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周 約伯答以利法(一) 月
第 2日 伯四至七章 日
從第三章開始至卅一章,是約伯與三朋友之辯論,共分三回合。第一回合四至十四章,第二回合十五至廿一章,第三回合則為廿二至卅一章。三友本來安慰約伯,但結果反與他辯論。從他們與約伯舌劍唇槍的辯論中,每個人對約伯為何受苦的觀點都代表一種獨特觀念。以利法這位身兼資深發言人與受苦者的主要安慰者,從主觀經歷責約伯。他認為神是公義的,所以絕不會有無辜者受苦(四7);神是潔淨的,他不容許罪存在。所以苦難乃神管教人之表示,對人是有益的,人的困苦皆自作自受。約伯明顯不能接受以利法之剖析,他責備以利法沒有愛心,自言沒有離棄神。他認為對縱使是灰心、離棄神者,我們也當以慈愛待他。約伯說自己從不希罕從他們手中得禮物。他要求以利法指出他的錯在那裡,以致他能糾正。跟著他向神申訴,問神為何嚴待他,把他當箭靶子。
第四章 | 第五章 | 第六章 | 第七章 |
神是公義聖潔的 | 惡人有惡報 | 我錯在那裡? | 為何將我當箭靶? |
以利法的評論 | 問以利法 | 問神 |
默想 |
約伯一名在阿拉伯文字根為「一個悔改的人」的意思,而希伯來文字根則為「受逼迫者、被恨者」之意。以利法一名乃「神是審判者」的意思。約伯的名字與他的經歷相吻合,以利法言行亦一如其名。你可能根本不瞭解你所面對的受苦者之苦難,他們需要的,不是審判官,乃是同情者、同哭者、支持者。
與神同行 |
你曾把自己的苦難與約伯相比嗎?除非你的行為如約伯一樣問心無愧,反省後的確看不到自己有過錯,則可認定神在鑒察、試煉你,要叫我們如精金。若試煉太大,試試禱告說:「主,我知你愛我,要試煉我,但我怕受不住了,救救我!」(參七 17-18)你認識一些今日的「約伯」嗎?你怎樣幫助他?試試少說話,多做事 ──他沒吃的,拿給他吃;沒喝的,拿給他喝;他的小孩沒有人照顧,幫助他看顧小孩、料理家務;經濟有困難的,借錢給他,為他禱告……。在禱告中認定神不會「戲弄」我們,乃要建立我們,求神指示他要在哪方面建立我們。(參廿三10,四二5)
金句: 約伯記七章十七至十八節