罪”必有终点,那就是地狱。白色大宝座同时亦带给信徒很大的盼望,因为信徒是已经得救了的人,是在第一次复活有份的人,是有福的人,这不是让信徒去经历的,而是为不信的人而设的!
■ 作业(讨论题目):
一.各家对启示录中的千禧年有不同的看法,请试着整理不同的解经家有哪些不同的图解。
二.启示录第廿一章的新天新地的情景,似乎很难想象,到底是幻想或是真的?新天新地对信徒的意义是什么?
神给人的特殊启示强调三方面:
1. 提摩太后书三章十六节指出全部圣经都是神呼出的产品;
2. 彼得后书一章廿一节解释圣经的作者是被圣灵驱动;
3. 哥林多前书二章十三节的重点是说神的启示是以言语来表达。
在无限之神面前,我们固然无法用有限的头脑来掌握神,但是仍可以存谦卑的心、承认自己的有限,来领受圣经的启示。三位一体的教义并非只是一个神学上的课题,它跟我们基督徒的生活,其实是十分有关联的,我们的得救和灵命的成长,都与基督和圣灵的神性息息相关,这些会在一些专讨论基督与圣灵的课程中看到。但在这里,我们可以想到,我们的祷告生活与三一神的关系:圣经教导我们要靠着圣灵(弗六18),奉基督的名(约十四13),向圣父(弗三14)祷告。而且圣子和圣灵都在帮助我们祷告(罗八26-27,31-34;来四14-16;七25)。这对我们日常的祷告生活有很大的鼓励,叫我们能更多操练祷告。正如主耶稣说过:“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神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约十四16-17上)
一.下列温习题可让老师知道学生们对三位一体的教义有多少的认知。若发现大家对这教义只有很模糊的观念,就要特别注意讲解以下第一(三位一体的意思)和第三(对三位一体谬误的解释)大题的内容。
□1. □ 同意 √ 不同意 三位一体的等次中,圣父为最高,其次为圣子,圣灵是最低。□2. √ 同意 □ 不同意 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位有完全一样的属性。
□3. □ 同意 √ 不同意 圣父就等于是圣子,也就等于是圣灵。
□4. √ 同意 □ 不同意 圣父不是圣子,圣子不是圣灵,圣灵也不是圣父。
□5. □ 同意 √ 不同意 三位一体是神三个不同的表现:在旧约时是圣父,到新约时变成圣子,然后以圣灵的形态显露。□6. √ 同意 □ 不同意 圣父、圣子和圣灵是一个神,不是三个神。
□7. □ 同意 √ 不同意 圣父、圣子和圣灵是一个神的三个方面。
二.我们所相信的神是有位格的独一真神,但神有三个可以互相区分的位格。真神的三个位格并不是说有三位神,但每一位都是完全的神。虽然我们不能用数学逻辑(如1+1+1=3)来清楚地描述神,也很难用有限的头脑想象神的无限,但因圣经有清楚的启示,我们就必须承认神的三一性之教导。这个教导,是我们信仰的根本,若根本错误,或是模糊不清,便可能会走上错误而不自知,或是为异端所迷惑而无从分辨。
不是。因为假如我相信世界、生命都是由大爆炸而来的话,那我们今日可以再爆炸而再制造生命吗?如果我相信我们是从鱼进化而来的,我今天可以再做实验再看见鱼变成人吗?进化论认为进化需要很多很多年,所以我们看不见鱼变人。所以进化论所讲的并不能用科学的方法来验证。但如果我相信上帝创造一切,今天我们也不能把它再实验出来。所以我们看见无论是进化或是圣经讲的创造,都不是科学的方法可以探讨和研究的。我们今天的确可利用科学做很多事情,例如刑事案件经常使用验证DNA的科学方法来探查凶案证据。凶案、进化与创造都不可能重新以实验的方法再作一次,但我们可以找证据来证实。信仰不是反科学反理性,信仰是超越科学、超越理性的。
一.保罗以婚约做比喻(罗七1-6),说明我们因信与基督联合,遂使我们脱离律法管束的道理。脱离律法之管束,并不意味违背律法或犯罪;相反地,信徒因信在死和复活上与主联合,与神产生新生命的关系,对神有新的爱慕。这种关系在我们的生命中生发出律法权势下所不能结出的生命果实。使我们不能行出律法的义,而且超过仪文的表面,从心里顺服神的义。
今日的基督徒虽不必再遵守旧约律法中所规定的献祭、节期、仪式,但必须活出律法所启示的精义:圣洁、敬虔、顺服、感恩、仰望;正如主耶稣所说的:“人子来不是要废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太五17)
二.在旧约中,神先拣选了亚伯拉罕,与他定了信心之约(参创十五5-6),后来,选召摩西带以色列人出埃及,在西乃山与他们定约(参出十九5),我们称为摩西之约。
摩西之约不同于先前神与以色列人的祖宗亚伯拉罕所立的信心之约。信心之约是无条件的,是出于神的慈悲与怜悯,亚伯拉罕不必做任何事即可获得,纯粹是神的恩典。摩西之约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经历了神无条件的恩典之后,在西乃山下聚集时,神与以色列人再次立约而颁布给他们的律法,并要他们世世代代遵守,才可得居应许之地、得享神在该处所赐的各样产业。摩西之约是有条件的,即需要遵守律法。也就是说,得救的人是以信心进入神的恩典,但要活出基督的生命,来承受神所要赐给我们在天上的产业。而律法的整个中心,即是爱神与爱人。
一.圣经上的“预定”其实是“预知”──神预先知道。因为神创造时间,在时间之上。
在神的主权下,要以人的回应来成就神的“拣选”。这大概就是我们对于“预定”和“拣选”所能知道的全貌了。
因此,也有人说,神其实起初是将所有人均记在神的生命册上,而神“预先知道”某些人会在人生中的某一阶段拒绝神,以致从生命册上被涂抹,而这从人看来,便是神主动的“拣选”。其实神是“宽容……,不愿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三9)
二.人文主义是以人为中心,以人的兴趣为研究目的之哲学,认为没有神或根本不需要神,误认人是最高等的存在个体,以人的理念和人的益处为最终依归。
基督教信仰却是以神为中心,神是创造者、修护者、领导者,也是人类最终的归宿。神的主权至高无上,无与伦比,也是绝对地存在着,这是人文主义无法忍受的。
一.“称义”基本上是一个法律名词,表示一个犯人从被宣判无罪,到被宣告为义。这并不是说一个人的本质因此变成全然公义的人,乃是说一个人因信耶稣基督,神就“算、宣告”他为义人,他获得义的身分与地位。罗马书三章廿一至卅一节对因信称义讲的很透彻:
经节 | 称义的意义 | |
称义的途径 | 罗三21上 | 在律法之外显明出来 |
称义的史实 | 罗三21下 | 有旧约律法和神的先知为证 |
称义的方法 | 罗三22上 | 因着相信耶稣基督 |
称义的范围 | 罗三22下 | 一切相信的人,没有分别 |
称义的必要 | 罗三23 |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
称义的基础 | 罗三24上 | 神的恩典 |
称义的方法 | 罗三24中 | 因着耶稣基督的救赎 |
称义的代价 | 罗三24下 | 对人来说是不需付代价的 |
称义的设立 | 罗三25上 | 神所设立的 |
称义的凭据 | 罗三25中 | 耶稣的血和人的信 |
称义的经过 | 罗三25中 | 人的信心 |
称义的显明 | 罗三25中 | 显明神的义 |
称义的效果 | 罗三25下 | 宽恕人的罪 |
称义的目的 | 罗三26 | 显明神的义,称信主的人为义 |
因信称义乃是人因信耶稣基督而蒙神“算”他为义人(罗三23)。“算”是宣告的意思,这是神因着耶稣基督的救赎,一次宣告人在基督里的地位,这地位不必重复宣告,亦不会失去(罗八1,38-39;约十27-29;弗一13;四30;提后二11-13)。称义是人因信耶稣基督而白白地得着,人在称义这件事上并没有任何的功劳,这是神的恩典,将之白白地赐给我们(弗二8-9),我们只能够夸神的恩典与神的主权,并常有感恩的心,向神献上我们的感谢。
二. 罗五12-21基督与亚当的对比
亚当 | 对比主题 | 基督 |
犯罪、过犯、悖逆 | 做了何事?(罗五12,15,19) | 行义、顺从、赐恩 |
悖逆、自我中心 | 行事的动机?(罗五19) | 顺服神的心意 |
罪进入世界、世人都成为罪人、人人也都要要面对死亡 | 结果如何?(罗五12,15,19) | 将恩典丰富地赏赐于人、使人得以称义不再受罪的辖制 |
罪 | 使谁称王?(罗五17) | 义 |
定罪、审判 | 带来何种生命?(罗五17,21) | 恩典、永生 |
一.圣经并未保证,我们信主后会凡事顺利,在待人处事上可立即超凡入圣。
保罗是使徒中的大使徒,既有执着的信念,又有坚定的决心,却仍会有属灵上的挫折与争战。因此,我们更可以坦诚地向神承认个人之软弱,求主帮助,靠着主的恩典得胜。保罗的挣扎包括:受肉体的限制、有心但无法行出善来、甚至被恶所胜、常受恶的搅扰、善与恶的律法经常在里头交战且无法胜过等。人重生得救、因信称义之后,在肉体中仍旧有人性上的软弱(罗五18,19,21,23),这软弱仍时时蠢蠢欲动,想要控制信徒的生命。我们应该认清这样的限制,知道接受主后仍无法靠自己行义,而是要不断地依靠圣灵,才能逐渐长大,活出基督的样式来。
二.圣经里的“自由”,并非指能为所欲为、任意放纵,而是指从罪的辖制和控告中被释放出来。因此诗篇一一九篇四十五节写道:
“我要自由而行,因我素来考究你的训词。”
耶稣对信神的犹太人说:
“你们若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八31-32)
再参考保罗在罗马书中所阐释的,恩典是使我们能“自由”地行神眼中看为正的事,成为“义的奴仆”。
因此,此题的答案是“不”。任意犯罪者,就不是活在恩典中了。
一. 末世论各派图解
1. 无千禧年派:
2. 后千禧年派:
3. 前千禧年派:
(1) 灾后派(被提):
(2) 灾中派(被提):
(3) 灾前派(被提):
(4) 部分派(被提):
(编注:此图表取自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吴献章老师的课堂讲义)
二.新天新地是真的,且实际要发生的情景。在整本圣经里,除了启示录廿一章一节外,只有三处经文是提到“新天新地”的:“看哪,我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也不再追想。”(赛六十五17)“耶和华说,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后裔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长存。”(赛六十六22)“但我们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三13)。新天新地是圣徒永恒的居所,是与神永远同在的地方,是充满着神恩典之所在,是神永恒的国度。这个世界经历过千禧年之后,根据圣经的启示,是要被毁灭掉(彼后三13),然后神会用其权能重新建造一个“新天新地”,与旧世界完全不一样(难怪我们无法想象),因为旧的天地已经过去了,并且没有海,一切都更新了(启廿一5-6)。
生活在新天新地里表示:与主永远团契(林前十三12;约壹三2;约十四3;启廿二4),享受永远的安息(启十四13),充满知识(林前十三12),充满圣洁(启廿一27;三4),充满喜乐(启廿一4),充满神的荣光(林后四17)。在新天新地里,人要不断地事奉神(启廿二3),赞美神(启十九1),敬拜神(启七9-12)。
最后更新时间: 200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