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周 教会的罪与纪律 月
第 5日 林前五至七章 日
除了分裂、分党、分派外,哥林多教会还有骇人的罪要对付,就是有人随从邪教之风俗,将继母收为妻,圣经对这乱伦行为主张采严厉之纪律处罚,就是将他逐出教会,又在聚会中将他交给撒但,败坏其肉体,使他的灵魂可以得救。纪律只用于教会内,教会外的人则与我们无关。对教外不道德者,信徒仍要与他们结交,吸引他们归主,但对受纪律之不道德信徒,保罗劝他们与他绝交(五章)。另一个是有关诉讼的问题,圣经指出,教内的人若有争讼,不应告到不信主的官府那里去,原因是信徒将来有更大审判权,应是信徒审判世界,现在,我们岂可让世界审判我们?其次,告于不信的官府是不合见证、不合彼此相让的精神,信徒应宁可受欺,息事宁人,保持教会美好的见证。有关淫乱的问题,有人以为性欲乃人的需要,所以如当时环境般以娼妓满足性需要亦未尝不可。圣经肯定地反对这谬论,因为身体的功用是为主,非为淫乱。与主的复活有分的信徒,应认定在婚姻内之性才是圣洁的。圣经继续强调,信徒的身体是主用重价买来的,是圣灵的殿,所以我们要在身子上荣耀神。第四个问题是有关婚姻的,哥林多人对这观念很混乱,有人认为结婚才正常,轻看独身者;有人认为结婚是情不自禁、是肉体软弱之表现,不及独身者;第三点是信与不信的结合产生了磨擦。保罗逐点回应:婚姻是正常的,也是神让人避免淫乱之方法,没有独身恩赐者倒不如结婚。论到已婚者,作者主张不可离婚,但若不信者坚持要离婚,则毋须勉强,而信徒有责任带不信之配偶信主。论未婚者,因环境逼迫之故,为主过独身生活更好,但不要勉强。有关寡妇方面,若她们能继续守节是最美的事,但她们亦有自由与主内的人结婚。
第五章 | 第六章 | 第七章 |
有关犯淫乱罪者 | 有关信徒诉讼 | 有关婚姻观念 |
要纪律处分 | 家内解决,宁可让步 | 婚姻、离婚、独身、守节 |
默想 |
教会要增长,内部的洁净是首要的,否则,她已失去在世上作光、作盐的条件。请思想,哥林多教会面对之问题,那些亦是你们教会正面对着的?教会有什么处理方法?那是否与圣经一致?
与主同行 |
这几章经文论及的婚姻、独身、离婚、打官司等,那些是你或你的亲属正面对着的?你将如何处理?这些经文对你有何帮助?你会有何方法使自己避去淫行或不洁念头?
金句: 哥林多前书六章十二、二十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