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人培訓材料
信仰系列
信仰問題解答(二)
馮秉誠等
前言
第一課 創造論與進化論
神何時創造了人?這是否與人類化石的年齡相符?
第二課 苦難
如果神愛世人,又是全能的,為什么創造這么一個可怕殘破、充滿罪惡苦難的世界?
神既慈愛又全能,雖然沒有製造苦難,但為什么不製止苦難?神為什么看人受苦卻袖手旁觀?
第三課 自我奮斗?
我們如何又靠著上帝的恩典,又靠著自己去努力奮斗(行動)呢?
第四課 緣分或神的安排
如果上帝是“原動者”,就表示神是萬事萬物的“第一因”。那么,上帝也是人間一切苦難的第一因嗎?
第五課 我如何成為基督徒
必須全部弄明白嗎?
必須有好品行嗎?
必須公開表示嗎?
我怎樣藉禱告接受耶穌作我的救主?
必須遵守一切規定嗎?
第六課 永生
基督徒常說,信耶穌,得永生。請問這“永生”指的是什么?是指長生不老嗎?
那么說來,“永生”指的是將來人死后的盼望嗎?
基督教的“永生”與其他宗教的來生等有何不同?不都是希望死后進入一福樂世界嗎?
“永生”到底只是一種觀念、意境,還是事實?
第七課 受洗
我相信有神,也曾在公開的場合中舉手表示愿意接受神,之后又作了禱告。請問,為什么還需要參加受洗?
第八課 信主之后
一個人成為基督徒后,是否就如童話故事所講的︰“從此過著快樂、平安、幸福的日子”?
一個人信主后會有哪些明顯的改變?我如何確知自己已是個基督徒呢?
一個人成為基督徒后,如何從相信神到經歷神?
答案
第一課 創造論與進化論
第二課 苦難
第三課 自我奮斗
第四課 緣分或上帝的安排
第五課 我如何成為基督徒
第六課 永生
第七課 受洗
第八課 信主之后
解答信仰問題之前,首先需要提出︰討論信仰問題是有局限性的。因為無論提出問題或解答問題,都是在理性的層面上,而信仰是靈性深處發生的。但討論又是必要的,因為討論過程就好像清路機,將一些似是而非的偏見、成見、短見揭露出來清除掉,目的為要引人走向神,走向真理。對中國學人來說,這種討論尤為重要。只是我們在討論中要清醒知道,信仰並非知識、學問,而是心靈的感動,最后還是要倚靠聖靈的帶領,以禱告、關心、愛心的手將人引到神面前。
基督徒說聖經上所記載的句句都是真的。但是,當我們談到生命的起源時,任何一位具有科學常識的人都會知道,目前的生物界是由進化而來的。可是創世記頭兩章所記的“神創造萬物,各從其類”,這與科學真理大有沖突,基督徒如何處理這個難題?
進化論被寫進很多書裡,不少學校也在課堂上宣講進化論。人們自然會認為進化論已是事實(evolution is a fact),認為進化論是科學定律。其實,這是一種誤解,進化論並不是科學規律,它只是達爾文基於他觀察到的一些現象而提出的一種假說。這個假說並沒有被証實,目前正受到嚴重的挑戰。
熱力學第二定律告訴我們,宇宙不是在進化,乃是在退化之中。曾長期在美國西北大學執教的物理學家貝克博士(Dr. Edson Peck)指出,“我們的宇宙中熵值有增高的傾向”,“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宇宙像一個發條逐漸慢下來的大時鐘。”
宇宙中有一些現象是暫時逆熱力學第二定律的,如房屋的建造,生物由受精卵發育為完整的生物個體等等。說“暫時”,是因為房屋有一天會朽壞,生物都必定要死亡、解體。即便如此,暫時逆熱力學的生命現象仍需要兩個必備條件。一是要有藍圖或指令。這就是在精子和卵子的DNA中,所攜帶的來自父母雙方的遺傳基因。第二是要一個能量轉化系統,以供給發育時期所需的能量,將藍圖變成實體。光合作用、消化作用、血液循環和呼吸作用等都是這樣的轉化系統。
如果進化是宇宙的普遍現象,那么在宇宙中一定有宏大的指令系統和能量轉化系統,使萬物能逆熱力學第二定律,由無序到有序、由低級到高級不斷地進化。但是,人們在宇宙中找不到這樣的系統,故進化論在理論上是與熱力學第二定律直接相沖突的。
進化論認為生命是在漫長的進化過程中,由無機物變成有機物,由有機物演化出氨基酸、蛋白質,最后演化為最簡單的單細胞生物,產生了生命。五十年代初,米勒 (Stanley L. Miller)的實驗(借助電火花從還原性氣體中得到氨基酸等有機物)被認為是這種理論的重要依據。但幾十年來,這個實驗已受到嚴重的挑戰和質疑。
退一步說,假如氨基酸等能在原始大氣中由無機物產生,這離生命的起源仍然還有遙遠的距離。生命有許多特點,最主要的是要有新陳代謝(Metabolism)和繁衍后代(Reproduction)的能力。這兩種能力都來自DNA(或RNA)的功能。
DNA本身並不複雜;它是由四種不同的核 酸相聯而形成的長鏈;複雜的是DNA分子中這幾種核 酸排列的順序(Sequence)。DNA正是藉著這四種核 酸的不同排列順序產生了不同的基因,並由此產生不同的生物及其他生命所必須的化合物。DNA是否能隨機形成呢?
1967年諾貝爾化學獎獲得者愛根博士(Dr. Manfred Eigen)曾作過如下的計算。一個含有221個核 酸的DNA分子,四種核 酸不同排列組合的可能性是4221(4的221次方)或者是10133(10的133次方),而10105個這樣的分子就足以充滿整個宇宙﹗這10133次隨機組合之中,只有一次組合是可以產生第一個生命的。這是什么意思呢?如果讓這10105個分子隨機組合,組合的速率為每秒一萬次(104),假設宇宙的年齡為三百億年(1018秒),那么,從宇宙形成到現在,一共可以產生的組合方式是10127(10105 ×1018 ×104),還不足以產生一個有正確核 酸排列組合序列的DNA分子﹗
根據美國太空總署的資料,最簡單而“有生命”的蛋白質分子,至少含有四百個氨基酸。也就是說,需要至少由一千二百個核 酸組成的DNA分子,使該蛋白質能夠產生。人們在最簡單的原核生物中看到的DNA分子,含有幾千個,而不是221個核 酸。可見,無論宇宙的年齡有多長,“進化”速率有多快,單靠隨機組合而產生第一個生命所必須的DNA分子的可能性,幾乎等於零。
此外,如果生命真是從無機物逐漸進化而產生,然后由簡單到複雜,由低級到高級不斷進化的話,化石中一定可以找到這種進化的証據。可是化石的証據對進化論的觀點是非常不利的。在地質和古生物學界,把寒武紀早期(約5.7億年前)作為“隱生宇”和“顯生宇”的分界。因為在寒武紀之前的地層幾乎找不到生物的化石,而寒武紀早期,幾十個門(Phylum)的動物的化石突然同時出現,被稱之為“寒武紀生命大爆炸”。這是進化論無法解釋的。“生命大爆炸”和中間類型的化石的罕見,是進化論在實踐的層面所面臨的困境或死結。
是不是因為進化論不能成立,所以創造論就因此而成立了呢?
這是不是迷信呢?人用科學方式否定進化論的同時,是不是也能用科學的方式來肯定創造論?
科學研究的對象所必備的一個條件是重複性。亦即,在相同的條件下,總能產生相同的結果。宇宙、生命、人類的起源是已完成的事情,無法重複,故已超出科學研究的范疇。宇宙是進化來的還是由神創造的這一問題,科學無力作答,既不能肯定,也無法否定。對此,進化論學者和創造論學者都有相當的共識。
既然進化論和創造論不能用科學方法証明或否定,關於起源的看法是憑信心而不是憑眼見建立的。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能客觀地、合乎科學地來討論起源問題。因為我們的信心不應該是憑主觀意愿或輕率、盲從的,而是基於對客觀事物的觀察、分析和思考而建立起來的。基督徒接受創造論是因為他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語,相信《聖經》是完全無誤的。《聖經》明白地教導說,宇宙萬物都是神創造的。同時,他們也確信,神啟示人類的兩本書──《聖經》和《大自然》絕不會相互矛盾而是相輔相成的。早在進化論形成前幾千年,神就明確宣稱,宇宙及其中所充滿的,全是神所創造的。隨著科學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認識了這一真理。
創造的模式則與熱力學第二定律相吻合。起初神創造天地時,“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創一4)這告訴我們神起初創造的世界是冷熱分開的低熵世界。世界被創造后,即慢慢開始退化。熱力學第二定律的提出只是近一、二百年的事,但《聖經》早在兩千多年前,就清楚地指出了宇宙中熵不斷增高的自然趨勢,“天地都如外衣漸漸舊了。”(詩一○二26)“天必像煙雲消散,地必如衣服漸漸舊了。”(賽五十一6)
如果把熱力學第一定律和熱力學第二定律結合起來,可以引伸出一個十分重要的結論。第一定律說︰物質不能被創造,也不能被消滅,也就是說,宇宙不能自己開始︰熱力學第二定律卻說︰宇宙必定有一個開始。這樣,宇宙只能有一個不受第一定律支配的超然的開始。這樣的開始不可能是自然進化,而是神超然的創造。對一般科學家而言,由於世界觀和信仰不同,在科學研究中總會有意無意地,或多或少地重視或偏愛自己所預期的結果,會接受和堅持那些証據並不十分充分,但符合自己世界觀和信仰的假說或理論。真正要做到客觀、公正、敢於在真實面前修正自己的觀點是相當不容易的。
當愛因斯坦推出相對論,別人指出相對的公式中含有宇宙膨脹(或收縮)的結論時,愛因斯坦不接受,以為自己的計算有誤,所以特別引進一個宇宙常數,以消除宇宙膨脹或收縮的可能性。他這樣做並不是因為一時疏忽,而是他不相信宇宙有個開始。以致他最后公開承認失誤,接受了宇宙在膨脹、宇宙必有個開始后,心裡仍感到別扭,他在和朋友的通信中說︰“宇宙膨脹之說,對我有點刺激。”但這位科學巨擘是值得欽佩的,他畢竟有承認錯誤的勇氣。
但也確有不少科學家在研究宇宙起源中進一步認識了神。因發現大爆炸余留的微波輻射而獲得諾貝爾獎的彭茲雅(Penzias)就公開表示,《聖經》的記載和當前天文學的最佳科學佐証不謀而合。當美國著名的勞倫斯.巴克萊(Lawrence Berkely)實驗室的科學家,於一九九二年發現大爆炸遺留的微波輻射是那樣均勻雅致,那樣精美絕倫時,他們說這好像是親眼看到了神一樣﹗神一直藉著《聖經》和大自然向人們啟示神自己,凡真誠尋求真理的科學家都能認識神。
就生物而言,《聖經》清楚表明,神是“各從其類”造的,不是從一類變成另一類的;人則是按神的形象和樣式造的,並有神的靈。“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4)人有自由意志,創造性、理性,有良知,有對永恆的向往,有對永生神的敬拜,這些都是神的形象的投射,是人以外的任何動物不具有的。很明顯,人與其他動物之間有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人絕不可能從猿猴進化而來。
既然達爾文的進化論從一開始就面臨著如此多的困難,為什么進化論卻能沖破西方有神論的強大思想體系,破土而出並被廣泛接受呢?如果達爾文主義真像前面所分析的那樣四面楚歌,為什么許多國家的教科書裡,仍教授進化論而不講授神創論呢?
中古教會受亞裡斯多德的影響,認為《聖經》中的神是宇宙的終極因或第一因,同時相信地球是宇宙的中心。
由於哥白尼、伽利略等人的努力,日心說被確立,揭開了以觀察、實驗為主要手段的現代科學的序幕。這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但是,人們在拋棄亞裡斯多德的地心說的同時,把神是宇宙的第一因的觀點也拋棄了。雖然在現代科學發展初期,涌現出以牛頓為代表的一大批傑出的基督徒科學家,但在現代科學發展的過程中,反對超然因素,站在純粹自然的立場觀察、描述自然的自然主義(或人文主義)的世界觀,逐漸在科學界占了優勢。進化的思想是這個大背景的產物。
達爾文進化論產生的過程是︰憑著無神的、要用純自然的方法,闡明生命起源的信心和決心,基於有限的觀察,提出進化假說,然后選擇性地尋找支持其假說的証據,對不利的証據全然不顧。也就是說,達爾文的進化論主要是源於信仰,而非來自充分的科學依據。達爾文將種內的變異的現象作為依據,大膽斷言一個種可以變成另外一個種,甚至一個大類可以變成另一大類。這是缺乏事實根據的。現在,進化的思想在一些人心中扎根。認為只要有相似的性狀,就一定有親緣關系。其實,有親緣關系定有相似性狀;但有相似性狀不一定有親緣關系。為適應相同的生態大環境,生物有相似的器官、組織、基因,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這並不証明它們是由一個變成另一個的。進化論有不可証性。因此,創造與進化之爭的實質不是學術之爭,乃是兩套哲學和信仰系統之爭。
池迪克(Dr. Donald E. Chittick)指出︰“科學的新發現並不會叫人改投進化論;反而是人對哲理和神學的取向,能叫人否定‘創造’,由一個世界觀跳進另一個完全相反的世界觀。”“今日,許多人仍未察覺進化論的本質,不認識它屬於哲學過於科學范疇。人們先是思想變了,才接受達爾文主義。人們需要一種自然主義的律,解釋生命之源,才能逃避超自然的創造論,達爾文主義恰巧能填補這個空缺。”所以,《物種起源》問世時,解放神學家們表現出比科學家更大的熱情。
當今,科學被不少人視為認識真理的惟一途徑。達爾文的進化論有科學的外衣,因此,堅持進化論、教授進化論變成一種有“科學水準”的時尚。因為進化論與學術界流行的自然主義世界觀十分投合,科學家和解放神學家來不及對進化論作徹底的了解和縝密的審視,便全盤地接受了它,而且以各種權威的方式向大眾傳播進化論,使人們以為在課堂教授的、寫在書上的進化論一定是真理。
如果你現在仍相信進化論,希望能存一顆開放的心,認真地把創造論、進化論作一番比較,以便重估自己的觀點。只有虛心聽取不同觀點,並作深入思考,我們才能不斷修正自己的思想體系,使之一步一步地逼近真理。
《聖經》說神在六日中造天地萬物。一日是多長?目前看法仍有分歧。按字意說,希伯來文的“日”可以指白天、一晝夜或一段時間。另外,“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后三8)。按照相對論,參照系的運動速度不同,時間長短也不同。所以“一日”不是嚴格的廿四小時的觀點似比較合理。有人按《聖經》中的家譜,算神在公元前四千年左右造了人。但因《聖經》中並未完整地記載家譜,此推算是不準確的。另外,人類有百萬年的歷史的說法也是靠不住的。原因有二︰第一、化石的年齡是由化石所在的岩石的年齡計算的。而測定岩石年齡的同位素測年法也是不準確的。因為此測年法的許多前設(如半衰期的長短、衰變的均勻速率等)不一定可靠。第二,人類化石既少而不完整。許多化石難以區分是人的還是猿的。近年分子生物學的研究,認為人類歷史大概是二十至三十萬年,似乎把《聖經》的記載和人類學的數據之間的距離大大縮短了。
■ 作業(討論題目)︰
達爾文進化論的中心思想是自然選擇或物競天擇。主要是說,生物都不斷發生變異,不斷產生新的性狀。有的變異更具有競爭能力,有的則不利於生存。這樣,在眾多的變異中,適合環境的物種就被保留下來,不適應者就被淘汰,即所謂適者生存。久而久之,生物就不斷由低級向高級進化。
你認為這思想的核心,是否與科學原則有沖突之處?
如果神愛世人,又是全能的,為什么創造這么一個可怕殘破、充滿罪惡苦難的世界?
神創造的,原是一個美好的世界(參創世記第一章10、12、18、21、25、31節),是一個傑出、完善,造物者自己都非常滿意的世界。
但是,在創世記第三章,罪惡進入世界后,原來長各種青草,結種子的菜蔬和結果子的樹木(創一11)的土地,開始生出了荊棘與蒺藜(創三18);原來充滿了祝福的世界,開始有了咒詛與苦難。而這一切,都起因於人對神的背逆。
我們當看人類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沒有人可以脫離社會單獨生活。每個人的行為都對社會、對他人負責。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罪惡造成苦難,錯誤和疏忽,同樣會造成苦難。飛機安裝的疏忽可能造成機毀人亡的大災難,開車人的判斷失誤可能引起撞車死傷,受害的可能是自己也可能是別人。苦難之果與罪惡、錯誤之因並不成比例,也並不都是直接的懲罰。戰爭販子把成千成萬人民推入血海,希特勒用煉人爐、毒氣室、萬人坑滅絕猶太人,日本軍人在南京屠城殺害了三十萬中國居民,無辜的受害者承擔了他人造成的后果。人禍是人造的。
此外,從環保的角度看人類的濫用自然資源,殺絕珍稀動物,破壞生態平衡。濫伐森林,開墾草原造成水土大流失,洪水泛濫,土地以驚人速度沙漠化,甚至氣候改變。不但人類是一個整體,地球也是一個整體。蘇聯核電站事故,造成丹麥牛羊受核污染不能食用。北美人常開汽車排出廢氣,可能造成南美自然氣候失調;日本工業的污染,可能在印度上空形成酸雨。不少先天殘障兒童是父母抽煙酗酒吸毒或更大范圍環境污染造成的。愛滋病帶原者據九二年底統計已達一百萬,每十三分鐘就有一人被傳染。核廢料處理更使各國都傷透腦筋,不但禍患當代,還要貽害子孫。大量開采石油煤炭,竭澤而漁,能源枯竭危機不止是當代的影響。人們已經看到為發展工業大量抽用地下水造成了城市地面沉降,房屋倒塌,更深層的開采和地殼異常運動有沒有關系?我們今天遭受的自然災害甚至病患,有許多已知是上一代甚至上幾代祖先種下的惡果。人類貪婪、胡作非為違反了自然律,大自然豈不報複?應該怪神,還是怪人類自己?
神既慈愛又全能,雖然沒有製造苦難,但為什么不製止苦難?神為什么看人受苦卻袖手旁觀?
聖經舊約最古老的約伯記記載約伯受苦,完全不知原因和意義,因而發出的呼喊“為什么”,實在是一個千古疑問。我把這疑問畫成一個三角形關系圖。三角形的三頂點分別是神的愛,神的能力和人的苦難,三邊代表其間的緊張關系︰三者無法共存。邏輯上這無懈可擊,不過,邏輯的前提呢?前提是︰神要對世上發生的一切負責,或者說,世上發生的一切都是神的旨意。這顯然不是事實。如上所述,對苦難應負責任的是人不是神。加拿大安省神學院教授溫偉耀針對這不正確的前提繪出兩個不等式︰
1. 神愛人,不希望苦難發生≠沒有苦難發生
2. 神有能力阻止苦難發生≠沒有苦難發生
世上發生的事是神的旨意和人的自由意志共同造成的。神給人自由,也尊重人的選擇。一般情形下,神既不左右人的決定,也不干涉自然定律。但神絕沒有隱藏或沉默,更沒有消極地把掌管世界的主權丟給人從此不聞不問。神選擇的解決方法完全出乎人意料之外。作為無神論者,我的靈魂第一次受到強烈的震撼;是發現耶穌基督的出生、受死、複活是歷史的事實,絕不是人幻想出來的神話故事。這不但在理性上使我無法否認神,也在苦難問題上給我一個鐵的事實的回答︰如果神不愛人,為什么降世為人受盡人間苦難以至死在十字架上?如果神沒有能力,怎能從死裡複活並且使歷代以來千千萬萬信神的人同樣重生?
發生在二千年前的冤案,並不減輕其痛苦的力量。我無權因為今天看不見當時十字架上淋漓的鮮血,不見在撕裂中顫動的軀體,看不見全身重量支撐在釘住手腳的釘子上、不用腿勉強撐直上身就無法呼吸的劇痛,就否認或看輕耶穌所受的苦難。這苦難不僅是肉體的,更是心靈的,神被自己的門徒出賣,為世人共棄,赤身露體高掛在木頭上供嘲笑羞辱……只有神才最有資格問“為什么”。因為神無罪,也無必要愛人、為人受苦﹗只有神的苦難才是最偉大的,因為人在時空上有限,能經歷的總是局部,神承擔的卻是人類歷史總體的苦難,其深度和廣度都遠遠超過人的痛苦。不要以為神是神,神知道苦難的原因和神受苦的理由,就不會感受痛苦的掙扎了。神自己選擇為人,限製了自己作為神的一切權柄,神是作為完全的人被折磨致死的。事實上,神的痛苦是福音的中心。神以自己的生命愛我們,用自己的痛苦挽救我們。全部福音、全部基督教信仰的基礎,建立在耶穌基督身上,一個活生生有情感有痛苦的人,一個有無比的愛和大能的神、而完全不是教義、理論、道德規范、哲學思考、主義或學說、原則或運動……假如神不愛人,為什么付出這樣大的犧牲,這樣高昂的痛苦為代價?
如果福音只到耶穌之死為止,那就不是好消息了。苦難和罪惡的勢力如此強大,連神也被釘死,人還有什么希望?
但耶穌基督不只如此,更用十字架上的苦難戰勝了世界。只有神的複活,能徹底解決人生的苦難,消除罪惡、苦難的根源,徹底改變人的生命,給人永生的真盼望。
■ 作業(討論題目)︰
許多基督徒正在苦難中掙扎,為什么神不立即消除他們的苦難呢?
馬太福音第六章二十五至二十六節寫道︰“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么,喝什么;為身體憂慮穿什么。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你們看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它。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
人類就是為了不斷追求一個更好的生活品質,才會有今日科技文明的發展。基督徒如果都照著上面那一段經文過日子,恐怕今日的人類還會停留在上古時代,連個最普通的喉嚨發炎,都可能束手無策。
這段經文的重點,不是教導人們消極地“不種不收不積蓄”,而是教導人們不但不要消極地為那些無關緊要的東西憂慮,更是積極地追求那些更重要、更有意義的,就是“先求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太六33)
除此之外,聖經中一直貫穿著對積極人生的教導。上帝創造第一個人亞當的時候,就沒有讓亞當只是坐享伊甸園的福樂,而是對他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
近代西方科學文明的發展,是奠基於基督教的思想。早期一些科學家窮盡一生的努力,如伽利略、牛頓……等,是為了更多認識這個神所創造的世界。他們努力的目標,不是為了揚名立萬,而是為了能榮耀上帝。
不但如此,許多人不但為自己的幸福努力,也為了造福他人而努力,這可從完善的社會福利製度,通達智慧的教育理念與方法,政治上的平等,城市設計上的考量與遠見,看到端倪。
除了物質、身體上的幸福外,基督徒也為了人靈魂的得救、屬靈生命的成長而不斷地努力奮斗。這可以從聖經上其他地方的記載、教導得知︰
我們的主耶穌一生為了拯救罪人而努力奔波,神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耶穌說︰“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太十一12)
使徒保羅蒙上帝呼召后,一直火熱地傳福音,他也曾受過超乎我們想象的苦難,他在監獄裡勉勵信徒說︰“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后,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三13-14)使徒彼得也勸勉信徒努力進取︰“你們要分外的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製。有了節製,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有了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你們若充充足足的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閑懶不結果子了。”(彼后一5-8)
中國古代的文明起源於多災多難的黃河流域,孕育了中國人自古以來或向命運順從,或想憑借自強不息的毅力去戰天斗地。中國學人多年來從艱苦險惡的環境中成長,也已習慣自我奮斗,因而在得救、得勝的路上走得特別吃力。他們總想靠自己的努力成聖,因此很難交托、信靠。就像一個坐在車上的人不敢卸下重擔,因為不習慣﹗
依靠上帝的恩典,與個人奮斗並不沖突。一方面我們的生命、智慧、力量、毅力都來自於上帝,都是上帝的恩典,而要追求事業的成功,這些條件是必不可少的。另一方面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人──有靈的活人,並不是讓人坐享上帝的恩賜,而是讓人運用上帝的恩賜去努力地生養,殷勤地治理,勤勉地管理。今天,上帝的心意依然,不是讓我們坐享上帝的恩典,或坐等上帝的恩賜,而是讓我們珍惜上帝所賜的恩典,並好好運用上帝所賜的恩典,努力耕耘、殷勤勞作、勤勉奮斗,成就上帝在我們身上所要成就的旨意。
所以,上面的問句,或該修改成“人應該靠著上帝的恩典(刪去“靠著自己”)去努力奮斗﹗”正如一個游泳的人,是靠水的浮力(恩典),以正確的姿勢和手腳的動作前進(奮斗)。
■ 作業(討論題目)︰
你知道一些基督徒信靠上帝去努力奮斗的實例嗎?請分享。
我常常覺得我和基督徒很有“緣”;我的同學、同事,甚至最近搬家遇到的新鄰居,都是基督徒。但是他們卻不同意我的說法,認為這不是“緣分”,而是出於上帝的安排,你以為呢?
緣分在華人的圈子中的確是常被掛在嘴邊的“說詞”,甚至在基督徒中偶爾都可聽聞。但中國人講緣分卻因不同的理念有不同的涵義。傳統的儒家相信所謂的天命,只是由於天命較通俗,因此用緣分來取代。有時,基督徒在非信徒的面前也說凡事要靠緣分,其實他真正的意思是說要靠上帝的安排。
中文的緣分一詞應該是從佛教來的,釋迦牟尼認為,宇宙間的現象是由“因”和“緣”所促成的。例如︰橘種是“因”,埋入土裡后,藉著泥土、水分、養分和陽光等外“緣”,經過生化作用,便成為橘子樹上的橘子(“果”)。因此,佛家有了“因緣論”,或“緣起論”的講法。佛陀在集諦的因緣論中,主張十二因緣說,從“無明”一直到“老死”,而“無明”就是一切“惡”的根源。但問題是,佛家無法說明究竟“無明”是從何而來。基本上,佛教的“緣起論”是建立在無神的假設上,而這一連串的因緣,本身並無目的,更無具體、永恆的意義。佛家的“緣分”只是解釋人間痛苦的假說,因此,“緣分”的內涵純粹只是機率性的巧合。事實上,佛教徒要追求的目標,是要藉著“涅盤”脫離因果律的循環。
孔子說,“五十而知天命”,他的所謂“天命”,與宿命論是不同的。因為宿命論並未交待主宰命運的終極因素為何,只是相信冥冥中有一個支配人類命運之律,我們無論如何都無法逃避。但孔子的“天命”是有他不變的一些原則,比如和諧、平衡、公義與正氣等,故我們常說,“天理難容”、“天理昭彰”或“天道好還”,這些都暗示天命是具有毋庸置疑的客觀尺度。只是孔子的“天命”並不能幫助人在苦難中找到意義。
基督教的信仰揭示,創造主對於人的生命有美好的計劃。所以基督徒相信,在各樣的環境中,上帝有神的旨意和目的。雖然信徒也會遇到各種橫逆、苦難與挫折,但卻憑信心知道,他們仍然在神全能、慈愛的手中。這種對環境的理解,與佛教所講的因緣,實有天淵之別。在快樂舒適的環境中談因緣,一般人都喜歡接受;但在失意和幽谷中談因緣,卻難免會帶著無可奈何的情緒。
在西方哲學裡,畢達哥拉斯最先探討宇宙之因的奧秘。但他附和東方輪回之說,主張時間的概念不是直線進行的,而是螺旋式的。后來亞裡斯多德進一步探討因果律,他認為,無限的因果關系不可能成立,所以必定有第一個“不動的原動者”,而這位“不動的原動者”就是神。請注意,這是釋迦牟尼沒有解釋清楚的。
如果上帝是“原動者”,就表示神是萬事萬物的“第一因”。那么,上帝也是人間一切苦難的第一因嗎?
聖經開宗明義就告訴我們,“起初”神創造天地,所以神的確是“第一因”。只是神所創造的天使和人類,都被賦予自由意志,因此就有墮落和犯罪的可能性。世間的悲劇和混亂,就是由於人選擇背棄神旨意的結果。從古至今,一直有人質疑,如果神是一切的第一因,神是否要為罪惡和苦難負責?因此過去這幾十年來,有所謂“過程神學”的主張,言明神並非全能,故神無法掌握神所創造的萬物,這樣一來,神就不需要為罪惡負責。其實,這種想要為上帝“脫罪”的神學有更多的瑕疵與破綻,並非是聖經的啟示。
雖然神是“第一因”,但地上的苦難,許多時候是人類自己造成的。例如,破壞生態、大量生產放射性物質或軍事武器、製造過多廢氣帶來臭氧層的破洞,或出於野心發動的戰爭等。人運用自由意志選擇罪惡的道路,不能歸咎於緣,也更不可把責任推卸給上帝。神認為,賦予人自由意志,是神所能作最美好的創造,雖然這其中隱藏著極大的冒險,但這比創造機械式的人(一切被動性地聽命於神)更能滿足神的心。當然,在這樣短的篇幅裡,要詳細探討這個極深奧的神學課題,是不可能的。
所以,當人遇到凶險、困難、疾病、或意外的打擊時,並不能說,神是這些環境的促使者。然而,因著對神的主權的認識,基督徒遭遇逆境時,深信神仍舊掌控,且知這是神所允許的。限於篇幅,在這裡也無法詳盡說明悲劇和眼淚對基督徒生命的意義,但大家都能明白一個簡單的定律︰成熟、偉大的品格,一定是需要在患難中才能塑造成功。(注︰請參考本書第二課“苦難”)
如果說人生的際遇不是靠緣分,而是出於上帝的安排,那么我成為基督徒是否就全等上帝來安排就好了?
假使緣分的定義是建立在佛家的概念上,信耶穌或不信耶穌就非個人所能控製,也非由個人意志所決定。事實上不然,信仰並不是有緣或無緣的問題,而是一個自由、具有尊嚴的生命向永恆的上帝所作的回應。所以,無論回應是正面或負面的,結果總是要當事人來承擔。愛的上帝在歷史中不斷藉著環境向我們顯示神的信實、寬容、憐憫與恩典,故對神這種慈愛召喚的回應,該不會是太難的。(注︰請參考本書第五課“我如何成為基督徒”)
■ 作業(討論題目)︰
讀創世記第二十二章一至十四節,試從其中思想人的自由意志與神的安排之間的關系。
我曾經去聽過道,也讀過一點聖經,但仍有一些問題沒弄明白。我愿意相信上帝,但是不是應該等問題都弄明白了,再成為基督徒?
基督教是一個出於神啟示的宗教,而聖經的寫成,也是出於神的默示,藉著人所寫成的。
因此,讀懂聖經固然需要運用人的理性,但真正要依靠的乃是信心,與聖靈的幫助。
你如果真有尋求的心,聖靈一定幫助你開啟內心,逐步地認識神。而能否成為基督徒,並不取決於知識的多寡。因為基督教不是僅屬於高級知識分子的宗教,而再廣再精的知識,也並不保証我們真正地認識神,明了一切信仰上的問題。
因此,人只要明白基本的要道,心裡有感動、有需要,愿意打開心門,請耶穌進來作生命的救主,就可以成為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至於心中其他的問題,隨著內在生命的成長,漸漸地都會獲得解決的。
我認識一些很好的基督徒,他們的品行令我尊重。可是我沒有把握自己也能像他們那樣生活,我是不是還不夠資格作基督徒?
你不必等待先弄好你自己,認為那樣才夠資格。基督徒是得救的罪人,靠著神的救贖(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的血)被稱為聖潔,而不是靠著自身修養的品格與行為。
一個真正重生的人,必有能力逐漸脫離過去的思想行為,成為一個新造的人。而這一切品行,都是由內而外自然發生的,我們稱為“生命的改變”和“聖靈所結的果子”。
一個人可以在瞬間得到新生命,可初信的基督徒像嬰兒和果實,不可能在瞬間就長大。基督徒的生命成長也需要靈糧的喂養(讀聖經)和神的帶領。(注︰詳見中國學人培訓材料信仰系列4《長進之路》)
我已經在心裡相信,天地萬物有位超自然的神,也愿意接受神到心裡,這就好了,是不是一定要在形式上表態作抉擇?比如在布道會中舉手,走到台前……等公開的表示?
作基督徒必須有所抉擇。耶穌在我們生命的門外叩門,是否開門請神進來,並且接受神豐盛的禮物──救恩,這個抉擇神交給了我們,我們必須明確表示“開”還是“不開”?沒有人可以回避這個選擇。
假如一個病危的人,相信這位高明的醫生可以救他,這位醫生開的處方可以醫他的病,可是醫生來叩門時,他卻不開;醫生開的藥,他也不張口服下;他沒有信的行動,怎么可以証明他的心已“信”?他這種回避的態度又怎能救他的命?
情感上承認我需要一位救主是必須的;思想上相信基督是世人的救主也是必須的;但我必須有個人的抉擇,接受神作我的救主。舉手或走到台前只是公開的表示接受,只是以行動証明“信心”的第一步;真正最重要的表示,是藉著禱告接受耶穌。
接受耶穌的具體行動,便是誠懇地作一禱告︰“親愛的主耶穌,我相信檷以神兒子的身分,為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現在我愿打開心門,接受檷作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求檷赦免我的罪,幫助我成為一個聖潔、討天父喜悅的兒女。靠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作基督徒后,是不是要遵守教會的一切規定,參加所有的聚會與活動,以及什一奉獻呢?
成為基督徒第一是要心裡愿意,打開心門,接受耶穌成為我們個人的救主。
然后是學習基要的真理,受洗,正式加入教會。
至於教會中的各種活動與聚會,原是為了滿足信徒們的需要而產生的;有的是為了敬拜,有的是為了傳福音,有的是為了經歷,學習彼此相愛,有的是為了在真道上有更深更清楚的理解……等。
因此,一位新進教會者,建議可以逐步地先了解各種活動,或是聚會之所以存在的原因與意義,再加以刪選參與。
通常,一般信徒最主要應參加的,是主日崇拜和聖餐,而這兩者有時是在同一時間內合並一道舉行的。此外,禱告會、查經、團契、主日學、布道會、退修會、郊游……等,都各有其目的與功能,可按個人的需要和方便,選擇其中一部分參加。
至於什一奉獻(將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獻給神),這原是源自舊約的律法,神也曾應許守這項律法者,神將大大地在物質上有所賜福(參瑪拉基書三章八至十一節)。
但當我們進入新約,神將神最寶貴的獨生子賜給我們,使我們這些原本在救恩上沒有機會的人,都能進入神國成為神的兒子,享受在基督裡的一切豐盛。自然,神希望我們所獻上的,也就不再局限於十分之一的金錢,而是將我們整個人,整顆心都奉獻給神。
因此,什一的金錢奉獻是基督徒信心上的一個基本操練,而最重要的,是內心是否愿意,否則只是徒具形式也不會討神喜悅的。
■作業(討論題目)︰
讀以弗所書第二章,試著找出成為基督徒的“條件”與意義。
基督徒常說,信耶穌,得永生。請問這“永生”指的是什么?是指長生不老嗎?
“永生”自然指的不是長生不老,甚至基督徒肯定不會個個長命百歲。事實是,許多信耶穌的人,時間到了,也一個一個離世歸主了。
按著字面來看永生,就是永遠的生命。這一個生命就是神的生命。人本來的生命是愛犯罪的,是短暫的,要滅亡的。神在救恩裡頭,把神的生命賞賜給我們,叫我們有神的生命,不再愛犯罪,也不會滅亡。主耶穌從死人中間複活,見証了神的生命勝過了死亡。神把這個生命給了我們,我們也能經過死也勝過死,像主耶穌一樣的複活,並且活到永永遠遠。死不能再作我們的王,所以許多本來很怕死的人,信了主以后,就頂自然的不再怕死了,因為他們已經有了永生,要滅亡也不可能了。
永生不光是將來的盼望和事實,也是現在的事實。我們一得了這個生命,就有了勝過罪的力量和不犯罪的可能,信主的人所以不會像不信的人一樣的犯罪,原因就是有了這一個生命。有了永生的人,他的心思、言語、態度和行為都是朝著永遠去的,能存留到永遠的。有了永生的人,他們的生活就成了有意義,不再是等死、等審判、等永刑,現在活著是為了永遠,有指望、有歸宿。
因此,“永生”並不是未來的一個虛渺的盼望,或是我們在面對死亡恐懼時的一項自我安慰劑,“永生”乃是在今日,我們即可體驗到的一股內在的生命,以致在我們的生活中注入一道新的活力,使我們的人生有不同的結局。
基督教的“永生”與其他宗教的來生等有何不同?不都是希望死后進入一福樂世界嗎?
在我們討論基督教之“永生”與別的宗教之異同前,我們必須要談到一個基本前提,就是基督教並不認為,人的一生只是各種大小機遇的組合,是運氣或湊巧的機率。
雖然對人生有許多事的細節,基督徒不一定能提供完善的答複,但是我們相信,這位神是位有條理、有計劃的神。因此,不論是就人類的整體,或是個人而言,神都是有計劃、有目的的。
所以,“永生”不僅是信耶穌的目的,也是神在基督徒身上的計劃的延伸。
其他的宗教,既不曾談到一超自然者在人類身上的永恆計劃(這與基督教的基本定點大有差異),那么在談到人死后靈魂所去之處,也就大異其趣了。
基督教的“永生”,除了是在上文提到,今生能超越罪,勝過恐懼,活出善行的內在生命外,也是指有一日,人類在地球上的歷史將會告一段落,有一終結,也就是所謂的“末后大審判”,之后才是新天新地,是天國永遠的降臨。
而一般宗教所指的“天堂”,則是著重於個人死后靈魂的去處,或是再度投胎成為某種生物,或是到另一個世界過神化的生活,有法力,或是吃喝享福……等。
有些所謂的“文化基督徒”,認為基督教是一種教化人心極好的宗教,卻避談接受耶穌作個人的救主這類信仰真正的核心。這實在是將基督教的好處,僅僅放入道德的范疇內,是小看了這個信仰。
同樣地,將“永生”看作是一種觀念,或是意境,也是一項低估。
“永生”確實會帶來人在觀念上的改變,在意境上有所不同,但若僅止於此,則“基督教”只是一種哲學思想,不能真正為人類帶來生命的改變。
但是,我們相信,不論人類是否接受,宇宙間都存在一位超然的造物主,神是至美至真與至善,神要將永恆的生命賜給人類,使人類“與神”一同享受這創造的美好。因此,不但在今生,神樂意介入人的日常生活中,在來世,信耶穌的人也將要經歷肉體的複活。
正如聖經約翰福音六章四十節所記載,主耶穌曾說︰“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
所以,“永生”指的是兩項事實︰在基督裡,我們在今生有新的生命;在未來,我們的肉體將複活,進入永恆。
而“永生”,是在我們接受耶穌的同時便可得到的,因為主耶穌曾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翰福音五章廿四節)
■ 作業(討論題目)︰
請讀羅馬書第六章,試著整理出一個信耶穌的人,如何知道自己有“永生”?
我相信有神,也曾在公開的場合中舉手表示愿意接受神,之后又作了禱告。請問,為什么還需要參加受洗?
每一個人決心信主得救以后,除了特殊情形之外,他們都要接受教會給他們施洗。這是主在複活升天以前對門徒的吩咐,這個吩咐是非常嚴肅的,因為主把這個吩咐擺在神已經得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的事實的基礎上。因此我們信主得救了的人,不要把受洗看作平常的事,等閑視之。主親自吩咐人在教會中必要作的事,受洗和擘餅記念主是其中的兩件。主要我們去作的必定不是徒具外表的儀文,並且在新約裡神要我們注重靈(實際),而不注重儀文(參看羅二29)。所以我們該認定,主既然吩咐信徒受洗,我們就照著主的吩咐受洗。事實上,我們從使徒行傳的記載裡,也能看見每一個信主的人都遵著主的吩咐受洗。
我雖然表示過愿意接受耶穌,卻不愿意受洗,因為我在一些主要教義的思想上,自己覺得仍然沒有認識清楚;可是教會裡有人卻覺得我不應該拖延,建議我趕快受洗加入教會,我不知該怎么辦?
不少人對受洗這件事沒有正確的認識,甚至是糊裡糊涂的受了洗。神不喜歡我們作糊涂人,我們也不該在屬靈的事上胡亂來作。一般人對受洗的誤解大概是這樣︰
1. 不是作基督徒的界限
有人聽了福音,也信了主,但是還沒有受洗,別人就看他還不是基督徒,甚至這人自己也看自己還不是真正的基督徒。所以在生活上還可以隨便一點,犯罪和世人同流合污也不要緊。這個認識很錯誤,受洗不是作基督徒的界限。我們成為基督徒不是因為受洗,而是因為信了主,信了主的人,不管他是受了洗,或是還沒有受洗,他已經是屬主的人,絕不能因為沒有受洗就可以在生活上隨便。有這樣心的人,即使他口中說是信主,恐怕他實際還沒有得救。
2. 不是加入教會的禮儀
受洗常給人稱作“洗禮”,中文聖經也有幾處把受洗譯作“洗禮”,再加上人受了洗就得著教會的接納的事實,因此就給人一個印象,受洗是為了加入教會而有的一個禮儀。嚴格說來,受洗不是一個禮,而是一個活生生的見証,或者說是藉著受洗來宣告一個屬靈的事實,我們不該把它看作一種例行公事的禮儀。信徒成為教會的一份子,不是在受洗的時候,而是在信主得救的時候,所以把受洗看成是加入教會也是不正確的。信徒受洗以后,就可以完全擺進教會生活裡是一個事實,但並不等於他是在那時才成為教會的一份子。從教會這一面看,施洗是承認一個已成的事實,就是神已經接納了那一個人。所以我們不該把受洗看作是加入教會的禮儀或手續。進入教會的手續只有一樣,就是接受主耶穌作救主。
3. 不是在信主的事上畢業
常常看到或是聽到有一些人在受洗以后就絕跡不參加教會聚會和事奉。你若是有機會碰到這樣的人,你就會明白他們以在學校念書的過程來看受洗,他們以為參加過了初信造就聚會以后,等到受了洗就是畢業了,一切屬靈的事都已經作完滿了,這是很錯的觀念。我們活在肉身中的年日,對於屬靈的事是永遠沒有畢業這一回事的。受洗可以說是教會生活的開始,而不是屬靈的事的結束。
如果“受洗”只是一個形式,而神又是個“靈”,那么我們為什么還要如此地注重這個形式,好像這個世界的人注重文憑或外在的身分一般?
主既然不要我們作沒有屬靈意義的事,那么神所要我們作的就一定是有屬靈的目的的。我們要受洗,我們就該要明白受洗的屬靈意義。明白了神的心意,又按著神的心意去受洗,這樣的人才能活在神的恩福裡。
從羅馬書六章三節起的記載,並歌羅西書二章十二節的說明,我們能很清楚的得著一個關於受洗的屬靈認識。神要我們藉著受洗來歸入主的死,也歸入主的複活。說清楚一點,神要我們藉著受洗的動作來顯明我們在救恩裡的事實;就是我們與主一同死,一同埋葬,又一同複活。這是一件頂寶貝的事實,說出我們與主耶穌的聯合,神雖然沒有直接在我們身上施行審判,定罪和刑罰,但是因著我們是與主耶穌聯合的,神在十字架上所受的刑罰和死就是我們所受的刑罰和死,神的埋葬也是我們的埋葬,神從死人裡複活也就帶著我們一同複活。我們受洗就是用我們的行動來顯明這個救恩的事實。因著這個屬靈的事實,我們可以從幾方面來認識受洗的意義了。
1. 在神、人、鬼面前的見証(宣告)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三27)受洗在裡面是與主聯合,外面是披戴基督。披戴就是穿上衣服,披戴基督就是把基督當作衣服穿上,給人從我們身上所看到是基督,並基督和我們的聯合。所以我們受洗就是向神表明我們是與基督聯合的,向人見証我們是歸於基督的,也向撒但宣告我們不再在它的權勢下,藉著與基督同死,永遠脫離了它的轄製,與它無份無關了。
2. 信心接受與主聯合的事實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神的死么。……我們在神死的形狀上與神聯合,也要在神複活的形狀上與神聯合。”(羅六3,5)受洗不單是表明與主聯合,並且也是藉著信心作受洗的動作來歸入主裡面,叫主所有的一切成為我的,主所作的也成為我的,受洗有外面的動作,也有裡面的信心,外面的動作表明受洗的人歸入主,裡面的信心叫受洗的人接受與主聯合的事實。人在信心裡行主這一個吩咐,就實在的接觸到與主聯合的恩福。
3. 新生樣式的記號
受洗了,從水裡上來,正說出在主複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受洗這一動作在我們一生的年日中作了一個明顯的記號,表明我們的舊人已經與主同死了,我們向罪已經死了,從水裡上來的人是個與主同活的人,對世界一切舊的關系都結束了。從今以后,不再向罪活,而是向神活著。這一個記號一直地提醒我們,我們不再是欠罪債的人,我們沒有理由再順從肉體去犯罪,在世界中打滾。我們與主一同活過來,就該按著新的生命活出新生的樣式。
■ 作業(討論題目)︰
讀了此課,你認為受洗之最重要條件為何?受洗是不是一個人死后進天國之必要條件?為什么?
一個人成為基督徒后,是否就如童話故事所講的︰“從此過著快樂、平安、幸福的日子”?
這雖然是人的共同理想,但對於一個因耶穌而信仰上帝的人而言,是可以成為事實的﹗其中的關鍵在於以下兩點︰第一他取決於你生活的中心和態度,是以神為中心並為他人而活,或是仍然以自己為中心並為自己而活。如是前者,那么他就是﹗反之則不然。第二是他對幸福、平安和快樂的定義和看法的認識的程度︰是取決於世上的價值觀,還是在神的面前,從永恆的角度來看。如是后者,那么即使一個人在極大的痛苦中,在漸漸瀕臨死亡之中也會是快樂、平安和幸福的。
而且,成為基督徒后,可以過著“喜樂、平安、幸福的日子”,這只說對了一半,因為平安、喜樂都是從主而來。然而,還有另一半的真相,也必須要知道,就是在這末世的時代,接近主的再來,撒但對基督徒的攻擊也是會越來越厲害,但在聖經中早已有應許︰“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八34-35)“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后三12)“這都是災難的起頭。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太廿四8-9)因此,我們可以靠著主的恩典勝過這黑暗的世代。
一個人信主后會有哪些明顯的改變?我如何確知自己已是個基督徒呢?
(一) 有一些人經歷得救是有戲劇性的改變的,有一些人信主以后的改變是慢慢的。保羅得救后的改變非常明顯︰那一天,那一秒,那一刻,在那裡,同誰在一起,光照他,怎樣跌倒,什么地方痛都記得;但有一些人是在潛移默化中,慢慢地在福音的大能中改變過來,那個經歷是不一樣的。比如你問︰“給我看你的出生証明,我要知道你是什么時候生的?”他把出生証明給你看,你就說︰“哦﹗我証明你生出來了,因為有物質証明你什么時候出生。”但你用這個原則,不能推行在那些將出生証明丟掉的人,並且妄下結論說因為他沒有報生日,所以他從來沒有生出來。因此,覺悟你經歷得救與不覺悟你經歷得救,兩樣都可能是得救。因為,有一些人是在恩典中長大,他沒有那些特殊的經歷,但從他的生命中看見他愛神的話,愛過聖潔的生活,恨惡情欲的事,也能知道他是一個基督徒。另外,也會有以下這三方面的改變︰第一是對神──人生觀變了︰他知道他的人生是神在掌管,而非自己在掌管。他活著是為神,也就是為他人而存在,而不是為自己。同時他對神的話──對聖經有渴慕,有一種特殊的感情︰喜歡讀,喜歡聽。第二是對他人的改變──是服事他人,而不是利用他人︰是以聖經的教導來對人、待人。他會因聖靈的感動,常常看見自己的缺點和罪性。第三是對自己──不會為自己而患得患失,乃會站在神的觀點和他人的角度來考慮。
(二) 如何確知自己是基督徒?第一個方法是︰以神的話為確據。
1. 約一12;啟三20──自己要先打開心門接受主。
2. 羅八15-16──有聖靈的印記。
3. 羅十9、10──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必得救。
4. 弗二8-9──得救是神的恩典,是憑信心接受,而非靠自己的努力、行為或積功德來得到。
第二是裡面有了爭戰。特別是在犯罪的時候,裡面有聖靈的責備,也有兩個律的爭斗。這是非基督徒沒有的經歷,卻是神的生命的開始。
一個人成為基督徒后,日常生活中,無論在大事小事上都要依靠神、仰望神,並按照聖經的教導去實踐、去生活。這樣就會經歷神的信實﹗首先是藉著個人的禱告生活及其應答來確知。其次是在患難中,因著對神的信靠和神的拯救確知。
如腓四6、7──禱告交托主,就可以經歷平安,不再憂慮。
雅一22-25──要行道,就可以嘗到主恩的美善。
西三2-10──在思想、行為有改變。
太七7、8──憑著神的應許禱告。
所以,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經歷神的經歷。比如,有些人是先在頭腦上有了關於神的知識以后在生活上經歷了神自己的作為,才加增了他信靠神的信心。但也有些人是沒有神的知識,而是先遇見神跡奇事或有超自然的經歷,然后有人給他解釋,他才認識神。所以認識神是需要經歷過,才是真正的認識神︰比如,一個人生病,藉著禱告主,被醫治,經歷到神是大能的主,生命的主,神的能力在身體上運行勝過病魔,得勝疾病權勢。
■ 作業(討論題目)︰
試著自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路加福音十一章十一至十三節、希伯來書十二章五至十三節、詩篇二十三篇三節,以及詩篇二十五篇中,整理出一個人信耶穌以后所得的好處。
分子生物學興起后,一些學者開始尋求進化論的理論基礎。他們認為,因為在自然界,生物的基因在不斷發生突變(Mutation),基因突變導致生物性狀發生變異。也就是說,基因突變是進化的原料,自然選擇則是進化的動力。這種被稱之為“新達爾文主義”的論點,乍聽之下很有道理,但卻經不住推敲。的確,基因突變的現象是普遍存在的,但突變的速率很低,在每一代中只有10-4∼10-6。更重要的是,這些突變中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致死的或有害的。這種有害的突變為何能成為進化的原料呢?
有人會爭辯說,雖然百分之九十九的突變有害,總有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的基因突變是有益的;這些有益的基因突變經漫長歲月即可導致進化。這種爭議是缺乏根據的。前面已談到,即使以每秒鐘十萬次的重組速率,三百億年中尚無法自然形成一個最原始的生命DNA分子,在短短的幾十億年的地球歷史(姑且說有幾十億年之久)中,以這樣低無害的基因突變速率,怎么可能完成從細胞到人的進化過程呢?
把自然選擇作為進化的動力,理論上也講不通。自然選擇只是使適者生存,自然選擇只是一個被動的“篩”而已,並無主動的導向功能。物種變異加上自然選擇,可能增加物種橫向的多樣性。如像一只白毛雞演化為黃毛、花毛雞等。這些雞處於同一“進化”水平,只在橫向增加了亞種、變種等,但自然選擇沒有把生物縱向地由低等進化到高等的功能。正像前文談到的,這種由簡到繁的進化過程是違反熱力學第二定律的。自然選擇本身既沒有能量轉換系統又無藍圖或指令系統,故暫時逆熱力學定律而導致生物進化是不可能的。
為什么神不立即消除基督徒的苦難?
(一)是時機未到,
(二)是給人鍛煉,
(三)是人不知道。從中國古話︰“艱難困苦,玉成於汝”,“不經一番徹骨寒,哪得梅花撲鼻香”,乃至現代的“不作溫室花朵”,“要在大風大浪中受磨煉”都說明人早已認識苦難的積極作用和忍耐等候的重要。並非所有苦難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釋,神也不欠我們對一切事的解釋。不是神不愛解釋,只是人不能懂,好像四五歲孩子沒法要求大學教授給他們解釋相對論一樣。有限的人所能理解的只局限於人類的經驗。神有自己的方式和時間管理干預世界,基督徒面對苦難時,不須問“為什么”,只須問“我當作什么?”
俄國的大文豪杜思妥也夫斯基和托爾斯泰,都是學習在患難中依靠上帝而成功的例証。現代的索忍尼辛,他的著作更是由血淚交織而成。由於他在“古拉格群島”認識上帝,使他的一生有非凡的勇氣,來面對道德上的逆流。他那種高尚磊落的人格,以及不向惡勢力低頭的膽量贏得舉世的贊佩。另外,像英國的狄更斯,法國的雨果,美國的霍桑和艾略特等大作家,他們都經過艱苦奮斗,但他們的影響力可以歷久不衰,完全是因在他們的作品中有信仰的因素。
再以海外傑出的華人為例︰張德培這位身高只有五尺八寸,體重約150磅的網球健將,初入職業網壇時,專家們均認為以他這種東方人的身材,絕不是世界級“強力網球”員的對手。但他憑著艱苦鍛煉和驚人的毅力,竟能在1989年法國公開賽得冠軍,且1997年初曾排名世界第四位。猶記得,有人批評他不可能奪得大滿貫冠軍時,他說︰“就是因為大家這樣想,使我更加倍努力,証明大家是錯的。”他在法國公開賽奪標后表示︰“這一切應該感謝耶穌基督,我一生所發生的所有事,都歸功上帝。”另一位許漢光醫生,1994年美國肺病學會傑出成就獎得主,無論在燕京大學、協和醫學院或留美讀書時,均以勤奮敬業受人敬重。這位已過八十高齡,有“上帝抗癆戰士”之稱的女教授在獲頒獎座之后說︰“捫心自問,我不能不承認這個成就不是憑我自己的能力,而是我信奉的上帝在一個弱小的女子身上顯了神的大能。”劉頓教授,美國南加州大學眼科研究所整形部主任及美國眼科專科院士,原有物理學位,后來改行進入醫學院。他不僅教學行醫,更積極為提高華人社會地位及權益而努力。他接受采訪時曾說︰“敬畏上帝是智慧的開端,有了這樣的智慧,無論在順境或逆境中,就更容易保持一顆謙虛感恩的心,也就更能夠體會出聖經‘施比受更為有福’的真意。”
他們都是基督徒靠上帝去努力奮斗的實例。
聖經記載亞伯拉罕獻兒子以撒,他的順服,便得著神的賜福,成為信心之父。當中的過程是有條件的。神給人自由選擇的權利,亞伯拉罕如果選擇不獻以撒,他未必可以成為信心之父。當然你可以假設神會再給他另一次考驗,這樣他也可以成為信心之父,歷史就改寫了。
作為基督徒,我們相信萬事都互相效力,叫信神的人得益處。筆者的理解,神給我們很多益處,並處處為我們安排。不過先決條件便是信神,成為神的兒女,順服神的旨意。如果我們不相信上帝,就享受不到互相效力的益處。而互相效力的安排,相信不是“緣”來控製或安排,而是上帝的奇妙作為,才構成歷史事件發生的必然性﹗
成為基督徒是靠著神所賜的信心與恩典,而不是因為自身所擁有的條件或是良好的行為(弗二8,9)。
在基督裡的新生命,使我們有能力超越今世風俗與存在肉體裡天然的私欲的影響(弗二1-6),並且有行善的能力和表現(弗二10),這是存於中而形於外,自然而然生命實踐出的結果與証明。
成為基督徒,使我們不但經驗到與神和好,並且也經歷與人和好(弗二13-16),進入神的家中(弗二19),成為一家人,在教會中一同得喂養(聖經),生命長進,被聖靈建造,榮耀神(弗二20-22)。
羅馬書第六章告訴我們,藉著聖靈裡的重生,一個基督徒會︰
1. 從此不再愿意犯罪(六12)
2. 靠著聖靈,能逐漸脫離舊的生活與習氣(六19)
3. 逐漸有好的品格表現(成聖的果子)(六22)
4. 不再是為自己活,乃是為神而活(六10)
5. 為神作見証,令別人自他身上看見神的榮耀(六4)
“信而受洗”,我們現在所接受的就是這一種。先是相信了耶穌,得救了,然后才受洗,只有這樣的洗才對。各種的洗在外表動作上可能沒有多大的差別,但在屬靈的實際就完全不一樣。人得救了才能受洗,沒有得救的人就是有了受洗的動作,那不過是像在游泳時在水中經過一樣,沒有屬靈的實際,也可以說完全沒有過受洗這一回事。所以我們所要受的洗是先信了主,與主有了聯合,就藉著洗來表明這事的洗。
由於是“信而受洗”,所以教會只能給得救了的人施洗,不知道自己得救的人,就不要給他們施洗。至於一些病重垂死,或身體的情況不合宜受洗的人,就不必勉強去受洗,只要用信心接受神的恩典就行了。神不會責怪這樣的人,因為不是他們不愿意,而是他們不可能。
從人心的需要看,人有幾層的需求︰生理上的、安全上的、愛、歸屬感、被尊重與自我成就。
人信了耶穌之后,就被稱為神的兒女(約一12),歸屬於神。身為天父,神不僅會滿足我們在地上的物質需要(但不保証會大富大貴),而且要將聖靈賜給我們,使我們裡面有平安、有能力、有恩賜,且被愛所充滿。
神不但照顧與保護我們,神也給予我們管教與磨練,使我們的生命能更操練成熟(來十二11),這是我們生命上的成就。
而我們的尊榮,是從神來,而非人來的(詩廿五2-3),因為神將成為我們終生的指引(詩廿三3)與仰望(詩廿五5),使我們走在神所喜悅的路上。
最后更新時間: 200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