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周 約伯辯以利法(二) 月
第 5日 伯十五至十七章 日
當第一回合的辯論完結後,以利法即發動了第二輪攻勢。他責約伯言辭空洞、貧乏、無益,又辯稱他們沒有定他的罪,乃是約伯自己的口指證自己的不是。他否定約伯對神有真正的認知,甚至指出約伯身上有邪惡,對約伯的靈命作了一番苛刻且令人嫌惡的誹謗。以利法又說約伯自大、自義,神定了惡人的命運,絕不對罪妥協。約伯責備他:「這樣的話我聽了許多。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十六 2)他在地上找不到可伸訴的人,所以呼籲天、地為他作見證,聽他的哀訴,更求神讓他向他辯白,如同朋友一樣。他坦承自己心靈消耗,日子滅盡,靈命將要破產,孤苦無依。除神以外,再無人肯同意、贊成他所說的,若神不聽,他更無助了。
第十五章 | 第十六章 | 第十七章 |
你自大自義,自定己罪 | 你是落井下石 | 我要倒下了! |
以利法攻擊 | 天、地、神啊,聽我! | 主啊,救我 |
默想 |
「擊掌」是古人表示贊同、立約的其中一個方式。約伯的朋友是「愈幫愈忙」、「令人更愁煩的安慰者」,主要是他們缺乏身同感受( empathy)及同情心(sympathy),他們對苦難者、不幸者不曉得「擊掌」與他們認同。你是否也如此?
與神同行 |
你試過用聖經去罵人、在禱告中論斷人嗎?約伯的三個朋友,是箇中高手。他們熟悉神的話,滿口是屬靈字句,但是卻如刀劍一樣,將約伯刺得滿身鮮血。弟兄姊妹,從今日開始勒住自己的舌頭,不在背後批評人,不說不造就人的話。若真的見到人有錯失,用愛心說誠實話。不論斷人,不傳是非。「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雅三 2)
金句: 約伯記十七章九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