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人培訓材料
神學系列
異端與極端
著者︰邱清萍
當今海內外中國教會經歷福音大豐收的同時,異端和極端往往魚目混珠,令許多慕道友和初信者深感困惑。
本書為了讓基督徒清楚所信的是什么,並能運用神的話辨別異端和極端的偏差,特別評介七個目前海外及中國大陸較常見的教派。第一課〈總論〉首先說明異端、極端、異教、邪教的定義,並指出異端和極端在基要真道上常見的問題。第二課至第八課則逐個簡介他們的背景,將他們在重要問題(如救恩、啟示)上的觀點羅列出來,再由學員根據所提示的聖經經文,自己去做比較和分辨,並寫出偏差之處。這個藉著學員自己鍛煉辨別能力的步驟,非常重要,因為信徒必須培養自養自守的能力,才能在異端和極端的沖擊下站立得穩。盼望藉著本書,學員們能將神的話融會貫通,並將這聖靈的寶劍揮用自如。
本書也為每一課的“真道辨”作業提供答案,給學員作參考,但請學員們務必自己先作答才閱讀后面的“答案”。
從新約時代開始,歷代教會都要面對偏差和異端的問題。有人甚至說,現今教會所遇到的信仰問題,在教會歷史頭五百年都已經碰到了。所謂偏差,是指信仰內容和態度偏離了聖經的立場,有些要求過了頭,增加一些聖經沒有要求的東西;另一些卻把應有的標準和規限除去了,以致各有各的主張,教會一片混亂。
早期教會有見及此,就將基要的信仰內容統一和標準化,使大家有共同的立場可以依循,例如〈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等(見附錄)。本書就是根據同樣的立場,以聖經基要真理作為標準,來判定什么是合乎真理,什么有偏差。
這些標準,只涉及基要信仰部分,正如以弗所書第四章三至六節所指出的七個“一”︰一信(聖經)、一神、一主、一靈、一洗、一身體、一指望,這些都要合一,不能有分歧。其他的教導,或因教會不同的傳統、不同的文化背景、甚至不同的解經亮光而有不同的主張,這些都是可理解的。因為甚至保羅在羅馬書十四章也提到“所疑惑的事”,而提醒大家要接納彼此不同的地方,而不要爭辯或論斷。但他對於那些基要的信仰,那“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卻要求竭力的爭辯。所以早期教父有這樣的教導︰“在基要信仰上要合一,在非基要的事上可以存異,在一切事上要存著愛心”。
教會興旺,是因為神的道得以廣傳,在人生命裡產生功效。魔鬼最厲害的一招是混淆主道,叫人該持守的沒有持守,該拒絕的沒有拒絕,該接納的沒有接納,該分別的沒有分別。極端、異端、異教、邪教對神的道都有不同程度的歪曲,其嚴重性也不一樣,處理也不同。
所謂極端是過分強調某一個真理或觀點,超過聖經所要求的,例如說凡聖靈充滿都要說方言;或把一些生活實踐的細則當作絕對的真理,又把只適合一部分人的情況,要求所有基督徒都一樣,例如以有沒有哭來檢定一個人有沒有重生。這些人在基要信仰─特別得救的真理上都沒有問題,只是在一些次要的問題上過於極端。所以仍然是主內弟兄姊妹,應予接納。但因為這些極端會誤導人放錯重心,帶來混亂,若不矯正,繼續走下去,有可能成為異端,連基要信仰也更改了,所以必須藉著教導及早把偏差的地方矯正過來。
所謂異端是在基要信仰上發生錯誤,會破壞教會信仰的根基,因此要用堅定不含糊的行動來拒絕。例如保羅在加拉太書指出“因行律法得救”的偽福音,他說那些傳這個異端的人是攪擾人,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因此不要順從他們。使徒約翰在約翰一、二書指出那些不認耶穌是成了肉身來的人,是迷惑人、敵基督的,不但不要信,也不要接他們到家裡,或向他們問安,當然更不能讓他們加入教會的生活或事奉。
異教是在某些信仰上與基督教信仰有類同之處,或在形式上有相似的地方,但實質是風馬牛不相及,不但在基要信仰上,連大部分的信仰都不相同,例如一貫道的五教合一,包含了基督教一小部分道理,也包含其他宗教,非常混雜,基督徒當遠避。邪教是極端的異教,而且聚會方式秘密,有迷惑隨眾、騙財騙色的傾向,常構成人身威脅,不可不慎。異教和邪教非本書要探討的范圍,不過要補充提一提,近年有人把哭重生派和呼喊派打成邪教,我們不敢苟同。他們不過是極端而已,我們要小心分辨,千萬不要人雲亦雲,隨伙傷害他們。
以下材料只從極端和異端兩方面來分析目前在中國影響較深的一些教派。我們會先談談一些始源於西方,仿基督教的異端教派,如摩門教、耶和華見証人會等。然后我們會看看一些中國土產的教派,其中有真耶穌教會、東方閃電派,和極端靈恩派。
西方傳來的異端教派因有組織和系統的教導,只要經過嚴密調查與研究,較容易看出他們與基要信仰出入差別之處。中國土產的,無論是異端或極端或任何嚴重的偏差,因為采訪不易,教會間聯系與管理不易,有時以訛傳訛,有時又無從考証。某些地方的情況不一定能代表該群體的立場,某支流的情況也不一定反映主流的立場,所以讀者應特別小心,避免一竹篙打沉全船人。最重要是學習將自己親身接觸過的團體,根據聖經基要真道作一番屬靈鑒別。一個基督徒愈熟悉基要真道,也就愈容易看出異端或極端的錯謬來,這是每個信徒必須下的功夫,也是本書所采取的途徑。本書簡介各派的信仰要點,讀者於參考各課作業所提示的經文后自己作出辨別來。這樣就能建立起分辨的能力,以后就可應用自如。本書所列舉的是一些較龐大及較具影響力的教派,其他較小和松散的團體則可按照大同小異的途徑去作辨別。
常見的問題有兩方面,一個是神的“獨一性”,另一個是神“三位一體”的真理。
聖經多處強調真神是獨一無二的。耶和華在十誡中第一誡就很嚴肅的宣告︰“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在第二誡中神又警戒他們不可製造偶像,或用一些東西來代表神(出廿),因為那樣做會使人把那些物品當作神來拜,這也是神所憎惡的。神曾嚴重警告以色列人要從迦南人當中分別出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迦南人拜多神,拜偶像,神要神的子民小心不要效法他們。
但有些人以為舊約的神主張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又教導甚至吩咐以色列人去消滅敵人及迦南人。他們說神是一位嚴厲、公義又無情的神,與新約那位充滿仁慈,又教導我們愛敵人的神是截然不同的,所以主張有兩位神。另一些人因為不能接納三位一體的真理,就說有三位神。這些都是人要用自己的聰明來理解神,卻忽視了神直接啟示的真理,因此產生了錯謬。
“三位一體”的真理是一個奧秘,是說神只有一位,但有三個同時存在的位格。聖經沒有“三位一體”這個詞,但卻在舊約與新約的記載中,清楚顯示父、子、聖靈如何合作無間,完成創造與救贖計劃。父、子、靈是同性質、同地位、同榮耀的三個不同的位格,但卻是合一的一位神。有些解釋為了保守神的“獨一性”,就貶低基督,看為是次等的,好像“耶和華見証人”;另一些因為不能用理性明白“三個不同的位格”,就用水的變化過程,或人扮演的不同角色來作比喻,結果三個位格的獨立性除去了,出現了偏差。所以要留意保住神既是一位,又有三個獨立不同的位格。
常見的偏差有︰基督是神,但不是人;基督是人,但不是神;基督是半神半人。聖經卻告訴我們,基督是完整的神,也是完整的人。
那些主張基督是神不是人的,認為基督若是人,就不可能不犯罪,因此基督沒有完整的人性,只有人的肉體和魂,但沒有人的靈,這樣說不合乎聖經,因為人的靈是人最基本的部分,是人與獸不同的部分。有些主張基督是完整的人,但不是神,新神學派和摩門教均有這樣的教導,這也是錯的。基督若只是神不是人,神為人死就沒有意義,因為神是不可能死的;基督若只是人不是神,神也不可能替所有的人死,因為一個人只能替一個人償命。唯有基督既是完整的神,也是完整的人,神才能同時為多人贖罪,也能滿足神的要求。基督是神性與人性合而為一,不可分割,也不可減少。
聖經很清楚教導人是靠著神的恩典因信稱義,神采取主動賜給人白白的救恩,人只要伸出信心的手,就可得著。一個人成了基督徒以后,就開始過追求成聖的生活,活出“新人”的樣式,結出果子與悔改的心相稱。稱義是裡面生命的改變,成聖是把這個生命表現在生活行為中。
可是歷代有些教導在這方面產生了偏差,有些強調許多行為的條件,才能得救;另一些把得救與成聖混為一談。
摩門教主張︰人靠著基督的代贖和遵守教內各種律例典章才能得救。耶和華見証人認為人要順服神的旨意,不斷為耶和華作見証,才能得到永生的“報償”。
“哭重生派”強調罪的對付,哭的行為是悔罪的必要表現,甚至勝過罪與愛主也是得救的條件,既是變相的靠行為稱義,實際是把得救與成聖混為一談了。極端的靈恩派認為說方言是得救重生的確據,並不符合聖經的教導,也是犯了以行為稱義的毛病。
聖經新舊約是神的啟示,也是我們信仰的根據,不可加添,也不可減少。可是有些教導卻在這方面有了偏差,有些在聖經以外增添了權威,另一些卻取消了一部分的聖經。
天主教在新舊約以外把次經也包括在神的啟示中,其實猶太人一直沒有把次經列在聖經中,第四世紀聖經由希臘文翻譯成拉丁文時把次經放進去,但也只是次要的地位,但十六世紀天主教在一個重要會議中肯定了這些書也是神的啟示。
摩門教把摩門經抬高,比聖經更有權威,且相信新的啟示會不斷賜下。他們的教主與總會長有修改教義的權利,因此引出了不符合聖經的教訓。此外,新約教會認為他們的工頭是“神寶座唯一的出口”,把教會領袖的權威看得比聖經還高。凡逾越基督啟示的新啟示,都是異端的起始。
在聖經中教會有兩層意義︰一是無形的教會,就是凡重生得救、有主耶穌基督生命的人都是基督身體(教會)的一部分,這是“普世的教會”,不分種族、膚色、貧富貴賤、男女或任何一種階級。另一是有形的教會,是有組織和地方性的,也有固定的聚會和教會生活。基督自己是教會的頭,但在有組織的地方性教會,神設立一些領袖,作神奧秘事的管家。
教會真理的偏差是︰有些教會或教派把自己看成是神唯一的教會,其他都不是,例如真耶穌教會。有些還排斥別的教會,甚至勸其他教會的人離開原有的教會,參加他們。他們反宗派,但自己卻成了最大的宗派,例如呼喊派。這些教會也有一個傾向,就是高舉領袖,給了他們絕對的權威,忘記只有基督是教會的頭,有絕對的權柄。
■ 作業(討論題目)︰
1. 真神
在神的救贖工作裡,三位一體神如何分工?(參︰弗一)
2. 耶穌基督
如何知道耶穌是完整的神也是完整的人?(參︰約一1、14,十 30;腓二5-8)
3. 救恩
除耶穌以外,我們還有其他救法嗎?試找出有關經文。(參︰徒四12;提前二5)
4. 聖經的啟示
除了聖經以外,還有其他的書或人也具有同樣的權威嗎?聖經上怎么說?(參︰箴卅5-6;啟廿二18-19)
5. 教會
教會與基督的關系是怎樣的?(參︰西一24;弗五23;林后十一2;啟十九6-7;約十16;彼前二5;林后六16)
創始人施約瑟 (Joseph Smith) 於1805年生於美國佛蒙特州 (Vermont) 一市鎮。家貧常與父親用占卜術到處尋寶開掘銀礦,又曾招惹錢債官司。據他后來自述,在十五歲那年(即1820年),他的家人都加入了長老會,但他覺得該會有許多問題,不愿加入。有一天,他獨自為此事到林中默想,正禱告的時候,神就向他顯現,告訴他宗派教會的教導都是錯的,神要呼召他恢複真正的教會。耶穌所建立的教會是「早期聖徒教會」,但使徒時代以后教會就背道迷失了,因此神要他在耶穌未回來之前建立「末世聖徒教會」。
據他自述,三年后,神的使者摩羅尼(摩門之子)向他顯現,說神要他翻譯一本書,該書寫在金片上,記載著美國原住民(即印弟安人)的歷史,及救主給他們的「全備永恆的福音」。使者還說在銀盒裡面,有烏陵與土明,可以幫助他做翻譯工作。第二天,他到村外山上,果然找到那個盒子,但天使說要四年后才能取出。此期間,他曾與女友私奔成婚,摩門教官方記載此事,說女方父親因施氏所領受的異象而不愿以女嫁之,但另一記載則指出女父嫌施氏不務正業,終日只是掘地尋寶。
1827年施氏取出金片書,開始翻譯,且得使徒彼得、約翰、雅各按立為大祭司。
該書后來名為《摩門經》,成為摩門教的經典,享有與聖經一樣的權威。據稱摩門經原為摩門 (主后310-385) 所寫,他是早期美印弟安人Nephite族的戰士,后被封為先知。摩門教認為聖經記載猶大支派的歷史,摩門經則記載以色列其余支派的歷史,這些失落的支派經過亞洲,遷到美國,就是早期的印弟安人。他們說聖經與摩門經合起來才算是完整的啟示。
施約瑟與其余六位隨眾於1830年於紐約的費溢 (Fayette) 市成立了他們的教會,稱「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摩門教」是別人對他們的稱謂)。他們自稱是世界「唯一」真實而永存的教會,是神在地上的國度,其目的是恢複耶穌基督原初的教導。
摩門教認為神繼續向人啟示,且教會領袖有從神而來的權柄加進新的啟示。(最高的領袖擁有舊約摩西及新約彼得加起來的權柄)。施約瑟於1843年得「啟示」,要信徒實行一夫多妻,傳說他本人就有48個妻子。在《教義與聖約》一書中,載有多妻的吩咐,並謂施氏得此啟示,特別要其妻順服,若不肯順服則會遭毀滅等。誰知一年后,遭難的不是她的妻子,而是他本人。1844年,有一份報紙報導他們違法的多妻行為,施氏等人沖進報館,砸爛印刷機又燒掉那些報紙,結果被逮捕入獄。三天后,有200多名群眾沖入監獄,將他們活生生打死。
施死后,他的隨眾分成許多流派,其中由楊百翰 (Brigham Young) 帶領的人最多,並在美國的猶他州設立總部。因政府不斷施壓,他們於1890年終於廢除了多妻製,但現今他們當中仍有數萬人私下實行多妻製。
摩門教發展迅速,至主后2000年全球共有信眾一千一百萬,一半以上有基督教家庭背景,這是他們爭取的對象。另外他們教導信徒必須什一奉獻,否則會被定罪,不能進入聖殿,死后也不能進入天上的國度。難怪教會經濟雄厚,可以積極推展宣傳教育的工作,他們每年從物業投資所得收入高達六十億美元。
摩門教相信神本來是人,有血肉的身體,因為行得好,后來就變成神,並管理他范圍內的世界,所以有許多世界,又有許多神。施約瑟曾說過︰「人今天怎樣,神過去就是怎樣;神今天怎樣,人將來就是怎樣」。
每位神都有許多妻子,生下許多兒女,但他們只是一些靈魂,必須進入有肉身的人,才可以成為神。因此摩門教鼓勵人多妻多子,好使這些靈魂有軀殼可以居住。他們相信女人死后仍然要為丈夫生兒育女。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約四24;創一1,三19;詩一百3;太廿二30,分辨上述教導的偏差。
摩門教認為每個人生前都是活著的靈體,而耶穌也是其中一個靈,但他是首先被造的,所以跟人沒有很大分別。
耶穌降生成人,是由亞當(他后來成了神)與馬利亞結合而生。
由於他們相信未婚的人死后只能變成天使,結了婚的人才有可能死后成為神;所以耶穌在地上也結過婚,而且不只一個妻子。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創二7;腓二6-8;約一1-3;太一20;賽七14,分辨上述教導的偏差。
摩門教認為人是自有永有,好像神一樣。人在地上要為自己的罪受罰,但卻不需為亞當的罪負責任,所以沒有原罪。
人靠什么得救?靠耶穌的救贖和個人順服律法,另外又要相信施約瑟是先知,還要經過水禮才能得救。死了的人,若有活著的親友代他受洗也可以得救。
所有的人最終都會得救,地獄並不存在,但天堂卻分三級,人要按他信心的程度被分派到不同的級別去。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羅五12;詩五十一5;徒四12;弗二8-9;太十八9;彼后二4;啟廿15,辨別上述教導的錯謬。
除了聖經以外,摩門教還以《摩門經》、《教義與聖約》和《無價珍珠》作為神的啟示。但他們認為聖經在翻譯時被污染了,所以沒有另外三本書可靠。他們又相信神的啟示尚未終止,還要不斷進行,而當代活著的先知所啟示的話要比已記錄下來及流傳中的啟示更可靠。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提后三16-17;啟廿二18-19,辨別上述教導的錯謬。
第三課 耶和華見証人會 (Jehovah's Witnesses)
耶証可說是十九世紀美國「基督複臨」運動所產生的一個教派,但他們卻自稱有六千年歷史,聲稱亞當兒子亞伯是第一個耶和華見証人,而耶穌門徒也是他們的人。耶証創辦人是美國人羅素 (Charles Taze Russell),1852年二月十六日生於賓州的匹次堡 (Pittsburg),本屬長老會,十六歲時為公理會會友,但信心已冷淡。后得複臨派一些牧師的幫助,對聖經研究很有興趣,就組織了一個查經班。
數年后,他從一份雜志看到基督已於1874年以隱形的方式複臨,辦報人是巴貝 (N. H. Barbour),他將馬太福音廿四章27、39「降臨」(coming) 一字改譯為「同在」(presence),羅素很認同,可是一般教會信徒卻很不以為然,雜志銷路銳減。羅素便要求與巴貝同工,並以金錢資助該事工。但后來兩人因其他意見不合而分手,羅素於1879年自創了一份新的雜志,名《錫安守望台與高舉基督同在》(Zion's Watch Tower Herald of Christ's Presence),即現今的《守望台》。
翌年,羅素開始發展查經班事工,在各州共成立了幾十個查經班。起初他到各教會講道,眾人還接納他。可是他愈走愈遠,不但常預言基督什么時候回來,而且於1882年公開反對神是三位一體的教義。1884年,他正式成立了「守望台聖經文字會」(Watch Tower Bible Tract Society),自己出任社長,並開始逐家探訪的工作。跟隨他的人都認定他是啟示錄提到的老底嘉教會的使者,是神向教會發言的第七位,也是最后一位代言人。但他的預言全沒有應驗,他曾預言1914年主會再來,結果那年發生了第一次世界大戰,耶穌沒有回來,他卻於兩年后離世。
羅得福 (Joseph F. Rutherford) 接任后,於1931年將機構易名為「耶和華見証人會」,另出版一份新的雜志,即現今的《儆醒》(Awake),目前發行量高達一千多萬份,讀者遍布50余國。另一份雜志《守望台》的發行量則達二千萬份,譯成一百多種語言。羅氏曾預言1925年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複活統治世界,當然也沒有應驗。
第三任會長是挪拿單 (Nathan Homer Knorr),他很注重訓練信徒傳道,發展一套嚴謹的拍門傳道方法,1943年還創辦聖經學院訓練宣教士。另外,在文字方面,也出版了一些教義及幫助出外傳道的書,而最重要的是1961年出版的《新世界聖經新譯本》(New World Translation of Holy Scriptures),申明目的是要避免傳統的錯誤,其實是竄改聖經,以配合耶証的信仰。例如有關耶穌神性的經文如約翰福音一章一節“道就是神”的“神”字是英文小字,意即諸神中的一位,不是獨一無二的神。又如將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愛子是…首生的”改成“是被造的”,在十六、十七節中凡有“萬有”及“一概”詞句改成“其余所有的”。
在挪拿單就任其間,海外推展的工作很有成績,由1942年的54個國家,至1961年增加到185個國家。
第四任會長樊示 (Frederick Franz) 曾預言1975年會發生阿米吉多頓大戰,許多信眾變賣家產,全時間投入傳道工作,結果也是落空,許多人離開耶証。漢斯朝(Milton G. Henschel)於九二年擔任會長之時,領導集團平均年齡是八十余歲,他算是較年青與較有活力的人。
目前全球參加耶証聚會的人估計超過一千萬,他們廣傳的工作得力於文字書刊,另外就是他們的拍門傳道工作。耶証規定每個信徒每月必須花100個小時傳道,又要賣出至少100份雜志和40本書,還要寫月報交給長老。這是他們得救的條件之一。長老將這些工作報告存入個人檔案,再轉交紐約總部的總檔案。忠心的會友會被選拔「監督」會友的生活行動,若有背道不忠的行為,例如閱讀反對耶証的資料,或質疑領袖的教導或教會的領導,就會受嚴厲警告,而且長老有權取銷「背道者」的救恩,甚至干涉他們與家人的來往。
耶証的會友不抽煙喝酒,不慶祝聖誕或用聖誕樹,寧死不接受輸血,不向國旗敬禮,不投票及不介入政治,也不參軍。
耶和華見証人會(下文簡稱“耶証”)認為神不可能三位一體,那是撒但騙人的教導,叫人相信神是三位的。只有耶和華是真神,耶穌與聖靈都不是。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約一1,十四9-10;腓二6;徒五3-4,分辨上述教導的錯謬。
耶証用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所說耶穌是“首生的”來引証神是耶和華神所生的第一個兒子,是首先被造的,在其他一切被造的人以先。耶穌既是被造的,就不能與神同等。〔留意同章十八節“首先複生的”(firstborn)與十五節“首生的”是同一字根,同時參考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廿節“初熟的果子”(first fruit)。〕他們又認為耶穌未來世界以先是天使長米迦勒,降生后完全是人,沒有神性,直到受浸時才受膏成為彌賽亞。他們說耶穌並沒有肉身複活,只是靈的複活而已,基督也不會肉身再來,只是靈的出現而已,人的肉眼是看不見的。事實上,他們相信基督第二次再來已於1874年發生,后來又改為1914年。多次更改后,現已不再宣布。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太三16-17;約一18;來一1-3;約廿25-28;徒一11;帖前四16-17;啟一7,分辨上述教導的錯謬。
耶証認為聖靈是全能的神一種無形的力量,用以感動神仆人遵行神的旨意,並沒有位格,當然也不是神本身。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林前十二4, 11;羅八26、27;加五16,22;約十六8,13;徒一8,指出上述教導的偏差。
耶証認為救恩是對好行為的報償,凡信耶和華和耶穌基督,委身遵行神的旨意,又忠心獻身事奉的人,將得永生為賞賜。將來有十四萬四千人得享天堂的榮耀,其余的人會在地上的樂園裡享福。人得永生並不因基督的代死,乃因自己肯犧牲生命和人生的權利與指望。
義人死后靈魂並不離開身體的軀殼,而是處在昏迷睡眠狀態,直到耶穌來的時候才複蘇。
耶証認為“惡人死后要在地獄永火裡受永刑”是不可信的,因為這是不合聖經、不合情理、也不配合神的愛與公義。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約一12;弗二8-9;加二16;約三16;帖后一7-9;啟廿15;路十六19-23,辨別上述教導的錯謬。
1831年,美國紐約州的米勒威廉 (William Miller) 宣稱他從研讀聖經,特別舊約但以理書第八、九章,得出一個結論,說耶穌將於1843年3月21至1844年3月21日之間回到地上。有許多人跟從他,他也作了浸信會牧師,是為米勒派。到了預言所定的日期,耶穌沒有出現,大家很失望,其中一位領袖認為還要等七個月。到了10月22日,許多人賣了家當等候主回來,結果還是撲個空。自此,許多人離開了教會,米氏承認錯誤,並脫離了該運動。這日后來稱為“巨大的失望”,其實不是主令他們失望,乃是他們的領袖誤導了他們。
失望日的第二天,他們當中一位名艾德生 (Hiram Edson) 的說見到異象︰耶穌在10月22日那天作了一個很大的移動,不是從天上回到地上,乃是從天上的聖所移到天上的至聖所,在那裡作"調查性審判",要看信徒是否配得永生。
到了1845年,他們當中另一位領袖貝斯 (Joseph Bates)讀了一篇有關守安息日的文章,就得結論認為基督徒應守第七日為安息日。后來他出版一些單張,根據啟示錄十四章教導說天主教教皇就是那獸,教皇既將安息日由第七日改為第一日,所以凡守第一日為安息日的就是拜獸的人,而且在額上受了獸的印記,必要喝神忿怒的杯。另外又根據啟示錄七章說︰那十四萬四千在額上受了神仆人印記的人,就是遵守安息日的人,守安息日是神兒女的印記。
1844年的預言失敗后,一位女領袖懷愛倫太太 (Mrs. Ellen G. White) 開始見異象並說預言,其中包括在1845年二月見到耶穌在天上至聖所作“調查性的審判”,「肯定」了艾德生的異象;其后她又說在另一個異象見到在約柜裡的十誡,而第四誡(守安息日)特別有一光圈圍著,又「肯定」了貝斯守安息日的言論。她常見異象,眾人也認為神給她「預言之靈」,他們根據啟示錄十九章10節說這預言的靈印証他們是「余民教會」,是末世唯一神的教會。漸漸懷愛倫也成為了安息日會的女先知,是最有權威的發言人。
1860年他們正式采納“基督複臨安息日會”的名稱,三年后該會正式成立。由於他們信仰的偏差,一向被正統基督教視為異端,許多會友亦因此離開教會。他們的領袖於是細心研讀聖經后,承認過去有所「忽略」,遂於1950年代出版《有關教義的疑難》 (Questions on Doctrine),修訂信仰立場,有可喜的轉變,以致曾定安息日會是異端的馬丁博士 (Walter Martin,請參其著作Kingdom of Cults ) 及后也改變看法,認為該接納他們為福音派 (參 Christianity Today, December 19, 1960)。可是當時也有福音派學者(如 John Whitcomb, Jr., 和 Anthony A. Hoekema 等)認為一些嚴重的謬誤仍存在,因此需要繼續留意分辨。
安息日會雖然宣稱聖經是他們信仰的最終權威,是唯一的標準,凡信仰或神學理論不符合聖經的教導,就當撇棄。然而他們卻毫無條件地接納懷愛倫太太所有的異象與教導,視為信徒該服膺的權威,他們說︰「聖靈指示她重大事件,指派她宣講末后的事,她所有的教誨都與神的話吻合。」
他們的基要信仰第十七條指出她的著作「具有真理的延續性與權威性」,她既有「預言之靈」,她的著作就都具有「耶穌見証人」的權威。有人估計她共見過二千個異象,內容包括教義性及信徒實際生活如衣著、飲食等都有具體而微的指示。在一本教義教科書《神的話對生活原則的教導》(Principles of Life from the Word of God)裡面,開首就說明該書的根據來自聖經及預言之靈,這兩個是他們神聖智慧的來源。懷愛倫本人也曾這樣說過︰「神在古時透過先知與使徒向人說話,在這個時代神透過預言(見証)的靈向人說話。」她把自己放在與先知及使徒同等的地位,難怪她說的話具有如此權威。教會內若有任何教義或肢體生活的爭執,只要拿出她的教導,大家就口服心服了。以致信徒常彼此說,他們若放棄她的異象與教導,就等於放棄了聖經。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太五17;啟廿二18-19;箴卅5-6,分辨上述教導的錯謬。
安息日會對主耶穌的神人兩性和救世的使命都沒有懷疑,卻對主救恩完成的過程有不同的說法。懷愛倫教導說,主在1844年進入至聖所執行“調查性的審判”,亦即贖罪工作的第二步,也是最后的階段。換句話說,主釘十字架並未完成救恩,要等一千多年后才繼續下一步。
這時基督打開已死信徒生活行為的記錄冊,凡信徒有未悔改及未承認的罪,其名字將會從生命冊上涂去。罪得赦免與被涂抹是兩回事,雖然一個人因接受主的救恩而罪得赦免,但他前后所犯的每一個罪,若未向主承認,都不會被涂抹,都會被記錄起來。因此人到死也不能肯定自己是否得救,而且他雖然接受了主,若生活上仍犯罪,就可能失去救恩。所以即使他們說是「靠恩典得救」,最終還是「靠行為成全」。
他們又根據利未記十六章,祭司取兩只公山羊獻贖罪祭,一只歸耶和華,它的血被帶入聖殿,表明人的罪愆被帶進聖殿,等候調查性審判。一只被送到曠野,歸與阿撒瀉勒成為代罪羔羊,預表基督回到地上之前,所有的罪都歸到撒但頭上。換句話說,基督流出寶血,還不能徹底消滅個人的罪,乃是等主再回來,這些罪都歸到撒但頭上,我們的罪才能被涂抹。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約壹五13;約十27-28;羅三24;林后五17;加三1-4,分辨上述教導的偏差。
安息日會認為人死后靈魂與肉體都睡了,處在無知覺的狀態。直等主回來的時候,真正得救的人要複活得永生。不義的人在千禧年以后複活,然后被消滅。他們不相信地獄的存在,認為惡人被消滅就是一種懲罰。
安息日會自從「巨大的失望」后,不再預言主回來的日期,只強調主快回來,要儆醒預備。除了上面所提一般的複活外,他們說還有一個特別的複活,就是啟示錄七章及十四章所提的十四萬四千人,他們會在主回來之前複活,他們是那些相信第三位天使所傳的信息,而「在主裡面死的人」(十四13)。根據安息日會的信仰,第三位天使信息中的「獸」,就是天主教教皇,他把守安息日改為守主日;不守安息日的人都是受了獸的印記,將來要喝神忿怒的杯。但那些守安息日的人,(就是那十四萬四千人),卻受了神仆人的印記。這些人會在耶穌來之前複活,能親眼看見主在榮耀中降臨。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林后五8;路廿三42-43;彼后二4;太十八9 分辨上述的教導。另外閱讀啟七4;十四9-13,試評述「十四萬四千人即守安息日的人,不守安息日即受獸的印記」的論據。
他們認為神特別興起他們,是要傳揚守安息日這個重要的信息。基督徒要守十誡,而第四誡就是守安息日。不守連得救也有問題,正如他們的教條說︰「在末后的日子,凡沒有奉守安息日的人要接受獸的印記,不得進入天堂。」守日變成了得救的條件。
這種律法主義受到正統教會的批評,他們就修改說其他教會的基督徒雖然不守安息日,只要他們按照所領受的亮光生活,也情有可原。他們認為安息日是神與人立約的記號,記念神創造之工,及基督完成救贖之工,與摩西律法的守日不一樣。
■ 作業(討論題目)︰
聖經中有關守安息日是律法主義,參羅十四1-6,加四8-11,西二16、17。有關主耶穌對守安息日的態度,參約五10-18,七23、24;有關守安息日或守主日,參約廿19-29,徒廿7,林前十六1-2。請根據上述經文,和加二16、林前一2,分辨安息日會對守安息日的教導。
創始人艾瑪利(Mrs. Mary Baker Eddy, 1821-1910)在基督教之家長大,但她常與父親爭論,認為將來的審判是不實在的,神不會將不信者投入永刑中。由於脊椎骨有病,她患上了癲 症和神經衰弱症,從小不能受正規教育,只能自學。此后一生常受疾病纏繞,因此對疾病與治療特感興趣,這也成為科學會的特色之一。
艾瑪利一生結婚三次,第一任丈夫於婚后數月病故。與第二任丈夫結婚十三載,終因丈夫不貞而離異。其間她曾拜訪一位自稱能用思想心術治病的昆比醫生,該人宣稱所有疾病來自思想,只要矯正思想,病就會好了。據稱艾瑪利在1862年見過昆比醫生后,背痛就好了。1866年,她曾跌了一跤,差點死去,后來她打開馬太福音第九章,看到耶穌醫好癱子的病,她也仿佛聽到主對她說︰“起來走吧。”她的病就立刻好了。
此后她專心研究效法昆比的理論,認為他已重新發現耶穌醫病的秘訣。她並且開班教學,還補充許多新的道理,例如物質(肉體)、罪、疾病與死亡都沒有真實的存在,不過是一些幻象與錯覺等。她把所有的教導結集出書,是為《科學與健康》,隨后又加了《解經之鑰》(Science and Health with Key to the Scriptures),她曾大言不慚的宣稱此書是神的啟示,后來也成了科學會的經典。
1879年,她和一些友人成立了教會,是為“母會”,艾瑪利成為該會的牧師,並在各地成立分會。1881年她又成立了一所玄學學院,授徒教學。后來因工作壓力甚大,艾氏健康每況愈下,她用思維的力量也沒能醫好,結果要打嗎啡針止痛。翌年,她的第三任丈夫(她隨眾之一)因病去世,她卻堅稱是她以前的學生用催眠術使她的丈夫中毒身亡,可見她的思想混亂非常。
1908年,她創辦了《基督教科學會箴言報》(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1910年,曾教導死亡不存在的艾瑪利終於與世長辭,臨死前,她請求一位心腹同工在她去后宣布她是“被人思想謀殺了”。
艾瑪利雖曾宣稱聖經是他們信仰的唯一權威,她卻曾就《科學與健康》一書說︰“此書非由人手或人口所傳授。”后又說︰“1866年,我發現了基督科學,或說真理、生命和仁愛神聖的律。神多年裝備我,以致我現在能領受這最后的啟示,就是科學思想治療法──這絕對神聖的原則。”她還引用保羅在加拉太書一章十二節所說︰“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另一方面,艾瑪利曾認為聖經的“重要性並不比歐洲或美國歷史更重要。”她又說聖經有許多錯誤的地方,而她寫的書則是神聖沒有錯誤的。事實上,她的書大部分是抄襲昆比醫生的書,她所提倡的“基督科學”其實是昆比醫生所首創,透過催眠方法與思想暗示來進行治療,艾瑪利曾非常敬仰昆比醫生,甚至將他與耶穌相比。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太廿三8-10;提后三16-17;太五18,分辨上述教導的錯誤。
艾瑪利說︰“神是一切,涵蓋一切的智慧與愛,是神聖無窮盡的原則。”基督教科學會認為神就是神聖的思想,只有思想是真正的存在,物質都不是真的。真正存在的都是神,而神是個靈,所以凡不是靈的都不存在。這等於說萬物,包括人都是神,是一種泛神論的信仰。
《科學與健康》一書提到︰“三位一體神的信仰暗示了神是多位,而非那位永在的‘我是’。”又說︰“生命、真理與愛組成了三位一體的神”,即為父為母的神。聖子耶穌只是一個屬靈的概念,而聖靈安慰師就是神聖的科學。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賽四十四6;創一1;詩一百3;林前八4-6,指出上述教導的錯謬。
他們認為耶穌只是個凡人,但基督則是神聖的意念。童女懷了神的意念,為這意念起名叫耶穌,耶穌是從馬利亞的自我意識與神交流而生的。耶穌在墳墓中並沒有真死,神的複活是神思想的靈化,耶穌是在神思想升華的第三天從墳墓複活。所謂升天也不是身體升天,只是人的觀念消失了,門徒再不能透過他們肉體的知識來認識神。
換句話說,基督教科學會否認主耶穌的出生、受死、埋葬、複活與升天。他們認為耶穌一生的工作是要表明真理及為人類建立愛的榜樣。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腓二6-8;太廿八5-6;約廿25-28;賽五十三4-5,分辨上述教導的錯謬。
他們相信凡物質與邪惡都不是實在的,人沒有實體,一般人以為人有身體,其實是人思想上的錯覺。人是照神的形象造的,神是個靈,所以人也只是個靈,而且好像神一樣完全和永恆。凡神能作的,人也能作。
真正的人是永恆的,沒有出生,也沒有死亡,是與神同存同在的。這樣的人只有用信心(就是基督教科學會的信心)才能看見的。由於人是完全的,也不可能患病、犯罪與死亡。
罪不過是“必朽人類錯覺”中產生的幻象。除去罪的方法乃是領悟罪的不存在。人不能犯罪,也從來沒有墮落,亞當夏娃墮落的事跡只是個比喻,並沒有真的發生。真正的人不能與聖潔分開。
疾病也是一種幻覺,源於思想上相信它的存在,所以要醫治疾病,就得將這種思想除去。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帖前五23;提前五23;太九12;路七21;羅三23;來九27;結廿八2、17;賽十四12-15,辨別上述教導的偏差。
人既無罪,耶穌來世也不是為人的罪而死,那么耶穌的救恩是什么意思呢?根據基督教科學會所言,救恩是幫助人脫離錯謬的思想與信仰,例如不要相信罪的存在。救恩就是叫人明白生命、真理和愛,又顯明其為超越一切。藉科學脫離罪惡,就是否定思想及現實中的罪,永不承認罪有智慧或能力,苦痛或歡樂。
人類沒有最終的審判,所謂地獄之火乃是人類錯覺的幻想,是人因想象中的罪而產生內疚,因此而有痛苦的感覺與思想。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羅五12;弗二13;約一12;來九27;啟廿15,分辨上述教導的錯謬。
靈恩派的雛形是五旬節運動,受十九世紀聖潔運動影響,注重追求聖潔的生活。1901年,位於美國堪薩斯州的伯特利聖經學院,開始有聖靈澆灌、說方言的情形,后來影響其他的州。1906年,在洛杉磯市亞蘇撒大街的一個教會,開始了天天的複興聚會︰說方言、醫病、被擊倒,長達三年之久,也正式將方言和靈洗連在一起。漸漸的,有些教會熱衷於追求這些經歷,而忽略了神話語上的造就。甚至認為︰沒有方言,就是沒有聖靈,不能得救。結果在神的話語以外,加添了人的意思。這是該運動的第一波。
靈恩教會非常注重敬拜,也熱心傳福音,教會增長非常快。到五十年代,一些本來在觀望的教會也開始追求聖靈的能力,和靈裡的敬拜,但並不特別強調方言等恩賜,是為靈恩運動的第二波。到八十年代,有傳道人因為在宣教工場經歷禱告的能力,親身體驗神如何用神跡奇事擊破魔鬼的詭計,勝過迷信風水和通靈邪教,搶救失喪的靈魂。回美后就在神學院設課教授,推動權能布道,靈恩運動進入第三波。他們注重透過醫病及知識的言語來推行布道的工作,並且開始注意真理的教導,而不只是強調超自然的恩賜。
總括來說,一般靈恩教會均能持守基要信仰;他們強調禱告及聖靈的能力,也是好的,因為能矯正教會組織化和僵化的流弊;但他們過分高舉某些恩賜(如方言、神醫等),又過分強調經歷,將一些個別的現象當作人人要追求的經歷(如靈舞、仆倒在地等),而忽略以神的話語作為依歸,就很容易走向極端。而極端沒有矯正就很容易陷入異端,例如他們當中“沒有方言,不能得救”的教導。我們相信聖經中有靈恩,但今日極端靈恩派的主張與作法卻與聖經不符。
五旬節運動的人士認為救恩有兩個階段,悔改重生是第一個階段,聖靈的洗是第二個階段,而說方言就是靈洗最主要的明証。此外,靈洗的目的是要裝備基督徒,滿有聖靈的大能與恩賜,作福音的工作。基督徒要被聖靈充滿之前,必須有靈洗的經歷。靈洗可能在重生得救時發生,也可能在得救以后,但卻是很明顯可見的現象。正如耶穌由聖靈感孕而生,出來事奉之前,又有聖靈如鴿子降在神身上;同樣信徒既要從聖靈而生,也需要聖靈的膏抹(就是靈洗)來作神的工。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林前十二指出上述教導的偏差。
極端靈恩派的人認為有靈洗經歷的基督徒,就能將聖靈的大能和榮耀,透過恩賜的運用顯明出來。
方言的恩賜可分兩種︰一種是靈洗的時候賜下來,是每個基督徒都應該有的;另一種方言是哥林多前書十二章為了建立教會而賜下,是聖靈隨己意分配給一些信徒的;但所有的恩賜每個信徒都可以憑信心向神祈求而得。
醫病的恩賜︰許多極端靈恩派的人相信耶穌基督在十架上釘死,擔當了我們靈性與肉身的痛苦,不但使我們罪得赦免,也使我們的病得到醫治,兩者都是每一位信徒憑著信可以享受的祝福。因此,基督徒有病,若經過祈禱仍不能得醫治,那就証明他缺乏信心,或信心太小;又或他生活中有罪,因為疾病是從罪惡來的,罪若除去,病也會好了。
得啟示(智慧和知識的言語)︰極端靈恩派的人認為這個恩賜是神權威的聲音,指引基督徒的生活,有效地補充聖經的不足。神會透過異夢、異象、聲音、甚至直覺,將某項需要或某個方向,甚至某個需要照顧的人,呈現在一些人心中。他們若跟隨這些信念,就是順服上帝。有些人以為除聖經以外,上帝已不再向我們說話,極端靈恩派的人認為這是錯的,為了滿足上帝在我們生命裡的至高計劃,我們必須學習聆聽神的聲音,不僅聆聽已記錄下來的聖經,也要聆聽從天上來新的聲音。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林前十二、十四;林后十二7-9,辨別上述不符合聖經教導的偏差。
該會於1917年創設於當時的北平,以要複興使徒時代一樣的真教會為宗旨。最初是一位長老會執事山東人張靈生,為愛慕聖靈的恩賜,到上海使徒信心會求道。返鄉后謂“得到”聖靈,后又說得啟示要教會守安息日。同時又有一位名魏恩波,本系倫敦會信徒,曾因按手病得醫治而加入信心會,某日在禱告時也受了聖靈,聲言得主啟示浸禮的方法。魏后來回溯過去所傳所信,自覺不符合聖經,並以複興使徒時代真教會為己志,於1917年把生意賣掉,專事傳道,並與張靈生同設立了真耶穌教會。近年在國內及海外如台灣、美國都有教會,國內則以江蘇、湖南、與河南的發展比較大。
真耶穌教會混合了天主教(領聖餐的餅和杯會變成耶穌的身和血、給嬰兒施洗),極端靈恩(高舉說方言、神跡),及安息日會(要守安息日的誡命)的一些教導。他們很重視聖經的教導,但在解經方面卻出現了斷章取義、以偏概全的問題,特別在得救與教會真理方面,出現了偏差。
在真耶穌教會出版的《得救之正路》一書中這樣說︰“一個盼望得救的人必須經過下列三個步驟︰1) 悔改相信耶穌;2) 接受水、靈二洗;3) 遵守真神誡命。這是得救的人必須具備的條件。”據他們解釋,悔改是領受救恩前的準備,而水、靈二洗是人得救的方法,而且必須在真耶穌教會接受的才算,而遵命是領受救恩后應有的態度。只有一生持守信仰,活出有行為表現信心的人才能得救。如果不能堅持到底,半途而廢,就會失去救恩,與永生無份。什么行為呢?包含愛神愛人,順服聖靈的帶領和聖經的教訓,也要結出聖靈的果子。他們一方面承認信靠耶穌是唯一得救的路,人不能靠行為得救;另一方面又說信耶穌不能完全使人得救,因為單信耶穌不全備,還要包含上面的三個步驟才可以。
他們認為水禮有赦罪、稱義、重生、作神兒子、承受神產業等功效。靠著聖靈的能力,洗禮的水會變成主的寶血,使罪得赦。他們說,真耶穌教會有許多人在受洗的時候,看到洗禮的水變成血,或患絕症的人,受洗后得痊愈。
一個人水洗后成為神的兒女,然后領受聖靈為印記,是為靈洗。他們不認為一個人一信主便有聖靈,要受水禮后,求神賜下聖靈,才有靈洗。而其証據就是說方言,及身體會震動。
基督徒守神的誡命,包含舊約一切道德律與新約耶穌及使徒的命令才能得救,其中包括︰守聖餐禮與洗腳禮。洗腳禮是在水洗后、領受聖餐之前執行,才能與主有份。另外他們也很強調守安息日,以為聖日。
他們又問︰“我們憑什么能相信耶穌是救主呢?只因為聖經這樣記載,我們就這樣相信嗎?”他們認為要憑借︰神跡奇事、聖靈的體驗和心靈的平安。他們說主耶穌和保羅行神跡叫人相信耶穌,而真耶穌教會大半的信徒,都是藉著神跡奇事而入信的,例如病得醫治,脫離煙酒嫖賭的捆鎖等。所謂聖靈的體驗就是能“看得見及聽得見”,受聖靈的人,身體會震動,口會說方言,心裡會喜樂。這些都是証據,叫人能相信耶穌是救主。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弗二8;約十28;羅六,分辨以上的偏差。
在他們出版《得救之正路》一書中又說︰“真耶穌教會的特色,是拯救人靈魂的方舟,是複興使徒教會的真教會”。他們說使徒時代的教會是早期聖靈所建設的教會,負責撒種的工作,就是傳福音於普世;而真耶穌教會是晚期聖靈所建設的教會,負責收割的工作,就是收聚普天下人的靈魂歸主。
他們自稱是初期教會以后兩千年的歷史中,與使徒教會一脈相承的真教會;他們引証新舊約預言,如結四十三2、4;賽四十三5;啟七2,說真耶穌教會出現於東方中國是有聖經根據的。他們又說真教會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他們都有了︰
(1) 必須有聖靈同在,但不是默默在心裡,乃是看得見(身體震動),聽得見(靈言)。 (2) 有神跡奇事,他們認為只有神跡才是神的作為,其他都不算。 (3) 必須符合聖經。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林前一2;弗二19-21;林前十二13;約十三35;加五22-23,分辨上述教導的偏差。
東方閃電派在九零年代初在河南崛起,發展很快,信徒遍及中國十多個省份。創始人是河南鄭洲的鄧姓女子,自稱是第二次降臨的基督,是「末世道成肉身的神」。該派取名於馬太福音廿四章廿七節︰「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可惜她沒有讀路加福音十章十八節主耶穌的話說︰「我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
他們建立了一個龐大而神秘的組織,並差派許多信徒,過村過省去「偷羊」。近年來到美、加,在紐約及多倫多設有會址,到處分發文字宣傳品,還訓練他們的工作人員如何混入教會,搜集資料,取得信任后進行思想改造。
閃電派在基要真道上有關神、基督、救恩、啟示及末世的教導,都偏離了聖經的教導,是如假包換的異端。他們在大陸教會中已造成很大的傷害,不但在農村家庭教會,甚至城市裡的知識份子,教會的中上層同工,也有受迷惑被拉走的,也有整個教會被拆散,甚至成了他們的據點。
東方閃電不只是異端,也是邪教,勾引無知者入教后,就用控製與恐嚇的方法,使他們與家人及原教會領袖或弟兄姊妹疏離。有時又以色誘──以介紹異性為餌引人入教;和利誘──顯出樂意助人有愛心的表現,甚至厚禮相贈,如金錢、手提電話、摩托車等。若入了教又想退出者,就會遭受恐嚇咒詛──「抵擋我的,我會將其靈魂體一並擊殺」、「將會七孔流血而死」、「會理智失常,成為白痴」等。此外又慫恿入教者不要上學,不要找工作,也不要干活,因為基督已經回來了。有些人甚至變賣家當捐給組織,造成家庭分裂。
他們雖引用聖經,卻認為聖經已經過時。「以往你們所明白的,在今天都已過時,太不適應了,現在是改朝換代的時刻,所以也需要改變你們的想法,改變你們的舊觀念…」(《聖靈向眾教會的說話》,頁41)。這位「女基督」在書中常以第一人稱,以「重返肉身」的基督說話,自稱是比聖經更有權威的新啟示。他們勸信徒不要再研究聖經,因為相信聖經就是相信謠言,持守聖經觀念的人是神的階級敵人,凡跟隨女基督的人都要拋棄聖經。
「女基督」擁有絕對的權威,並以「十條行政」來代替十誡,其中第七條這樣說︰「一切應聽命於被聖靈使用的人,違背一點也不行,得絕對聽從,不要分析對錯,或對或錯都與你無關,你只管絕對順服就是了。」(《聖靈》,頁700)據了解,「女基督」要求跟隨的人絕對順服她,連婚姻家庭也不能自主,不順服者不能得救。
他們出版的幾本書︰《東方發出的閃電》、《話在肉身顯現》、《聖靈向眾教會的說話》等,其實是互相摘錄,目的是掩人耳目。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箴卅5-6;啟廿二18-19辨別上述教導的錯謬。
他們否定神是三位一體,在《救主早已重歸》一書中這樣說︰「現在你還信三而一的神嗎?但愿你最好還是信一位神,不要信三位神。」(頁488)他們認為神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形象及工作︰耶和華是「律法時代」神的名稱,是以色列選民的神;耶穌是「恩典時代」神的名稱,是所有被救贖之人的神,他所作的工作「只代表恩典時代,不代表律法時代,也不能代替末世的工作」。到末了的時代,就是「國度時代」,這位所謂的「女基督」說︰「我的名不叫耶和華,也不叫耶穌,而是稱為大有能力的全能神自己。」(《東方》頁302-321)。
她又認為耶穌的複活是「從肉身出來,進入靈界」,並不是真的肉身複活。而人得到「女基督」的靈,就是從死裡複活,超脫正常人性,沒有家庭,沒有人性的需要。(《聖靈》,頁35-36)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約一1-3;太三16-17,廿八16-20;腓二5-8;約十30,廿24-29,指出其錯謬。
在一篇「只有末后的基督才能賜給人永生的道」(《聖靈》頁642-43)裡面這樣說,末世的基督帶來的是生命,是長久永遠真理之道,沒有她「你就永遠不能得著真理與生命」。換句話說,耶穌基督的救恩也沒有功效,只有透過「閃電」的工作人才可得救。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徒四12、提前二5、約十四6,分辨上述的錯謬。
此派宣稱「千年國已經來臨」,耶穌已再降臨,不過是以靈體、以話語降臨。「末世神來了主要是說話……來除掉人心目中耶穌的形象與地位。」(《聖靈》,頁178)她又說以前所啟示的是「渺茫神」的形象,現在她才是「實際神」的形象。
閃電派斷章取義,根據以賽亞書四十一章一至二節「誰從東方興起一人……耶和華將列國交給他。……」來斷定基督再臨是在東方(即中國),又引耶利米書卅一章廿二節「耶和華在地上造了一件新事,就是女子護衛男子」來指明再降臨的基督是一個女子,已於一九九零年降臨在中國,像賊一樣進入各教會。又說當年以色列的橄欖山從中間裂開,出現峽谷可容兩車並排通過,証明主已降臨。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啟一7;太十六27;啟廿11-14;帖前四13-18,分辨上述異端。
閃電派將人分為︰眾長子、眾子、子民、效力的、滅亡的共五類。
「眾長子」是神在創世以前生的,在基督第二次道成肉身之前,被安排到世間做人,但他們自己卻蒙然不知。他們都是神,都有審判、咒詛和刑罰權,在國度時期在各國各族施行審判。「眾子」是順服女基督,達到十個標準的人,這些標準包括真心尋道,理智健全,為女基督花費一切財物和畢生精力的人。「子民」是通過神的發聲,達到十個標準的人。「效力的」是那些只信耶穌,卻抵擋女基督的人,他們是撒但之子,不能享受國度福份,且死后輪回再度做人,為神效力。「滅亡的」人是那些不信女基督,抵擋到底的,必在火湖中受永刑。
■ 作業(討論題目)︰
試根據創一26-27;弗四5-6;賽四十五5-6;可十二29;林前八4-6;啟廿一3,指出上述的錯謬。
以下是各課的答案,讀者應先自己試答,才看本部分,如此才能鍛煉分辨的能力。
三位一體的神是指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在救贖的工作裡,有以下的分工︰
(1) 父預備救法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一4、5)
(2) 子(耶穌)完成救法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神豐富的恩典。”(弗一7)
(3) 聖靈推行救法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神,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神的榮耀得著稱贊。”(弗一13-14)
為耶穌基督作見証的,便是聖經(約五39)。
而自聖經的查考中,我們可知耶穌基督是完整的神,也是完整的人。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神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 14)
“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神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5-8)
除耶穌以外,我們沒有其他救法︰
“除神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徒四12)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二5)
只有聖經是神向人特別的啟示,具有特殊和絕對的權威。
“神的言語,句句都是煉淨的,投靠神的,神便作他們的盾牌。神的言語,你不可加添,恐怕神責備你,你就顯為說謊言的。”(箴卅5、6)
“……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么,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廿二18、19)
自聖經中,我們可歸納出教會與基督有以下幾種的關系︰
(1) 是基督的身體。
“現在我(保羅)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一24)
“基督是教會的頭,神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弗五23)
(2) 是基督的新婦。
“我(保羅)曾把你們(哥林多教會)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林后十一2)
“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神。因為羔羊(基督)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教會)也自己預備好了。”(啟十九6、7)
(3) 是基督的羊群。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約十16)
(4) 是靈宮和聖殿。
“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5)
“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林后六16)
神不可能本來是人,人也不可能會變成神。神與人有本質上的不同︰神是個靈(約四24),是無始無終的,人是塵土造的,也要歸回塵土(創三19);神是創造萬物的主宰(創一1),人是被神造的(詩一百3)。另外,真神只有一位,而且沒有性別,也不會結婚的。耶穌說︰“當複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太廿二30)
人沒有前生。神造亞當,是在造他的形體后,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人才成為有靈的活人(創二7)。但耶穌未來世界之前已存在,因神是神,是自有永有的,與人根本不一樣(腓二6-8;約一1-3)。耶穌道成肉身,是聖靈感孕(太一20;賽七14),不是亞當與馬利亞結合。從聖經的記載,我們清楚知道耶穌從沒有結過婚。
人是在罪孽裡生的,所以人有原罪(羅五12;詩五十一5),人的天性就有犯罪的傾向。除了耶穌的救恩外,沒有別的救法(徒四12)。人不能靠順服律法或自己的行為,或洗禮或任何其他途徑得救。地獄是存在的,耶穌提過(太十八9),彼得提過(彼后二4),使徒約翰蒙神啟示也清楚說︰“若有人的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地獄)裡”(啟廿15)。地獄是罪人的去處,正如監牢是犯人的去處一樣,只有那些罪得耶穌赦免的人才可免去地獄的刑罰。
只有聖經是神向人特殊的啟示,具有絕對的權威(提后三16-17)。千萬不可在聖經以外加添其他的啟示,啟示錄更警告任何的加添或刪去都會招致神的懲罰(啟廿二18、19)。
神透過聖經啟示我們神是三位一體的神,人靠理性不能明白,要憑信心接受。耶穌是那太初的道,道就是神(約一1),神自己又宣稱人看見了神,就是看見了父神,因神與父神原為一(約十四9、10)。腓立比書說耶穌與神同等(二6)。聖靈也是神,彼得斥責亞拿尼亞欺哄聖靈時說他欺哄了神(徒五3、4)。神有三個不同的位格︰父、子與聖靈,卻是同質、同存與同榮的一體。
歌羅西書一章15節說耶穌是“首生的”,特指神與父神的關系,是父神的獨生子(太三16-17;約一18),非指神是受造的,因為跟著同一節說神是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表明神不在被造當中(來一1-3;約五26)。耶穌在地上,完全是神,也完全是人,神死后肉身複活,起初神的門徒多馬也不信,后來親眼見過,不得不信(約廿25-28)。神是帶著肉身升天的,因為是與門徒面對面談話時被接升天,當時天使說︰“你們見神怎樣往天上去,神還要怎樣來”(徒一11)。所以神會肉身再來(帖前四16-17;啟一7),直到現在主還沒有回來。
聖靈是神,而且是有位格的(林前十二4、11),神有感情,會因人的軟弱而擔憂,能用說不出來的嘆息為我們禱告(羅八26-27),能與人建立關系,引導人過聖潔的生活(加五16、22),與人相交,感動人悔改(約十六8)。神不是無形的力量,卻可以發出極大的力量,成就大工(約十六13;徒一8)。
聖經明說人得救是本乎恩,不是出於行為(約一12;弗二8-9);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人因行律法稱義(加二16)。凡罪得赦免,有耶穌生命的人就會得到永生(約三16),聖經沒有說多少人,十四萬四千乃指一個完全的數目,凡誠心接受主耶穌救恩的人都在內,不信耶穌的人將會落在火湖裡(帖后一7-9;啟廿15)。這不是神不愛他們,相反來說,是他們不肯接受神的愛,以致不能從永刑中救拔出來。信徒死后,靈魂立刻與主同在樂園,等候身體複活得永生;沒有主生命的人死后靈魂到陰間,等候身體複活受永刑(路十六19-23)。
聖經的權威是無可比擬的,無論什么人,包括懷愛倫都要服膺在聖經權威底下(太五17)。不錯,神透過聖靈仍然向人說話,但不是新的啟示 (啟廿二18、19;箴卅5、6),乃是符合聖經的一些指引。信徒有責任用聖經的話語來分辨與過濾任何人的教導,凡符合聖經的,就要謙卑領受;凡與聖經相違背或外加的,就要當作是人的教導。
懷愛倫的權威顯然從未受質疑,例如她的“調查性審判”嚴重扭曲了聖經有關基督救贖的教導,但安息日會照單全收,可見她已有與聖經同等的權威。
“調查性審判”影響救恩至鉅,聖經卻沒有明載及教導,也沒有將罪的赦免與涂抹分為兩階段。安息日會創立這個說法,若不是為「巨大失望日」自圓其說,就是在人的救恩上放了絆腳石。
聖經應許凡有神兒子生命的人,就可以得到永生,而且使徒約翰斬釘截鐵的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13)。可見若照聖經所說,認罪悔改,接受主耶穌作主,就可確實知道自己有永生。這些人也永不滅亡(約十27-28)。信徒要常常在主面前省察自己,若犯了罪,就求主赦免,靠主得勝。一些隱而未現的罪,也求主光照,寶血遮蓋。主是神所設立的代罪羔羊,神的寶血是有功效的,能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弗一7;羅三24;林后五17)。
信徒死后,靈魂離開身體與主同在樂園(林后五8),等候身體複活得永生,與主永遠同在(約十四2-3)。沒有基督生命的人死后靈魂到陰間受苦(路十六19-23),等候複活受審判,在地獄永受痛苦(太十八9;啟廿一8)。
說到主再來,主自己明說沒有人知道確實日期,只要儆醒等候。因此凡指出主再來確實日期的人都是出於自己,不可相信(太廿四36)。
啟示錄第七章與第十四章中的十四萬四千人是指以色列人,而且經文完全沒有提安息日,更遑論守與不守安息日之人的結局。安息日會把信徒將來的結局如此重大的事建立在無中生有的理論上,實在危險。再說,基督徒守主日不是從教皇開始,初期教會就如此,怎么可以如此解經呢。
要守安息日才能得救,這不是聖經的教導。聖經明說︰「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加二16)。
保羅責備加拉太教會為謹守日子,月分而受轄製;他勸勉歌羅西教會不要拘泥在「月朔、節期與安息日」事上,因這些律法的事不過是預備人心,迎接基督,現在基督已來了,這些事就不需要了(西二16、17)。連耶穌自己也沒有照舊約律法的意思守安息日,因為神是安息日的主。
真正的教會不是由守安息日的人組成的,乃是由蒙恩得救的人組合的(林前一2)。也不應該以守安息日來排斥別人。初期教會都是在主日(七日的頭一日)聚會和擘餅(徒廿7)。
雖然后來安息日會對「不守安息日」的信徒比較「寬容」,但只要他們仍以此作為得救的條件,說不守的人將來有獸的印記,喝神忿怒的杯等等,結果仍只是換湯不換藥。
像許多異端的教主一樣,艾瑪利將自己的教導與聖經的權威等同,結果導人於迷(太廿三8-10)。更離譜的,她把自己寫的東西放在比聖經更高的位置,還妖言惑眾說聖經有許多錯誤(提后三16-17)。神的話語,句句都是煉淨可靠的,因為天地都要廢去,神的話卻不能廢去(太五18)。但艾瑪利作繭自縛,她的健康理論,不但不科學,而且對她自己多病的身體完全無效。
他們相信的神是沒有位格的,只是一個神聖的原則,是一個無窮的意念。但聖經告訴我們神是三位一體有位格的神。他們說神是一切,一切也是神,這是泛神論的信仰。但聖經把神和萬物清楚分開,神是獨一無二的創造主(賽四十四6;創一1),人與萬物都是受造者(詩一百3)。人不是神,也不可能成為神(林前八4-6)。
耶穌不只是人,還是完全的人;神也不是什么神聖的意念,神是完全的神(腓二6-8)。耶穌的出生是有形有體的,是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神死是肉體死了,複活也是肉身複活了(太廿八5, 6;約廿25-28)。耶穌來世是要拯救罪人,不只是表明真理及建立愛的榜樣(賽五十三4-5)。科學會把耶穌最基本最重要的部分與使命都抹煞了,所以是很危險的異端。
科學會對人的了解完全脫離真實,他們否認物質世界,認為只有人的思想才有真實的存在。但聖經明說人有身體與靈魂(帖前五23),疾病也是真實的(提前五23;太九12),所以耶穌在地上也醫治疾病(路七21)。罪與死亡更是真實的,不是人的錯覺,否則耶穌也不需要來世上釘死在十字架上。他們一方面否認了人性的缺憾與罪惡,一方面高舉人與神一樣完全和永恆(羅三23;來九27)。人雖然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但人仍然是受造者,若想與神同等,就是犯了僭越的罪,與墮落的天使一樣,后果可悲(結廿八2、17;賽十四12-15)。
始祖亞當、夏娃犯罪墮落,是歷史的事實,從那時開始,人就與罪惡、痛苦和死亡掛了 (羅五12)。只有透過認罪、悔改、與神和好,人才能恢複原初的身分(弗二13;約一12);而不是像科學會所說,在思想上否認,就可解決問題,那不過是自欺欺人。最終的審判和地獄也是實在的,聖經明說︰“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審判”(來九27)。
一個人悔改認罪,接受耶穌,就受了聖靈,就得救了,沒有第二個階段。所謂靈洗是當一個人重生得救,受了聖靈,就立刻成了基督身體的一部分,聖經沒有提說靈洗有什么特殊的現象,或說方言(參林前十二13)。
“恩賜”有兩個用法︰一個是指“所賞賜的恩惠”,如永生是神的恩賜(羅六23),作福音的執事也是神的恩賜與恩典(弗三7、8)。同樣,神將聖靈賜給凡重生得救的人,也是一種恩典,或說恩賜。彼得提到哥尼流信主,領受聖靈的經歷,是“聖靈的洗”,也是神給的“恩賜”(徒十一16、17)。從這個意義來看,“聖靈的應許”(徒一4,二33、39),“聖靈的洗”(徒一5)並“聖靈的澆灌”(徒二17、33)都是指同一個經歷,也都是神的恩賜。
“恩賜”另一個意思是聖靈賜給信徒,在教會配搭事奉的能力與才干(林前十二)。說方言、醫病、行異能是其中一些恩賜,是神為了教會的需要,分配給一些信徒的。
“聖靈充滿”是基督徒成聖過程中應有的追求。所謂充滿就是順著聖靈而行,倚靠聖靈行事(加五16、26),完全被聖靈得著與管理、體貼聖靈(羅八5-6、13)。這樣的基督徒,無論在生活上結果子,或事奉的能力上,都必彰顯聖靈的大能。說方言、醫病、行異能是可能有的表現,卻不是必然的。
當代著名的聖經學者斯托得,在《當代聖靈工作》一書中,也提出這樣的看法。他認為仔細研讀使徒行傳前兩章,便會發現,“聖靈的恩賜”與所謂“聖靈的應許”(徒一4,二33、39)、“聖靈的洗”(徒一5),並“聖靈的澆灌”(徒二17、33),都是同義詞,雖然前面兩個詞較側重聖靈的賜下,而后面二詞則側重人方面的領受。
使徒行傳說方言的記錄是歷史性,不是教義性;是曾經發生過,但不表明神要求每個基督徒都有這樣的經歷。事實上,聖經明說所有恩賜都是聖靈隨己意,為了教會的需要分給信徒的。保羅問︰“豈都是說方言的嗎?”(林前十二30)就表明不是每個人都有說方言的恩賜。以說方言來斷定一個人有沒有得救,是完全錯誤且不合聖經的。但保羅也說︰“不要禁止說方言。”(林前十四39)有些人因噎廢食,認為說方言的恩賜已不存在,而禁止所有方言,也是不對的。
聖靈今天仍然賜下醫病的恩賜,神的醫治大能仍然在各處許多人身上顯出來,但這不表明神一定醫治每一個基督徒的病痛。我們求了,相信神聽了,也相信神是全能、全智與全愛的。神有能力醫治一切疾病,但神有神行事的方式與時間,無論神是否照我們所求的成全,我們都相信是出於神的愛。
智慧和知識的言語在聖經中只出現過一次,就是哥林多前書十二章8節,無從很清楚知道是指什么。但從建立教會的觀點來看,這該屬於勸導、輔導等方面的恩賜,能從困境中看出問題的症結,用聖經神話語的亮光來提供處理的途徑。這不能說是神的新啟示,因為神的啟示已充足的包含在聖經裡面;不錯,神今天仍向人說話,但與當日神向聖經作者所作的特殊啟示不同,那是超越時空的啟示,是普遍性的。知識和智慧的言語卻是個人性的,是將聖經的真理應用在個人處境中,不能與聖經的啟示相比。很多異端就是從一些個人自稱有新啟示,認為可補聖經不足而出軌的,不可不慎。
他們把遵守誡命和受洗看作是得救的途徑,是大錯特錯的。聖經明說,人得救是本乎恩,不是出於自己或靠行為(弗二8)。受洗與遵守神的話是得救后基督徒應做的事,愛神與愛人更是我們一生要學習的功課,但這些都不是得救的條件。
假如基督徒因一時軟弱就失去救恩,耶穌所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十28)又如何解釋呢?一個人怎可以一刻是神的兒女,一刻又不是呢?
基本上真耶穌教會對主耶穌完備的救恩和神的應許缺乏充足的信心,認為要靠人的力量幫一點忙。他們過分高估水禮的作用,甚至以為它可以治病,完全沒有聖經的根據。羅馬書六章早已明說受洗是表明歸入基督,與主同死同活。神跡奇事有時可以幫助人認識神的大能,但有些人雖然見過神跡卻仍不肯信耶穌是救主;另一些人靠邪靈鬼魔也行出許多異能。所以靠賴神跡奇事叫人信主是不可靠的,不能以這些作為必要的証據。
他們說自己才是“真”耶穌教會,把其他教會看作不真也不純。但聖經明說︰“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林前一2)恐怕他們是狂妄自大了。
他們又認為真教會有聖靈的同在,而且這同在是要看得見、聽得見的,好像神跡奇事。但聖靈同在更重要的明証是聖靈的果子(加五22-23)︰基督徒生命行為的改變,彼此相愛的生活等。耶穌指出,門徒若彼此相愛,世人就認出他們是主的門徒(約十三35)。真耶穌教會還強調真教會要符合聖經的教訓,但可惜他們沒有掌握聖經基礎的真理(如救恩),反而在一些非基要的事情上,如洗禮的儀式、守安息日等,夸大其重要性和絕對化了。耶穌責備法利賽人︰蠓虫就濾出來,駱駝倒吞下去(太廿三24);他們也犯了同樣的毛病。
聖經是基督教獨一無二的經典,也是基督徒信仰唯一絕對的準則。只有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加添或減少都必受神的審判(箴卅5、6;啟廿二18、19)。耶穌說天地都要廢去,神的話卻不會廢去(太五18),閃電派怎么說聖經已不合時宜呢?閃電派既廢棄神話語的權威,又肆意斷章取義,還膽大狂妄,自立為神,控製奴役人,非常的危險,在神面前難於逃罪。
他們出版的書常互相摘錄重複,改名換貌,目的是掩人耳目,既如此不光明正大,又怎可能是傳遞真理的工具?
聖經清楚教導聖父、聖子與聖靈乃三個不同位格,卻是同質、同存、同尊與同榮一體的神(約十30;腓二5-8)。無論在創造過程 (約一1-3),主耶穌受洗 (太三16-17) 及頒布大使命 (太廿八16-20),我們都看見三位一體神的工作。
聖經根本沒有提兩個基督,一男一女。那要來的基督就是二千年前曾道成肉身,為人罪過釘死十架,只一次就完成了救贖的基督(來十10-14)。神后來是肉身複活了(約廿24-29),四十日之后升天,天使對門徒說那升天的耶穌,將來還要再來(徒一11)。
聖經明說︰「除神(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又說︰「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二5)「女基督」說只有藉著她才能得著真理與生命,實在狂妄至極。耶穌明說︰「我就是道理、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
閃電派說耶穌已經來了,完全不符合聖經的教訓。第一,聖經說耶穌再來會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神(啟一7),1990年並沒有人看見這個景象。主再來時要審判全地(太十六27;啟廿11-14),也未見此事發生。但他們的確應驗了一個預言,就是聖經說末日必有假基督出現,他們所說的女基督應驗了聖經的預言,信徒千萬不要受迷惑。
所說的「五類人」毫無聖經根據。眾長子和神同性,都是神,並且在各國各族中施行刑罰,乃無稽之談。聖經早已明言,只有一位真神(弗四5-6;賽四十五5-6;可十二29;林前八4、6),神創造天使和人,但神從來沒有生過神;蒙恩得救成聖的基督徒也永遠不會變成神,他們在永世裡不過是蒙救贖,改變了身體的人(啟廿一3)。閃電派把歷世歷代的先知使徒,和信耶穌但抵擋女基督的人列為“效力的”,且稱為撒但之子,是一種「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恐嚇手段。又說這些人死后再輪回成為人,為神效力,也是胡言。人死后不是去樂園就是去陰間,不會再“投胎”做人;而且為神效力應該是一種權利,不是懲罰。
使徒信經
最后更新時間: 200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