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8周 審判官的判決 月
第 1日 彌六至七章 日
彌迦書六至七章是第三次審判,這次審判主要是審判官的陳詞,呼籲大自然都要起來主持公道。神指責以色列人忘恩負義,神將他們從為奴之家埃及地領出,處處照顧、保護、引導他們,但他們對神卻只維持外表之敬拜,全無內心之真誠,更無行為之改變,他們經常悖逆、欺騙、虛偽、貪婪,拜偶像,城中的富戶滿行強暴,其中居民也充滿著詭詐和謊言。因此神要擊打他們,使他們的土地荒涼;神要用刀劍攻打他們,使他們受到嗤笑,承擔自己的羞辱。但是,一如前兩次的審判一樣,在審判及管教之信息以後,先知發出安慰之信息,帶給神的百姓一條出路。「至於我」三字帶出作者提供的出路方法:這方法是仰望及等候救他的神,專心倚靠他,忍受他的惱怒,歸向他。這樣行的結果是:神必報應以色列的仇敵,以色列的牆垣必被重修,境界必得拓展,他的子民必歸到神那裡,神必施恩為選民伸冤,且使列國伏在他權能底下。在結束本書時,先知眼見神之公義和慈愛、權能與威嚴,情不自禁地高歌:「神啊,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一切罪投於深海。你必按古時起誓應許我們列祖的話,向雅各發誠實,向亞伯拉罕施慈愛。」(七 18-20)他讚美神的慈愛及信實,是配得一切稱頌的。
第六章 | 第七章 |
宣判刑罰與原因 | 審判後的出路 |
神的公義 | 神的慈愛 |
你豈可…… | 至於我…… |
默想 |
外表的敬拜,不獨在彌迦時代出現,在今天自由社會裡也經常可見:只有禮拜天是基督徒,離開教會,回到家中,我們怎樣對父母?怎樣對丈夫、妻子?怎樣對弟兄姊妹?怎樣對孩子?在公司裡怎樣對同事?怎樣對下屬?我們看的雜誌、電視節目、電影健康嗎?我們的道德操守又如何?
與主同行 |
神要我們存公義,凡事照他的標準、公平而行;好憐憫,多站在別人的立場為別人設想;謙卑與主同行。以上三種素質,你最缺乏哪一種,需要努力改善呢?你將如何改善自己?請寫下你的計劃。
金句: 彌迦書六章八節
那鴻書
重 點 | 尼尼微滅亡之 宣告 | 尼尼微滅亡之 描繪 | 尼尼微滅亡之 因由 | |||||
1章 | 2章 | 3章 | ||||||
分 段 | 神 之 威 榮 | 神 之 判 決 | 尼 尼 微 之 被 圍 | 尼 尼 微 之 被 滅 | 尼 尼 微 之 罪 行 | 尼 尼 微 之 永 滅 | ||
神 不 容 忍 罪 | 神 必 審 判 罪 | 神 言 出 必 行 | 神 行 出 必 成 | 殘 暴 不 仁 | 屢 行 邪 淫 | 拒 絕 警 示 | 神 在 審 判 中 | |
3.1 | 3.2 | 3.3 | ||||||
1上 | 1下 | 2上 | 2下 | 3上 | 3下 | |||
主 題 | 審判之必臨 | 審判之來臨 | 審判之應臨 | |||||
地 點 | 耶路撒冷 | |||||||
時 間 | 約主前 661-6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