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周 典章之颁布 月
第 3日 出廿一至廿三章 日
十诫乃神律法之总纲,是大原则。除颁十诫外,神还颁布了很多典章,是执行的细则,也是民法。此外,还包括敬拜、宗教生活之细则,即律例。典章是当时的法律,是由执法者执行,并非由百姓自己裁决执行的。内容包括:
1.待奴仆之例:希伯来奴仆做满6年的工作,便要给他自由,可见神是保护人权的主。
2.杀人之例:神是以公平为原则,杀人填命,但咒骂父母,打父母,拐带人口的亦要处死,伤人者赔偿。
3.故意损人财物的要赔偿,无心意外则免赔偿。
4.贼盗之例:偷盗者被拿后是要加倍赔偿的,偷牛者以五牛赔一牛,以四羊赔一羊,其余的则加倍。
5.保护财产之例:亦以公平、责任为原则。
6.道德之例:与处女行淫者有责任要娶她;与兽苟合、祭祀别神者皆要治死。
7.社会关怀之例:善待寄居的、孤儿寡妇、贫穷的人。
8.服权之例:不可毁谤神及官长,具体行动是奉献及纳粮。
9.尊重别人名声、财物之例:不可冤枉人,造谣伤人,要拾遗举报。
10.宗教节期之例:要守安息年,住棚节,初熟节等。
在总结这些典章时,神再重复应许给他们流奶与蜜之地。他似乎暗示,要享丰盛生命,我们必须在群体生活中爱人如己。
第廿一章 | 第廿二章 | 第廿三章 |
关系之律法 | 责任之律法 | 属灵生活之律法 |
有关尊重人生命之例 | 有关尊重人财物之例 | 有关庆典之例 |
默想 |
从出埃及记到申命记,神透过摩西颁布了超过 600条的律例、典章和诫命,虽然这些典章是远在三千五百年前颁布的,但今天各国仍有不少法例是承袭其精神而来的,你可举一些例子说明吗?
与主同行 |
在神眼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可以靠律法称义的。律法主要为保障人的生命、财产,提醒人要为自己所做的负责任,但律法不能改变人的生命。到了新约时代,主吩咐我们以爱去实现律法(太廿二 37-40):你的仇敌饿了,便给他吃,渴了便给他喝,要行二里路,饶恕、爱他们。请思想,有什么人曾伤害你,你如何待他?
金句: 出埃及记廿二章廿一节;廿三章八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