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 盖棺论定


  宋尚节博士虽然是一代属灵巨人,对中国国内外教会的影响虽然至多至大。然而有人的缺点。同时,人对于他,也不免有吹毛求疵的苛评。现在先把这一类的苛评讨论一下,然后尽到他真正的缺点。

  尚节讲道时只饮鸡汤,不饮开水。他无论到什么地方,常先关照这一点。因此就有人说他奢侈。以鸡汤代水当然比较破费,但一两杯鸡汤,所值究竟有限。可是他每天讲道三次(有时四次!)每次二三小时而且每讲必大声疾呼,象要把生命倾出,体力的消耗必然甚大,又无暇补充,所以渴鸡汤无宁是必要之举。以尚节的世智,如果从事俗务,则食必珍馐,饮必琼浆,当绰绰然有余裕,何况区区的鸡汤?

  尚节脾气不好,喜欢骂人,这是事实。原因之一,可能是工作忙,休息不够,时间少,容易变得不耐烦。他发过脾气,知道不是好事,常常流泪自责,说是"老旧人"作怪。他发作起来时,谁都要怕他几分。尽管你是要人,大人,名人,年高德功的人,誉高望重的人,他都要训就训,要骂就骂,有时骂得痛快淋漓。许多人就以此责他怪他,说他不留余地,不顾情面。说这话的人根本就没有问问,被骂者是否有可骂之处?若当骂而不骂,则尚节倒失了诤友之责而和世人之顾面子,不坦白,爱敷衍,纵容罪恶之流沆瀣气了。何况尚节之骂,都出于爱心,很多人经他一骂而骂好了的。至于一些面谀之辈,更非骂不可,因为骂了之后,他以后便不敢再滥送高帽,尚节就可自保谦卑,不致被捧上云端而有飘飘然之感。由此可见,骂人不当是尚节的缺点,有时反而是他的优点,是出于爱心的责备,不过世人习于流俗,不能察觉而已。因此,必须透过爱的观点来看。但若没有他的爱,只是自我心中作祟,则是另当别论了。

  苛评者说尚节喜欢女人。这当然不是说他有什么苟且暧昧之行(在这一点上,他是清白无懈可击的),而是说他对异性的特殊兴趣。尚节喜欢女人替他翻译,固然是个事实,但这可能是他觉得:一,女人的注意力较集中而持久;故翻译忠实,能照字句直译不曲解曲译;二,女人发音清晰圆润,声浪较能传远,那时扩音器的应用还未普遍,在人多的时候,女人翻译比较适合。这当然不是人人如此,但可能是他由经验上得来的结论。无论如何,这不能算是他的缺点。事实上,尚节言笑不苟,若非工作必要,对女性总力避太过接近,以避悠悠之口。举例说:某晨,郑遂蓝女士到尚节家里继续记录他的口述。他欣然对郑说:"昨晚我在以西结书里得到一篇新讲章,现在先讲给你听,请你替我整理一下。"跟着他叫:"妈妈,天真,一同上楼来听我讲道。"于是宋师母和天真(他的次女,那时才六七岁)上了楼,宋师母整理床铺,打扫房间,就下楼去了;尚节却不许天真下楼,一定要她沿桌坐下静听,不得离开一步。可怜小小的天真给软禁了一小时,要哭又不敢哭,脸上看来一点也不天真!郑女士很替她不平,但慑于他的威严,不敢代她求情。后来郑才明白,他之扣留天真,并非专制,也不是要她听那么深奥的解经,而是因为往日会谈都在楼下,今日迁到楼上,目的在求安静,为避瓜李之嫌,所以勒令天真在那里作陪。此事可看出,尚节不但律己严谨,而且顾虑周到,并不是一位不懂世故人情的书呆子啊。
  尚节不但律己严谨,同时也律人严谨。兹举三事为例。

  一, 一九三八年春,郑遂蓝女士急欲由沪返闽,而苦于无伴,适有一位来自香港的中年布道家,与郑为同乡,打算从陆路南下往闽北一带工作,她就想跟他同回福州。可是尚节大不为然,认为战乱期间,交通阻滞,男女同行,必有许多不便。但郑妇心似箭,且以为与敬畏主之传道人同行,最为稳当。尚节仍然极力反对,再三为她祷告,卒未成行。多年后,郑回忆此事心里还窃自庆幸,因为她那时涉世未深,若同行了,可能铸下大错。

  二, 随后他打算设一"国内外布道团总通信处"于上海,请郑蓝帮忙,但又怕她年纪轻,经验少,魄力不够精细,不耐烦兼顾琐事。所以一男一女,是最理想的办法。但他又那么拘迂,定要两人先订婚然后通力合作,且自荐为介绍人,主婚人,证婚人,以至生活负责人。郑答以"抱独身主义,不愿出嫁。"他无可奈何,计划遂告搁浅。

  三, 一九三二年七月,伯特利某同工与王女士原定于夏令会中的一个星期四下午,举行订婚典礼。不料这时福州刘女士赶到,名为参加夏令会,其实是向某追求。原来某生来仪表萧洒,曾在福州主领唱诗,刘女士早已对他钟情,此时与其母同来,母女两人时邀某出游及购物,其另有醉翁之意显而可见。某同工竟心猿意马,不打算与王订婚了。这事给尚节听见了,就老实不客气,当众训斥一番。某起立认罪,使王感尴尬,刘感狼狈,结果谁都订婚不成。

  尚节曾说过:"我不夸口,我每日看见上帝……因我心中清洁。"如果他在男女关系有不洁之念,他怎能看见上帝而在他那里取得力量?

  说过了"色",就要说"财"了。

  虽然伯特利环游布道团怀疑尚节曾私受信徒献金,或曾暗示信徒寄款其家,后来事实已证明其无稽,可不必再论。虽然如此,后来他独立工作时还有人说他贪财的。平心而论,他从未讲究物质享受,大统舱,三等车,小提箱,长布褂,均安之若素,贪许多财来,对他有何用处?团体或个人对他馈赠当然很多,但那是因为大家都知道他不受雇聘,没有固定薪水,同时又从他得到造就而对他感激,所以踊跃捐献。"做工的得工价",何贪之有?纵使他不收别人的献金,苛评者还不是一样会说他"沽名钓誉","引人归己"吗?何况他收到馈赠,除了生活费用及家用之外,大部分用于圣工,如捐赠布道团或资助神学生之类?

  关于家用,他所寄的,一部分是弟弟的学费,一部分是到妻儿的赡养,款额都不会很多。他的弟弟说:"家兄很少寄钱回来,若有汇款,也是寄交某信托人直接存入,'上帝的钱'户内。我曾劝他多付钱给嫂嫂,以防万一。但他老是说'天父必看顾'。他身体不是顶好,又那么拼命,且常有人反对他,甚至要杀害他,我们未免担心,所以在他出外期间,偶尔有人汇款来,我们就将之储存。"他这话说的是事实。他常常对儿女说:"爸爸是乌鸦饭的。"他弥留时也曾对家人说:"你们今后要吃乌鸦饭了。"他的意思是说。他们要象以利亚一样,在基立溪旁,每天等候上帝差遣乌鸦供给食物。可见他没有存款,也没有人家留下什么财产。

  尚节脾气不好,在家里当然也不免有时发作。但是,一般说来,他的家庭生活是和睦的。他跟儿女呼宋师母为"妈妈",这说表示他对她的敬爱。虽然他在家的时间不多,就是短暂的在家小住,也忙于见客,复信,和其他工作,但只要他有空,总喜欢和孩子们玩玩,享受一下天伦之乐。某一次有一人到访,看见孩子们和一个大人玩得兴高采烈。等他们玩了一会儿以后,他问一个较大的孩子说:"宋博士在家吗?"那孩子指着说:"他就是。"这位客人起初还当他是宋家的用人呢!他以为宋博士不会如此的其貌不扬,不会穿如此粗劣的衣服,更不会见有客而不打招呼的。这事可看出尚节的作风,也可看出他家庭生活之一斑。

  他在家的时间很少。据他自己说,一年平均只有一个月。他把家由兴化迁到上海,那是因为上海那时是对外对内交通最便利的地方。在上海有两次严重的中日战争――是"一二八",一是,"八一三"――两次他都撇下宋师母和儿女在战火中,自己到远方工作。有人便因此说他恝置。其实,他们倘记得主的教训:"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就不会以恝置责备尚节了。

  他有很多次叫翻译的人下台,因为他们译得不能满意。这事的是是非非,并不易断定。尚节不顾自己,对自己的面子,名誉,身分,从不爱惜,就以为别人也应该如此。他以为译者若不能胜任愉快,便应该下台而无憾。有些时候,或支吾吞吐,不能如讲者之强调,之明白清晰;有些时候,译得不正确,把讲者原意打了折扣,甚至与讲者原意相反。不这些场合,他都要临时换人。举例来说,一九三二年六月在福州尚友堂,他讲的是"女学生在暑假时到处去作见证",却被译为"女学生在也嫁时倒出去作见证"这固然错的可恼可笑,但还无伤大雅。一九三五年七月,在杭州第一届全国基督徒布道团查经会里,尚节讲及马可中途离开保罗和巴拿巴,而折回耶路撒冷一事,他的原意是说马可年轻,初次背乡别井,旅途劳顿,未免homesick。记者竟误为"马可年轻……未免好色,便遄返家园。"(homesick意为"思家",与厦门语"好色"音相近;是会虽在杭州举行,但代表约三百人中,厦门来的占了一半,故有厦门人记录。)这种错误,便不能不说是严重了。后来果然有人因此抨击尚节"胡乱解经"。由此看来,尚节之叫译者下台,岂不是情有可原吗?

  但是,作者晤及为尚节翻译过的人,他也有说不尽的苦衷:第一,尚节"兴化官话"确实难懂,若非听惯或对兴化土话有多少了解,简直就无从翻译;第二,尚节在讲台上跑来跑去,偶然追随不及时,或者他转头转身时,必有几个字听不清楚;第三他讲道常多表演,而表演是人人都懂,不必传译,但他以为译者若不跟着表演,必大减力量,因而对"有卖力"译者不满(例如讲到亚兰王元帅乃缦在约但河沐浴七次时,他把讲台当岸,地当河,必从台上跳落地下,还要跳足七次);第四,他脾气不好,译者虽不明白亦不敢多问,怕激起他的怒气,而不问就不免有错。由此可见批评尚节之临事撤换译者,也不一定是过苛的。

  尚节真在他讲道时之喜欢"望文主义",即对地名人名或其他专名的字,本来没有什么意义的,想出各种意义出来。举例说:一,南昌,他解成"使我得指南而光昌"。二,学连(他父亲的名字),是"教我'学''连'的功课,即先打下各小地,然后通连至大城"。三,兴化,某次讲道,只有五十余人前来祈祷,其余都"不兴不化"。四,开封,尚节在此领会时,因戒严只好在城外开会,晚上七时即不得出入,经交涉后,牧师可率众往返,"真是开了封"。五,王顺,是一个哑吧的名;尚节说:"我一见他的姓名颠倒便是'顺王',即顺服万王之王耶稣基督。"六,蒙城,他满希望"举城蒙恩"。七,长乐,"但愿主赏赐永福长乐"。八,梧州,他把"梧"字拆开,"吾"者我也;"木"者,十字架也,"当将我旧我钉死其上,将'吾'挂在'木'头上。"

  诸如此类的拆字法,即在洋人中亦有人使用。拆字母的,在英文中颠倒换位,称为"Anagram",偶一为之,并无大害;但无圣灵无学问的人,东施效颦,经常使用,就不免牵强附会了。但他有时把外国地名人名的译音,也照样拿来望文生义,或拆开来解释。例如:"格拉森(见可福音第五章第一节),他说:"我喜欢根据中文的字眼解释这三个字:格――各个木(少数的)――拉,引领,森――木林――(多数的)。意思说,只要有一个人真正得着救恩,便能引领许多人归向救主。耶稣在这格拉森岸上虽然只救了一个人,可是借着他,全地都得闻救恩,主耶稣最看重那种'格拉森'的工作。他格了一个撒马利亚妇人,便拉了全城的人;大马色的途上格了一个扫罗,便开了教会的新纪元,拉了无数的人。"

  他并不是这样的拆字解经,而是用来另有新义引起兴趣。他拿马太福音第五章的八福和约拿书一起讲,用诗篇来对照马可福音,拿创世记的创世工程七阶段来比较他自己的经历。幸亏他没有在这方面发展下去。关于这一点王明道先生有如下批评:

  "一九三二年的春季我到山东几个地方领会,听见一些信徒述说他对圣经所下的解释,使我心中对他起了很大的反感(那时他正好在山东一些地方领过会)。因为他讲解圣经中人名地名的意义,丝毫不顾原文,只按汉文的字义任意讲解,就如同他解释彼拉多一个名词说'彼是他的意思,他拉来的人多,是证明你拉来的人少。'他又解释大利拉一个名词说:'财利大了便把人拉到魔鬼那里去。'那时我已经听说他是一位留过学的人,他决不会不知道圣经中的汉译人名地名不过是译音,怎么竟会这样曲解起来呢?……因此我对他很有了一些不好的印象。不过我不深认识他,也没有听他讲过道,因此不能有什么表示。及至一二年以后我在一些地方看见他工作的果效是那样奇妙,有许多人认罪悔改,有许多人信主得救,有许多信徒得了复兴;又听见他是那样勇敢责备群众和教会的罪恶,不畏权势,不计毁誉,在几个地方甚至有人准备起来殴打他,因着主的保守,他未曾遭遇他们的毒手。我又听见他那样大声疾呼不顾性命的讲道,我便承认他实在是主特别兴起特别使用的一个人,从那个时候起我对他的印象完全转变过来。他对圣经的解释虽然有些不合原意的地方,那是因为主给他的恩赐是招呼罪人悔改,不是讲解圣经……"

  但对于宋氏按中文字义解释译名的方式,以至被指为望文生义曲解,据当时在场的郑遂蓝女士记忆和出版的记录,有些是以讹传讹。郑文说:

  将地名人名任意"释义",谅旨在加深印象,易于记忆。不过有时也会传闻失真,不足为据!比方说,有人告诉王明道先生:宋博士把彼拉多说成"他拉来的人多,是证明你拉来的人少。"但我所听的却不是这样(我亲耳听过两次),他是说:彼拉多的失败就在于他(彼)拉多,给群众的喊声慑服了!他明知耶稣是无辜的义人,存意释放他,无奈多人的呼喊"除掉他,除掉他,否则你就不是该撒的忠臣!"令他昧良将耶稣交给群众去钉十字架。他并非在讲解人名的"意义",只是按译音的字面取些"教训"罢了。我听了深引为戒――"服从多数"并非绝对的准则。(罗十二:17)教我们'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本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以恶报恶"在人们看来,原是天公地道的,只要报得不过份就合情理。圣经却教训我们'不要'以恶报恶,岂非悖乎常理?所以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慎思明辩,是否全乎真理去作,并作一味"拉多",免得流于效法世俗,与众浮沉!

  我们不难想象,当时中国,教育未普及,有些"无学问不坚固"的人,为了竞新尚奇,甚至对圣经原文字义一无所知,就贸然依中文穿凿附会,以至与经义违悖。这种事情虽然可能有的,但不是宋尚节应负责的。就象标榜圣经滥解的更多,圣经却不能负责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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