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在耶稣基督里神成为人


  圣经教导说耶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保罗宣告耶稣“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二:9),因为耶稣是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在三一神里,他与父,与圣灵是处于非常独特的关系中。

  道成肉身的耶稣主动选择了将自己放在父的权柄下。他并非必须如此,乃是因为他如此选择,成为神计划的一部分,保罗在腓立比书二:5~8对此有所解释,“我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这段讲到耶稣放弃与神同等,乃是设定他起初是与神同等的(希腊文在此“同等”的字根乃isos,是用于几何中描述等边三角形的两个等边)。

  腓立比书的经文也教导耶稣是以两种形式存在的:神(第6节),然而又象奴仆(第7节)"成为人的样式",事实上保罗提到耶稣以人的样式出现。乃是指出这是出人意料的──神竟成为人。"强夺"这个词不是暗示耶稣在与神同等后夺取什么,而是他们本来就是同等,但他过属世生活时,却不夺取或把持住他神性的特权,而是藉著父的神力过地上的生活,神子顺服(按地位而非本性)父神,成为人,取了较次等的另一真实本性──人性,并且自愿表现出至终顺服的行动:为世人罪恶献上自己为祭。

  耶稣的顺服并非否决他与父与圣灵实质上的同等,神子必须与父有同样的本性,在约翰福音五:17、18对此有所阐述,圣经注释家莫里斯(Leon Morris)解释说:“耶稣在安息日医治耶路撒冷的瘫子,结果与犹太人的领袖发生激烈冲突,耶稣的理由是‘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约翰福音五:17),犹太人却深感愤怒,‘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上帝为他的父,将自己和上帝当作平等’(18节)......这未完成的时态表示这不是一次性发生的动作,而是持续不断进行的。甚至这种行为不是漫无目的的,也不是源于对敬虔之事的马虎轻心。此事的发生是因耶稣对他与天父之间的关系的认知,因为他是神子,因此他能做他在安息日所做的事。由此,犹太人看见他对安息日的态度,不仅认为他破坏了诫命中的一条,更是亵渎,而最严重的是他使自己与神同等,无怪乎他们要在加利利迫害他了。

  正如父不断地作事(包括维持宇宙的运转等),耶稣说他也作事──不过不是象奴仆服从父,而是与父同等。正如,海斯顿伯格教授(ProfessorE.W.Hengstenberg)所叙述的:“神作事是不会中止的,在安息日作的事并不比其他日更少,属基督的犹太人也都如此认为。而在创世纪二:3所讲的第七天的休息,请特别注意,只是指创世的工作,犹太人也并不否认。那日只属于第一个安息日,其后,神的运作是不分昼夜的。基督称神为父,与所有以色列人对神如此称呼的意识是截然不同的,这其中所指的,正如犹太人所理解的,是由他与父神的特别关系所导致的结果。”

  耶稣的观点是:正如父作事,子也作事。他所说的话并非随便出口。安息而后乃是指休息而非工作,但耶稣却在安息日医治病人,耶稣说到他和父,他自己独一的父都在作事,正如父不断地支持他的创造,耶稣也不断支持受造物(见歌众西书一:16)而对犹太人而言,深觉这是亵渎。

  当耶稣称神为他自己的父,犹太人明白他的含意。耶稣不是象犹太人素常所声称的那样,以因先前所立的约而称神为“我们的父”。当耶稣提到神是“我父”时,他乃是在声称他与父有一种特别、独一、自然的关系。

  巴瑞特(C.K.Barrett)评论道:“耶稣称神是他自己的父,这种说话形式并非出于礼拜式的习俗,或以色列人身为神子民的观念而言的。由耶稣与神一致的行动推测出耶稣与神同等。”

  但耶稣道成肉身也取了人的样式,我们可以由耶稣基督这位神人的身上看见这个世界对神所能有最充分的认知,我们能看见“神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一:14),然而在其他处经文也说道“没有人能看见我(神)还活着”,“没有人曾在任何时候见过神”,“没有人见过或可能看见”(提到神)(出埃及记三十三:20;约翰福音约一:18;提摩太前书六:16;约翰壹书四:12等)

  没有人能看见神的全体,他一切的权能和光辉,而仍然活着,这是真的!即使天使的显现也使属神的个人充满敬畏,几乎至死(但以理书十:5~11)

  然而神曾经被看见过,当摩西要求见神时,神回答说没有人能看见他仍然活着,但神接着就将摩西放在磐石的穴中,并用他的手遮掩他,然后他的荣耀就由此经过,当他的荣耀经过后,神说:“然后我要将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见我的背,却不得见我的面。”(出埃及记三十三:23),所以摩西见过神,虽然只能是在他所能承受的程度。另有些例子也是提到神曾经被看见,当雅各和一个人摔跤,那是神肉身的显现,经上说他与神“争斗”(创世纪三十二:30,比较何西阿书十二:3、4),(雅各说:“我面对面见了神,我的性命仍得保全。”(创世纪三十三:30),摩西、亚伦、拿答、亚比户并以色列七十位长老,都"看见以色列的神......他们观看神。”(出埃及记二十四:9~11)。参孙的父亲宣称:“我们必要死,因看见了神。”(士师记十三:22)。在看见神天上的异象后,以赛亚说:“我见主......我眼见大君主万军之耶和华。”(以赛亚书六:1~3、5)。

  因此,圣经给我们的印象是人不能看见神完全的荣耀、权能,而仍然活着的,神曾被看见,是按着我们地上能力所能理解的程度。

  新约教导说神曾经在时间和历史中被看见,也就是在耶稣基督的位格中被看见。耶稣说看见他就如同看见了神(约翰福音十二:45,十四:5~9)歌罗西书一:15说基督是"不能看见神之像"。希伯来书的作者写道基督是"他(父)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希伯来说一:3)。希腊文"真实的再现"是比歌罗西书一:15更强烈的字眼。根据泰那(Joseph H.Thayer)所说那是指用图章或钢印印在蜡或金属上后留下的印记,即一个精确的印象。

  神在基督里的启示乃是神圣三位一体完全启示的先奏,耶稣基督先来招呼和请求,而他再来时则要审判和要求。

  鲁益师论述如下:

  “为什么神要在隐藏中在这仇敌占据的世界登陆,并开始某种秘密的集会结社,使恶者不知不觉地被毁坏呢?为什么他不以能力登陆,侵略这里呢?是因他不够强胜吗?基督徒认为他将要以能力登陆,只是我们不知何时,但我们能猜到他为何迟延,他要给我们机会来自由地加入他的这一边,我不知你是怎么想的,但我总想这好比一个法国人等候多时,直到盟军进入德国边境,然后他才宣告他是归我们这一边的。

  神还要再次闯入,但我不知道那些要求神以能力直接公开地干涉这个地球的人们是否认识到那时会是怎样的情形?当这事发生时,就是世界的末日,当作者走上舞台的时候,戏剧就该结束了。神将要再次闯入这个世界,那这跟你是否决定站在他这边又有什么关系呢?当你看见整个自然界有如一场梦在你眼前消融,或当你看见一些过去想都未曾想过的事物在我们无法作出任何选择的情况下冲涌进我们的头脑,而这些事对我们当中有些人来说是美好无比的,而对另一些人来说则是可怕至极的。那时你就知道其中的利害了。届时你再选择要站在哪边就已经太晚了。”



耶稣基督为儿子


  在圣经中,“子”这个字有几种用法,一般性的或特有所指的。在希腊文中有两个字被译作“子”,teknon和huiccos。Tekon在希腊文中等于我们所说的“子”,他的字根与婴孩诞生有关,而且可以译作儿子、女儿或孩子。另一个希腊字huios,也可有字义上的用法,但《史特朗汇编大全》指出,此词“在直接或特指血统关系时,用法非常广泛。”

  儿子一字用于耶稣至少有四个方式:马利亚的儿子、大卫的儿子、人子、神子。这四个名称综合描述了耶稣与父与人的天然关系。

  马利亚的儿子,根据他的人性,耶稣有一位母亲,就是马利亚。在这种情况下,拿撒勒人耶稣按字面和肉身关系上来说是一个“儿子”

  大卫的儿子,在这种情况中,大卫的儿子(hujo,)常是看作特指的,因为耶稣并非大卫的第一代子孙(见马大福音二十二:42~45),然而,这也可以指耶稣是大卫的子孙和继承人。

  人子,乃是与犹太人有别的,第一次是用于旧约。有两个字“adam”和“nos”都被用来指“人”,而且他们都只能用于集合名词中,(如人类)。每一个人都可以被称作“人子”,例如先知以西结曾有九十次被提到为“人子”,这个词似乎在但以理书七:13、14也用作弥赛亚的寓意。

  在新约,人子乃特别为耶稣所用,除了希伯来书二:6~8用来称一般人,旧约用此作一般性想法,但耶稣则用此为一特指的头衔谈到他是“人子”,在福音书以外这个词只有三次用于耶稣(使徒行傅七:56;启示录一:13,十四:14)马大用了三十二次,马可用了十五次,路加用了二十五次,约翰用了十二次,而每一次都是出自耶稣亲口所说(除了约翰福音十二:34以外,某些人问他这头衔究竟何指。)。

  这个词频繁的使用表现在耶稣生活的各方面;在他公共的事工上,在痛苦和未来将得的荣耀上。遍及福音书,耶稣不断赋予这个称呼更丰富的含意。

  基督用这个称号似乎是循着两条思想路线,第一,以人子来显示神性的特徵。基督用该词来阐明他赦罪的权柄(马太福音九:6;马可福音二:10;路加福音五:24),以及他自己是安息日的主(马太福音十二:8;马可福音二:28 ;路四加福音六:5),其重点放在基督的权柄。(很清楚的指出基督所宣称的权柄是只有神才拥有的。对其神性的强调也可见基督用该词与他未来的荣耀有关。)

  第二,人子一词的用法显示人性的特徵。无疑地,基督用此称号常是指他渴慕指出他的人性,一如神性。在福音书中,我们看到这名字两种有意义地的用法,一是用于基督进行其每日工作时(马太福音十一:19);二是此称号是耶稣用于提到他的受苦与受死(马可福音八:31)时。耶稣身为人就预示着他最终必死的事实,这在犹太人认为是不可能发生在他们的弥赛亚身上的,故此他们难以相信耶稣。三是耶稣不仅表明身为人子必须受苦死亡,而且表明他必将回到荣耀里(马太福音二十四:30;马可福音十四:62;路加福音十六:22,十八:8,二十二:69等)。

  当他在公会和大祭司该亚法面前受审时,他清楚认定自己就是但以理书七:13~14所提的“人子”。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的面前,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事奉他……”。

  该亚法问耶稣说:“你是那当称颂者(神)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说:“我是(ego eigi),你们必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可福音十四:61、62),说到这里,耶稣乃是作了有力的断言,他将带着极大的荣耀再来审判并统管全球。在面对该亚法时,耶稣同时接受了“人子”和“当称颂者的儿子”这两样的称呼,这是很有意义的事(比较约翰福音三:15~17)。

  葛利森·亚确(Gleason Archer)解释为什么弥赛亚必须有神人二性:“这里引起了一个问题,到底'人子'的头衔有何深远的涵意呢?为什么弥赛亚要更多地被描绘如一个得荣耀的人,胜过荣耀神性君王呢?答案是在道成肉身是救赎人类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之中。”堕落犯罪的亚当子孙不能使他们的罪得赎,除非有一位担罪者代表他们,他必须是真实的人,才能为他们的缘故舍命,旧约词汇的救赎者是go el,就是暗指"至亲的救赎者",因此,他必须与此人有血缘关系,才能接承他的事业,供应他的需要,不管他如何来做,或是赎他自由(利末记二十五:48),或买赎他因抵押而没收处理的产业(利末记二十五:25),或照顾无子的寡妇(路得记三:13)或向谋杀者报血仇(民数记三十五:19)。

  神向他与之立约的以色列百姓启示自己为他们的救赎者(出埃及记六:6,十五:13;以赛亚书四十三:1;诗篇十九:14),但在神藉道成肉身和童女生子的神迹降世为人以前,这对神古代的百姓乃是一项奥秘,他如何能作为他们的救赎者?神是创造的父,这是很确定的,但救赎者乃意味在物质层面上的血缘关系。因此,神必须成为我们当中的一份子,才能救我们脱离罪和罪的刑罚。“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一:14)。

  神既是神就不能赦免我们的罪,除非我们的罪债已付清,否则,他就是违背自己圣洁律法的赦免者和维护者。只有神在基督里身为人,才能充分满足赎罪的要求,因为只有一个真实的人才适合代表人类。但我们的救赎者又必须是神,因为只有神才能付得起这价值无限的祭,接着神审判的公义要求补偿我们的罪所需付上永远地狱的刑罚。也只有神才能想出这方法救赎,而同时又是不敬虔者的审判者(罗马书四:5),使他们不致落人他们所当受的永远灭亡终结。因为他是完全的人,又是无限的神,只有他才能为每一世代的所有信徒,献上这有效的祭。

  基督用“人子”一词取其丰富的涵意,使人想起但以理书七:13的经文,这个头衔也不可否认地是指弥赛亚,基督很清楚地宣称他是但以理书七:13所提到的那位。但以理书所用的这个头衔,似乎犹太人很了解乃是指弥赛亚而言,但耶稣又附加两项说明却非犹太领袖所期待的。第一,犹太人是要看见先知所预测的那位有征服力的弥赛亚,而非受苦的弥赛亚。他们所强调的是政治的胜于属灵的救赎者。但耶稣所描绘的人子却是一位受苦的弥赛亚,他必须死。第二,犹太领袖并未期望弥赛亚是由神道成肉身而来,就传统而言,他们只宣称有弥赛亚这回事,但却和宣称一位神性的弥赛亚完全不同。

  简单地说,“人子”这个对耶稣同代的人乃是暖味不明的字眼,其中充满了对弥赛亚本质的洞析,他是至亲的救赎者,受苦的仆人,将来的审判者以及世界的统治者。



神子


  现在进到神子一词,我们应当如何来理解它呢?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是神圣三位一体的第二位,这是道成肉身教义的本体,在圣经中耶稣是神的儿子,父并未成为人,圣灵也未成为人,只有子成为人。有些人会对“子”这个字产生疑问,就字面上来看,无论是出现在那里,儿子就该是父母所生的,根据他们的推理,耶稣不可能是神,因为他是神的儿子,有人会用“耶稣是子”之事实说:“你听过有哪个儿子是没有起源的呢?”以此,他们意图制造“受造”的子和非受造的父对比,当然这个问题也可能转为“你听过有哪个父亲是没有起源的呢?”,“神的儿子(神的huios)可以用来暗示基督完全的神性,正如我们先前讨论的“人子”暗示了他完全的人性(和神性)。

  人子=完全的人性(和神性)一样。
  神子=完全的神性

  薛得(W.G.T.Shedd)说到,“子”这个名称,乃是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表示了本质上内在性和永恒的关系,薛得的观点很明显地指出如果父是永恒的,子也应当如此,休兹指出:“基督的子性和第一位的父性,并无本质上或地位上比较低下的涵意。”

  伯特纳提出一关键点:和我们稍早提出三一教义的论点有关,神学用语的“父”和“子”,其涵意并不像西洋人所想的,一方面那是指本体和超越的来源,另一方面乃是隶属和依赖性,而实际更是闪族和东方人所思想的是指在本质上的相似同等。当然闪族人的意识乃是圣经措辞的基础,当圣经称基督是“神子”,他们是在声称主张他真实和固有的神性。意味着神与子之间有任何受造物都不能预测与分享的独特关系。就像是人的儿子本性上就拥有人性与父亲相似,基督是神的儿子也是如此,拥有神性的本性。

  休庇更详细说明:“在圣经中,也有其他人被称作神的儿子,例如天使、亚当、以西结和基督徒,但基督是儿子有其唯一独特的意义。葛腓斯·汤玛士(Griffith Thomas)很谨慎的注释这个头衔,在希腊文中"神的儿子"主要以以下几种形式出现:有时在两个字前都有冠词,有时这两个词前的冠词一起省略掉。第一种形式乃是神性的头衔,在新约中出现了二十五次是用在基督身上。因着这个头衔,犹太人听明白了基督崇高的自称,并因这字暗指的涵意而定他的罪(马太福音二十六:67;路加福音二十二:70;约翰福音十九:7),这是神性的宣告,而不仅是弥赛亚,主从未将他的子性与其他人的子性分在一类,他很明确而仔细的保持着这两者的区别和隔离(约翰福音二十:17),门徒了解基督是神的儿子,乃是永恒的神。”

  很显然地,不同名称的使用指出道成肉身的真理──神成为人。如果“人子”一词是指基督是人,那么神子一词就表示基督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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